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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章

宋起波斯湾-第4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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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他们是两个王国联姻的目标,按说应该好一些。可绮丽尔因为心中不满,自然不会配合这件事。看到自己被逼要“嫁”的人,自然也绝对不会有好感。
    “哼,你就是个小屁孩子,回头我可以好好教训你一顿!”
    绮丽尔的回答引起了爱德华的兴趣,他没发现,这个绮丽尔公主居然还满有意思的。不过对于王子,被别人称为“小屁孩子”肯定不会是他喜欢的待遇。心中一恼之下,约翰告诉他的,武士之间决斗的规矩就让他用了出来。
    “哼,一会花园里见,我会让你哭的!”
    绮丽尔作为曾经逃家的野丫头,自然对于这种事情一点也不意外。下巴稍稍一台,那种公主的骄傲立即就显露出来。对于眼前这个家伙的挑衅,她绝对不会退缩。
    “好,花园见!不过就算见面,我也敢肯定,哭牌子不过是小屁孩子们的本领。你最好多准备两块手帕,不然的话我可以带两盒抽纸,让你一次哭个够。”
    这时阿图瓦伯爵还在那儿向约翰王亨利三世,一个劲的表达着他的敬意,他们可不知道,两个年轻人之间,已经要开始一场决斗了呢!
111章 以后要叫姐
    花园里,在午饭的时候是静悄悄的。因为从法国来了贵客,所以所有的人都被叫去帮忙了,躲在花园之中,自己常与宫女们鬼混的长椅,约翰嘴里叼着一根草枝。
    “不知道绮丽尔那个野丫头,什么时候能溜出来。我得好好问问她,她把我叔叔和朱莉安娜带到哪儿去了!如果可以的话,我得告诉朱莉安娜,他们家里的领地,已经快要不属于她所有了!”
    这时的约翰王亨利三世,因为收不来税,所以常常以贵族们欠债太多,而剥夺他们的领地。其实为了战争这也没什么,但对于朱莉安娜家里特殊的事情在于,诺丁汉郡长菲利普。马克喜欢那处土地,所以给他们家的税金悄悄的加了一些。
    不过现在无所谓了,因为赵伏波已经答应过绮丽尔,这件事由他来解决。自然可以肯定,那块领地永远不会失去。
    而这时爱德华王子,在丰盛的迎接阿图瓦伯爵的午宴,找了个借口早早逃了出来。不过他发现,自然虽然逃跑的相当容易,但绮丽尔却遇到了麻烦。阻挡她的,是几个法国武士。
    “喂,你们,我以英格兰王子的身份命令你们,不要阻拦这位女士,不然的话,我会给你们一些好看的!”
    被人阻拦的绮丽尔不耐烦起来,心中想自己是不是该用刺剑给这几个忘却了,皇家卫兵职责的家伙一点教训。不过既然爱德华出现,她还是没有破坏自己的淑女形象。
    “让开,不然我会用剑的!”
    阿图瓦伯爵带来的皇家卫兵,为难的看着爱德华王子,他们知道他们可没有那个资格阻止爱德华王子的行动。只好一个个让开拦着的路,任绮丽尔带着自己的四个手下,离开了女士们专用的餐厅。然后看着爱德华王子与绮丽尔的身影,他们只好快步去给阿图瓦伯爵送信。
    这时一起奔走决斗场所的爱德华王子与绮丽尔,依然还是不住的拌着嘴。
    “不必谢谢我,作为王子,这不过是小事!”
    爱德华王子摆出一种派头,仿佛像绮丽尔这样的姑娘,他每天都会帮助一下的模样。
    “哦,不,我不会感谢您,亲爱的小屁孩子王子,我特地带了两个纸盒,省得一会你擦眼泪的时候,纸巾不够用。另外,纸盒是这样用的,别一会不会用,让仆人们笑话!”
    无论是跟随在绮丽尔身边的四武士,还是说伴随在王子身边的仆人,他们脸一起抖动起来。虽然不敢笑出声,但脸笑容,还是仿佛集犯病了一样。
    爱德华王子不做声了,看起来斗起嘴里,两个自己加一起,恐怕也不是绮丽尔公主的对手。心中已经决定,一会在决斗场,一定要让这个丫头输得哭起来才行。
    “哼,你不过是个弓手,看你的剑都是女孩子们玩的玩意!”
    撇了一眼绮丽尔挎着的刺剑,他有一种盲目的自信,认为自己的剑术一定可以胜过他。
    花园里,有一大片绿地,那是平时爱德华王子与约翰剑术课的地方。伸手拔出长剑来,爱德华王子脸的笑容一敛,一股若有若无的英气就显露出来。凭心而论,他是一个聪慧而又极具魅力的小男孩,不过正如同绮丽尔说的那样,他太小了。
    “知道吗,我用的这叫刺剑,速度很快。为了保证公平,所以我事先得告诉您,希望不会给您带来什么不便!”
