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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血腥的盛唐-第2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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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六万,两《唐书》中的相关列传则说二万,杜佑的《通典》说七万。各家均有所凭,莫衷一是。今据有关学者的推测和考证,确定为六万人。)

然而,相比于黑衣大食出动的兵力,唐军在人数上还是居于明显的劣势。

据学者考证,阿拉伯出动的正规军大约五万人,雇佣兵也有五万,总计不下十万人。所以,双方在兵力上的对比还是比较悬殊的,这也是唐军在怛罗斯战败的主要原因之一。

高仙芝的远征军逼近怛罗斯之时,阿拉伯人就接到了情报。黑衣大食驻巴士拉的东方总督艾布·穆斯林立即下令,命部将塞义德率数千人进驻怛罗斯加强防守,从而为大军的集结赢得了时间。

等到唐军兵临怛罗斯城下,先机已失,战斗的主动权已经落入了阿拉伯人手中。因为阿拉伯人既有坚固的城防工事,又是以逸待劳,而且是主场作战,拥有源源不断的援军和补给。唐军要想从这样的敌人手中夺取怛罗斯,无疑是千难万难。

高仙芝命部队对怛罗斯城发起强攻,但始终未能攻克。双方就在怛罗斯城下对峙了整整五天,其间多次交战,但谁也没捞到便宜。

这种胶着状态显然对唐军极为不利。一旦不能速战速决,唐军必将因缺乏后勤补给而陷入困境。

随着时间的流逝,胜算一点一滴地从高仙芝的手中溜走了。

而随着后方大部队的陆续抵达,阿拉伯人的士气变得越来越高昂。

第六天,黑衣大食的援军全部进入战场,双方随即在怛罗斯河两岸展开了决战。东亚与西亚最强大的两个帝国,就在这里发出了最强烈的碰撞。

在兵力居于劣势的情况下,唐军依然顽强奋战。战斗开始后一段时间内,双方势均力敌,难分胜负。然而,就在战斗进行到最激烈的当口,唐军的阵脚突然一片大乱。

因为葛逻禄部落反水了。

这支为数不下两万人的胡人兵团在这时候倒戈,无疑是往高仙芝的心口上狠狠捅了一刀,也在顷刻间决定了这场战役的结局。

在阿拉伯人和葛逻禄叛军的前后夹攻下,原本还在竭力苦战的唐军再也支撑不住,瞬间全线崩溃,两万名汉人将士或战死或被俘,几乎全军覆没,只有高仙芝、李嗣业等几名主将在夜色掩护下逃离了战场。

当高仙芝等人逃至一处狭窄的山谷时,前方的道路被溃退的拔汗那士兵和大批车马牲畜挤得水泄不通。李嗣业担心黑衣大食的追兵杀到,就策马前驱,挥舞大棒击毙了一大片拔汗那士兵和马匹,硬是杀开一条血路,高仙芝才得以安然通过。

当时的情况混乱不堪,侥幸未死的残余唐军各自逃命,兵找不到将,将找不到兵,乱成了一锅粥。只有部将段秀实一直在黑暗和混乱中搜罗散兵游勇,想尽量抵挡黑衣大食的追兵,多挽救一些将士的生命。此时,段秀实恰好听到了李嗣业正在棒打拔汗那士兵的叱骂声,赶紧策马追到他跟前,大声说:“避敌先奔,无勇也;全己弃众,不仁也。幸而得达,独无愧乎?”(《资治通鉴》卷二一六)

遇到敌人自己先逃跑,是无勇;保全自己抛弃士兵,是不仁。就算你幸而成功逃脱,能不感到惭愧吗?!

闻听此言,李嗣业羞惭不已,随即把陌刀一横,调转马头,和段秀实一起去寻找生还的士兵。随后,李、段二人集合了数千人,一边抵挡追兵一边撤退,最后终于把这几千人安全带回了安西都护府。

这场世界历史上著名的会战,就这样以阿拉伯人的全胜、唐军的惨败而落下帷幕。

怛罗斯之战的失败,并非唐军的战斗力弱于阿拉伯军队。相反,唐军在劳师袭远和兵力居于劣势的情况下,依然打得十分英勇和顽强,给了对手相当程度的打击和杀伤,倘若不是葛逻禄部雇佣兵突然倒戈,唐军绝不会遭遇近乎全军覆没的脆败。

