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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断袖,哪里跑-第3章

小说: 断袖,哪里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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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与秦璋将第一站定在扬州,便是各自别有企图。

日薄西山的时候,我与秦璋乘着马车不紧不慢地进了扬州城。

扬州是个秀气的城,它虽不及京城的巍峨,也不抵宣城的粗犷,但却自有一番雅致,倒不似感性理解里那般脂粉气浓重。

我与秦璋在风来云去客栈住下,卸行李的时候,我见到了九宝,秦璋的书童。

九宝仍然是一副傲然的姿态,瞧见我时只是掀了掀眼皮,懒散地打声招呼,就算了事。

于是我就想起来年幼时头一次见到九宝的情景。那时我还是个活泼的姑娘,一般情况下见到年龄相仿的人就会表现出格外的热情。但我的热情在九宝那儿遭到了鄙视,他彻底地无视了我。以至于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能释怀九宝这个名字。

晚膳之后,秦璋不知去向,唯留下九宝与我四目相对,枯坐房中。

我酝酿一番后,决定打破沉默,“九宝,你何时到了扬州?”

“昨日。”他目不转睛,声音不做起伏,甚冷淡。

我舔舔干燥的嘴唇,再接再厉,“听说扬州的夜市热闹非常,不如你我去逛逛?”

九宝扫了我一眼,“没兴趣。”

我悻悻闭了口,不再试图撺掇他陪我去逛夜市,转而打算一个人去青楼开开眼界。

扬州这个地界我不甚熟悉,因此为了出门方便,我便从包袱里摸出套月白的男子常服换上。换完衣服我又照照镜子,唔,隐约找回点往日做男人的感觉。

**

醉清风是扬州城里顶有名的青楼,据说楼里的姑娘个顶个地如花似玉,常年有外来人士在醉清风里一掷千金只为搏美人一笑。

我自问没有挥金如雨去讨同性欢心的兴致,但这醉清风的名头实在是撩人,于是我便摆出过去做将军的架势,有模有样地踱进了这座销金窟。

前些年我在朝为将时,总有些机会能去青楼逛逛。只是那时老太爷与二叔都健在,所以我所有的机会都变成了泡影,也就坐实了我断袖将军的威名。

如今沈家已被湮没在历史红尘中,而老太爷与二叔也已魂归太虚,纵使我再为非作歹,他们也不可能再来将我数落一番。每每我一念及此,就会感慨命运之无常,可见人生如戏。

在我个人看来,醉清风的姑娘们应该属于比较高端的。因为在我进门后,并没有看见一堆人挥舞着小手绢挥来挥去的场面,所以搞得我对青楼的概念一时间有些混淆。

“公子,您点哪位姑娘,小的替您去请。”一个小倌凑上来,低眉顺眼地对我道。

“这个……”我抬头望一眼略显清净的中庭,思量着我并不能当真去寻个姑娘一夜春宵,于是慎重道:“我内急,不如你先引我去趟茅房,然后我再挑姑娘?”

小倌愣了一愣后,欣然应允,“公子请。”

清凉的月华映着醉清风院里错落有致的紫藤花架子,白得透彻,紫得纯粹,颇是有些诗意。清雅的花香缠绕着迷醉的酒气蔓延在温热的空气中,很是慵懒很是情迷。

只是我从没想过,我会在青楼里碰见熟人,并且是非常熟的一个人。

当我发觉回荡在院里那清泉淙淙般的琴声是我熟悉了三年又三年的调子时,我正立在琴台下的阴影里。美人在侧,纱幔后盘膝而坐的男人垂眸浅笑,宽袖被微风掀起,气度依旧雍容尔雅。

我不禁驻足叹息,狐狸呀狐狸,瞧来你也是个多情的种子,招桃花的命。只叹自古便是才子会佳人,佳人流落在风尘。可悲!可叹!

