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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最有本事的皇帝-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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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在大学宿舍里,无论是“坐谈会”还是“卧谈会”,同学们谈论的话题是包罗万象的。而如果哪位同学掌握了某方面的话语权,他一定是这方面的发烧友。很显然,刘秀同学是政治发烧友,他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洞察力是同学们认可的。

大家别以为他仅仅是个青年农民!

刘秀不光是个称职的庄稼把式,勤奋的大学生,在经商上也很擅长。此前在老家种地时,他就经常把多余的粮食拿出去换几个零钱。那时候他才十几岁。

现在,上太学了,他本来家里就不富裕,又是个食宿自理的特别生,难免手头吃紧,必须勤工助学。

太学生中的正式生,是由太常选拔的高干子弟,有名额限制,可以享受官俸。

而刘秀属于地方选送的“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的特别生,不受名额限制,费用自理。同样是在一起上学的太学生,差距就是这么大。从地方来的特别生,有不少家境比较贫寒的,必须自己想办法解决学费和生活费。

比如倪宽同学,就靠给人家做饭维持生计。

翟方进同学家里也不宽裕,老妈只好跟着到京城来,靠织布、做鞋卖了赚几个钱,供他读书。

刘秀同学想自食其力,搞起了三产:与同宿舍的韩子同学合资买了一头驴,租给别人跑运输,收几个租金。

我们说刘秀了不起,绝不仅仅因为他建立了一个繁荣昌盛的国家,这样的开国之君历史上有好几个呢。

他能伸能屈,有着极强的生存能力。当农民,他把庄稼种得比别人好,经常手有余粮。进城市,他会经商,不耽误读书,还能培养自己的政治爱好。

无论在哪里,自己饿不着,还能干自己喜欢的事儿。无论在什么条件下,他都能很好地认识环境、适应环境,千方百计求得生存、谋取发展。

这其实是一种很了不起的素质,一种无论在什么环境中都能顽强生存的素质。刘秀之所以能起身于社会的最底层,历尽坎坷终成大事,靠的就是这种素质。

以后大家会不断发现,这种素质帮助刘秀实现了一个又一个人生目标,使他无论在做人还是做事,无论在治国还是治家上,都达到了一般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当时,南阳人来太学学习的并非刘秀一个人。比如邓禹、朱祐等同学,他们在以后的岁月中紧紧追随刘秀,为后汉王朝的建立立下了汗马之功,被刘秀封侯拜将。

广交朋友,积累人脉,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使刘秀很快锻炼成处理人际关系的行家里手。这个时候的刘秀,聪明、勤奋、活跃、有胆识,既善于经营管理,又颇有政治头脑。他二十多岁,这个年龄不算大,但也不算小了。

很多小伙子到了这个年龄,早已成家立业,娶妻生子了。刘秀也是很有自己的想法的!

当官就当执金吾,娶妻就娶阴丽华!

有一天,刘秀与同学一道上街,正赶上执金吾出巡。

执金吾是负责京城治安的武官,相当于京城的公安局长,官秩二千石,权力很大。

刘秀见执金吾身边车骑甚盛,兵器林立,好不威风,不禁脱口感叹道:“当官就当执金吾,娶妻就娶阴丽华!”

他的这句话被史家记载确凿,是他当时的两个宏大志愿和人生目标。

是啊,干什么工作和与谁结婚,是衡量一个人人生内容和人生质量的基本指标,也大体能决定一个人的人生走向。

无论从容貌、才学、品德和行为哪方面说,还是综合起来说,阴丽华都是一个接近完美的女人!

阴丽华是南阳郡新野县(今属河南)人,比刘秀小9岁,祖上是春秋时期声名赫赫的辅助齐桓公称霸的管仲。

管仲的七世孙管修被拜为阴大夫,其后人便以“阴”为姓。大约在秦汉之际,这支阴姓人家移居到了新野。

阴丽华与刘秀的家世有点类似,虽然祖上显贵,到自己这儿已是平民。她出生于新野一个平民家庭,父亲阴睦在她7岁时病故,母亲邓氏,哥哥阴识是前母所生,她与弟弟阴兴、阴就为同胞。母亲、兄长,把她和两个弟弟抚养成人。

