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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0章

骡行天下-第350章

小说: 骡行天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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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官,您也是第一次来本店吧。咱这东家开的店面小,但是鹿肉伺候起来还是很有一套的。这个是梅花鹿,绝对两年的鹿脖子叉烧。远近有名,就算天天伺候皇帝紫金殿的侍人、天天巡城的执金吾,都来本店要这美味呢。”执金吾是旧称,雒阳尉现在被称为执金吾不过是大家习惯使然。
    “那这肉食为何没有鹿肉的味道呢?”
    家臣的话说出公孙康的心里想法,这鹿肉从小吃惯,哪能这个味道呢。
    “东家密制,咱一个小厮能知道么!要是咱也知道,还不去开个小店,那也发财啊。”小厮也是想知道啊,这东家亲自做的,别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这也白问了!”家臣心下不满,但是犯不着和个小厮较劲,没在意。
    边上那桌有说起来,“这简单嘛,来自吴越的阉鹿肉,外加南葛根罢了。最多加些香料狗肉。”
    汉人吃狗肉是常事,所以用狗肉调制香味是惯做的。
    “快看,快看,前面来了吴越精兵!”
    “什么是吴越精兵。”有客人不懂。
    “那个是吴越太上王那外甥,咱们皇帝的远方兄弟,寄奴是也。寄奴平定南洋婆罗洲,这次带了亲兵入雒,说是皇帝召唤他,据说是准备向河北袁绍和辽东公孙开刀的。”
    公孙康火气腾的上来,开刀,向偶们家?
    “这小公子,怕只是知道遛狗骑马的主,能有甚本事叫板河北袁绍和辽东公孙?”卫演是套话来着,假装不屑,看谁能答。
    吴越太上王不禁言,所以说话的就胆大,下面人乱说话,也没什么管束。只要不违法,这个舆论还是很自由的。
    “那吴越精兵是寄奴招募的勇士,全部能负重日夜行吴越2百里,全部是杀过人见过血的百战之士。他们不能适应安逸生活,所以就应募为吴越精兵,精兵人数不过千人不到,一人三四马,可连续骑马十几日,能开强弓,能百步穿杨,能骑射,搏虎勇士数十人。”
    “搏虎勇士是真的搏虎?”
    “真的搏虎,他们都是杀过猛虎的勇士,在吴越杀过猛虎的称为搏虎勇士,他们是短兵杀虎,不是远射!”一个家伙如打了鸡血一般,更加起劲。这言论自由后,爱说话的就多了去,大部分人其实还是很有表现欲望的。
    “这猛虎活在吴越也真倒霉!”公孙康想起什么,不由思索起来。
    “也是啊,吴越农牧并举,这猛虎伤家畜,所以这专门杀虎的职业也应运而生,不过吴越太上王说过什么生态平衡云云,不准设陷阱、毒药、弓射、狗咬等等。要杀虎可以,长短兵杀虎是唯一被准许的!”
    “这吴越太上王可真不够仁义的,这人能有多少可以搏虎的呢?”公孙康跳将起来,看来要好好向诸位介绍下辽东的仁义。
    “呵呵,这也是吴越太上王的办法,他就是要猛士出,所以故意的吧。”有人用另外的思路解释。
    也是啊,这能搏虎的一定名声显郡县,郡县官员不能隐私,必须上报,那些猛士一定被吴越政府招募了去,也算一种办法吧。
    “长柄长刀、角弓,皮靴、链甲,真是猛士啊!”毕竟大汉国现在长兵还是主力,这些勇士没几个长兵,大部分都是长柄长刀,其实这种刀就是后世的长柄斩马刀。这杀虎最好用的是钢叉和斩马刀,长矛也有,山里携带并不方便。
    “髡首、散发的都有,这帮是什么人啊!”
    “吴越精兵是招募士,并不是义务兵丁,所以没规定发型,只要自己喜欢就行。你们看,一人数骑啊!”
