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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狩猎美男之古旅-第8章

小说: 狩猎美男之古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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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谙水性的我快乐地在海里嬉戏,唱着范晓萱的〃我爱洗澡〃,来个鱼跃潜到水里和小鱼嬉戏,飘飘然以为自己就是那美丽的人鱼公主。  

直到在海里泡得皮肤都皱了,我才不舍地走回岸边,穿上男装,贴上男脸,把旧衣物埋好。  

涛声依旧,人事全非。回想起刘爷爷为我做的一切,不禁钦佩起他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我也不能愧对刘爷爷的恩情,于是我对着大海大声喊道:〃刘爷爷,您安息吧,下辈子我做您的老婆来报答您。〃(刘伯:还是别了,这样我死得更不安生啦。=_=)  

刘爷爷您放心,我一定会为您报仇雪恨的,不过得等我武功盖世以后。那个阉人,毒女,还有小牛子,我不会放过他们的。心里小小地斗争了一下,小牛子就算了吧,看在他对我的深情上。至于那个阉人,如果我武功比他高,我就把他打成发面馒头,如果我武功没他高,我就花钱雇个发面毒馒头让他打!毒女嘛,我把她烧了,去地下陪您,反正您比她更毒,一定能降服得住她。刘爷爷,我这就动身去找您师弟,您放一百个心,在鱼肚子里安息吧~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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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独门武器 
 
 
 
回到村子,刚才雀跃的心情随即被阴郁代替,一个与世无争的渔村就因为我的到来,竟然平白地就没了。真希望是一场梦,可真切的心痛却让我无法自欺欺人。谁也不知道明天是不是生命的终点,既然生命如此脆弱,我能做的就是活好今天。  


收拾好悲伤的情绪,开始为自己打算。刘爷爷让我去西北方向的绝尘谷,找他师弟玄毒老人。他在地道给我准备了银两,可是干粮却被我吃得所剩无几。我先做顿好饭好菜,之后再去寻些干粮。  

下意识地就回到刘爷爷和我住的地方,但是却没敢进去。最后选了一处离刘爷爷和小牛子家都较远的房子,生火做饭。饭菜做好的时候,一条瘦弱的狗不知道从哪里跑来,虚弱地趴在我面前。同样从此次大劫中逃生,不禁人狗相惜,于是我把饭菜分了些给它。这只狗浑身全黑,所以我就给他起名叫小白子。  

饱餐一顿后,找了些干粮出来,做好一切明天出发的准备。  

大劫后的村庄透着无比的惨寂,让我难以成眠。幸好有小白子陪着我,我才终于在后半夜睡去。天刚蒙蒙亮,我就朝西北方向上路了。小白子一直紧跟着我,大概是看我有干粮吧。看来它也是一条变节的狗,那就带上它好了,想想带上它也是有很多好处的:  

1.我不会武功,万一遇到坏人,它至少还能替我挡挡,就是挡不住,也能起到吓唬坏人的作用。  

2.如果遇到鬼怪什么的,可以从它身上放点血泼。  

3.万一干粮全部吃完,可以把它宰了吃肉。而它这个候补干粮还不用你背着,自己就能跟着你四处跑,多省心省力啊。  

4.本来我的〃情人护卫队〃还有小牛子一人,现在由于小牛子的身份浮出水面,整个护卫队彻底解散了。先把这条小公狗暂时编入〃护卫队〃里,凑合着充数吧,聊胜于无。  

5.在客栈吃饭的时候还能拿它试毒。  

小白子在我贪婪的目光中打了一个寒战。真是出门旅行之必带黑狗。我好像以前也拿这话说过小牛子吧?  

回头看了眼萧瑟的村庄,我想我一生都会记得在地道里度过的这段苦难日子吧。刘爷爷,您在地府珍重,我会努力写一本《鼹鼠的故事》流传后人的。一人一狗就这样踏上了未知的旅途。  


晴空万里,微风习习,我和小白子结伴而行。赶路很乏味,尤其还是和一条狗。  

在地道中我一直要保持安静,不能发出一点声音。现在总算出来了,却没有交谈对象,真是郁闷。不管了,忍不住了,我开始叽里呱啦地对着小白子讲故事。虽然是对狗弹琴,但是我自得其乐。  

讲累了就喝口水继续讲,发扬刘爷爷要把一辈子的话都说完的精神,喋喋不休。就在我第三次喝水的时候,我发现小白子从先前的精神熠熠变得耳朵都耷拉下来了。难道是饿了?刚吃完没多久啊。难道是……按说我的故事这么有趣,它怎么能无精打采呢?真不给面子,我不讲了。  

