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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猎明-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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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疼得厉害呀,发炎了。”

“发啥……啊!”还没等王有才多说一句,高原那双铁箍般的手伸过来捏在他喉头,只微一用力,便将他的嘴掰开。

“你干什么?”老安大惊。

“看看。”

一股腐臭从里面冲出,臭得高原几乎背过气。这年头也没有牙膏牙刷,就算有,这土老财估计也舍不得用。如此一来,牙齿卫生自然不尽如人意。

老家伙所有的牙齿都是黄的,牙缝里长满了牙垢,看得人心中一阵发呕。

发炎的那颗牙靠最里边,上面有一个大坑。要医治也很简单,只许用钻子钻通,在里面放些药,消炎之后补上就是。

可这时代没这些医疗器械,要想医治牙疼,就只能直接拔掉。

高原用食指点了点那颗坏牙,“是不是这颗?”

王有才又是一声痛叫,“是是是。”

高原道:“干脆我帮你治好算了。”

王有才,“你会治病?我可不出钱的。”

“当然,给个馒头就成。”

“快,只要能治好,两个也成。”

“成交,嘴张开。啊!”

“啊!”

高原突然一脸惊骇地指着王有才背后,“那边是什么?”

“什么?”还没等王财主转过头去,高原右手在他牙上使劲一摁,只听得一声脆响,那颗坏牙便被摁断了。

“妈的,妈的,我牙掉了。呸!”一口将断牙吐掉,王有才口角流血。猛地从地上跳起来,刚要发怒,突然间,一道凉气从脊背盛起,冲上顶门,刚才还涨痛得难受的脑袋立即通畅,舒服得他差点呻吟出声来:“啊,牙掉了,不疼了。狗日的高原,你他妈手劲真大。好,太好了,不疼了。”

“自然不通了。通则不通,通则不痛。”高原摇摇手指,“老王,说粗话可不好,小心我的人民民主专政了你。馒头,两块,快给我。”

不明白这个蒙古蛮子究竟在说什么,自然也弄不明白其中的含义。只觉得这家伙说话是脸上总带着一丝微笑,即便知道他话无好话,但怎么也发不起火来。王有才从包袱里又摸了两个馒头递过去,“两个,这是你的午饭。”

“我日!”

“你爱日就日,反正午饭给你了。”

高原傻了眼,这土财主还真是抠门到家了。

第三章 我本穿越来

“对了高原,你是怎么跑到蒙古,又怎么来河南的?”安从容问。

“这个你就别问了。”一直滔滔不绝说话的高原突然沉默下去。

他本是一个志愿兵,在内蒙古当骑兵,成天就骑着马背着枪在边境线上巡逻,这样的日子倒也过得逍遥。可一个电话改变了这一切。

那天,刚巡逻回来就接到母亲的电话让他回家相亲,说起来他也老大不小,该成个家了。正好现在又有探亲假,便向连长请了假回家去。回到陕西老家,亲还没相,就被几个哥们拉出去喝酒,喝完酒又说天气太热,干脆去游泳好了。

游了半天,也累了,就躺在岸边睡了一会,这一睡就从夏天睡到秋天,从二十一世纪睡到了明朝末年。

他本是一个豁达之人,性格里很有一股随遇而安的乐观。在知道自己穿越之后,并不十分惊慌,反正就那样,在任何时代都一样吃饭活人,与其怨天尤人,还不如勇敢地面对生活。

当然,这也同党和军队多年的教育有关。

他相信,依自己对历史的了解和现代人的见识,在这个遥远的古代一样能混出个人样来。

可事实却以他美好的意愿背道而驰,来的第一天,他就饿得受不了。本想在骡马市里打点短工,混口饭吃。却没想,因为自己是个外人,不但受同行的排挤,而且,那些雇主也不会雇佣一个外地人。

眼看着就要饿得走投无路,王有才同学在适当的时间出现。干脆就去他那里混一段时间再说。

依照他对历史的了解,现在是崇祯十四年秋,明年这个时候,李自成的大军就会到朱仙镇同明朝的大军来一场决定中原的大战。此战之后,李自成势力大涨,并在席卷河南全部、湖北长江以北和整个陕西之后进攻北京,将一个腐朽没落的明王朝彻底埋葬在历史的垃圾堆中。

