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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战枭在唐-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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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出于要缓和与大唐的紧张关系,又或许是骨啜的糖衣炮弹起了关键作用,总之,苏禄汗是同意了骨啜去大唐表功,顺便迎娶一名大唐公主。娶大唐公主一直是苏禄汗的梦想之一,不过他已经有了交河公主作为可敦,对于这名冒牌货,苏禄汗心有遗憾。他龌龊地认为,骨啜此行或许可以帮他完成梦想,所以苏禄汗没有阻止。
骨啜离开拔唤城的当天,王旭刚好行色匆匆地到达。
王旭的到来,让康沙莱非常的激动,王旭落进他的眼里无疑比金山还要闪耀。
“不知此次王兄带来了多少货物?”
客房里,两人刚碰头,没有多余的客套话,康沙莱就进入了主题。
王旭上次圆满地完成了交易,给他的主上赚到了一大笔金钱,受到了其主上的赏识,地位也随之噌噌地往上长。出入的排场也讲究了,结果差点就在城门口闹出祸端来。
“五百张臂张弩,五百张角弓。另外还有手弩一百张,唐刀数十把。”
对于康沙莱的着急心态,王旭也不见怪。今天城门口突发的事端让他心有余悸,带着那么多的违禁品,一路过来都是靠主上从宫中弄来的手令才得以免检。偏偏就在最后的拔唤城遇上了野蛮的胡人,一点的小争执就差点让胡人把货物给抢走。心神不定的王旭也想赶紧将手中烫手的货物给出掉,换成其它的财物或金银也好安心。
听到货物中有手弩,康沙莱不禁发愣,莫非还真的心有灵犀不成?或许,这就是运气吧。
“没有更强的弩了吗?比如你们大唐的伏远弩。价格好说,有多少我可以买多少!”
伏远弩又称脚踏弩,威力非常惊人,康沙莱混在光明部里也是耳濡目睹,知道那可是好东西,而且制作起来相当的耗时。只要有得买,李怀唐一定会不惜重金换取。
王旭慌忙摇头道:“没有。就算有,也不敢运来啊!”
脚踏弩的威力之所以大,那是因为它的体积也大。长途携带这些大杀器风险也相对要增加许多,重要的是,脚踏弩的管制非常的严格,不是一般人可以弄得到的。
康沙莱有点失望,但这并不影响他急切成交的心情。例外还是一小袋子的宝石作为先锋,王旭也不客气地收下作为压惊之物。
接下来的验货收钱手续双方都轻车熟路,交易迅速被完成。
钱货两清,利润入袋,王旭放下心中的负担,松了一口气,拉着康沙莱坐进酒肆狂聊发泄。
“康兄,我向你打听一个人。”
“王兄有话但讲无妨,某定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王旭左右看了看,压低嗓音道:“康兄可知道最近闹得很凶的一个胡人,叫什么骨啜来的。”
“岂止是知道,连底细都一清二楚。咦,王兄为何对他感兴趣?”
康沙莱不解地看着王旭。
“这该死的蠢货,今天在城门口差点就坏了我们的大事!连我们家国公爷的东西都敢动。”
王旭恨恨得牙痒痒的。
康沙莱眼珠一转,一个主意浮出,坏笑随之而来。
“这个骨啜啊,你别听他吹,他的那些所谓功劳,都是冒用别人的,来,我详细告诉王兄你事情的经过……”
康沙莱真真假假地编了一个现成的故事,直听得王旭眼睛放光,连呼不可思议。
“康兄,可别讹我,那李怀唐真的如此犀利?大食人和突骑施人都被他玩弄在鼓掌之间?”
王旭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
“呵呵,不瞒王兄,此次我代表的就是此人,这些军械都卖与他。如果真如骨啜所吹嘘,那李怀唐能否活命都成难题了,到了今日岂能拿出如此雄厚的财物来预付给我?实话说吧,与您交易的这些财物是大约一个月前,从拔汗那国阿了提部那里抢来的。”
尽管王旭将信将疑,可也无从否认,不禁一番感慨唏嘘佩服李怀唐的强悍。
康沙莱坏坏地笑道:“王兄,如果想让骨啜好看,何不也效仿之,宣扬宣扬他的事迹?”
