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历史电子书 > 别拿穿越不当工作 >

第91章

别拿穿越不当工作-第91章

小说: 别拿穿越不当工作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以告知我,你的姓名么?”他看看男人。
  男人迟了一下,并未停下手中的举动:“我姓林……”
  他的话还没说完,卫彬便打断了他:“不,我要知道的是真实姓名。”
  卫彬的这句话不是普通话,用的却是南宋的官话。
  那男人浑身一震!手中的水瓶摇晃了一下,他抬起眼睛,望着卫彬:“……你是何人?”
  那也是南宋官话!
  “先告诉我,你是谁。”卫彬盯着他。
  那是个瘦高个儿、脸型消瘦,神情刚毅的男人,约莫三十七、八岁,发型是和大街上普通男人一样的短发,穿的是旅行者最常穿的棉布长袖T恤,脚上是长途行路的旅游鞋,卫彬甚至能看见那个阿迪达斯的商标……
  “告诉我,你是谁。”卫彬重复了一遍,又说,“我们在找一个人,他的抗金组织也在寻找他。”
  然后,他就听见男人用清晰的南宋官话说:“……在下是辛弃疾。”
  古怪的沉默在俩人间停了两秒,卫彬点点头,站起身,再次启动通讯器:“确认目标。搜索可以停止了。头儿,请通知方队长。”
  “……居然真是他。”雷钧的声音从那边传来,“好,我马上通知方无应。”
  顷刻间,直升机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不一会儿,黄沙纷纷扬扬,螺旋桨慢慢减速,一队医疗人员跑下舷梯!
  他们奔到近前,却拦住要去试探他的医疗者:“先救她。先让她上直升机。”
  卫彬看了一眼昏迷中的女性,尽管脱水严重,他仍能看出对方姣好的五官形状。
  女子脖颈里有玉的光辉在闪烁,卫彬能看见那是一块玉坠。
  “她是谁?”他问。回头,看着辛弃疾。
  对方微微低下头,然后,又抬起来。
  “我的女朋友。”他说,脸上毫无赧然之意。
  研究所附属医院。
  “这么说,你一直在寻找回去的办法?”卫彬看着病床上的男子。几个小时过去,他此刻的精神状态,远远好过在沙漠里刚被发现时。
  弃疾点点头:“这次去甘肃,也是为此。之前我们还去过中俄边境。”
  “去那儿干吗?”
  “萨满教在那边比较昌盛。”男人顿了一下,“林兰说,也许那种古老的宗教会有办法。”
  他们的交谈均使用的是普通话,很明显,在现代社会的半年里,辛弃疾已经学会了这种对他而言原本万分古怪的发音。
  卫彬停下笔,他想了想:“也就是说,你们从未想过求助官方?”
  辛弃疾的嘴角浮现一丝微笑:“如何求助?跑去科技部,对信访办的人说,辛弃疾回不了南宋,请你们帮帮忙?林兰和我都担心我会被关起来。”
  卫彬点点头:“常规思维来看,的确匪夷所思。不过……很明显萨满教也帮不了忙。”
  “所以我们想去西南再碰碰运气。就是藏传佛教、活佛什么的。”辛弃疾说到这儿,目光里出现了茫然。“如果早知会遇到危险,我宁可不来甘肃。”
  卫彬再度拿起笔:“也就是说,知道你是谁的只有林兰一人?”