作为主帅,高仙芝对此次战败虽不能负全责,但仍然要承担一定责任。首先,是他悍然撕毁和约,发动对石国的入侵,并残杀妇孺、劫掠财富,才导致了中亚诸国的同仇敌忾,并给黑衣大食提供了染指中亚的口实。其次,在面对黑衣大食这样的强势对手时,他仍然采用了过去那种长途奔袭的战略,不能不说是一种决策上的失误。

因为,深入敌境客场作战,在军事上是一种极大的冒险,只有像小勃律那种几乎没有任何抵抗力的弱国,才适合采用这个战略,而面对黑衣大食这样的强敌,唐军必然会暴露出一系列问题:一、因地理环境陌生而导致行动迟缓,从而让对手抢了先机;二、因客场作战而导致情报匮乏,无法准确判断敌人的兵力部署,从而未能及时改变战略,并制定相应的战术;三、孤军深入敌境千里,没有根据地,没有援军,没有后勤补给,没有休整再战的转圜余地和时空条件,因此唐军只能寄希望于一战拿下怛罗斯,而一旦战事陷入胶着状态,唐军的抗风险能力就降为零了。

葛逻禄人也许就是看出了唐军面临的诸多困境,才会断然倒戈的。

可是,即便没有葛逻禄人的倒戈,唐军取胜的机会也很小,因为高仙芝的战略决策已经从根本上决定了这场战役的结局。就算葛逻禄人不反水,唐军还是有可能战败,只不过不会败得那么惨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也许有理由作这样的假设——假如换成是阿拉伯人长途奔袭,而高仙芝坐镇安西、以逸待劳,也许这场战役的结局就会全然不同了。然而历史没有假如。唐军在怛罗斯战败后,中亚的命运被彻底改变。由于短短几年后安史之乱爆发,唐朝自顾不暇,不得不放弃对中亚霸权的争夺,再也无力染指帕米尔高原以西之地,原本亲附唐朝的中亚诸国转而臣服于阿巴斯王朝。从此,华夏文明彻底退出中亚,这一地区开始了整体伊斯兰化的过程。

怛罗斯之战后,唐军战俘中的造纸工匠被带到阿巴斯王朝第一任哈里发建在撒马尔罕的造纸作坊。从此,中国四大发明之一的造纸术传入阿拉伯,进而传播到中东和整个欧洲,对西方文明的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怛罗斯之战才会在世界历史上留下深刻的印迹。虽然华夏文明最终退出中亚的主因并非怛罗斯之战,而是后来的安史之乱,但无论如何,怛罗斯之战都是中亚命运的一个重大转折点,也是东西方文明发展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如果没有后来的安史之乱,以当时盛唐的综合国力,要重新夺回中亚霸权是完全有可能的。

事实上,就在怛罗斯战败的两年后,安西唐军就迅速恢复了以往的实力,大唐帝国也再次把军事和政治触角伸进了中亚,开始了新一轮谋求霸权的努力。

当然,这新一轮努力的代表人物不再是高仙芝了,而是大唐军界的另一个后起之秀。

他就是封常清。

【封常清:我很丑,可是我很努力】

据说封常清是一个长得很丑的人。

按照《旧唐书·封常清传》的说法,是“细瘦颣目,脚短而跛”,意思就是干瘦、矮小、斜眼,而且还是个瘸子。除了长得相当对不起观众之外,封常清的命也相当不好。他好像从小就是个孤儿,只有外祖父一个亲人。他小的时候,外祖父犯了罪,被流放安西当守门吏,于是封常清就跟着外祖父来到了安西。

一个被流放边疆的老人,要养活自己,还要把一个孩子拉扯大,显然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也就谈不上给封常清什么良好的教育。好在封常清的外祖父是个知书明理的人,他知道,再苦也不能苦孩子,再穷也不能穷教育。虽然没有钱供封常清读书,但还可以自己教。于是那些年里,无论春夏秋冬,每天经过安西南门的人,都可以听见门楼上有一个老人在教一个孩子读书。孩子的声音异常清脆,异常响亮。走出很远,人们仿佛仍然可以听见。

封常清长大成人后,和他相依为命的外祖父去世了,封常清从此孤身一人。他既丑陋,又贫穷,又没有社会关系,成了芸芸众生中最不起眼的一个。一直到三十多岁,封常清仍然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谁也看不出这个人将来会有什么出息。

当时的安西节度使是夫蒙灵詧,高仙芝在其麾下担任副节度使兼都知兵马使。我们都知道,高仙芝是个美男子,对自己的风度仪表极为看重,所以每次出巡,身后总要跟着数十个鲜衣怒马的随从。每当威风凛凛的高仙芝带着他的随从马队在安西街市上呼啸而过,那样子别提有多拉风了。封常清曾经在路上遇见过几次,心中艳羡不已,于是暗暗发誓——一定要成为这群人中的一员!