阴丽华长大了,像出水芙蓉一般,有倾城倾国之貌,在家乡一带很有名气。

其实,阴丽华早就是刘秀同学的梦中情人了。

刘秀的二姐夫邓晨与阴家是邻居。刘秀经常到新野二姐家去,很早就知道了阴丽华。

邓晨也是刘秀君临天下之途上的重要人物,戏份很重。他出身干部家庭,他的曾祖父邓隆曾官居扬州刺史,祖父邓勋曾官居交趾刺史,父亲邓宏为豫章都尉。

但是,邓晨并没有纨绔子弟的不良习气。他从小接受过良好的教育,知书达理,颇有主见,遇事沉着,有很好的素养。邓晨长大后,娶刘秀的二姐刘元为妻。

不光有这层关系,刘秀还与二姐夫很对脾气,所以有事没事常去新野玩。本来就是亲戚,趣味又相投,当然,还有共同的追求,邓晨后来无怨无悔地追随这个妻弟建功立业。

刘秀正值青春年少,血气方刚,知道阴家姑娘这么出色,自然深深地记在心里。

眼下,刘秀同学发出这样的感慨,纯属心声的自然流露。

娶村姑为妻,当公安局长,这当然不是王者之志。秦汉时期,在那种剧烈变化的社会环境中,胆魄干云、口气吞天的人是很多的。

比如秦末的陈胜、吴广,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的组织者。其中,陈胜是个贫苦农民,为人“佣耕”,估计家里也没有几亩地。他在发动大家起来造反时就喊道:“那些王侯将相难道天生就是贵种吗?”

无独有偶。

汉高祖刘邦早年身为一个村干部,有一次,他碰巧看到秦始皇出巡,场面十分壮观,就忍不住感叹道:“大丈夫就应该这样啊!”

还有西楚霸王项羽,他早年在会稽看到秦始皇东巡渡浙江,车被华盖,人马威武,备极尊贵,也是眼热得不得了,感慨地对朋友说:“像他这样真可以取而代之!”

大家要知道,这时的秦始皇已经统一了天下,正威加四海,权势熏天,竟然有那么多人对他的工作岗位有想法!

而千百年来,让人产生无限感慨的是,这么多眼热皇帝岗位人中的这哥仨儿,出道的起点都是很低的:陈胜是贫农;刘邦是村干部,其实也是赤贫;项羽虽然出身名门,到他这儿也没有啥了。

所以,怎么也不能说刘秀同学少有大志,他上大学了志向也不过如此。在太学读书时期,刘秀同学也是很有人生追求的,而且十分现实。就这样,在太学待了几年之后,刘秀同学的思想逐渐发生了变化,他最初进京求学时希望“学而优则仕”的热情逐渐被耗尽了,他想回家。

不过这不能怪刘秀同学,是朝廷的政策和把玩政策的人太浑蛋。

王莽的“抹桌布理论”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坑

在太学里学习了几年,刘秀越来越感到自己将来就业形势严峻。

首先,太学生毕业后的出路成了问题。

王莽迅速大规模扩充太学的目的,不过是哄大家玩。

他不顾教育教学规律,把全国各地的知识青年(有的还是老年)弄到太学研究经学,表面看是重视人才,实际上,他是怕这些人看出来他玩阴谋诡计在底下乱说,构成不安定因素。读书人对问题毕竟明白得快。

他也根本就没有打算给这些太学生准备多少工作岗位。

朝廷和地方上有职有权的岗位多的是,对不起,他的心腹亲信占完了。那几个位子你也感兴趣?不好意思,得拿钱来买。

大家别急,既然让你到太学来玩了,你就慢慢玩吧!玩够了,那就参加太学的岁试吧,大家排座座,吃果果。

太学生数千上万,可每年岁试录取的名额仅100人,即使大家多年寒窗(数年、十年,有的甚至数十年)后,争得头破血流挤进前100名了,也一般被授予一些闲散岗位。

其中,岁试分甲、乙、丙三科,甲科录40名为郎中,乙科录20名为太子舍人,丙科录40人为文学掌故。

谁要想担任实职,那以后再说,是另一回事儿。

这样,刘秀觉得在太学再待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了。很多同学也都觉得在太学里待着没啥意思了。