  辛弃疾点点头:“我曾和无数人说过我是谁,但是肯相信我的,只有林兰。”
  卫彬的神情,有点欲言又止,但他仍然继续说下去:“……稼轩先生,我感觉,你已经熟知了现代社会的一切。”
  “差不多。”辛弃疾微微点头,“一开始,一句话也不会说,幸亏有林兰帮我。”
  “那么,历史方面的资料你也看过了?”卫彬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他。
  辛弃疾望着他,立即明白了他要表达的意思。
  “我知道,大宋亡了。”他说,“甚至我要抗击的金人也在1234年被蒙古人灭了——”
  辛弃疾的表情,毫无波澜,想必那最初的波澜已经过去了。
  “但那些和我无关。”他继续说,“在我来这儿之前,甚至在我知道这些的时候,那边,依然有金兵在侵略我大宋的江山。”
  卫彬懂了。
  他站起身:“今天我就先问这么多,等您出院了,请再到局里详谈。”
  他正要告辞,辛弃疾喊住他。
  “……林兰,她怎样了?”他忽然表情有点惴惴。
  卫彬愣了一下:“她已经脱离危险了。”
  “我能去看看她么?”他又问。
  “我去问问医生。”
  深深看了他一眼,卫彬转身出了病房。
  在外面,苏虹正在和一个医生谈着什么,卫彬走过去。
  “问完了?”苏虹看他。
  “差不多。”卫彬说,“粗略了解了一下情况,过两天等他们完全康复,再去局里详细询问吧。”
  “期间需要监管么?”苏虹问,“女方我没法询问,她还没太多力气说话。”
  卫彬摇头:“不用,目标不会擅自离开,他本来就一直在找回南宋的办法。”
  “哦,那就好。”
  “不过……”卫彬顿了一下,看看医生,“他要求见见这名叫林兰的女性。”
  “可以的。”医生点头道,“她已经醒了,基本没什么大碍。”
  然后卫彬转身,不多会儿,他把辛弃疾带了过来。
  病床上的女性已经睁开眼睛,她的气息尚且有些微弱,但那双黑色的,微微有点凹陷的大眼睛,却慢慢流转出光华来,因为她已经看见了进来的人。
  “……我还以为是幻觉。”她的声音微微有点嘶哑。
  男人快步走到她床边上,弯下腰,握住她的手。
  “谢天谢地,你能活下来。”辛弃疾的声音有点发颤,他紧紧握着女子的手,“……我真要把佛祖都念烦腻了。”
  女人笑起来,她轻声问:“能回去了,是么?”
  “嗯。”他把女性的手轻轻贴在自己脸上,“救我们的人,就是负责这件事的。”
  “那可太好了……”
  女子无限柔情地凝视着他,她那双小鹿一般的黑色眸子,闪烁着柔润的光泽。
  看到这儿,苏虹觉得已经可以不用继续呆下去了。她用资料轻轻拍了一下卫彬:“走吧。”
  又看了一眼病床前低声絮语的恋人们,卫彬转身走出病房,他轻轻关上了房门。
  第百十六章 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下)
  下了楼,苏虹吐了口气:“……没想到,感情那么好。”
  卫彬没有看她,径直上了车,发动了引擎。
  苏虹钻进副驾驶座,将资料放在前台上。
  “居然成了这样。”她笑着,又皱了皱眉,“唔,有的麻烦了。”
  卫彬看了她一眼:“是说他女朋友?”
  “是啊。”苏虹说,“感情这么好,他又马上要回南宋去……能怎么办?”
  “他在南宋不是有妻子么?”卫彬嘟囔道,“到这边还找什么女朋友?”
  “在现代社会过糊涂了?”苏虹奇怪地瞧了他一眼,“身为古人,怎会不习惯三妻四妾这回事?”
  “……我可没三妻四妾。”卫彬突然有点不悦。
  苏虹一愣,慌忙改口:“啊,对不起。”
  她想起了卫彬……不。霍去病那个还不到十岁就夭折的儿子。
  卫彬不再说话。他一踩油门。车朝着平衡处的方向开去。
  两天之后。下午三点。这一男一女准时来到了局里。
  雷钧把他们带进会客室。然后让小武端上两杯茶。小武进来的时候。掩不住好奇地仔细打量辛弃疾。他出来以后。苏虹问他看什么那么仔细。
  “真奇怪。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他摇头道。“大声镗鞳,小声铿鍧。横绝六合,扫空万古……可是外表怎么都看不出来。”
  苏虹白了他一眼:“难道谁还把作品刻脑门上?”
  他有点尴尬:“这倒是。”
  “怎么,想去切磋一番文学?”苏虹很热心地说,“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小武笑起来:“反而不想。”
  “咦?为何?”
  他眨眨眼睛:“布兰切特和温丝莱特见面,会讨论演技问题么?”
  苏虹被他这不伦不类的比喻给逗乐了。
  “也是,难以想象的古怪,你是词中帝王,他是词中之龙。”她晃着脑袋想了想,“多可惜,他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小卫是谁,否则——天哪!”
  “喏。所以说,还是不知道的好。”小武笑了笑,“不然他肯定会神经错乱的。”
  那天雷钧和他们俩谈了差不多两个钟头。临近下班,俩人从会客室里出来。
  “先回去吧,我还得做详细检查,可能会很晚。”辛弃疾对女伴说。
  名为林兰的女子点点头:“正好,我去超市一趟,冰箱的菜吃完了——还要茄子么?”
  “嗯。对了,买点啤酒,好么?”
