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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北洋军阀史话-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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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洪述祖呢?宋案破获后,他不敢在北京公开活动,乃从容不迫地“逃”到青岛。德国派在青岛的胶州总督因为他是闻名全国的杀人凶犯同谋者,所以把他扣押起来,袁世凯竟公然派内务部次长言敦源到青岛交涉,要求引渡。德国总督同意引渡后,洪就等于获释。5月3日洪公然在青岛发表通电,极力吹嘘他协助唐绍仪完成南京议和,建立共和的功劳,痛骂宋教仁:“借政党内容之名以遂其植党营私之计”。并且用一种荒谬绝伦的理由为他自己狡辩说:“毁宋仅欲毁其名,何得认为谋杀之证据。”
赵秉钧在对记者谈话中谈到洪述祖,表示洪和他毫无关系,更不是他的私人,而是少川(唐绍仪的字)介绍到内务部来的。袁看到宋案闹得很厉害,自己陷于极不利地步,乃想设法解释一下,恰遇北京各界举行“宋教仁先生追悼大会”,袁乃授意京兆尹王治馨参加大会时相机为他解释。不料这个京兆尹是个糊涂鬼,他自作聪明地在大会上编造一段故事,他说:“去年应桂馨到了北京,向赵总理自告奋勇,要动手杀害宋先生,关于这个问题,总理曾向总统请示过,总统认为政见虽有不同,暗杀决不是个手段,所以不予同意,由此可见宋案与总统和总理都无关,完全是应桂馨和洪述祖搞的。”他的这番解释,简直是欲盖弥彰,气得袁世凯跺脚,赵秉钧扔茶碗。
赵秉钧过分想远离刺宋案,这使到袁世凯很不高兴,赵辞职后被袁改为给假养疴,其意思就是“你越想避,我就越不答应”。
赵秉钧除了对报馆记者解释外,还给了上海地方检察厅一封公开信为自己辩护。赵函如下:
……宋案一端,语涉秉钧,为秉钧一人之关系,虽不容借词掩饰,逆拒忠言,亦岂能含冤不伸,致同默认,兹特详细解答如左:原电内称宋案词连政府,洪犯固宜速求引渡归案讯办,赵总理亦应出庭受质,方能表白等语。查政府云者,乃国务总理及各国务员合同构成之有机体之谓也。此种有机体之政府,上负政治上之责任,此次宋案,纯然法律关系,而非政治关系,即云责任,何关政府,故谓词连秉钧则可,若谓词连政府则不可。不过秉钧以个人名义负责,决非以国务总理负责,揆之法理,皎然易明,浑称之曰政府,将与政治上连带责任有相混之处,未免失辞,此不可不辩者一也。宋之被刺,正犯为武士英,嫌疑犯为应夔丞,与洪述祖容有如何干系,尚未判定,出庭受质与谁对勘,此不可不辩者二也。程都督、应民政长宣布宋案证据,其涉及秉钧者,惟手书两件,然一为发给密码,一为请领津贴,均属因公,已于勘电声明,原函可查,岂肯谋刺。若必以此影射,锻炼成狱,则程都督等所送全案证据中,又有应致洪函,内称“近往同孚路黄克强家,又为克强介绍,将私存公债六十万,皆夔为之转抵义丰银行,计五十万元,昨被拨去二万,专任苏浙两处,暨运动徐皖军队之需,夔因势利用,欲擒故纵,不得不勉为许可,直陈于内以免受谗”等语。足见黄克强君亦与应关系密切,书信往来与银钱往来孰轻孰重,彼此俱立于嫌疑地位,而潜投巨赀煽惑徐皖军队,阴谋内乱,比之秉钧,岂不更多一重罪案,何以克强获免于诉追,而秉钧必须质讯,事同一律,办法两歧,此不可不辩者三也。以上三端,言之有故,敢陈衷曲,用质高明,抑更有说者。自武汉举义,彷徨受任,出领民部,又统一政府成立,始厕内务之席,猎总理之位,首尾年余,奉职无状,而于维持秩序,赞助共和,虽不敢告劳,亦幸免于罪。不图野心枭桀,攘夺政权,借端发难,含血喷人,而盲从附和者,误信流言,愈滋疑窦,其实秉钧与应、洪手函,业经印刷流播,万目俱瞻,与杀害是一是二,自无须辩护也。总之秉钧如果系谋杀共犯,供证确凿,自应束身司宪,无所逃刑,将来洪述祖到案,不难详加研讯,此时何凭与此案毫不相涉之二纸手书,便欲赴沪逮质,自蹈危机,区区之愚,殊难索解,知我罪我,惟命是听。
