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传-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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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有一个叫布朗德(J。O。P。Bland)的英国人,从伦敦到美国来,四处游说,诋毁中华民国。布氏曾经在中国海关做过事,他的演说登在报上甚有欺骗煽动作用。胡适读了很气愤,当即写信给《纽约时报》,驳斥布氏的谰言。有一天晚上,布氏在绮色佳演讲,讲题是《中国的动荡局势》,胡适也去听。布氏反对美国人承认中华民国,他说列强不能承认民国,因为民国还未为中国自己的人民所承认。胡适听了这话,站起来用英文质问布氏,有什么根据?布氏支支吾吾回答不出来,只好改口,说他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对于布朗德诋毁民国的言论,中国留美学生都愤激不平,波士顿、纽约与绮色佳的留学生,多有书信往来,商议抵制的办法。11月22日,中国留美学生会召开特别会议讨论。胡适在会上提出一项建议:
在学生会设一通信部,专门翻译英美各国反对我国的言论,给国内各报纸刊登,“以警吾国人士,冀可稍除党见之争,利禄之私,而为国家作救亡之计”。④由此可见他维护民国的诚心。
窃国大盗袁世凯,窃踞了民国总统的宝座以后,仍不满足,又做起皇帝梦来。他首先把孔夫子抬出来,演出了一场尊圣祭孔的丑剧。1913至1914年间,袁氏先后颁布了几个尊孔祭圣的命令和条例。胡适在美国看到,曾大加嘲讽,指斥袁氏“此种命令真可笑,所谓非驴非马也”;又揭举袁氏尊孔之令有七大谬误,一一加以驳斥,说它是“一片空言,全无意义,口头谰言,可笑可叹”。当时,胡适虽然未必看到了袁世凯颠覆共和、恢复帝制的野心,却也指出袁氏尊孔令中把“纲常沦,人欲横流”,归咎于国体变更以后自由平等之流祸,是一大谬误。⑤这不也可以说是在为民主共和而辩护吗?
到1915年8月,在袁世凯的授意之下,袁的美国顾问古德诺(FrankJ。Goodnow),在美国各地演说,并发表了《共和与君主》一文,为袁氏复辟帝制大造舆论。杨度、孙毓筠等紧跟着发起组织筹安会,按照古德诺的调子,加紧鼓吹帝制。胡适从报上得知消息以后,认为“古氏在此邦演说作文,均言中国无共和之程度,其说甚辩,足以欺世。……于我国共和前途殊有影响,不可不辩”。于是,写了《中国与民主》及《古德诺与中国之顽固反动》两篇英文文章,分别寄给纽约《望》月刊和《新共和国》周报。文章针对古德诺的谬论驳斥说:
古德诺教授及其他一些好心的立宪权威们认为,东方人不适合于民主的政府形式,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过民主政府。恰恰相反,年青的中国相信,正是因为中国过去没有民主,现在就必须有民主。年轻的中国又相信,如果第一个中华民国民主的生命较长,到那时候就会在中国建立起相当有力的控制,并且有了四年民主政体的政治经验,尽管这个经验还是不完善的,而到时候就可以使绝大多数的中国人了解,什么是共和政体的真正的意义。⑥
这时候的胡适,已经是公开为捍卫民主共和而辩护的斗士了。
袁世凯终于下令改元登极。然而,这个背叛民国的大野心家、大阴谋家立即陷入了全国人民愤怒声讨的狂潮之中。他的83天皇帝梦也终于破灭了;而且众叛亲离,楚歌四起,终于成了独夫民贼,在全国人民的唾骂声中忧惧而死。住在美国的华人也都手舞足蹈,额手称庆。胡适说这真可谓是“千夫所指,无病自死”;并且指出,袁氏之死,是死有余辜!因为:
第三部分:西乞医国术1910…1917共和与帝制问题(2)
袁氏之罪,在于阻止中国20年之进步。今日其一身之身败名裂,何足以赎其蔽天之辜乎?⑦
袁世凯的窃国、称帝、破产、死亡,是中国近代史上君主专制制度的一次垂死挣扎。它给人们提供了深刻的历史经验和沉痛的历史教训。袁氏倒行逆施,居然有那么多吹鼓手,有那么多人为他抬轿子,有那么多人上表劝进,这就向人民昭示,专制主义在一些人当中还是有市场的,不可能一时消除干净。然而,人心所向,时代潮流所趋,是民主共和;逆历史潮流搞专制主义的人,绝不会有好下场,袁世凯便是活的和死的见证!