于是我打定主意,只待此番将天一教的事办妥当后,我就凑钱替狐狸的相好赎身,也算是报了狐狸供我吃喝三年的恩德。

其实主要是我思量我这一世的姻缘便是在封奕身上都了结了,但狐狸总归是个正当年的男儿,我不能因着师父当年一时糊涂,就白白耽误了他的终身,那实在太不人道。

我实在没想到逛个青楼也居然逛出了满心怅然,就没心思再旅游观光,从袖袋里翻出些碎银打发走小倌,准备自个儿打道回府。可就在临出门时,却忽然瞥见一个瘦弱的姑娘匆匆穿过回廊。我顿了一顿后,慌忙避开周围三三两两的人追了上去。

那瘦弱姑娘,诚然就是与我失散三年的庄庄。

庄庄的境况大抵是不如意的。她比之三年前削瘦了许多,宽大的衣裳格外别扭地裹在她瘦小的身子上。一双原本灵动的眸子如今却深深凹陷,骨瘦如柴的手上布满了水泡。

老实说,自打老太爷辞世后,我已不太动情去回想当初的种种,也就少了许多心伤。可眼下看见庄庄这般形容,又不得不将一颗心掏出来捶打一番,真切切是疼得如伤口撒盐。

而今日的我又略略不同于往日,我已不能把醉清风的老鸨揪出来教训一番,再雄赳赳气昂昂地将人带走。此事我须同狐狸打个商量,向他借些银两替庄庄赎身。

我裹了一肚子的不郁出了醉清风,兜兜转转回到风来云去客栈。哪知我方才进了客房,便瞧见秦璋已端端正正坐在我房里,气定神闲。

“怎么绷着一张脸,可是有谁惹你生气了?”秦璋递过来一盏茶,眉眼间带着浅浅淡淡的笑。

“只是想同你借些银两来用,也没旁的事。”我捞了口水在他一旁的红木凳上坐下,思量着将庄庄的事与他说上一说。

“你要银两我自是得给的,只是单单此事也犯不上要你生出这样大的气性来。”秦璋自是一如往常的不以为意,就算是那团锦的袍脚也未见有一丝褶皱。

我端着茶碗吹开了上面的一层茶末子,说:“我见着了庄庄,可她过得不好。”

秦璋掀起眼皮来将我看了一眼,漫不经心道:“明日一早你随我去趟醉清风,一来把正事办了,二来把私事了了。”说罢,他便敛衽起身,临走时又回过头来说:“你绕着这扬州城走了大半圈,想必也是累的,我差九宝备了热水,你洗罢早些歇着。”

我眯起眼睛看着狐狸那银线滚边的袍子从门缝里消失,心下才觉得他方才的话里略有不妥,可究竟是何处不妥,又一时之间说不上来。

秦璋是个言出必行的人,基本从不在说出的话上打折扣,我猜测着他的这个脾性大约是源自于他的师尊逍遥散人。

逍遥散人是严肃且严苛的老爷子,我一向是顶怕他的。可不知为何他却与我的师父天机老人私交甚好,只是两位老人家偶尔会打个赌,拿我们三个徒弟出来耍上一耍。但这件事之于我与狐狸,倒不太打紧。左右我早年就回了魏国公府,而狐狸则是去向不明,留下小花一人对着二老,自然是遭罪不少。

而基于秦璋一向的秉性,我便料到他会一早来敲我的门,于是他果然来敲门喊我起床,我觉得这件事实在是很没有悬念。

秦璋穿戴齐整,腰悬螭纹羊脂玉佩,手摇一柄金边折扇,我左右看着都认为他很有纨绔子弟的味道。

在秦璋的坚持下,我只着了件玄青长袍,如此在他左旁一站,便活脱脱是一副小厮扮相。

于是我俩就这样并肩出了门,留下九宝仍旧守在客栈。

此番去醉清风我确然是熟门熟路,但为了照顾秦璋的面子,我就装着副纯良的面孔,在他身后亦步亦趋。

“阿歌,我不大识得去醉清风的路。”

走到一半的时候,秦璋忽然回过身来认真地看着我,青白的日光笼着他的周身,似有淡淡光晕。

“不识得路,那么昨夜是如何去的?”这只狐狸,也不知何时学了睁眼说瞎话的本事。

秦璋略略漾起个毫无意义的笑,垂眸看住我,“唔,阿歌是如何知道我去了哪里的?”

