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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战士-第1章

小说: 战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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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复枪工作室


第一部分前言

《战士》上市之际,一朋友给我打来电话,当头便是一句:祝你喜得贵子。
我自己还跟个孩子似的,怎么就当爹了?挂掉电话,我琢磨了一会儿,觉得这比喻还挺形象。于是,我决定为孩子的诞生码篇短文以资纪念。此时此刻,盛夏将至,上海街头的梧桐树一改初春时节的枝桠光秃,长出卵球和林阴。触情生情,从孩子的性别说起。
《战士》是个男孩并且无可争辩。判断一本小说的性别非常简单,翻开扫几眼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凡是一开头就抒情的,必女无疑。结尾再抒一次情的,此女难嫁。反而言之,如果一本小说的开头就讲故事,这等于看见胡茬子。再往下看,第二段抖包袱然后设下凌厉悬念,北方男孩。当你看到第三段,有了共鸣或者不由自主地会心一笑,毫无疑问,帅哥一个!……倘若你没这么好的眼力,现在我来告诉你一个更简单办法:看看作者的性别。一般情况下,男作者写出的东西相对生猛彪悍,女作者相对细腻柔和。刻意不能为之,这由身体构造及内分沁物等等一系列生理条件决定。当然,例外还是有的,譬如那个叫王××的大作家写的《蛋白质××》,就是一女孩并且发育不良。
扯远了,书归正传,接下来我要向你透露一些不为人知的幕后故事。
《战士》是个难产孩子,他在出版社住了差不多两年。如果不按照图书的出版规律而是套用妊娠原理的话,他则属于超难产类型。《战士》之所以难产,与香港女人选择打催胎针或者剖腹产图个吉祥的生辰八字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但优于前者。催生难免粗糙,就像是喷洒了茄红素的番茄,味儿不地道。难产如同足球加时比赛,意味着激烈和精彩。在这两年里,我与作家出版社的袁敏老师一边等待着黄道吉日,一边把《战士》反复斟酌。初稿的激情与狂野、二稿的慎密与收敛,三稿行云流水般顺溜儿的叙事技巧与剑走偏锋的黑色幽默,和谐统一地揉在了定稿里。该凹的地方凹,该凸的地方凸。袁老师的工作非常忙碌,案头上的读者来信和稿件完全可以用麻袋装。她之所以为《战士》付诸心血,我想是因为她看好这孩子。事实上也是如此,《战士》在出版社住的这两年间,光衣服我们就给他做了好几件。
《战士》封面最初是白色,我挺喜欢,大方、简洁。但出版社的经验否决了《战士》的一袭白衣:易脏。后来换成蓝色,韩寒看见了,说:真够傻的。韩寒的话不是圣旨,但他的审美观念却代表着崭新一代。再换,最终选定了奔驰与曹全弘联手设计的牛皮纸封面。理由是:耐磨,经得起翻阅与时间考验。不知为何,我一看见这牛皮纸封面,脑子里就“唰唰唰 ”地冒出一群雨天不带伞的穿牛仔裤的热血青年。