胡适也通过袁氏之死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他犹念念不忘康有为梁启超领导的戊戌变法,认为“袁氏之卖康梁,其罪真不可胜诛”。如果当年袁氏不向慈禧太后、荣禄告密,戊戌政变不致推翻,“则20年之新政,或已致中国于富强”了。
正是因为这一点,胡适方说“袁氏之罪,在于阻止中国20年之进步”。然而,胡适这时眼界比过去开阔了,美国的政治生活给他脑子里灌输的民主共和思想更多了。他想到,20年前的戊戌维新即使成功,也只是君主立宪,不能有“根本的解决”;必然保留清朝帝室、贵族及官僚政治,结果必然是“一种皮毛的新政,暂时的治安,而共和之运动反为阻滞”,革命终不可避免。20年来国内历史的进程,又使胡适看到:
徒以戊戌失败之故,此20年中中国之进步,皆起于下而非出于上。其结果乃有辛亥之革命及今日之革命,遂令数千年之帝制一旦推翻,三百年之满清亦同归于尽,今之官僚派余孽似亦有摧灭之势;则虽谓吾国政体问题已有几分根本的解决可也。而此几分根本的解决,皆戊戌失败之赐也。⑧
这“根本的解决”,说明胡适的思想认识有了一点进步,他不再把辛亥革命的成功,全记在梁启超名下了,他似乎从康梁的改良主义藩篱中移动腿脚,向革命迈出了小半步。
① 参看《藏晖室札记》卷一,1911年10月12日至30日日记。上海亚东图书馆版,第81~86页。
② 见《胡适研究丛录》,颜振吾编,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2月版,第225页。
③ 《藏晖室札记》卷一,1912年11月10日日记。上海亚东版,第122页。
④ 参看《藏晖室札记》卷二,1912年11月19日、21日、22日日记。上海亚东版,第120~127页。
⑤ 参看《藏晖室札记》卷三“二六 非驴非马之大总统命令”(1914年1月23日),上海亚东版,第162至163页;卷七“三八 袁氏尊孔令”(1914年11月16日),上海亚东版,第468~470页。
⑥ 参看《藏晖室札记》卷十一“六 论袁世凯将称帝”及“二O 辟古德诺谬论”,见上海东亚版,第741~748页、768页。《望》月刊(TheOutlook),胡适原译纽约《外观报》。此处引文见“六 论袁世凯将称帝”所附之《ChinaandDemecracy》(《中国与民主》),中译文曾得武汉大学英文系李子彬教授校订。
⑦ 《藏晖室札记》卷十三“十三 死矣袁世凯”(1916年6月7日),上海亚东版,第926~927页。
⑧ 《藏晖室札记》卷十三“十四 论戊戌维新之失败于中国不为无利”(1916年6月7日),上海亚东版,第928页。
第三部分:西乞医国术1910…1917从杜威攻实用主义哲学(1)
1914年6月,胡适在康奈尔大学毕业,随即入研究院学习。次年9月,离绮色佳赴纽约,转入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研究部,主攻哲学,受业于杜威门下。
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在学术界声望颇高。尤以招收外国留学生,为第三世界国家制造官僚和学阀而著名。中国在哥大留学的经常有三百人之多;①当时的留学生,除胡适之外,还有宋子文、张奚若、孙科、蒋梦麟等。学成归国之后,他们都抖了起来,成了中国政界和学界的知名人物。
哥大的哲学系,有许多名教授,有的对胡适影响很大。例如一位讲授伦理学的厄德诺(FelixAdler)教授,是美国“伦理文化学会”的发起人。他所主张的以道德为基础的无神宗教,曾使胡适十分折服,因为胡适也是一个无神论者。在《藏晖室札记》中,曾译记了厄德诺的一些语录,有的颇有意趣,例如:
道德的责任并不是那外来的命令;只是必须要怎样做才可以引出别人——例如所爱之人——的最好部分。
要这样影响别人:要使他们不再菲薄自己。②
从这些语录里,可以明显看到康德哲学的至高无上的道德规律的影响。而厄德诺也成了对胡适生平“有极大影响”的一个人。