“对啊,他残暴,我不义。以其人之道还施彼身!”强烈的报复**占据了王旭的躯体……





 第169章 踩上门的马匪

绿油油的草原上,成群的雪白绵羊点缀于其中,与蔚蓝天空中的朵朵白云遥呼相应,三两片的牛马群,仿如天边那不协调的乌云团。
对于光明部来说,完胜阿了提部的意义在于夺取了这片地区的控制权。在这片高原上分布着无数的,发源于费尔干纳山山脉和阿赖山山脉的河流,其中主要的就有近十条。丰富的水源滋润了这片土地,到处都长满了翠绿的牧草,非常适合农牧。
数十万头牛羊被放养在数片草场上,因为缺乏种子和误了播种的时机,放牧牛羊对光明部来说犹显重要。
乌蒙的职责之一就是要保证整个部落免除粮食的困扰。与筑城大军的热火朝天景像相比,乌蒙的农牧大计就显得惨淡多了。人手不够是其中的一个主要问题,其余的如牧场分散,猛兽的威胁,零星盗匪的抢掠,还有诸如疫病等问题让乌蒙焦头烂额。
牧场主要围绕在河流的两岸,上游山多地少,不能放牧,以宁远城为界,下游是拔汗那王国的势力,也不能去,仔细算算,其实牧区并不是很大,数十万的牲畜已经是这片土地的承载极限。
有关猛兽和马匪的侵袭,乌蒙不止一次地向李怀唐抱怨,可限于兵力的不足,这些问题无法有效解决。尤其是最近兴起的那股马匪,闹得最凶,来去如风。李怀唐怀疑这伙百来人的马匪很有可能就是阿了提部的幸存者。除了汗血马,没有什么坐骑可以如此之快。
李怀唐的大帐中,很久没有聚集那么多重要人物了,几乎所有的将领和重要的民部千户都到齐在场。
“这是今天的损失。这伙马匪实在太可恶了。”
乌蒙恨不得亲手切碎了那些让他难堪的马匪。
一张纸被递到李怀唐的手中。
“死亡牛五十头,羊五百余。马匹被虏一百零一,牛羊无数。”
李怀唐皱着眉头念着纸里面的内容,同样的愤怒。
死掉的牛羊倒是没有什么问题,反正每天都要宰杀不少的牛羊作为食物。可被抢去的就另论了,每次都被抢掉那么多,多少牛羊也经不住这样的抢掠。
“必须干掉这伙马匪,从来就只有我抢别人的,敢抢我的就坚决灭掉。飞鹰的鹰骑集中力量,就算把地挖掘三尺,也要把这些无耻的匪贼给我找出来。”李怀唐一把就撕掉手中的纸片,露出一脸的腾腾杀气。
“是,上将军。”马匪的闹腾,让飞鹰很丢面子。这群马匪很狡猾,不知道他们是否已察觉到来自空中的威胁,白天几乎都不露脸,白玉爪根本无法寻觅到他们的踪迹。乌鸦的猎犬“饿狼”好不容易逮住了他们的气味,却好几次都是追踪到河边就断了线索,没办法,这里的河流太过密集。因为牧场的分散,给了这群马匪可趁之机,今天的偷袭已经是第三次了。这无疑是在飞鹰的脸上连刮三巴掌,火辣辣的感觉隐隐烧在飞鹰的脸上。
光明三骑出动了两千名骑兵,渡过叶姬河,形成一个巨大的扇面,向着西南方向拉网横扫过去。鹰骑,在最南面,也就是最靠近阿赖山方向。
叶姬河西南方向,相隔不到四十里就有一条相仿大小的河流。
“前面的水流湍急,马匪只能从上游渡河,那个方位是我们鹰骑重点搜索的地方,马匪们带着牛羊走不快,如果他们要离开此地,就只能从上游经过。”
在地头蛇没驮的指引下,鹰骑搜索到了上游地带。没驮说的对,马匪们如果想渡河,就只能在附近下水,否则激流会将他们冲得无踪无影。
“将军,快来看,这里有渡河的痕迹。”
燕惊远发现了许多故意被消除的动物脚印,可倒伏的草丛还是出卖了曾经从这里经过的畜群。
派人通知下游方向的大军之后,鹰骑的斥候们当即渡河,顺着时隐时没的痕迹追踪过去。
一些散落的牛羊开始被发现,明显是马匪们仓惶中遗弃的。
“哼,果然不出所料。将军,我们追击吧!他们一定还没走远。”
乌鸦恨恨地说道。他与飞鹰一样感觉到了耻辱,恨不得亲手将那些马匪给大卸八块方才解恨。
飞鹰忽然觉得不妥,陷入了深思。天空中的白玉爪至今都没有任何的异常发现,这说明前方应该没有己方以外的人,至少是没有在行动的人。那么,也许是马匪们藏匿了起来,又或许,马匪们根本就不在这个方向。如果不在这个方向,那么这河滩上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脚印和现在发现的牛羊又作如何的解释呢?
“没驮,沿河流再往上能走吗?”飞鹰转向了没驮。
“可以是可以,不过,道路很难走,带着大量的牲畜肯定是不行。”
没驮的回答,让飞鹰多了一个心眼。
“回头,沿河而上!”