上海地方检查厅要票传赵秉钧,是5月8日的事,赵已于5月1日请准病假,国务总理是由段祺瑞代理。赵既然抗传不到案,袁复命北京总检察厅长罗文干,令其宣称刺宋凶手为黄兴和陈其美。5月16日有一个自称“女子暗杀团团长”的周予儆,向北京地方检察厅自首,说是奉了“血光团团长”黄兴的命令,到北京来进行政治暗杀。第二天,北京军政执法处逮捕了参议院议员谢持,指控谢是血光团团员,于是“血光团”三字便不胫而走,人人争相传说,说这个“团”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秘密机关,绘声绘影,一若雍正的血滴子。北京地方检察厅便根据这个捏造的故事,票传黄兴到案对质。这样一来,使得本已复杂动荡的局面,增加戏剧性。同时使一般不明底蕴的人民如坠五里雾中。
6月11日,上海租界的会审公堂根据北京地方检察厅的来文,票传黄兴,出乎一般人的意料之外,黄一传就到,并且保证以后随传随到。《国民》杂志社曾有一篇访黄的通讯稿,报导黄被票传后的光明磊落态度:
“本社驻沪通讯员一日特访黄克强先生,谈及某党报纸诬蔑事,黄先生不禁唏嘘感慨而谓曰:邪说横行,甚于洪水猛兽,今之谓也。但诬蔑我个人之不足惜,为害中华民国则大足惜。通讯员又问及法庭召唤事,先生谓曰,是非自有公论,余辩亦无益,总期望大众常把中华民国四字放在心中,则幸甚矣。言毕,唏嘘不置,忧国忧民亦云至矣。”
北京国务院还发表了这么一个荒谬声明:
“宋在南方主张袁为总统,而己任内阁,陈其美一派深忌之,黄亦恶其不举己为总统,且疑其为亲袁派也,亦欲排而去之。陈于是乘其隙,日嗾其徒,倡为举黄之说,以离间黄、宋之交,而使他日内阁总理之庶归之于己。宋、陈之间暗潮已极激烈,应本陈旧部,武又黄之私人,适洪述祖因宋争内阁,恐赵不能安于其位,欲败宋之名誉,以全赵之位置,托应求宋之劣迹,应以之告陈,陈乃利用此时机,假应、武之手以杀宋,而归其罪于中央。其用心之狠毒,实为意料所不及。其破案之速,亦由于陈者。盖应、武初不料主使之人忽为反陷之举,遂毫不设备,亦不遁逃。而陈事前既为间接唆使之人,故一索即得也。既获之后,武士英在法公堂已经供出。陈以廿余万之巨款贿通法公堂,将供词全数抽改,复以威吓应谓能诬赵、洪则其罪决不至死,且能以巨资相赠,若直供不讳必置之死地而后已。及移交检察厅后,陈虑武仍如前供,乃毒杀之以灭口,而以巨金贿西医剖验以为病死,于是应益有所惮而不敢言。此皆应亲告其所延之律师,且谓非转移他处不在若辈范围以内,则此案真象,必不可得。渠在监内日夜防护,以巨金赂典狱者,每食必与人共座,俟人先尝,然后下箸,否则不食,其危险之状已可想见。黄克强前此主张组织特别法庭,实欲以一手掩尽天下耳目也。既为法部所扼,计不得售,则以暗杀之说要挟厅长,必欲其入赵以罪。日前竟有要求审判官下缺席裁判,宣布赵、洪死刑之请。幸厅长尚未允诺,然闻若辈之意,非办到此层不可。裁判所移转之事,不知是否为法律所许,若能办到,但移至湖北,则此案不难水落石出矣。”
宋教仁被刺后,凡牵连宋案的人都在后来不得善终,如:
武士英在监中糊里糊涂死去。
应桂馨在民国2年7月25日被一群流氓劫狱救出来,逃到青岛躲避风声。国民党讨袁战争(所谓二次革命)失败后,应认为是个出头的机会了,于是公开发出请“平反冤狱”的通电。第一通电报说:“叛变削平,宋实祸首,武士英杀贼受祸,功罪难平,请速颁明令平反冤狱。”第二通电报说:“宋为主谋内乱之人,而竟死有余荣;武有为民除害之功,而竟冤沉海底。彼国民党不过实行宋策,而种种戏剧实由宋所编制,当时若无武之一击,恐今日之域中,未必有具体之民国矣。桂馨栖身穷岛,骨肉分离,旧部星散,自念因奔走革命而已破其家,复因维持共和而几丧其身,伏求迅颁明令,平反斯狱,朝闻夕死,亦所欣慰。”10月20日他公然由青岛到北京,住在李铁拐斜街同和旅馆,他的旧相识胡翡云此时也搬到北京,在松翠班搭班,两人往来如旧。他写信要求袁实践“毁宋酬勋”的诺言,并且张开狮子大口要求给他“勋二位”和现金50万元。