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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第3章

小说: 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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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孩子,突然被逐出天堂,推入冷酷而现实的人间,刘秀难掩失落。然而回不去了,这道成人的坎,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得迈。刘縯说得没错,要么进太学读书,要么娶妻成家,这都是成年人该干的事情,而他刘秀,已经在今天正式成人!

刘縯本以为刘秀一定会毫不犹豫选择太学,见刘秀久久不答,忍不住调笑道:“如此举棋不定,怎么,莫非你已有了中意的姑娘?”刘秀脸一红,刘縯见状大乐,紧追不舍道:“说,谁家的闺女?居然瞒得连我都不知道。”

刘秀脸越发地红,刘縯逼问再三,刘秀这才轻声答道:“别说是你,就连对方,也还蒙在鼓里。”

第二章 洛丽塔

【No。1 酒醉】

相思如花,无根不发。刘秀这段离奇的单相思,还要先从他二姐夫邓晨说起。

邓晨,字伟卿,新野人氏,三世仕宦,皆官至二千石,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连续三代人都做到了部级高官。曾祖父邓隆,官居扬州刺史;祖父邓勋,官居交趾刺史;父亲邓宏,官居豫章都尉。到了邓晨这里,却绝意仕途,赋闲在家,无事时也学刘縯开门养客,同样也纠集有数百之众。

刘縯常来拜访邓晨,一则叙姻亲之谊,二则也是看重邓晨手下的这批人马。邓晨的这些门客,嗯,荀彧可使吊丧问病,荀攸可使看坟守墓;程昱可使关门闭户,郭嘉可使白词念赋;张辽可使击鼓鸣金,许褚可使牧牛放马;乐进可使取状读诏,李典可使传书送檄;吕虔可使磨刀铸剑,满宠可使饮酒食糟;于禁可使负版筑墙,徐晃可使屠猪杀狗……刘縯就这么幻想着,仿佛粮草已然齐备,部众已然会聚,清一色白盔白甲,正在他的号令之下,浩浩荡荡直杀长安而去。

邓晨并不介意刘縯打他门客的主意,要,随时带去,自家兄弟,何必客气!邓晨有自知之明,他并没有刘縯那样的魄力和霸气,他也并非为了伟大而诞生,他最好能做的,就是与伟大同行,成为伟大的一部分。

刘縯每次拜访邓晨,照例带刘秀随行。这一日,实在也无异于他日,该开的花开了,该绿的树绿了,该满的小溪也满了。太阳照例懒洋洋地悬挂西天,随时准备打烊;老迈的家狗睡眼惺忪地趴在路上,等着马车来撞。新野邓府之内,大宴宾客,喧闹非常。刘縯和邓晨饮至酒酣处,拔剑斩案,慷慨作歌,歌罢,却又相顾叹息,有不胜悲怆之意。该死的天下太平!太平得淡出个鸟来。而王莽又在长安的皇座上坐得正稳,无机可乘。亡国耻,犹未雪;王孙恨,何时灭?

一群门客有如众星捧月,围刘縯而坐,聆听其指点江山、高谈阔论,而对刘縯身边的刘秀,却并无人特加留意,在他们眼中,刘秀只是刘縯的一个小跟班而已,可以忽略不计。刘秀喝了几盏闷酒之后,不胜酒力,离席趁醉而行,恍惚中闯入一座小径分岔的花园,正待收拾闲情,好生将风景欣赏,突然便觉腹中一紧,喉间一松,连忙伏于葡萄架前,一通狂吐。吐罢,暗道侥幸,还好四周无人,起身回头,却看见一个十岁的小女孩,正怯生生站在面前,一手捏住鼻子,另一只手则举着一方手帕,朝着他轻轻摇动。

只不过这一眼的打量,却严峻地考验着刘秀的心脏,先是骤然停止,然后马上开始报复性地反弹,狂跳异常。

【No。2 心醉】

爱情乃闲人之忙事,然而有幸和不幸。起初之时,总是满怀信心,以为一定有一个完美之人,在前方为自己而等。是的,起初总是这样,直到有一天翻然醒悟:原来这种莫须有的信心,其实是对自己的一种残忍。

我们并非公共汽车,怎能确信真的有人在等?我们能够确信的,只能是我们在等待别人。一旦等红了眼,华丽的青春,即将变成曲折的鱼尾纹,而命定的人仍未出现,又有几个人会坚持再等,以最好的年华作为代价?或许就从了吧,凑合了吧,爱谁谁了吧。不求满分,甚至也不求及格,但至少也总比交白卷强吧。