    如果不挖苦人的话,绮丽尔够得下淑女的风范。最少艾丽莎欧洲的宫廷气质,多数来自于朱莉安娜的教导。
    “不要紧,女孩子的玩意,我不会担心的!来,轻浮的法国小妞!”
    后面这句话显然来自于约翰的不良引导,说起来的时候,颇有些流里流气的味道。不过他的剑使起来的时候,实在有着不错的水准。
    绮丽尔按照刺剑的规范,一只手叉着腰,动作迅速而又敏捷。毕竟以前常与赵伏波对阵,虽然是用刺剑对付斩将刀,但总体来说赵伏波使刀的本领,只比欧洲人使剑的本领好。
    她如同跳舞似的,轻盈的避过爱德华王子飞舞的剑身。但手中装着练习用的小白灰包的刺剑,行动起时候,却迅速而又准确。只几下就把爱德华王子逼得步步后退,这让绮丽尔不禁得意起来。
    “喂,要是败了的话,王子殿下以后要叫姐才成!”
    爱德华王子虽然被绮丽尔逼得步步后退,而且还有些小忙脚乱,但他平时的剑术课可不是白的,很快就与绮丽尔拉开了距离。
    “咦……”
    花园之中的长凳,某人被击剑的声音吵到,从花从里出来,惊讶的看着两人的战斗。
    “唔,野丫头又有了新玩具呢,这个新玩具……”
    随着绮丽尔适应了爱德华王子的长剑招数,很快她就开始了连续的进攻。刺剑虽然变化略显单调,但它实用而又灵活的进攻,很快爱德华王子就抵挡不住了。他不断的向后退着,当手中的剑挥过,因为沉重来不及回手的时候,绮丽尔毫不留情的,在爱德华王子的身留下几个白点。
    接着如同小鹿那样,向后连续几个连跳。接着从身边的四武士手中拿过纸盒,向比输了剑而哭丧着脸的爱德华调侃。
    “唔,衣服被弄脏了,小爱德华,你会哭鼻子吗?下过不管怎么样,就算是哭鼻子,以后也记得要叫姐哦!”
    正在绮丽尔得意洋洋的时候,一旁传来一个声音,一张嘴就叫的是绮丽尔的绰号。
    “小约翰,这可不是好习惯。你总是那么喜欢挖苦人,而且你难以不知道,他是我的学生吗?这么不给面子,我看我得让你知道一下,那种剑术并不是不能被打败的!”
    绮丽尔听到这个声音稍稍愣了一下,接着她就变得高兴起来。因为她知道,她脱困有望了。
    “大约翰,难道真的是你吗?哦,我的帝,我从来没有想到,见你到你个家伙,我会感觉到幸运的!”
    她的反应,使爱德华王子吃惊了!
112章 把自己嫁了
    “约翰老师!”
    爱德华王子看着自己的剑术老师的时候,多少有些不发了意思。!。尤其被一个女人打败的时候就更是如此。
    约翰先不理会绮丽尔,看着自己的学生,微笑着安慰他。
    “喔,这不怪爱德华,这家伙是个野丫头!你不要被她的表面迷惑,对一个野蛮的姑娘,一定要让她知道些厉害才成!”
    心中轻松下来的绮丽尔,眯着漂亮的蓝眼睛脸带着笑意,看着眼前的约翰。
    “凭你吗,大约翰,我要提醒你一下,我的剑……!”
    约翰转过身,尽管与绮丽尔非常熟,但他还是优雅的行了一个礼,表示贵族对王族的尊重。
    “我知道您有了新的兵器,但想要战胜我手中的剑,这可不够。虽然我承认你的弓术不错,但剑术恐怕您比我还要差一点点!”
    绮丽尔把手叉在腰,做了几个轻盈弹动的步伐。在她表演起来的时候,就仿佛在跳舞一样。
    “好,大话先生,按我丈夫的话来说,咱们还是少废话,手底下见功夫比个高低才是真的!”
    约翰拔出自己的长剑,把剑竖在自己前面亲吻了一下,摆出迎击的姿势。大概是与绮丽尔两人过去经常练习,因此不在等待,手中的长剑在阳光下闪过一道巧妙的弧光,向绮丽尔扫去。
    “如您所愿美丽的公主,不过您能告诉我,您什么时候把自己给嫁了呢?”