飞鹰果断地下令,他有感觉,马匪们就在山里。否则他们不可能在白玉爪的监视下,瞒天过海长途跋涉过来攻击。一定是隐藏在附近某处,等候出击的时机。那些脚印和散落的牛羊不过是迷惑追兵的,他们抢来那么多牲畜,为的就是这个目的,正如没驮所说,进山只能携带一小部分的牲畜,比如羊腿牛腿的,很快就消耗完,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他们频频出来掠夺。
事实上,要逃过白玉爪的发现是非常困难的。除非是藏匿在树林或草丛里,不出来活动。
阿赖山山脉的某个山窝里,一群衣衫褴褛的马匪正在欢庆。
“真香啊,很久都没吃过这么饱了,嗯,顿顿牛腿羊腿肉真过瘾。”
一名胡子拉碴的大汉一边啃着手中的一条羊腿,一边含糊不清地说着。
“可惜啊,没有带酒来,不然更痛快。”
有人响应了胡子的观点,并有所补充。
一名体格雄壮的领头模样大汉即兴跳上一块大石上,大声嚷道:“放开胃口吃,吃饱有力气了还去抢。下一次,我们就去他们的老巢走一遭,到时候别说美酒,就是美人也任我们取!”
“对,梅兹将军说的好,醇酒加美人,哇哈哈!”
百来把声音乱糟糟地混杂一起。
站在巨石上被称作梅兹将军的汉子得意地大笑。他有资格狂妄,连续对光明部发动三次袭击都是由他一手策划,袭击非常的完美,收获甚丰。在他巧妙的周旋下,对方被他耍得晕头转向,尽管就匿藏在对方的眼皮底下,可对方就是找不到他任何的踪迹。越想就越得意的他不禁仰头大笑,这一仰头却让他的笑声嘎然而止,一身的冷汗从他的后背涔涔而出。





 第170章 赌约

白云朵朵的天空中,一个黑点是如此的显眼,草原上生活的人都认识,那是一头苍鹰!在盘旋的一头苍鹰!
“糟糕,被发现了!”
梅兹感觉到头皮开始发麻。在与对手周旋的过程中,他发现这个横空出世的强大部落有着许多超乎意料的手段,比如这个天空上的雄鹰,还有众多的猎犬,快速如飞的汗血马骑兵,威力强悍的弩箭等等。这个神秘的部落几乎一夜之间就在这片高原上雄起,不可思议地歼灭了阿了提部,俨然成了一方霸主。
之前阿了提部还能容忍他们生存在这片土地上,可新来的霸主却霸道的很,一出手就连续吞掉十数个马匪帮,还有许多小部落,似乎不把这片地域的势力消灭干尽就誓不甘休。
梅兹和他的人马好几次几乎都要被收拾了,只是倚仗着运气和对地形的熟悉才堪堪地逃过劫难。他自认为行踪够隐秘了,但是对方总能轻而易举地找到他。痛定思痛,他方才注意到某些细节端倪,每一次对方出现之前,天空中总有一个黑点在他的头顶上盘旋,之后就算突出包围,也会被那些讨厌的猎犬紧紧地咬着尾巴。
经过一番思虑,梅兹找到了应对办法。他带领着他的部下,昼伏夜出,躲避来自天空中的监视,利用河流来对付猎犬的追踪。
耐心地蛰伏一段时间,梅兹才开始他的报复计划。他首先在对方的眼皮底下选择了一个隐秘之所,每次出击都来去如风,绝不纠缠,一旦得手就躲回来,同时制造一些渡河南逃的迹象来迷惑对方。就这样,他安然无恙地躲过了对方的两次的搜寻。
这一次,他自忖天衣无缝,肯定也如同前两次一样,把对手耍的团团转。不料,事情没有按他所想那般发展,该来的还是来了,虽然他们占据着这里异常险要的地势,可以应付十数倍的敌人攻击,可同时,这里也是一片死地,一旦被堵住出入口,除了后山那近乎断崖的山体,别无出路。
当雄鹰盘旋在天空,梅兹就知道被发现行踪了,他还没自傲到认为他的视力要强于天上的飞鹰。
“怕什么,我们冲出去,拼他个你死我活!”胡子扔掉了手中的羊腿,拔出弯刀,鼓励着众人。
“对,让他们瞧瞧,我们不是孬种。”
“拼了,杀一个够本!”“拼了!”
众人纷纷嚷叫鼓噪,视死如归,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梅兹策划此次的袭击,不仅是为了报复,还负有给部族争取一点喘息的时间,没想到因为他的自大与狂傲,给部下带来了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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