其次,王莽已经坐上一哥的位子,立即开始全面贬抑刘氏宗室。

在这方面,他成功运用和大力发展了“抹桌布理论”。

这个理论的精髓就是,对待人就像使用抹桌布,要用时拿来使劲儿擦桌子,用完了扔在地上、踩在脚下。

过去,他就是在这个理论的指导下,顺顺当当地涮了姑妈王政君一把,凭着拥有最高级别伪君子的职称,他相信自己用来对付刘氏宗室也屡试不爽。

王莽运用“抹桌布理论”的多项案例成为经典,但他身后至今,运用这个理论奋起直追者层出不穷。

王莽登基并自以为坐稳后,怀着复杂的心态,怎么看刘氏宗室都不顺眼。

于是,王莽规定,凡刘氏为侯者,一律降爵位为子,削去食邑,只吃自己的薪俸。

不久,他干脆又下令:凡刘氏有爵位者,一律削去;刘氏在中央和地方当干部的,尽量找个理由给免去职务;凡刘氏干部中能找到岔子的,一律不得为官为吏。

在这样的环境下,刘秀觉得自己就是学得再好,再有水平,仕途之门也不会对自己开启。

其三,也很重要的是,刘秀耳闻目睹了新莽王朝的虚伪、无能和凶残,官府乱政导致社会乱象,他彻底失望了。

于是,刘秀决定回家乡,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道路。

第四章 别人忙着造反,刘秀不急

刘秀办事,向来三思而后行,谋定而后动,没有成功的把握,一般不莽撞行事。而只要他看准的事,一旦火候成熟,条件具备,他便迅速行动,坚定不移地进行到底。

这种性格素质就是:谋后而断,慎思敏行。

性格决定命运。

虽然表面看起来,刘秀起兵,是一个由被人推动,到自觉行动的过程,而且起事之初,他还活动在大哥刘縯的旗帜下,但是,他心中始终自有主见。

这种自有主见、坚韧内敛的心理素质,和多谋善断、慎思敏行的性格素质,使他走得很快,少走弯路,一般人还撵不上;使他走得很有水平,脚步时隐时现,一般人看不出门道,他就走到前面去了;使他走得很远,一般人达不到那个境界。

刘秀离开长安回到家乡南阳郡蔡阳县乡下,再次成为回乡知识青年,继续拾掇他的庄稼。

王莽如果是个优秀的皇帝,他的新朝如果能打造一种政治清明、老百姓安居乐业的社会局面,可能没有谁对他的一哥位子有想法。或者说,即使谁有想法也没有机会。

这样,刘秀很可能安于在家乡,通过辛勤耕作和诚实经营,成为像他外祖父樊重那样的富翁,最后终老乡间。以他的品质和能力,他也有可能像他父辈那样走上仕途,做个地、县级干部。

同时,他可能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将来能当皇帝。

然而,时势造英雄。

即便是做粮食贩子,刘秀依然很成功

王莽乱政激发了全国的反抗浪潮,为刘秀这样的帝王之才提供了放飞梦想的广阔舞台和施展手脚的最好时机。

这时的乡下,很不太平,除了人祸,还有天灾。大旱,蝗灾,这两个庄稼人最怕的灾难一起来了。

不过,刘秀读书是个优秀的太学生,种庄稼也是行家里手。经过精心打理,别人的庄稼收成不好,他的地里照常丰收。

蛟龙本是海中之物,在浅池里照样能翻出漂亮的水花儿。所谓的牛人,不是做某一行当很厉害,而是做任何事情都很厉害。刘秀就是这样的牛人。

由于到处兵荒马乱,加之连年饥饿,不少人干起了打家劫舍的勾当。有一次,刘秀的大哥刘縯的一位朋友抢劫,被官府通缉,也株连到刘秀。为了避风头,刘秀迫不得已跑到新野县,在二姐夫邓晨家里躲躲。史家称刘秀在新野躲风的这一段经历为“避吏新野”。

刘秀在二姐家的生活应该是不成问题的,他不上学了,地又种得好,二姐夫邓晨也本来出身仕宦之家。但是,待在这儿吃闲饭,也不是刘秀的作风。于是,他就做起了贩卖粮食的生意,在南阳郡治宛城(今河南南阳市)与新野之间往来。粮食是战略物资,特别是闹饥荒的时候,这生意能赚大钱。

这时的刘秀,已经20多岁了。像他这个年龄的农村青年,多数已经娶妻生子了。而他,至今还是孤身一人。现在,他又是寄人篱下。

其实,在家乡一带,无论比什么,刘秀的条件都是不错的,娶个邻里乡亲认为不错的媳妇,生儿育女,建立个小家庭,过小康的日子,他还是能做到的。只是,他有自己的想法。面对天下乱象和自己的处境,刘秀在努力保持着平静的心态。

很多人看来,这位刘家的三公子温文尔雅,聪明能干,仗义疏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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