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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胡适传-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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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⑥ 胡适的这次讲演,由傅斯年记出,题为《论短篇小说》,连载于《北京大学日刊》1918年3月22至27日,约三千字,甚粗略。经作者修改,扩充近一倍,载《新青年》第4卷第5号;后收入《胡适文存》卷一。
    ⑦ 载《每周评论》第32号,1919年7月27日出版;后收入《胡适文存》卷四。

第五部分:文学革命 1917…1922造一个中国的“娜拉”(1)
    对于戏剧,胡适也热心改良。他少年时代,爱看徽戏,还和儿时的朋友,在田里扮演“三国”、“水浒”之类的旧戏。但到五四时代,他和文学革命的许多朋友一样,对中国旧戏也很反感了。
    1918年10月,胡适轮着编辑的《新青年》第5卷4号出版,提出戏剧改良问题,集中发表了一组关于戏剧改良的文章。计有:胡适:《文学进化观念与戏剧改良》傅斯年:《戏剧改良各面观》欧阳予倩:《予之戏剧改良观》(附录一)
    张厚载:《我的中国旧戏观》(附录二)
    傅斯年:《再论戏剧改良》宋春舫:《近世名戏百种目》这一期的《新青年》便俨然成了“戏剧改良专号”。
    胡适的论文,猛烈地攻击了中国旧戏的“团圆迷信”,提倡“悲剧观念”,前面已经说过。对旧戏的形式方面,胡适也有激烈的批评;他特别反对旧戏的“连台本”和表演的程式化,说:
    我们中国的戏剧最不讲究这些经济方法。如《长生殿》全本至少须有四五十点钟方可演完,《桃花扇》全本须用七八十点钟方可演完。有人说,这种戏从来不唱全本的;我请问,既不唱全本,又何必编全本的戏呢?那种连台10本,20本,30本的“新戏”,更不用说了。这是时间的不经济。……再看中国戏台上,跳过桌子便是跳墙;站在桌上便是登山;四个跑龙套便是一千人马;转两个弯,便是行了几十里路;翻几个筋斗,做几件手势,便是一场大战。这种粗笨愚蠢,不真不实,自欺欺人的做作,看了真可使人作呕!①胡适的批评,确有中旧戏肯綮的地方。他认为,要改良中国的戏剧,应该虚心去研究西洋的戏剧,学习西洋的戏剧,“取人之长,补我之短”。只有“采用西洋最近百年来继续发达的新观念,新方法,新形式,如此方才可使中国戏剧有改良进步的希望”。②
    胡适对西洋的文学,西洋的戏剧,确曾做过一番研究,觉得它们足够做我们中国文学和戏剧的模范。1918年4月,他在一篇文章里曾说到:
    最近六十年来,欧洲的散文戏本,千变万化,远胜古代,体裁也更发达了,最重要的,如“问题戏”,专研究社会的种种重要问题;“象征戏”(SymbolieDrama),专以美术的手段作的“意在言外”的戏本;“心理戏”,专描写种种复杂的心境,作极精密的解剖;“讽刺戏”用嬉笑怒骂的文章,达愤世救世的苦心;……我们如果真要研究文学的方法,不可不赶紧翻译西洋的文学名著,做我们的模范。③
    果然,这年6月出版的《新青年》,便向中国读者介绍了第一位西方大文学家,戏剧大师易卜生,出了个“易卜生专号”。那阵势是颇为雄壮的:以胡适的《易卜生主义》为先锋;胡与罗家伦合译的《娜拉》,陶履恭译的《国民之敌》,吴弱男译的《小爱友夫》三个剧本为中军;袁振英的《易卜生传》为殿军。④这样勇壮的阵势,也是对中国旧戏的一次严重攻击。胡适的《易卜生主义》这篇重要文章,大量介绍了易卜生的“社会问题剧”,如《娜拉》(今译《玩偶之家》)、《罗斯马庄》(《社会栋梁》)、《雁》(《野鸭》)、《博克曼》、《国民公敌》、《海上夫人》、《群鬼》等等;并且给易卜生以很高的评价,着重宣传了所谓“易卜生主义”,即易卜生的写实主义和个性解放的思想。后来,胡适把它称为“健全的个人主义”。他说:
    易卜生最可代表19世纪欧洲的个人主义的精华,故我这篇文章只写得一种健全的个人主义的人生观。……把自己铸造成器,方才可以希望有益于社会。真实的为我,便是最有益的为人。把自己铸造成了自由独立的人格,你自然会不知足,不满意于现状,敢说老实话,敢攻击社会上的腐败情形,做一个“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斯铎曼医生。……这个个人主义的人生观一面教我们学娜拉,要努力把自己铸造成个人;一面教我们学斯铎曼医生,要特立独行,敢说老实话,敢向恶势力作战。⑤
    胡适如此推崇易卜生的个性解放和个人主义,对于当时反对宗法专制主义传统势力的束缚,是有积极意义和冲击力量的;而对于中国话剧的发展,则又有非常深刻的广泛的影响。易卜生的戏剧,有许多被陆续翻译成中文;在创作方面,有些剧作家,不仅把易卜生剧中的思想搬过来,甚至连戏剧冲突的组合,故事叙说的形式等等,也都一起摹仿了。胡适写的独幕剧《终身大事》,便是仿效易卜生的最早和最突出的例子。
    《终身大事》作于1919年,原来是用英文写的。有一天,几位美国留学的朋友来找胡适,说北京的美国大学同学会要开一个宴会,中国的会员想在那天晚上演一出短戏,请胡适编一个英文剧本。他一天之内便写成了这个独幕剧。但因为找不到女角色,戏没有演成;剧本被朋友拿去,发表在英文的《北京导报》上。随后,有一个女子学校要排演这出戏,胡适便又把它译成了中文。⑥这便是我国新文学史上的第一个白话散文剧本。
    剧本明显地汲取了易卜生的社会问题剧的思想和手法。剧中女主角田亚梅,简直就是一个中国的娜拉。她与陈先生曾经同在东洋留学,是多年的朋友,正热烈地自由恋爱。田女士的母亲也见过陈先生,知道他是一个很可靠的人;但她还不放心,便向观音菩萨求“神签”,请张瞎子算八字,菩萨和瞎子都说这门亲事对不得。田女士的父亲,倒也不相信泥菩萨与瞎算命,对陈先生也很喜欢,却又谨遵祖宗定下的祠规,相信族谱,说二千五百年前田陈是一姓,不能通婚。田女士勇敢地冲破这些封建迷信和传统习俗的阻挠,留下一张字条,说:“这是孩儿的终身大事。孩儿应该自己决断。”便离开家庭,坐陈先生的汽车走了。

第五部分:文学革命 1917…1922造一个中国的“娜拉”(2)
    胡适自己说,这出戏是“游戏的喜剧”(Farce,一般译为“滑稽剧”)。剧中的田太太与田先生两人,“性格描写”很有些夸张和可笑。田亚梅却是五四时代的现实人物;剧本所反映的,也是富有时代特色的婚姻自主问题,因而它正是易卜生类的社会问题剧。内容虽然比较单薄,表现却还是比较集中而有风趣,写出了反宗法传统的有积极意义的主题。原来打算排演这出戏的那个女学堂,因为戏里的田女士是跟人跑了的,觉得“不道德”,竟没有女学生敢扮演田女士!她们生长在宗法传统势力仍很强大的中国,有哪个女子敢来做离家出走的“娜拉”呢?这没有人敢演田女士,本身就说明了《终身大事》这出戏的社会意义。
    胡适后来再没有写过剧本。而他对于中国旧戏,却始终抱着几乎全盘否定的态度。这也是五四时期文学革命倡导者们几乎一致的态度。就胡适个人来说,情况自然也很复杂,但是与他当时对于整个民族文化抱有某种虚无观念及“全盘西化”
    的主张,也是分不开的。他在谈到学习西洋戏剧的时候,曾经这样说:
    大凡一国的文化最忌的是“老性”,“老性”是“暮气”,一犯了这种死症,几乎无药可医;百死之中,只有一条生路:赶快用打针法,打一些新鲜的“少年血性”进去,或者还可望却老还童的功效。现在的中国文学已到了暮气攻心,奄奄断气的时候!赶紧灌下西方的“少年血性汤”,还恐怕已经太迟了;不料这位病人家中的不肖子孙还要禁止医生,不许他下药,说道,“中国人何必吃外国药!”……哼!⑦针砭痼疾,自然该下猛烈的药石;汲取西方文学的有益成分,也是必要的滋养;
    然而不承认以至鄙弃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却走到了另一个极端。也许,这也是胡适“创作无力”的一个重要根源罢。
    ① 《文学进化观念与戏剧改良》,见《胡适文存》,上海亚东图书馆1926年8月9版,卷一,第210~211页。
    ② 同注①,第206页。
    ③ 《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见《胡适文存》,卷一,第94~95页。
