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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功夫影帝李小龙-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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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撵走。
  李小龙担心电影夭折,每到一地,总是迫不及待去寻找外景。而詹姆斯喜欢舒舒服服呆在旅社里,他说:“我有一个预感,今天又找不到理想的外景地。”也许詹姆斯实在是太劳累了,不愿跑路;也许他认为这部影片能否拍摄与他不关痛痒,即使拍成,对他来说也仅仅是数量的增加。
  俩人都是自我意识十分强烈的人。这时候,詹姆斯已不再记李小龙传授功夫的“大恩”,李小龙亦是把詹姆斯为他鼎力举荐角色的“大德”忘个一干二净。
  施里芬充当调解人,他年纪最大,行为稳重,也颇有主见,说话还算灵。因此,詹姆斯和李小龙,虽都是会武性烈的硬派演员,因为施里芬的缘故,终未酿成互相谩骂甚至拳脚相见的地步。
  三人的印度之行,是由华纳公司在南亚的影片发行人代理人接待的,他没有陪同,只是预订好旅社房间、安排旅程线路之后便忙他的事去了。也不知是华纳公司的安排,还是代理人自作主张,住旅社时,给詹姆斯定好的房间总要比另两人要高一个档次。在一幢原先英国人开的旅社里,詹姆斯住的是原先英国总督才有资格住的豪华套房,而施里芬和李小龙则被随随便便打发到原先随行卫兵住的简易房间。
  为此,李小龙忿忿不平。如果说,整个旅程中一切龌龊都可不计较的话,那么,唯有这件事他不可不去计较——李小龙认为,他更应该住最好的房问:
  平心而论,李小龙在这件事上,比较典型地表现出他做人的欠缺。施里芬年纪最大,应该他住好房间才合适,李小龙所接受的文化中以中国文化比重更大,他应该知道“尊老”的道德准则。再者,李小龙和詹姆斯正在闹矛盾,缓和矛盾的最好办法,或是只让施里芬一人住豪华套房,或是三人都不住。
  然而,退一步讲,如果执著事业的李小龙,在做人上也学得“圆融”,李小龙还会成其为“李小龙”吗?
  施里芬在一篇缅怀李小龙的文章里是这样说的:
  “一天晚上,小龙来找我,他说:”我是主角,不是他。‘(指詹姆斯·高宾)……小龙并说他将是全世界最伟大的明星,比詹姆斯·高宾和史蒂夫·麦昆更出名。但那时我回答他:“无论如何,你是白人世界中的一名中国人罢了!’随后,他走了出去。从这时起,我第一次意识到我这位师傅不仅是一个非凡的功夫大师,而且还是一个个性极强的演员。我对他更为尊重,并且更深入地认识了他。”
  施里芬能宽容朋友的缺点,这正是他与李小龙的友谊始终牢不可破的重要原因。
  三周的印度之行,没找到一处理想的外景点。最能代表中国的人文风貌的建筑是佛教寺庙。原以为,印度是佛教的发源地,一定保留有古寺庙。事实上,历史上的印度佛寺跟中国佛寺是两码事,并且早已随着佛教在印度的消亡而荡然无存。旅居印度的华人建有寺庙,不但格局太小,而且建筑风格不伦不类,根本不宜做背景。
  他们回到美国,在华纳公司,三人唯一能统一的意见是:不能在印度拍摄《无声笛》。
  詹姆斯的口气俨然一名艺术权威:“我认为绝不可在印度拍片!”施里芬说:“拍出的片子将会面目全非,脚本原有的风格会所剩无几,或许能保持不赔本,但充其量只能热闹一阵子。”
  李小龙说:“表现中国功夫的影片只适宜在中国拍,现在的印度没有《无声笛》所要求的场景!”又说:“好莱坞是无所不能的,可以创造一切包括月亮和恐龙:为什么就不能在印度创造《无声笛》所需的一切?”还说:“一定得把《无声笛》拍出来:我有百分之百的自信,因为我是最伟大的东方明星!我百分之百地保证这将是,不,一定是好莱坞最卖座的影片!无论是在好莱坞拍,是在中国拍,还是在印度拍!”
  李小龙表现得十分执勘和激动,一句话:就是不惜一切代价也得将《无声笛》拍出来!
  争执由詹姆斯·高宾一锤定音:“若是去印度拍,我坚决不干!你们另请高明!”