可是,封常清凭什么呢?

要背景没背景,要资历没资历,要钱财没钱财,个子又长得瘦弱矮小,两条腿还不一样长,甚至连眼睛都是斜的,这样的人想当高仙芝的随从,岂不是痴人说梦?

然而,这一切都阻挡不了封常清。

因为封常清有一个人生信条——只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就能达成别人不可能达成的梦想。

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矮小丑陋的封常清来到了高仙芝的府上,从容递上了自己的名牒。高仙芝只看了他一眼,一股嫌恶之情就油然而生——人居然可以长成这样?

“你走吧,我的随从已经满了。”高仙芝面无表情地说。

封常清一句话也没说,扭头就走。

不是因为他负气不干了,而是因为他早就猜到了高仙芝的反应。所以,封常清一点也不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第二天,封常清又来了,照旧递上名牒,仿佛昨天的事根本没发生过一样。

高仙芝火了:“不是告诉过你了吗,我的随从已经满了,干吗还来?”

这一次,封常清也火了。他梗着脖子对高仙芝说:“我仰慕您的高风亮节,情愿追随鞍前马后,所以在没人引荐的情况下,自告奋勇前来投奔,您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您若是以才取人,则士人信服;若是以貌取人,恐怕只会失去人心!”

高仙芝勃然作色,当即挥手送客。

见过脸皮厚的,可没见过这么厚的!

毫无疑问,封常清的努力失败了。

高仙芝是个眼高于顶、牛皮哄哄的人,怎么可能收留他这么一个又丑又贫又不要脸的人呢?

如果是普通人,到这个时候就该知难而退了。人要脸树要皮,再去投牒除了遭人羞辱之外,绝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然而,封常清不是普通人。他是一个认准目标一往无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

第三天,封常清又来了。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一连数十天,封常清都来高仙芝的府门前站岗。早上天不亮就来了,一直到夜幕降临才回去。天天如此,风雨无阻。

高仙芝纳闷了。

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执著的人呢?这家伙如果不是脑袋被驴踢了,就肯定有什么异于常人之处。

高仙芝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后来有一天,当高仙芝打马回府的时候,忽然翻身下马,快步走到站得像根木桩一样的封常清面前,定定地看了他很久,然后说了四个字:

我收你了。

封常清成功了。

他用他那近乎不要脸的执著,最终敲开了高仙芝紧闭的心门。

这就叫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封常清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人有时候不能太要脸。

要成就一番事业,要当一个人上人,就不能太爱惜自己的羽毛。在这个世界上,面子是一种奢侈品,只适合有地位的人去讲究,不适合穷人消费。你固然可以在内心坚守人穷志不短的原则,但你没必要把这个原则时刻挂在脸上。甚至可以说,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穷人来讲,不要面子恰恰是他唯一可以凭借的资本。

今天,如果你一无所有,就请你不要太爱惜自己的羽毛。必要的情况下,你可以把脸皮扯下来,扔地上让人踩。只要记住封常清的故事,你日后就有可能把所有失去的面子都挣回来。韩信还钻过别人的裤裆,张良还捡过别人的鞋子呢,丢些面子又算得了什么?

总之,做人心不能黑,但脸皮不妨厚一些。

自从成为高仙芝的随从,封常清的人生就彻底不同了。

他有了俸禄,有了身份,有了地位,有了鲜衣怒马招摇过市的威风,有了苦尽甘来鸟枪换炮的成就感。

然而,封常清绝不满足于此。他想要的,是别人根本不敢想象的。

封常清梦想着有朝一日,自己能像高仙芝和夫蒙灵詧一样,成为驰骋沙场的名将,成为坐镇一方的封疆大吏。

成功学告诉我们:一个人的心有多大,他的舞台就有多大。

当然,前提是他要有才,并且够努力。而封常清恰好两者都不缺。如果人们还记得南门城楼上那个十几年如一日用功读书的孩子,就不难相信这一点。

在高仙芝麾下当了几年的随从兼幕僚后,封常清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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