    这些募兵士,大部分都是给配了双马,这双马是吴越政府出资,这些勇士还嫌少,还外买肥马数匹,这些家伙就是杀人狂,不在乎财产,而是希望能合法杀人尔。“真有钱。”即使是公孙康也赞叹这些家伙,钱多啊。一人数马,还都是肥马。
    这马的好坏对于数马骑士来说,并不太重要,只要能驮载自家即可,只要马肥可熬得了长途即可。现代赛马和古代作战选马是很大不同,这远距离作战和封建主选马也是极大不同。这寄奴要准备北征,自然需要能走长途的肥马,而不是肌肉型大马。肌肉型大马忍受不得长途吃喝不足,没有膘可掉,只能累死。肥马的好处是只要饮水充足,暂时吃不足,还不会累死。
    所以古代军人有肥马类彘的说法,就是要远征,马要养到肥猪一般,否则这个马役使不了多少时间。
    现在勇士没骑马,而是牵马一路走进城来。看样子是去城外遛马一圈回来。没有说笑,没有东张西望,每个人的眼神都怪怪的。其实按照后世说法就是一帮神经病而已。一帮作战后有战争后遗症的可怜战士。不过这个年代人力很值钱,所以精神病们都给招募起来,毕竟他们杀人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当然也不全是精神病,有些只是受不了和平生活罢了。有些是杀人杀出瘾来。这号人只能往境外引,这个也是皇帝和太上王一致看法。不要祸乱国内即可,杀人狂们在域外怎么乱都行,反正也是为大汉争面子。
    吴越军队偶尔还有修行天道的修士,修士比较好认,手持金刚杵。这个是吴越征战南洋以来,引进的一种法器兼武器。南洋各地都是信奉印度教,金刚杵很流行。不过这种原始印度教金刚杵和后世西藏佛教的不同。吴越金刚杵大都用的材料,是用“金、银、赤铜、镔铁、锡”等五色金属合和而成。尖头处外饰鳄、蟒、犀、兕、象、虎、豹、狮子和野牛,手柄处有铜质小骷髅头做装饰。其实这玩意最主要作用就是砸和刺,大汉朝时期,印度各邦国作战将军用金刚杵的很多,说明这个武器还是很有市场的。唐僧就是拿个武器取经的主,其实这金刚杵就是因为在战场威力大,杀人多,才被引了做法器的。
    很多修士的金刚杵还有铃铛和铜环,说是收魂铃,便于杀死人后,摇响后收魂之用。修士配剑装样子,手中的金刚杵才是主战武器。当然还有个标志就是108粒琥珀念珠挂于胸前。吴越太上王知道这宗教总要搞些东东出来,以后人家也会搞,不如自己先搞。108粒琥珀珠子刻了108位神,说是诸神傍身之意。当然修士还有个标志就是,人人都带各色香料粉末,这个也是吴越开始流行的鼻烟。自大野吾郎通美洲来,烟草等美洲作物也被引进。不过美洲人的吸烟和嚼烟被吴越太上王选择性不准。而是大力推广鼻烟,用上等烟草粉末掺和精油、中药和香料的鼻烟迅速成为大家常用奢侈消费品。这吸烟影响了不吸烟的人,这嚼烟会让一口味道,这玩意宫中女人也学会,湿吻时一股烟叶味是吴越太上王厌恶的。鼻烟正好两样副作用都没,所以被大力推广。反正这烟草要禁止还不如引导。其实吴越宫中出品的上等鼻烟中还特意加入来自美洲的古柯叶,这一小片种植于句章王宫内的古柯树,才是最上等鼻烟最重要原料。古柯叶不是毒品,提取物就是毒品,看怎么用了。加了古柯叶的鼻烟大家都觉得提神的作用非一般香料可比。
    这修士就一手持金刚杵,一手拿了个铜质的管状罐子,塞入鼻中,轻轻一旋,猛吸一口,再换一个鼻子。后世吸鼻烟,最烦的就是要拿出来吸,这个管状罐子和鼻孔一样大小,两寸长短,有机关,转一次,往上提供一小撮鼻烟,正好一次用量,方便的很。要是没这个机巧玩意,迟早还是吸烟要占上风。
    隔了老远,饭店内几个不相干的人有忍不住拿出自己鼻烟罐子,也开始吸食起来。“真爽,就是太贵。”一两银子半两鼻烟,这个是最上等的货色,掺了古柯叶粉末的鼻烟不是其他杂牌能比的。现在吴越最便宜的已经可以一两银子买一斤鼻烟了,那种非常粗糙,没有发酵、没有香料、只有劣质烟草叶子粉末,就算有香料和精油也是最差的。
    “公子您也试试。”这吸烟的也好,吸食鼻烟的也罢,都喜欢给别人分享,非得把不吸烟的拖下水才罢休。
    “阿嚏!”连续第五个了,公孙康有些尴尬,这么打喷嚏很不礼貌。不过大家都很有爱看着他,“公子就是这样,舒爽吧。这喷嚏打出来才爽到骨头呢。”献烟者沾沾自喜道。
    “舒服是舒服,这玩意哪有卖?”