  结果,华纳公司取消了《无声笛》的拍摄计划。这对李小龙来说,无疑是个重大的打击,他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
  这件事,使得施里芬和李小龙进一步看清了好莱坞和华纳公司的真面目。他们对李小龙主演的影片能否保证卖座仍持怀疑态度。华纳公司有一笔卢布“死”在印度,正好可拿李小龙主演的《无声笛》做试验品,不管能否卖座,反正他们心目中认为那笔钱已不复存在。而对其他影片,却没要求非在印度摄制不可。
  同时,在最关键的时刻,也可能是连他们自己也末意识到的种族偏见重新冒了出来——对李本人,也是对独具中国特色的功夫片。他们若真心想上《无声笛》,就不会最后屈就于詹姆斯·高宾的“要挟”。道理很简单,离开了詹姆斯,好莱坞至少可以找到十个他这样的演员担任片中角色,而集高超的功夫与演技于一身的东方演员,好莱坞只有李小龙一个!
  对詹姆斯的行为,并无多少可指责的,他是个美国人,自始至终以坦率的方式表现自己。事情闹成这样的结局,跟李小龙本人不无关系。李小龙是个猛将,只知一意孤行,而无谋略;他应该知道“小不忍则乱大谋”这句中国古训,却把它抛到脑后;他在好莱坞羽翼并末丰满,却要表现“老子天下第一”,这在白人独尊的好莱坞,大概除了施里芬,不再会有第二个人能够欣赏他容忍他。
  这恰恰就是李小龙!
  几年后,在香港发展的李小龙已是红透了半个地球,他的功夫片极为轰动,极为卖座。好莱坞想起了他,想起了夭折的《无声笛》,重新纳入拍摄计划而去征求李小龙意见。现在轮到李小龙一锤定音了,他的最后答复是:
  “我不干!”
  1970年,李小龙携家眷回香港度假,不久又回到洛杉矶。李小龙的生活轨迹跟以往别无二样,教武功、串演电视。他对好莱坞,对自己的处境有一种无奈。但他对未来的信念从未泯息过,闲暇之余,他便构思他的未来的功夫片。
  也许华纳公司从李小龙香港之行嗅出点什么,或听到什么风声。也可能是因为李小龙演的电视片集越来越引人瞩目,许多好莱坞电影公司的制片人对这个中国功夫演员兴趣日趋浓厚,以求一见,为以后的合作建立先期友谊。
  华纳公司不计前隙,再一次向李小龙抛去橄榄枝,商谈合作一部由李小龙主演的片子。
  这是好莱坞常用的策略。因为好莱坞常会发生这样的事,一名不被某家电影公司看好的,或者虽看好却又犹豫末决迟迟不启用的演员,会被另一家电影公司拉去签约拍片,从而一炮打响,红遍全国全世界。那么,这家公司会专门为他(她)搭一个明星制作班子,以契约的形式使其成为该公司独有的摇钱树。那么,前一家公司一定会后悔莫及。
  因此,好莱坞各公司在独宠大明星的同时,也不会冷落那些末出名的演员。只要被制片人看好,便以各种“友好”的方式先“稳”住;赠贺年卡,送生日蛋糕,邀请参加公司的社交娱乐活动,作出委任更重要的角色甚至作为明星推出的种种许诺。这种诱人的许诺,也可能会付诸现实,更可能只是空头支票、水月镜花。
  但华纳公司的做法绝不会使人感到是在开空头支票。李小龙被邀请进了华纳公司的豪华办公室,地位在一般电视制片人之上的电视部经理汤姆·库恩热情地接待了他。会谈认真而诚挚,库恩说:“公司正在考虑拍摄一部表现中国功夫的电视片集,这个功夫师是来自中国的,但活动背景却在美国,因为美国的观众更关注发生在美国的故事。不用说你也会明白,这个中国功夫师是由你来演,否则,我们根本不会考虑拍一部这样的电视剧。”
  李小龙在接到华纳公司邀请时已有预感,他没有表现出惊喜若狂,但仍以激动的口气说道:“你们的想法跟我不谋而合,我正在构思一个中国武师闯欧美的故事。这个武师的身份很独特,是一个出自代表中国武术正宗的少林寺的青年和尚,他因缘出国,漫游欧美,独游美国也行。这个武师,实际上是个除暴扶弱、见义勇为的武侠。而他的和尚的身份又使他颇受清规戒律的束缚,他在灯红酒绿、繁华陌生的美国,必然会闹出许多笑话……总之,这将是一部收看率非常高、深受观众喜爱的片集。”