我一个人生着闷气,不再讲话了,可小白子却恢复了精神,耳朵也竖起来了,尾巴还摇啊摇的。太可恶了,真是条没品位的狗,我不和你一般见识。  

就在这时,听到有马蹄声从身后传来。太好了,可以搭个顺风马。我朝马竖起了大拇指,露出一个自以为很靓的笑容。见马的主人毫无反应,意识到古代不兴这样拦顺风车,连忙喊:〃英……雄……〃  

我喊出雄字的时候,人家大哥已经在几丈之外了,只留下我傻站在路上,吃着爆起的尘土。看你长得人模狗样的,竟然毫无君子风度。瞧都不瞧我一眼!想当初我在N大的时候还经常拦帅哥的自行车带我去主楼呢,屡试不爽,在国外就更别提了,没想到在古代竟让我吃了鳖。虽说鳖很有营养,但是我可不想这样吃法。你给我记住,咱俩没完!转念一想,自己现在是男人的模样,也难怪他不理我,终于又找回了自信。  

走了一段路,在路边看见一匹纯黑色的骏马。这不是刚才那帅哥的马吗?我不会骑马,偷了也没用,可惜啊。再说,听说骏马的脾气都很大,万一被摔下来就惨了。不过验验这马怎么样总可以吧。拿什么验呢?就它吧。我温柔地抱起小白子,突然就把它抛向了马,结果就见一条黑影在接触到马后腿后,呈抛物线飞进了路边的竹林。武艺高强的马啊,失敬失敬,佩服佩服,我们那里的宝马也没你这么大牌!  

我撒腿跑进竹林,去寻找不知落到何处的小白子。小白子,我对不起你,我以为你排名比马靠前,是它老大啊,没想到这匹骏马一点也不念你们的兄弟情谊。看来犬马之劳一说实在不可靠。  

这时,在竹林里听到打斗声,本想不找小白子,直接撤退了。可抬眼一瞟,其中一人正是那黑马的主人,他此时正手握青色佩剑和一名手持银鞭的娇美无比的姑娘对峙。这位帅哥,身着淡蓝色锦袍,肤色宛如温玉,凤眼略斜微扬,朱唇上挑,带着抹玩世不恭的笑意,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痞子味道。而那名女子还是那个词,娇美无比。其实我也就大概扫了眼那女子,女人提不起我的兴趣,就不浪费眼了,我这眼治好了也不容易呢。  

两人打得是花里胡哨啊,但却未见有人受伤,男子的脸上露着淡定的笑容,难道是切磋着玩?算了,莫问江湖事啊,再说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痛快,说不定两人是情侣呢。你们继续增进感情吧,我找到我的小白子就走。  

终于在一垛草丛中找到了小白子,可它的一条狗腿被摔坏了,我看它那楚楚可怜的模样,连忙将它抱起,往大路走去。刚走了没几步,突然跳出一持刀大汉,拦住了我,我一害怕,惊道:〃抢劫?〃  

〃啥?你也抢劫?俺们是同道中人?〃大汉惊讶地说。  

〃失敬失敬,小弟不知这是您的地盘,刚刚还让我的小狗在这里的树下撒尿做了标记。如今知道是大哥的地盘,万不敢造次,小弟我先行告退就是。〃既然他误解我是他的同行,就先胡说下,兴许能糊弄过去呢。自从客串神棍后,我现在是满口瞎话,越说越顺。  

〃看不出来,小兄弟你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竟然也做俺们这行当。为啥不拿刀抢劫,而抱只狗呢?〃  

我这才发现人家大哥至少还有个行头一把大刀,而我一点专业操守都没有,手里竟抱只残疾狗,怎么看也不像打抢的。  

〃这狗是我抢劫的独门武器,大哥你不知道它的厉害啊。它是我十几年训练出来的抢劫专用狗,咬人毙命于眨眼之间。〃(小白子:我统共还没两岁大呢!=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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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早死早托生 
 
 
 
〃小兄弟,看你还挺能矫情的,快交出财物,俺没空和你磨嘴皮子。〃  

现在的强盗怎么素质都那么高啊,不再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货色了,全都是智勇双全型的。唉,这可让我们老百姓怎么活啊~  

我趁他不备,又把小白子朝他扔了过去,转身向着帅哥美女打斗的方向跑去。为什么我用〃又〃?几分钟前刚扔了一下。  

跑了十几米,远远看到帅哥和美女还在打斗。再回头一瞧,那强盗果然被小白子弄蒙了一会儿,不过随即便朝我追来。在强盗快追上我的时候,我破釜沉舟,索性停了下来,转向他,朝帅哥方向一指:〃看到没?那人就是我大哥。〃  

强盗一愣,朝我指的方向看去,大概是见帅哥武艺非凡,脸色一变,沉思片刻,然后提刀走了。算你识相!  