袁本想赏他一笔钱叫他离开北京,但他仍坚持他所提出的两大条件,少一条都不成。有人提醒他说:“老袁不是好惹的,你莫要在太岁头上动土。”他指着鼻子狂傲地说:“我应桂馨是什么人?他敢拿我怎样。”这些话当然都传到袁的耳朵里。由于应经常住在樱桃街胡翡云的班子里,民国3年1月18日晚上,有四个彪形大汉以搜查烟土为名爬墙进来,刚巧这天晚上,应不住在这儿,四个大汉搜了一会儿便失望而去。经此一搜,应才知道老袁真不是好惹的,第二天便匆匆地离开了北京。他虽然走得快,袁下手得更急,就在他所乘的京津铁路头等客车中,他便被军政执法处的侦探长郝占一和另一个侦探王双喜杀死。
至于洪述祖一直避居青岛,到民国6年,大家对宋案已经忘得一干二净时,他认为没有问题了,才化名张皎安回到上海,却因为债务关系,被一个德国商人扭送到巡捕房。当他偿清债务,请求原告撤消诉讼,从捕房里跑出来刚要上汽车时,就被年仅15岁的宋振吕(宋教仁的儿子)和刘白(宋的秘书)死死扭住,扭到上海法院,后来转解到北京,以主使杀人罪名于民国8年4月5日被处绞刑。他在狱中作词以自挽,挽联是:“服官政,祸及其身,自觉问心无愧作;当乱世,生不如死,本来何处着尘埃。”向例绞刑是全尸,而洪受刑时绞机忽把他的头切了下来,实在是件怪事。洪受审时,初仅判无期徒刑,上诉后改判绞刑。
赵秉钧因宋案引嫌辞职,不久调任为直隶都督。应桂馨在火车中被杀时,他正在直督任上,他当然有兔死狐悲的感慨,因此当他一获应死讯时,不请示袁就发出缉捕凶手的命令,并在长途电话中向袁发出哀鸣:“应桂馨如此下场,以后谁还敢替总统办事呢!”袁听了更感厌憎,不过却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承认缉凶。不到一个月,民国3年2月27日,这位袁的第一号亲信,北洋系的智多星,清末民初政坛怪角赵秉钧,竟在天津督署内中毒,七窍流血而亡。他死时才51岁。
继他出任天津都督的是朱家宝。
赵死后袁表面上装出非常悼惜的样子,送了一幅祭幛,写“怆怀良佐”四字,上款题“智庵上将千古”。另外还送有挽联一副是:
弼时盛业追皋益;
匡夏殊勋懋管萧。
逊清皇帝博仪也给赵赐谥“文恭”,这位赵秉钧当年是代袁逼宫的,“文恭”二字似讽其不“文”不“恭”!
前面曾经提过那位京兆尹王治馨,袁命他相机解释,以图撇清,不料他在北京各界追悼宋教仁大会上,却说了许多欲盖弥彰的话,他以为就是替袁洗刷了。袁闻后大为光火,对王印象恶劣万分。原来王治馨也是参加刺宋案阴谋要角之一,民国3年6月,他为了500元贪赃被逮,袁立即发交步军统领看管。10月21日北京大理院宣判王死刑,并于22日执行枪毙。当时贪污横行,贿赂猖獗,区区500元实在不算一件什么事,为什么要这么认真呢?其实乃是袁借题发挥,杀王灭口而已。
至于在火车上杀应桂馨的两个凶手郝占一和王双喜也都不得善终,军政执法处长陆建章督陕时,袁命郝赴陕听候任用,就命陆杀郝。王双喜听到郝被杀,惊悸哀痛,住在北京旅馆中发了疯,一会儿见宋向之怒目而视,一会儿又见应血淋淋的一身向他追魂索命,不久便死了。
陆建章也是刺宋案的主角,后来被徐树铮所杀。
宋教仁被刺,举国哀悼,上海老百姓怀念他,于是编了“宋教仁显圣”和“阴曹调卷会审”的神话。谈因果的就说宋为一世之雄,含冤而死,死而为神,上海的许多人更凭吊宋墓以求庇护。

四十九、袁世凯的真面目
前面已叙述过五国大借款的经过和借款内容。这笔借款签定之日,正是宋案发展到最高潮时,因此使国民党人士对于大借款的反对,非常激烈。
对于袁世凯来说,大借款成功有几个重要含意:(一)是解除了财政上的困难。民国成立后,政府最严重的困难便是财政方面,大借款虽然有各种限制,可是毕竟在许多方面的支出可以依赖这笔钱了;(二)民国成立后,迄未被世界各国承认,大借款签署后,袁领导的政府便和各国有了事实上的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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