与胡适关系很深很熟的,还有一位夏德(F。Hirth)教授。他是德籍汉学家,任哥伦比亚大学的第一位“丁龙讲座教授”。这“丁龙讲座”,是美洲大陆用特别基金设立的第一个汉学讲座,其来由是一个相当感人的故事。早期旅美的一位华工,名字叫丁龙,在美国卡本迪(HoraceW。Carpentier)将军家里当佣人多年,深得主人的信任。退休时,卡氏赠送巨资(据说是两万美元)给他作退休金。丁龙再三辞让后才接受,随即全数转赠哥大,作为研究中国文化的资金。卡氏得知丁龙的高尚举动,深受感动,便加捐巨款,凑成十万美金,为哥大特设一“丁龙讲座”,以纪念这位平凡而高尚的旅美华工。但是,那时西方的汉学还未达到启蒙阶段,美国正刮排华之风,青年学生对汉学有兴趣的简直是凤毛麟角。因此,夏德担任丁龙讲座教授之后,没有一个学生,主修、副修都没有。他非常苦闷。胡适来到哥大,夏氏便提议邀请胡适以汉学为副修。他领着胡适去参观哥大的小型中文图书馆,介绍了清政府赠送的《古今图书集成》那部大书,又把自己丰富的中文藏书供胡适使用,有时还邀请胡适到他的公寓里去会见他的朋友。因此,胡适同这位老先生混得很熟。这一点对于胡适的中西兼学,并以“中国古代哲学方法之进化史”作他的哲学博士学位论文,③应该说都是有相当影响的。
对胡适影响最大的教授,是杜威(JohnDewey)。据胡适自己回忆,他当年之所以转学哥大,便是因为对杜威和实用主义哲学发生了兴趣。他说:
康奈尔的塞基派的哲学动不动就批评“实验主义”。他们在讨论班上总要找出一位重要的对象来批评。杜威便是被他们经常提出的批判对象。皮尔士和詹姆士在他们看来简直是自郐以下,不值一驳。不过他们虽然和杜威唱反调,但他们对杜威却十分敬重。在聆听这些批杜的讨论和为着参加康大批杜的讨论而潜心阅读些杜派之书以后,我对杜威和杜派哲学渐渐的发生了兴趣,因而我尽可能多读实验主义的书籍,在1915年的暑假,我对实验主义作了一番有系统的阅读和研究之后,我决定转学哥大去向杜威学习哲学。④
对胡适有如此巨大吸引力的杜威,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杜威比胡适大32岁。胡适进哥大时,杜氏已经是快60岁的老头了,高高的个儿,腰板仍挺得很直,很有精神,虽不须髯飘飘,却也颇具学者风度,是美国实用主义哲学流派里影响最大的一位哲学家。
杜威还是教育学家,哥大哲学系的首席教授,却不善辞令。他讲课慢吞吞的,一个字一个字的慢慢说,似乎每一个动词、形容词、介词,都得慢慢想出,再讲下去。许多学生都觉得他的课枯燥无味。胡适是慕名而来,选了杜威的两门课,硬着头皮听了几个星期,不仅听懂了他所讲的课程,而且说他用字选词严肃慎重,大加推崇。
那时,杜威一家人住在纽约河边大道和西一一六街南角的一所公寓里。杜威夫人每月都要举行家庭茶会,邀集一些朋友和学生参加。聚集在这个杜氏家庭招待会里的,多有纽约文化界的知名人士,也有一些阴阳怪气的角色,长发的男人和短发的女人们。胡适作为留学生,也和其他学生一样,怀着极大的兴趣,把被邀请参加杜氏家庭这样的招待会,看作是最难得的机会和光荣。
胡适最崇拜的,还是杜威的思想,是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那么,实用主义,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哲学思潮呢?
世界上任何一种哲学思潮的产生,都离不开它的时代环境和文化传统。实用主义,胡适译为实验主义,它是在美国工业社会的土壤里生长起来的一种哲学思潮,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那时,美国经过南北战争之后,北方工业资本集团控制了联邦政府,扫除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资本势力获得了广大的活动区域,技术水平空前提高,经济迅猛增长。到20世纪,美国成为世界发达资本主义列强之一。这是一个充满机会、奋斗、创业与冒险的世界,成功伴随着失败,富裕与异化同行,人们在开拓进取中又普遍存在一种不稳定感。正如詹姆士(WilliamJames)借上帝之口所说:“我给你一个机会,请你加入这个世界。你知道我不担保这世界平安无事的。这个世界是一种真正冒险事业,危险很多,但是也许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