等他走远,我又折回去找小白子,它现在已经荣升为我的救命恩狗了,我不能轻易地遗弃它,只要它还没死,就有利用价值。当我再次找到小白子时,它恶狠狠地盯着我,我都不敢去抱它了。犹豫了一下,看在它救了我半条命的分上,还是小心翼翼地抱起了它,剩下的半条命是帅哥救的。这时发现小白子的两条后腿都受伤了,已是半身不遂。小白子,你真可怜,痛苦吗?还是那句劝过小牛子的话,早死早托生吧。(小白子:我遇人不淑啊!我要去动物保护协会投诉你!)  

本想等帅哥打完,问他能不能带我进城,转念一想,他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呢,再说看他和他那马的转样儿,估计不太可能会带上我,我还是自力更生吧。这地段的强盗已经遇过了,应该不危险了。果然,在官道上走了约一个时辰,我终于进城了。  

进城后,我先找家饭店填饱肚子。经由强盗事件,我觉得书生样很容易被人欺负,为了防止这类事情的再次发生,我决定采取些措施。首先不能手无寸铁,于是我到铁匠铺买了一把小铁匕首(寸铁),放在贴身处,又买了一柄佩剑佯装武林人士。接着去了画坊,我要文身。对于没本事的我来说,只能虚张声势保护自己了。我左胳膊写上〃打遍天下无敌手〃,右胳膊题上〃我只是随便说说!〃看不同场合亮不同胳膊,最后在脖子露出的地方画了一个骷髅头,骷髅头底下有两根交叉的骨头,就是现代有毒物品的标志。  

从画坊出来后,天已经黑了,我开始找客栈投宿,连找了两家客栈都客满,而第三家却大不相同,门可罗雀,甚是冷清。最奇怪的是,客栈的门上竟贴着一副字〃凤姿母狗和煞炙公狗不得入内〃。带狗的就不能进去?不是专门针对我家小白子吧?怪是怪了点,但是我总不能露宿街头吧。我硬着头皮进了客栈,掌柜上下打量了我两下(上一下,下一下),说:〃兄台还是投宿别家吧。〃  

我以为他见我抱着狗而不让我投宿,连忙可怜地说:〃掌柜,我这狗的两条后腿都断了,您就行行好,让我住下吧,我只住一晚。我交两倍的费用。〃  

〃兄台,您可看了门上贴的字?〃掌柜迟疑地问。  

〃看了看了,我这狗是公的,但它不是煞炙地出的狗。〃见掌柜有些犹豫,我忙补充道,〃如果您是因为这个不让我住的话,我现在就把这狗阉了,那它就既不是公的也不是母的啦。〃  

小白子,我只能牺牲你了。反正你都已经半身不遂了,再被多阉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作只阉狗多有特色啊~就这么定了,我替你做主了。  

掌柜无奈地摇了摇头,同意让我住下。YEAH!不用露宿街头了,我高兴地把狗递给掌柜。他诧异地看着我,我赶紧解释:〃我和我家小狗有感情了,下不去手,您来阉吧。〃  

掌柜摇摇手,说:〃不用阉了。让小二带您回房吧。〃我连声称谢,跟小二上了楼。  

为了安全起见,我枕着包袱,手握寸铁地睡下了。一夜好觉,醒来时已近晌午。包袱已不在头下,寸铁也掉在了身边。我赶忙查看,幸好东西并无遗失。  

我走出客房,在二楼找了个靠边的座位,坐下后,把小白子放在桌下,开始点菜。菜刚上来,就听门砰的一声被人打碎,紧接着一名妙龄女子盈盈走进客栈,随之一种醇酒般醉人的香气便在客栈溢散开来。长的呢,还是那个词,娇美无比!好吧,换个词,无比娇美!=_=这名无比娇美的女子,风姿俏丽飘逸,仪表娴静,给人一种淡雅怡人的感觉。如果说竹林里那娇美无比的女子是浓艳玫瑰的话,那现在这无比娇美的女子就是淡香白莲。总之,比我漂亮的女人我都很少关注,太容易受刺激。  

这名女子袅袅婷婷地走进客栈后,她身后又十几名青衣少女鱼贯而入。这主角和配角上场的架势还真是天差地别啊。  

小二、厨子,还有住客也都闻声赶来。大厨的手里还拿着大勺呢,看他如此匆忙地赶来,不知道他关火了没有?打更的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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