    绮丽尔轻巧的向后退了一步,但手中的刺剑如同毒蛇那样,迅速的指向约翰的胸前。这吓了一约翰一大跳,他猛得向后一跳,才躲过绮丽尔这一剑。
    “我说大约翰,这和您没有什么关系。不过您真该仔细看看我手的订婚戒指,嗯,它真的很漂亮!”
    绮丽尔说话的时候带着些得意,但一招得势的她,手中刺剑仿佛暴风雨一样,朝着约翰身吞吐个不停。
    “嗯,不管您把自己嫁给了谁,但我得说您这种奇特的剑术非常不错,非常不错。是他教给你的吗?”
    爱德华王子惊讶的看着他的老师,与绮丽尔的对决。他们并不像是在斗剑,反而就像是在练习那么轻巧。手中的剑来来去去斗个不休,嘴里却如同闲聊那样,说个不停。
    自己的剑术老师约翰,显然比自己高明太多了。手法、步法还是他教的那些。但在他使出来的时候,就如同行云流水一般那么流畅。虽然手中拎着的是骑士长剑,但挥舞起来那么轻巧,像像自己只挥几下就感觉到胳膊酸楚不堪。
    当然这也与约翰一直要他用成人的剑练习有关,好处是虽然现在的进步慢些,但对于他将来有着绝对的好处。
    “呯……”
    两剑相交,绮丽尔轻飘飘的刺剑就吃了一点点的小亏。毕竟刺剑实在是太细也太轻巧,倘若长骑士长剑硬碰的话,就显示出它的不足。
    “咦……小约翰,你的剑弹性真好,倘若是骑士长剑的话,恐怕也已经断了呢!”
    绮丽尔手中的刺剑耍了几个剑花,向后连续退了几步,拉开距离。带着骄傲的笑容,继续与约翰聊天。
    “是吗,唔,你恐怕不知道,我们的剑铸造的弹性很好。这样笨笨的剑恐怕不能战胜我们,来约翰,让你看看我丈夫教我的剑术!”
    在他们连续争斗的过程之中,爱德华睁大了他的眼睛,最少他已经感觉到这种刺剑的可怕。因为他的老师约翰,在应付起来的时候,也不得不小心翼翼。甚至他的剑招受到了很大的制约,不能完全发挥出来。
    “这种刺剑太快,倘若是一个用剑的好手,比方说绮丽尔公主的丈夫,也许……”
    爱德华作为英国历史极有名的国王,聪慧、用功全都可以排在帝王们的前列。只看了一会,就得到了结论。约翰手中的长剑很难发出有效的进攻,因为他只要一打算进攻,就会暴露出弱点,被绮丽尔手中的刺剑长驱直入。
    绮丽尔到底是姑娘,连续斗了几个回合之后,稍稍有些喘息。她退后了几步,接着收了自己的刺剑。
    “嗯,凭我的本领伤不到你,我想我们可以算打和了。”
    约翰举起剑方放在面前向绮丽尔致意,接着又问了一句。
    “嗯,不错的剑术,但不能用在马。小约翰,你丈夫的骑兵不会也用它!”
    绮丽尔尽力平息自己的喘息,慧黠的姑娘可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再斗下去,就要输了。
    “是的,这是弓手用的刺剑,只是自卫用的。倘若您期望与长剑匹配的兵器交手的话,那么也许你该试试我们的斩将刀,倘若你不累的话!”
    约翰作为剑术大师,对于新的兵器也非常有兴趣。当奉命出战的闪电,从刀鞘里抽出自己的斩将刀时,约翰原本轻松的神色变得凝重起来。他用行家的目光一打量眼前这把刀,就知道这样的兵器,是用来在战场屠杀的。
    尖端是用来破甲的斧头刃,刀身微微弯曲更利用砍劈。这把来自唐样大刀的长刀,实际刀身与近代的骑兵用刀相似,但刀柄又与日本刀相仿。尤其刀刃,那一层大马士革钢,更是闪烁的使人眼花。
    “天哪,那是大马士革钢?怎么可能,再富有的人,也不可能用大马士革钢来装备他的军队!”
    绮丽尔在一旁骄傲的笑着,因为斩将刀的设计的确是值得人骄傲的。她纠正约翰的时候,还不忘调侃他两句。
    “是富有的皇帝陛下,而且他们手中的斩将刀并不是最好的,比我丈夫他们用的差远了!我想将来我丈夫来这里的时候,我就可以送你一柄这样的战刀!”
    “啊,那我现在就谢谢你!不过小约翰,我真替他悲哀,他怎么敢娶你呢,倘若他要是知道你在舍伍德森林里的所做所为的话,他一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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