然而,弱冠之年的刘秀,还正年轻,还有资格等,更重要的是,他宁愿等,等那一生中的命定之人。在他这个岁数,许多人都已经做了父亲,而他却依旧孑然一身,并非没有人前来说媒,也并非没有人前来问讯,但他却始终不肯应承。所谓千弩之弓,一击不中,乃永息机锋,是以射与不射之间,自然要分外慎重。

世间多有温柔乡,世间多有美娇娘,然而,刘秀早已修炼到了无欲则刚,他坚信,有一个人在等待着他,正如他只等待着那个人。

眼前的小女孩,皮肤苍白,身形消瘦,神态空灵而朦胧,她那介于儿童和少女之间的奇妙魅力,让意在闲逛的刘秀猝不及防,而他那颗自以为无欲则刚的心脏,也在瞬间四分五裂、不成模样。

刘秀苦笑着,他原本以为,他所等待的那个人,怎么也得有几甲子的功力,这才能够将他的心震得粉碎,殊不知,眼前这位十岁女孩却能轻易做到这些。而且,人家小女孩根本就没有发功,她只是离开他两步的间距,无辜地发射着她的固有频率,然后,他的心便不由自主地随之共振,直至碎为齑粉。

话说回来,今天倘若有人像刘秀这样,对一名十岁的幼女产生异样的感情,势必会被视为变态,如果胆敢有进一步行动,更将是踏入了法律的禁区。关于这种对未成年少女的畸形情欲的描绘,首推纳博科夫的名著《洛丽塔》,其描绘是如此的成功,以至于“洛丽塔”三字,如今已成了这种畸形情欲的代名词。

纳博科夫对这一时期的女孩作了这样的定义:“在九岁和十四岁年龄限内的一些处女,能对一些着了魔的游历者——尽管比他们小两倍甚或好几倍,显示出她们真实的本性,不是人性的,而是山林女神般的(也就是说,鬼性的);而这些被选中的小生命,我想命名她们为‘小仙女’。”

《洛丽塔》一书中列举了历史上几个有名的例子:但丁疯狂地爱上了九岁的贝特丽丝;彼特拉克爱上他的劳琳时,劳琳也不过是个十二岁的金发耀眼的性感少女。类似这样的例子,我们其实还可以继续往下补充:爱伦坡娶了他十三岁的表妹弗吉尼亚;猫王迎娶普琳西拉时,小姑娘也才不满十四岁……

纳博科夫没到过中国,所以大惊小怪,一惊一乍,觉得自个儿挖着宝了。而在古代中国,早婚司空见惯,太不稀奇。以汉代来说,一般女孩十三到十六岁时便会出嫁。及至后世,婚龄仍是严重偏早。李白《长干行》有句:“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而在娱乐场所,女孩在还是幼女的阶段,便已经可以出来公开应酬客人。白居易《琵琶行》中的琵琶女自述云:“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年十三而成头牌,由此可见当时审美风气之一斑。再比如《红楼梦》中的宝玉、黛玉、宝钗,他们演绎的爱情故事,赚取了无数痴男怨女的眼泪,但考其年龄,也都只不过十岁刚冒尖而已。

当时代倾向于过早地将女孩变为妇人,女孩的角色也必须相应调整。男人们很早就开始在她们身上寻找女性特质,而她们所受的教育,也要求她们主动地迎合这样的社会环境,过早地发掘出自己的女性特质。因此,刘秀失魂落魄地困在一个小女孩的罗网之中,当时也只道是寻常而已,并无道德上的禁忌。

小女孩继续坚定地摇晃着手帕。刘秀大梦方醒,木然接过,只觉一阵清香,熏断肝肠。待刘秀擦拭完唇须,攥着手帕,陷入绝望。还给人家吧,这么脏,如何敢当?不还吧,岂不成了霸占人家小孩东西,又如何敢当?

小女孩见刘秀窘迫,于是笑道:“手帕归你了,我不要了。”远处传来一个漂亮小男孩的叫喊,刘秀循声望去,是邓晨的小侄儿邓奉。小女孩听见邓奉的叫喊,笑得更开心了,撇下刘秀,蹦跳着迎上邓奉。

一对小儿女,牵手而去。小女孩像姐姐教训弟弟,对邓奉道:“你长大了可不许喝酒,不然我不理你了。”小邓奉嗯了一声,谄媚答道:“你喝酒我也理你的。”说完,耸肩而无良地笑。

孩子们离开了,将刘秀留在光线慢慢暗淡的花园。多年以后,他已经记不清这天风的方向,记不清这天云的模样,但他忘不了,曾经有一个小女孩,让他的世界开始变得不再坚强。

第三章 太学

【No。1 初入长安】

小女孩名叫阴丽华,乃是春秋贤相管仲的后裔,新野阴家的千金,其母邓氏则是邓晨的族姐,这么攀起来,阴丽华算是刘秀的表侄女了。不过辈分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幼女虽好,媒雁不许,阴丽华才只有十岁,远未到提亲的年纪,无奈何之下,刘秀也只能暂且按下相思,先到长安就读太学,而陪刘秀一路同行的,则是其同在太学念书的三表哥来歙。