“我的孩子与众不同”,我想任何一个做父亲的都会这么说。现在,我同样可以自豪地说:《战士》与众不同,他带歌。也许你该反问我了:带音乐的小说又不是你一个。我回答:带歌的小说的确不是我一个,但是小说的带歌与文本里的故事紧密结合并且是由作者本人谱写和演唱的,到目前为止,一个没有!其实早在我写《战士》之前,主题曲《卒子》就已经率先写好了。说起《卒子》,我得多说几句。这首歌原本是很摇滚的,一按播放键就传来 “叮咣叮咣”激昂鼓点的那种。我本人很喜欢这种风格的编曲,它可以增加我的运动量。考虑到你很有可能是个深藏不露的人物,我和新锐音乐人严俊对《卒子》进行了更为丰富的重新编配,现作说明如下:
主题曲《卒子》共四段,序曲由钢琴、大提琴和拟音构成,感觉很流行,像理查德·克莱斯曼的《献给水边的阿丽狄娜》,比较抒情。序曲结束之际,火炮和直升机的声音随之响起,然后渐隐,有点儿战争远去的意思。A段是纯正民谣,乐器不过就是一把音色晶莹剔透的木吉他。B段是伪摇滚,前面还加了一段挺情的失真吉他SOLO。SOLO听起来有些苍凉,也许你会有着与我不同的理解。C段,该上的锣鼓家什几乎全上了,来劲儿了。这跟原曲的风格非常接近,你可以把这种风格的音乐称作“Punk”,也可以称作“R&B”。说到这儿,需要做个友情提示:我唱得不怎么的。诚恳希望你理解我的破嗓子,尽管我已经动了情,毕竟我是个码字儿的,不是唱歌的。意即,我能唱成这样已经不错了。
一个孩子仅仅与众不同是远远不够的,哪怕他铜头铁臂或者三头六臂。先有伯乐,后有千里马。在这个问题上,《战士》非常幸运。因为他撞在了袁敏老师的手里,所以享受到了良好的后天教育。袁老师是个带孩子的高手,成功地带过韩寒和海岩的孩子。我曾经问过袁老师,《战士》与他们俩的孩子有何同又有何不同?袁老师说相同之处是体质好,关于不同之处,她打了个比喻:海岩的孩子像龙种,聪颖;韩寒的孩子像豹种,犀利;刘健的孩子像虎种,威风。
孩子身上有父亲的影子,私生子除外。《战士》不但有我的影子,还有我的相片,而且一放就是五大张。其实我知道自己不是陆毅,我的长相属于基本对不起观众的那种类型。原本并没打算放这么多相片上去,只是想配些插图。配插图的目的是想控制一下文本之外的节奏感,以便与文本故事里的节奏和谐互动。插图选了好久,感觉都不大对头。袁老师说干脆把你的相片作为插图得了,让读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边吃鸡蛋,一边看鸡憋着脸下蛋的相片。
说了半天,该到揭他老底儿的时候了。暂时我还不想扒这孩子的衣服,我只想告诉你他身上有几颗美丽的黑痣。《战士》第八章的结尾处,一位名叫“大强”的主人公,他的命运需要你来完成。你的几句话,不但决定了“大强”的生死,而且还改变了《战士》的容颜。《战士》身上不光有美丽黑痣,还有公瘊子。尽管瘊子已经切除,但我仍然决定告诉你:“ 妈妈忽然激动起来,掩面而泣,泪水夺眶而出。”也许类似貌似优美实则不合情理的句子文本中还会有,我所能保证的是在我和负责审查的师傅伙计们看来已经不存在了。
《战士》已离我而去,被你拿在手里。我知道,“满城传抄”只是个成语,“全民皆兵 ”更是不可能的。不指望好评如潮,只要你看完小说之后说声“刘健这小子有点意思”,我这个码字儿的从此便无怨无悔。版税到手,我吃着我的血肉,孕育下一部作品,还好,写作领域里没有计划生育,否则我接下来要码字儿的就是“海南岛”、“少林寺”了。