    ④ 《新青年》“易卜生号”是1918年6月出版的第4卷第6号。《娜拉》全译载第一至三幕;《国民之敌》、《小爱友夫》均只译载一幕,后在第5卷续登完。
    ⑤ 《介绍我自己的思想》,见《胡适论学近著》第1集,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4月3版,第634页。
    ⑥ 《终身大事》,英文题作“TheGreatestEventinLife”。随后译为中文,载《新青年》第6卷第3号;后收入《胡适文存》卷四。其创作和翻译过程,可参看该剧本的“序”和“跋”。
    ⑦ 同注①,第213~214页。
第五部分:文学革命 1917…1922为无名青年立传作序(1)
    五四时代的胡适,翩翩年少,自然也能理解青年人,爱护青年人。他与北大新潮社的傅斯年、罗家伦、杨振声等一群学生,关系亲密,自不待说。对于一些素不相识的无名青年,他也时加爱护、鼓励和帮助。
    1919年冬,胡适曾经为一个可怜的短命女学生写了一篇传。传主李超,是北京国立高等女子师范学校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广西梧州人。家中财产颇丰厚。父母早死了;一个过继的哥哥,全无心肝,待她很不好。李超因不满于封建旧家庭的生活,发愤出门求学,辗转来到北京。但因此也更遭到旧家庭和传统势力的迫害,后来竟完全断绝她的学费用度,“一钱不寄”,更使她忧愤与贫病交加。这年8月间,20刚露头的这个青年女子,终于短命而死了。李超的一生是很平凡的,又是很悲惨的。她死以后,家中继兄连信也不寄一封;棺材停放在北京的一个破庙里,家里也不来过问。后事都亏她的同乡和朋友料理。他们整理李超的遗物时,寻出许多往来的信札,经过分类编记,送到了胡适手里。
    胡适并不认识李超,大约也从未见过面。但他读了这些信稿以后,对这个无名的短命女子,产生了无限的同情和痛惜。他觉得李超一生的事迹很有作一篇详传的价值,“不但他个人的志气可使人发生怜惜敬仰的心,并且他所遭遇的种种困难都可以引起全国有心人之注意讨论”。因此,胡适说:
    我觉得替这一个女子做传比替什么督军做墓志铭重要得多咧。
    于是,胡适以当年北大知名教授和新文化倡导人的地位,为这个素昧平生的不幸女子作传了。①他凭着李超生前的往来信稿作素材,平实铺陈点染,便把她“一生所受的艰苦,所抱的志愿”,都一一的分明表现出来。写到李超病中,她姊夫写信劝她排解心事,说了一句极伤心的趣话:“吾妹今日境遇与兄略同。所不同者,兄要用而无钱,妹则有钱而不得用。”胡适大为不平,并借此评论与质问道:
    李超“有钱而不得用”,以致受种种困苦艰难,以至于病,以至于死,……这是谁的罪过?……这是什么制度的罪过?
    为李超及无数中国女子的不幸遭遇和命运,胡适向整个“宗法社会制度”,向“家长族长的专制”,提出了强烈的控诉。
    1919年11月29日,北京教育界召开了李超女士追悼会。北大校长蔡元培及胡适等出席,并在会上演说,于致哀追悼之外,也都谈到了解决像李超这样不幸的社会问题的方法;只是局限在教育和有产儿女的求学问题罢了。②
    胡适的这篇《李超传》,是他在文学革命期间所写的白话传记之一。此外,还有《许怡荪传》,《吴敬梓传》两篇。③胡适早年写的传记,都有积极健康的思想内容,文字清新晓畅,不假雕饰,具有一种冲淡自然的风格。而《李超传》,乃是为无名青年所作,包含着胡适对青年的爱护,及对他们不幸命运的怜惜之情,表现出相当强烈的反对宗法传统的精神。
    对那些致力于新文学的青年,胡适更是多方爱护、关心和支持。康白情、俞平伯刚在《新潮》上发表几首新诗,胡适很快就在他的长篇论文《谈新诗》里给予充分肯定,夸赞他们的诗,“是诗体解放后最足使人乐观的一种现象”。④他们的诗集《草儿》与《冬夜》,由亚东图书馆出版了,胡适又作评论文章,予以批评和介绍。⑤他肯定康白情的《草儿》,是早期新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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