不过,后来因为李自成的军队在进北京之后急剧腐化,最后败于清兵之手,将一个大好河山拱手送人。想起来就让人叹息。

自己也是陕西米脂人,对李自成这个老乡是崇拜到五体投地。加上历史书上,李闯王都是一个非常正面非常高大非常光明的农民起义领袖形象,是一个彻彻底底的革命者。这样的人自然是高原追随的目标。

只要在王有才庄子上呆上一年,等李自成大军一来,直接投奔而取,以自己过硬的军事素质,怎么也能混一个将军当当。没准,在自己的先进的革命思想的熏陶下,闯王在进北京之后约束军纪,坐稳江山,打造一个恢弘盛世也说不一定。

至少,也不能让汉人的江山落在蛮夷之手。

一想起后世影视作品中满屏幕的“阿哥”“阿玛”“奴才”,想起拖在脑袋后面的猪尾巴,高原就觉得一阵恶心。

那个辫子王朝简直就集中了封建社会所有的糟粕,屠杀百姓、腐朽没落、空前反动,这样的王朝若让他们入主中原那才是中华民族的大灾难呢。

所以说,既然穿越了,就得为这个苦难的年代尽一份力。

首先加入义军,推翻明朝,建立一个真正属于劳动者的政权,然后打到东北,解放沦陷区的阶级兄弟。

不可否认。高原骨子里还有一种善良的天真,却不知,历史的真相同他的理解从根本上就有很大不同。

只是,此刻的他并不觉得,也没有体会。

他还沉浸在对未来的幻想之中。

因为困饶自己的牙疼已经断了病根,王有才心情好了许多,也不觉得身边二人的鸹噪讨厌,眯着眼睛打起盹了。

趁这个土地主迷瞪着,高原一边拉着马一边同老安攀谈起来,也大致了解了一下自己王有才的情况。

王财主家有五口人,两个老婆,一大一小。大老婆生了个儿子,叫王滔,十八岁。小老婆没儿子,只一个女儿,今年十四岁,尚未许配人家。这五口人都住在一个大院子里。院子里除了账房先生安从容,还有十几个粗使丫头。

高原问院子有多大。老安想了半天,说内宅没去过,不知道具体多大。估摸着整栋院子有三十来亩的样子。

这数字让高原吓了一跳。这里虽然是农村,可这么大的房子还是值不少钱。要放在现代,土地再加上建筑物,造价起码上千万。再加上老王家一千多亩良田,活脱脱一个大地主。

“不像呀!”高原上下看了看骡子背上那个穿着肮脏老棉袄的王有才,再看看他袄子上的补丁,心中震撼。本以为这家伙不过是一个普通小地主。却没想到经济实力大到这种程度。真是越是有钱,越是看不出来。

心中盘算开了,王有才手上有一百户佃农,应该都是贫农,这些人的革命自觉性肯定低不了。到时候李自成的队伍一来,就打土豪,分田地,充分发动群众。取老王家的家产为军资,振臂一呼,一个根据地不就建立起来了?

听高原惊呼,老高悄悄在他耳边笑道:“东家的抠门在本地可是有名的,你看他刚才牙疼成这样,死活都不去看大夫,说是等几天就好了。这不是活受罪吗?还好你会治病,否则还不知道拖到什么时候才能好起来。”

话音刚一落,正在打盹的王有才眼睛一睁,鼻子里哼一声,“庄户人家,有病有疼看什么大夫,睡一觉就好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治病不治命,上天要收你,找大夫也没用。”

“老封建。”高原嘟囔一声。

“你说啥?”

“我说你老封建。”

“听不明白,别说蛮子话。”

“都说了,我不是蛮子。”

王有才骑在骡子上,老安身体很好,高原以前当兵十每天十公里越野,这点路程对三个人都不算什么。不过小半天,就来到王家庄。却见绿油油一片麦田正中好大一向庄园,看得高原精神大爽,“可以呀老王,有钱人。”

“我没钱。”王有才眼睛一翻,“年成不好,日子不好过。”

到了庄子大门,高原大步朝里闯去,却被王财主拦了下来,“你乱跑什么,没规矩,这是你能去的地方吗?马厩在山脚。”他指了指东面的一片小丘陵,丘陵长满了青草,正是优良的草场。

“果然是个死地主,可你总得给我件衣服吧,我快要冻死了。”高原指了指露在外面的胳膊大腿。因为太冷,都冻成紫色,考虑到地主阶级的反动性,他耐心地解释说如果自己真冻出毛病来,谁还替他照料马匹。再说,像自己这种不要工钱的雇员又哪里找去,基本福利还是要给一点吧。