  李小龙边叙说,边对一些中国化的术语解释一番。库恩很有耐心地聆听,脸呈兴奋之色。库恩提了一些意见,叫李小龙先把故事梗概写出来。他们商议稍许,一致同意把这部表现中国功夫的电视连续剧就定名为《功夫》。
  李小龙沉浸在他的故事天地里,废寝忘食地把梗概写出来,信心百倍地交给华纳公司。
  汤姆·库恩推说太忙,没时间看,竟将它束之高阁了。
  李小龙等得心焦,施里芬主动去帮他询问,这才证实,华纳公司玩的正是好莱坞“稳”住演员的把戏。过去,施里芬只是根据零碎的信息,来分析好莱坞不重用李小龙的原因,这次却是亲自听到的。
  库恩说:“我们认为李小龙不适宜做每个星期都在电视里出现的明星,这和拍一两集是不同的。尽管我们知道他很想主演《功夫》电视片集,但我们必须对公司的财政负责,所以我们还没有认真考虑过让他主演。”
  他又说:“华纳公司、ABC公司(美国三大电视台网之一,电视片集须电视台网签约购买才能拍板摄制)和发行商们都认为李小龙的英语还不够地道,他在电视观众中的名气并不算大,他只是拍过单集片,缺乏支撑数十集电视片集的经验及能力。”
  当时在场的华纳公司总裁泰蒂艾斯礼的太太莲达温杜布说:“ABC公司已明确表示,拒绝考虑启用李小龙饰主角,他不够高大,太中国化了,这是美国电视观众难以接受的。”
  施里芬竭力说明,李小龙能够胜任《功夫》的主角,美国电视观众会欢迎他的。
  库恩和莲达温杜布夫人均表示:我们个人也是这么认为的,我们认为他是好莱坞最杰出的东方功夫演员。他还年轻,不要操之过急,华纳公司会认真考虑为他创造机会担任电影电视主角的。我们会为他力争,使他的愿望早日实现……
  施里芬带着苦笑出了华纳公司。他想起李小龙跟他讲的一则中国寓言,一个农夫为了省草料而又要让驴多于活,在驴的嘴前半尺处绑悬着一把鲜嫩的青草,驴为了吃到青草拉着车不停地奔跑,而又始终吃不到它。
  被好莱坞美丽憧憬所诱惑的李小龙,就象这头可怜的驴。
  施里芬为了使李小龙对好莱坞不再抱太多的幻想,把华纳公司的意见原原本本告诉他。李小龙听后,比取消片约还愤怒和绝望。
  没多久,李小龙回香港发展。可以说,他是给好莱坞逼走的。
  第十三章
  回港赴泰  柳暗花明又一村
  生不逢时,在好莱坞的岁月,正是影业陷入深重危机的时期。在电影方面的发展很不顺,决定从沉沦中崛起,与朋友策划一部《无声笛》的影片。他们去印度勘外景,大失所望,拍摄计划被迫取消。曾有主演电视连续剧《功夫》的希望,他又一次幻想成功,最终发现又是水月镜花。他愤怒且绝望:我在好莱坞还有呆下去的必要吗?
  李小龙在好莱坞演艺生涯多舛,明星之梦愈来愈黯淡。他没想到,他扮演的电视角色在香港大放异彩,人们已把他当成世界级的明星。
  1970年,李小龙携莲达及儿女回香港度假,受到空前热烈的欢迎。他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人立即把他认出;亲切地叫他的名字“李小龙”,或叫他在《青蜂侠》演的角色“加藤”。人们请他签字,并询问他在美国的情况。
  《青蜂侠》在美国播映,只能算引起小小的轰动。而在香港和东南亚的华人区,却引起极大的轰动。这除了李小龙高超的功夫和演技外,重要的一点,是李小龙与他们有着血缘、文化的同宗关系。李小龙是华人的骄傲,他是以一个华裔移民的身份在短短数年就打入世界电影圣殿好莱坞,这在当时,无疑是天方夜谭(就在现在,也算是神话,能在好莱坞站稳脚的华裔演员只有卢燕、尊龙、陈冲等寥寥数值)!
  李小龙少年时的演艺、武艺朋友来看他,都说:你成了世界有名的好莱坞明星呀!
  李小龙在并不把他很当一回事的好莱坞,就不懂得什么叫谦虚,现在更不会谦虚。李小龙洋洋自得地说:那当然,否则,我就不会去了美国。
  敏感的香港传播媒介自然不会放过这位来自好莱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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