    “公子不嫌弃的话,哥哥分点给你。”说完拿张纸,从一个小玉壶内倒出小半两,当然这个家伙也不是什么贵人,还指望着公孙康的还礼。
    公孙康不知价钱,疑惑了,不知道该怎样还礼才对。卫演递上一个小玉件,“公子,这是您随身带的小貔貅。”公孙康顺势塞给那个给鼻烟的家伙,“真是不好意思,出来没带什么”
章九战争后遗症
    “老板,这五块,给兄弟们只管上酒菜,不够,等下再来结帐。”寄奴说说罢了,老板也不会以为真,大凡有钱人家,扔个几百钱,让手下们吃喝个饱。但是给的钱,是不能超标的。话说现在农业刚刚走上正途,产品不多,数量少,好在大汉雒阳附近人口也不多,食品价钱不贵。这五块银钱足够十来个兄弟饱食一顿。
    吴越制度下,国内物价还是蛮便宜的。来自南方的甘蔗、葡萄蒸馏酒现在基本占了大汉的酒席台面。主要还是便宜,劲道足。葡萄和甘蔗做酒,一般十来度,吴越是用渐次舔糖法发酵,酒精度数最高到24、5度,再加上简单蒸馏,一般都是30、40来度的中低度烈酒,比较受大家欢迎。
    度数太高的话,喝酒没了口腹之欲。度数不足,则类似和水一般,没意思。其实三十到四十五度之间的烈酒才是最合适吃酒席配酒用。
    老板看在五块银币面上,没有上甘蔗蒸馏的烈酒,而是混合型蒸馏酒,味道类似于后世白兰地,但是度数稍微低些,三十五六度的样子。用甘蔗汁和葡萄酒一起发酵的工艺被吴越大王攻克,当然吴越大王也是为了节省粮食想出来的馊办法。
    先用葡萄加3个点的红糖一起发酵、封缸,等甘蔗成熟后,用甘蔗汁烧煮杀菌后再渐次添入葡萄酒中,甜度不够时,再添加红糖,甜度大时添加烧沸灭菌冷却的山泉水。本质上酒就是糖到乙醇,要的就是乙醇溶液罢了,其他不过就是添加风味。所以有黑心的吴越奸商们按照葡萄汁的浓度,给出了不同档次的酒。纯葡萄汁和添加甘蔗汁或者甘蔗水加红糖,这个价钱就差开。等发酵充分后混合酒彻底成熟,然后蒸馏,取蒸馏液封缸陈化。现在大兵们就是喝这种三十多度的酒水,菜比较简单,老板不想麻烦,蔬菜和猪肉一起炖。这年月的好处就是猪肉便宜,尽管大汉朝吃猪肉和狗肉要比五胡后的中国要多一些。可猪肉价钱还是比较便宜的,属于大众主要肉食。老板也纯属偷工减料,按照大汉各地奸商烧煮猪肉汤的做法,把猪肉切割成一两斤大块,然后放在大锅内一起煮,要吃蔬菜是再加入蔬菜滚一下。
    士兵们无所谓,看着俩伙计用扁担挑着巨大的木桶进来,都口水欲滴状。
    木桶中是大块的猪肉,稍有心者会发现是前蹄膀和骨头多些,老板还是小小黑一把。前蹄膀骨多肉少,后蹄肉多骨少,这年月还没到骨头能卖钱的程度。蹄膀已经比五花肉便宜大半,还用的是最便宜的前蹄,这个已经是很次的猪肉汤主料。整段的玉米、牛蒡、山药、土豆、芋头,还有漂了很可怜一点点绿叶菜。玉米和土豆是来自吴越,芋头是来自荆州,煮汤用这些,就是为了吃饱。为了节省盐,甚至还加入一些咸笋和咸肉骨头。当然也少不了非常咸的咸虾米和咸菜。
    要说这汤是足够的鲜美,但是按照大汉的标准,是不算什么的,肉偏少,属于不上台面的。士兵们不在乎,直接开始拿出一排象牙小牌。上面是按照大汉的文武官员职位刻写,作为酒筹来使唤。
    和后世的规矩不同,谁赢谁取一块肉、或者一勺肉汤加蔬菜或者一杯酒。后世属于输的狂喝,不合逻辑。
    士兵们围座一圈,老板给的全部是木碗,巨大的木碗而不是好人家才用得起的瓷碗。也有几个士兵干脆用的是瓢,切开的葫芦当碗用。中间是木勺。这点古代中国做得很好,一起吃饭,也是分开盛的,不会把唾液传来传去,杜绝了很多病菌。这个也是中国古代人口恢复比较快的一个有力风俗。围坐一起的士兵,只把短刃插在面前的木砧板上,每个人面前都有一个木砧板,为的就是割肉用。双手持的斩马大刀统统扔在中间,大家都看着,不会被人偷了去。现在一把大刀也是很贵的,小贼偷了去也能换得一、俩月的酒食钱。
    刚刚赢了一把的宿长站起来,示意作陪服务的侍女帮忙捞起那切了最大的一块蹄膀肉。侍女在吴越太上王入政雒阳后渐渐在酒家多起来。可以私聊,可以带出去,但是在酒家内不准做过头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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