“在等着,我去给你寻一件。”王有才将骡子交给高原,匆匆跑回园子,半天,手中提着一把剪刀和一个大麻袋出来。用剪子在麻袋一头剪了三个洞,扔给高原,“送你了,很厚实的,我今天也做个善事。”

“这……”

还是老安够意思,等高原在马厩里安顿下来,将自己的一件旧棉袄送给高原。虽然很破,却很暖和,只是里面的小动物多了点,抓不胜抓。

就这样,高原在王家庄住下来,并积极着手发动群众。

第四章 我的马夫生涯

说起养马,对高原来说却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他以前在内蒙古当骑兵的时候干的就是这个。马二这东西最通人性,谁对他好,谁对他坏,自己心中都有一本账。要想当一个合格的骑兵,就得将这大牲口侍候好了。喂养、洗刷、遛马……甚至于马同吃同睡,只有同马建立起深厚的感情,才能做到人马合一。

至于同吃同睡,高原本身就住在马厩里,一天到晚,马看人,人看马,看来看去看成了一家人。吃饭问题很简单,王有才每天包两顿饭,每顿半斤小米,上面放两条纤细的咸菜。油水稀少,食量也是越来越大。迫不得已,只得将手伸向马料。

五匹儿马拉回王家庄后,王有才又跑了一趟通许县城,领回两个文吏,看了看马,登记备案,只待来年马匹养成抵扣相应税款。近年朝廷征战不休,军中严重缺马,马价大涨,也出台了相应优惠政策。账房先生安从容计算一番,算了下来,以马扣税之后还能剩下两匹。这可是纯利润呀!

因为有了这番好处,王有才对这五匹马也上了心,拨下了不少黑豆。这可是高蛋白食品,深谙营养学的高原自然不肯放过。于是,每煮上一锅,自己就要舀上几大碗,放点盐祭了五脏庙。因为伙食中油水少,算起来,高原一顿竟能吃上两斤饱含高蛋白的煮黑豆。好在马多,也不显眼。这让高原暗暗得意,还好是当马夫,若真当了雇农,估计现在已经饿死在田间地头。

在冬雪来临之前,高原赶着时间将山上的青草割了回去,制成干草以备冬天之用。劳动量极大,但高原的身体底子在那里摆着,以前在内蒙古也没少做这个,也不觉得有何了不起。不就是一点农活,几年军旅生涯,将他这个城市兵活生生锻炼成一个标准的劳动人民。在割草的过程中还抓到不少野兔、山鼠,也无一例外地被他烤来吃了。

秋草入厩,冬雪就下来了,纷纷扬扬,睡在干草堆里,冷得一身僵硬。没办法,只得钻到马群之中,同几个大家伙挤在一起。虽然臭了些,却非常暖和。有时候甚至热出汗来。

冷和累都还可以忍受,甚至饿也不是不可以想出解决的办法。最讨厌的是给马上夜草。

俗话说:马无夜草不肥。

这道理颠扑不破。每天半夜他都要起来给马上料。

上夜料说起来简单,过程却有些复杂。先是用黑豆满满地煮上一锅,等豆熟了,冷却,加上草,加上高粱壳等其他辅料,一道增肥大餐新鲜出炉。只要如此喂上一个月,马呼呼地往上长。

但只一点不好,喂的时候非常麻烦。你不能将所有的料一口气倒下去,然后躺在一边睡大觉。先得铺上一层草,然后再铺料。等马将槽里的饲料吃完了,再一层草一层料。因为军马这东西非常挑嘴,若你将所有的料都放下去,马吃上几口,热气一冲,便将草热得绵了,少了筋道。咬在嘴里不脆。一咬不动,自然就不吃了。

所有你得这么一点一点放,一点一点哄马儿吃。如此一番折腾,等喂完马,看看窗外,朦胧中已经透出一丝曙光。

可怜那高原本是一个年轻人,睡眠本来就好,白天还要打草,如此做了两个月,有点扛不住了。

有一段时间,他甚至站着便能睡过去。后来,等雪下来,白天也没俅事,总算找到时间补瞌睡。

穿越前高原身高一米八三,体重一百六十斤,还有点小肚子。这两个月折腾下来,身高没变,体重却直线下降,小肚子不见了,浑身上下却是结实的腱子肉,每天大豆高粱小米的敞开了吃,精力旺盛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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