  林兰笑起来:“知道了。”
  目送着辛弃疾与雷钧走出走廊,她提了提肩上皮包,正想离开,身后有人说:“等一下。”
  林兰回头一看,是刚才在办公室里接待他们的女子。
  “介意和你一起走么?”苏虹笑眯眯看看她。
  林兰微笑着摇摇头。
  “我叫苏虹。”
  林兰伸出手,大方地握了一下苏虹的手:“林兰。”
  于是,她们就像寻常女性朋友那样,一同去了超市。
  “今晚吃什么?”苏虹看看她的购物篮。
  “煮茄子,烧扁豆。”林兰笑了笑,“他喜欢吃清淡一些的菜。”
  “不喜欢味精?”苏虹说,“好像过来的人都讨厌那个。”
  “嗯,觉得鲜得作呕,他受不了。”林兰低头看看购物篮,“酱油不能多放,味精干脆不能放。味道重了他就吃不下饭。”
  “听起来很会做菜?你。”苏虹看看她。
  “怎会。”林兰笑着摇头,“以前在家是甩手掌柜。念书的时候就吃食堂,上班了也只会叫外卖,这都是被他逼迫出来的。”
  “哦,南宋的男人不做饭。”苏虹故意笑道。
  林兰的笑容像清风:“做的。可他做的我不敢吃。都不知道是怎么弄出来的,那只不知从什么南宋酱料里挣扎出来的鸡,看起来行迹绝对可疑……”
  俩人同时大笑。
  林兰看起来和苏虹差不多年龄,甚至可能比她更大一点,不是苏虹那种丽如春花的漂亮,是平和自如的洒脱的美,修长的身材,象牙色的脸颊有点偏瘦,一双小鹿般的黑眼睛顾盼生辉,尤其动人。
  “要买啤酒?”苏虹看她。
  “本来是我自己喝,结果现在成了他的偏好。”她笑着,将两瓶易拉罐蓝带放进篮子里。
  “还喜欢喝什么?”
  “可乐。”她笑,“我为这个,鄙视过他很多次,可人家完全不在乎。”
  苏虹看着她,微笑道:“平日怎么称呼?”
  “稼轩先生?幼安兄?”林兰又笑,“都怪别扭的,我叫他Tommy。一开始是叫Tom的,看了《猫和老鼠》之后他又不高兴叫Tom了,没辙。”
  苏虹被逗乐了。
  “其实是去应聘的时候,临时想的名字。想帮他适应这种称呼,就一直这么喊他。”林兰说,“后来没去,名字却用下来了。”
  “认识了多久?”
  “五个多月。”林兰捋了捋额前头发,“……走吧,差不多买齐了。”
  收银台结账出来,苏虹说:“他的检查可能得做两个钟头。”
  林兰想了想,冲苏虹一笑:“去喝东西吧?”
  苏虹也笑:“早有此意。”
  恰巧旁边就是星巴克,俩人要了两杯咖啡,端上了二楼靠窗的角落。
  “他不喜欢星巴克。”林兰笑道,“对这个地方充满抵触,也不明白干吗花钱跑这里喝又甜又苦的东西。”
  苏虹微笑:“好像都不太喜欢咖啡。”
  “是说,过来的古人?”
  “嗯。不过喜欢可乐的,你家幼安兄是独一份。”
  林兰笑起来。
  “能说说,是怎么认识的么?”苏虹好奇地问。
  “哦,这个啊……”林兰噗嗤一笑,“他是卖唱的,我是听曲的,就这么认识的。”
  “卖唱?”
  “喏,就在广安大厦下面的通道里。我之前,恰好就在广安大厦里上班。”林兰撑着腮,懒懒靠着窗。“那天经过通道,听见他在唱‘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唉,好听。”
  “永遇乐?”
  “嗯,调子我从来没听过,却很顺耳,顺得仿佛特意给这词安的。我当时忍不住停下来看他,心想,没听说过街头卖唱的还能唱辛弃疾。”
  苏虹笑了。
  “后来,第二天下班又去听他唱。这次改了,成了‘道男儿、到死心如铁,看试手,补天裂’。”
  “贺新郎。”
  “于是我就奇怪了,就过去问他,干吗唱宋词。”
  “他怎么说?”
  “他说这是他写的。”林兰笑道,“他说他唱自己写的词,天经地义——普通话那时候他还不太行,勉强听得懂。”
  “亏你还仔细问。”苏虹道,“一般人,就当是神经病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