来歙,刘秀姑母之子,和邓晨一样,也是南阳新野人氏,同样出身于官宦世家:其六世祖来汉,汉武帝时任光禄大夫,随楼船将军杨仆击破南越、朝鲜。其父来仲,汉哀帝时官居谏大夫。说起来,来歙也是奇人一个,读了十年太学,仍然没有毕业,每年只有注册的时候才在太学现身,其余时间则漂在长安,与隗嚣、窦融二人为莫逆之交,招贤纳士,广结豪杰,名动黑白两道。

有了来歙这位熟门熟路的向导,一路无话,大半个月后,刘秀一行顺利抵达都城长安。在赶去太学报到之前,刘秀特地先去拜谒了刘家的两位故旧,一则为刘家联络感情,二则拜拜码头,万一日后他在长安惹出事来,也好有人帮着摆平。而说实在的,在这两位刘家故旧手中,基本上万事都能摆平。

一位是叔父刘良的至交好友,当朝大司马严尤。大司马,三公之首,位在丞相之上,乃是仅次于皇帝的二号人物。刘良和严尤当年同在长安任郎官,识于微贱,私交甚笃。在刘秀的记忆当中,刘良总是喜欢将严尤这位老友挂在嘴边:“我是性急的,所以我们见面,我总是说:尤哥!我们动手吧!他却总说道NO!——这是洋话,你们不懂的。否则早已成功了。然而这正是他做事小心的地方。他再三再四地请我上长安,我还没有肯。谁愿意在这小县城里做事情。……”而听的人无不嘴巴张成O形,表示着他们的肃然起敬。

另一位则是刘家的世交,司隶校尉陈崇。司隶校尉一职,虽在大司马之下,却也是位高权重。不妨拿大家更为熟悉的三国来说明司隶校尉一职的显赫:董卓称司隶校尉为“雄职”;孟德公掌权之后,也曾领司隶校尉以自重。刘备则将司隶校尉封给了他最信任的将领张飞。张飞死后,贵为丞相的诸葛亮,立即接过司隶校尉之职,以进一步巩固自己的权力。

拜完码头,出长安城,往东南七里,便到了太学。来歙帮刘秀办妥入学手续,又勉励了刘秀一番,然后便匆匆辞去。刘秀一个人待在空旷的宿舍,并无新生常有的乡愁和焦虑,而是兴奋地踱步,贪婪地呼吸,四壁之间,仿佛全是自由的气息。在老家舂陵,他始终笼罩在长兄刘縯的阴影之下,如今来到长安,天高老哥远,他终于有机会发自己的光,让别人阴影去吧。

刘秀正激动间,一人敲门而入,乃是和他住同一宿舍的新生,名叫韩子,体态敦实,低眉顺目,一看就是老实孩子。两人互通姓名籍贯之后,面对面干坐着,刘秀正想挑起话头,打破尴尬,韩子却突然自顾自笑了起来,而且一笑不可收拾,捶床撞墙也无法停止。刘秀毛骨悚然,大吼道:“有何可笑!”韩子恍如未闻,仍是狂笑,直到把自己笑舒坦、笑酥软了,这才指着刘秀,问道:“你来太学干什么?你离开太学之后打算做怎样一个人?”

刘秀茫然摇了摇头。韩子见状,满脸不可思议之色,道:“这是太学最著名的笑话,你居然没听过?”刘秀还是只能摇头。韩子又是大笑:“来太学干什么?混!离开太学之后打算做怎样一个人?混混!”

刘秀听罢,也是大笑不止。笑罢,却又觉得这两个问题确实问得很好,好得他都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No。2 神童】

且说开课尚早,刘秀漫无目的在太学游荡,迎面便见一群新生扎堆。不一会儿,又有几个老生凑将过来,加入到新生的队伍,隐隐传来窃窃私语:“知道吗,今年从南阳来了个狠角色。”

刘秀一听之下,觉得非常不好意思。我这还没发挥实力呢,怎么名声就已经传开了?他低着头,快步走过人群,唯恐被人认出。

意外的是,并没人认出他来,甚至都没人朝他投来轻微的一瞥。刘秀大感不忿,又拐将回来,故意在那帮人眼面前晃来晃去。果然,工夫不负有心人,人群马上发出一阵轻呼,看,那就是他!

刘秀心中大悦,摆出一副检阅仪仗的神情,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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