第一部分穿这身军装我非常自愿

穿这身军装谁都没逼我,是我自愿的,非常自愿。
至于入伍动机,纯洁那是肯定的,但暂时我还不想说这些。
现在我想说的是当初,当初若不是疯狂膜拜“涅”乐队饮弹自尽的主唱科特·科本、疯狂组建非全球巡演不可的“破茧”乐队;若不是拉我们皮条那疯狂肥胖女儿的厉声尖叫,教学楼面朝阳光那扇疯狂墙壁上张贴的“勒令退学”告示;若不是老爷子脚上疯狂坚硬的军警靴还有他裤腰里那条疯狂并且柔中有刚的警用皮带,鬼才知道我今天这身军装会套在哪个的身上。
18岁之前,我从未想过去中国军队服役。但那时候我特别喜欢看战争电影,《野战排》和《第一滴血》什么的。战斗场面越火爆、房屋炸倒得越多、人死得越遍地都是,我就越拍手叫好。正因为如此,中国大兵一贯多年的光辉形象才没有对我产生过诱惑,更不用说激起我崇拜与效仿的欲望了。如你所知,战争电影美国人拍得最棒。在美国大兵的衬托下,中国大兵的言行举止就不仅特别傻,而且还特别假了。爱做高大全的动作倒也算了,说起话来还跟领导讲话似的。缺乏最基本的智慧和幽默感,僵硬又空洞。那时我想,这辈子不当兵就算了,否则就到美国当雇佣兵去。威风八面、雄霸天下,谁不服气就灭谁。没准儿哪天中美两国又在朝鲜半岛打起仗来,我就掉转枪口,当一名光荣的叛徒。
除了爱看战争影片,那时我还特别喜欢玩带战争背景的电子游戏。一种名叫“埃及战争 ”的游戏,我玩得最为老道,一枚币杀到关底。这在我的同学包括游戏厅老板看来,是挺辉煌挺脸面也挺牛B的事情。我常常为此沾沾自喜,认定自己就是被埋没的军事天才,而我的父母却从不这样想。
父母万分反对我的爱好。其实我也知道他们担心的并不是电影里面的打打杀杀或者游戏机里荷枪实弹的火拼会使我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孩童成长为心狠手辣的黑道首领,他们担心的只是我的学习成绩。在他们看来,只有爱好课本上的知识才有可能成为国之栋梁,除此之外的任何爱好都可以用贬义词形容。他们歪曲了真理,却还觉得自己的担心很智慧很远见:如果不爱好课本上的知识,你怎么可能会好好学习呢?如果不好好学习,将来你怎么可能考上大学呢?如果考不上大学,将来的将来你怎么可能会被社会重视呢?如果将来的将来你不被社会重视,那么将来的将来的将来你怎么可能成家立业、娶妻生子呢……我没他们的头大,大脑容积也比不上他们。所以,我不会像他们一样如此多想。
只有悲观消极的厌世主义者才会有长远打算,乐观豁达的人们大都不会在乎这些。那时候我还没听人说过“过一天赚一天”这句话。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我对口出此语者佩服得五体投地。“过一天赚一天”才算是真正的智慧与远见,没听说过有人已经活到200岁。
我14岁生日那天,老爷子忘记送我礼物,却没有忘记对我施肥。他说绝不许我再看战争片,绝不许我再走进游戏厅的大门。妈妈在那天送了我一把价格不菲的吉他,还有几本《跟我学吉他》之类的16开大书。与老爷子的高压政策相比,女人更聪明。我想妈妈一定是受了 “大禹治水”的启迪。事后证明,女人的聪明不过是孕育了更大的愚蠢。至于这个愚蠢到底有多大,三言两语实在是没法儿说清楚,慢慢往下看你就明白了。
从那儿以后,我体会到琴声的美妙,再也不旷课去游戏厅也不再看战争电影了。经常是还没放学就提前跑回了家,闷在屋里叮叮咚咚地弹琴。最初的时候,我弹贝多芬的《致爱丽斯》,还有《爱的罗曼史》《梁祝》《绿袖子》之类的独奏曲。现在我必须得老实承认,这些乐曲很动听。而当时我却没这么认为。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中了哪门子的邪,在一本挺光艳的有声杂志上看到了“涅”乐队和主唱科特·科本饮弹自尽的故事之后,就开始对贝多芬之流弃如敝履、恨之入骨了。
至今我仍清楚地记得,那本挺光艳的杂志不但把科本说得很英雄很英雄,而且附送了一张科本怀抱婴儿的黑白海报,画面非常具有视觉冲击力。于是我就把海报贴在了床头,觉得自己比那些在床头张贴装腔作势的港台明星的家伙,有知识有品位多了。那本光艳杂志不但附送海报,还附送了一盘磁带,同时还刊登了那首著名的《女孩》和弦。磁带刚听一半,激动人心的音乐就令我热血沸腾了。我随音乐节奏挥舞着拳头,对着墙壁说他妈的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歌曲原来还可以这么唱。那瞬间,我坚定地认为自己觉悟了,感受到了音乐的力量、理解了音乐功能、领悟了音乐艺术的巨大魅力。我按照书上标注的和弦把《女孩》弹了一遍,像科本一样跟着和弦忧伤又肆意地边弹琴边叫喊。一首歌唱完,大汗淋漓。那感觉已不是别样的快乐别样的舒服了。活了这么多年,我从未经历过如此般的痛快和欢畅。
此后,我开始留意街头的音像店。只要里面有带科本头像的磁带,或者是磁带封面设计得比较奇怪,我都会把它们买下。反反复复地听,一遍又一遍。渐渐地,我学会了“扒带” 。任何一首歌只要听上三遍,我就可以把乐曲的吉他和弦扒下来自己弹唱了。同时,我还学会了创造和弦、学会跟着和弦走向哼几句旋律、学会把自己在课堂上写的胡言乱语套进旋律。于是,一首又一首版权归我所有的原创歌曲就产生了。
当然,我不会忘记在歌唱间隙像科本一样嘟囔出“Shit”或者“Fuck you”,还像科本一样穿起带斑马条纹的“海魂衫”,牛仔裤上也割出了破洞。但我却没有像科本那样在一首歌唱完之后把手里的木琴愤怒地摔在地上,摔个粉碎。尽管我内心深处充满了摔琴欲望。那时候如果你敢答应说给我买把新琴,我想我当场就会摔给你看。我的变化令爸爸妈妈感到了伤心。屡次劝说无效,他们就懒得理我了。孤独随之袭来。

第一部分寻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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