“就算我去了醉清风又怎样。”一句话,说得我何其心虚,只得绕过秦璋继续前行。身后,断断续续传来他压抑着的轻笑声。

其实醉清风的院落并不止我昨夜瞧见的那样小巧玲珑,它实际是个三进的大院,二等以上的姑娘都各自有一间独立的闺房,互相并不干涉。

而今次随着秦璋在那飞檐斗拱、雕梁画柱中兜转一圈,也才算是初初领略了徽派建筑的精髓。

白墙灰瓦,假山石径,做得无不考究,无不精巧。回廊下一步一景,步步皆是妙笔。

秦璋有言,他此番为我引见的人乃是个叫日月都为之动容的人物,叫我待到相见时,要记得把持住。

我思量着,狐狸也算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只怕我这不男不女的形容吓坏他心尖尖上的人。可他也切切不懂我,一如我这般大气的女扮男装者,通常会不屑于或假装不屑于倾国倾城的女子,是以并不会怠慢他的姑娘。

我与秦璋到了琴阁时,覃娘正端坐于琴台之上,垂首抚琴。诚然,覃娘便是秦璋的姑娘。

琴音铮铮,跌宕起伏,曲调转换间,更见杀气四溢,浑不若一个柔若无骨的女子所奏之曲。

待一曲罢了,我拱了拱手与覃娘遥遥见礼道:,“姑娘能将一曲《广陵散》奏至如斯境界,可见姑娘是个心胸广阔之人。只是琴音中杀气太盛,不宜与修身养性。”

覃娘抬眸,慵懒地勾了勾海棠花瓣似的唇,一双细细上挑的凤目似嗔含怨,略微沙哑的声音带着说不出的勾魂摄魄,“公子过奖。”

我望着她,只觉这女子飘渺得宛如天际的一片浮云,似是不属于任何人,又似是属于天下人。

同为女子,我沈凤歌确然比不得她。

5第四章 朝为红颜,夕为枯骨

我与秦璋此番下江南,于我而言,实在是有不可说破的因由,而于秦璋,我猜测便是因着面前这位表里不一的覃娘。

覃娘此时正坐在我与秦璋的对面,眼波中似含了水雾,就那么温温凉凉地一眼望过来,直叫人骨头酥软。

“秦小爷,你这不远千里地从瑶镇奔波到了扬州,怕也不只是为了应承覃娘当年的一曲之邀吧?”

狐狸漫不经心地放下手上的茶盏,“确实有事相求。”

“那么这位姑娘是?”说话间,覃娘便回眸将我从头至脚扫了一遍。我在心底感叹啊感叹,这果然是个独具慧眼的女子,竟然能够透过我男人的表象,看出我是个女人的内在。

我轻咳一声,干笑道:“在下姓沈,名凤歌。”

“不瞒覃娘说,璋此番来江南只是为了求医。而这江湖之上除去鬼医闻人洛,也就数着江南屠氏的医术最为精深。前些日子璋曾听闻覃娘与屠家有些渊源,所以这遭便想请你行个方便。”秦璋把玩着手边的一支玉箫,神色疏淡。

覃娘的眉心微不可见地蹙了一蹙,我转而去看秦璋,他仍然是云淡风轻近午天的模样。

我见此场面不禁一愣,啧,看样子狐狸这是抓住了别人的小辫子要来敲竹杠啊。

“秦小爷,奴家只是一介风尘女子,并不知道这江湖上的事。”覃娘凤眸一垂,让人看不出情绪。

我沉默是金地坐在一旁,眼观鼻,鼻观心,诚然作一副大尾巴鹰的表情。

秦璋怡然自得地捉了我搁在石桌上的手,道:“我夫妻二人只是想求个医罢了,并无他意。”

我的一副老心肝就在秦璋那“夫妻”二字中很是摇曳,我凄哀地看着他,他宠溺地望着我,神情甚飘渺。

覃娘轻笑一声,抬手拂了拂耳畔的碎发,眼底的柔情破碎一地,“原来竟是尊夫人,倒是覃娘有眼不识了。”

秦璋摩挲着我的手,我忍着浑身突起的鸡皮疙瘩,做温婉状地听他娓娓道来:“听闻屠氏当家主母善妒,而二公子屠兰司又非是她的亲骨肉。只是近些年她未曾查出那孩子的生母,是以并不曾取其性命。”

覃娘的面容蓦地失了血色,半晌,她才比着颤抖的指尖怨怼地瞪着秦璋,“秦小爷,我覃娘从不曾得罪与你,你何必如此苦苦相逼?”

“璋只想请覃娘在其间牵个线,并无他求。”狐狸一番话说得彬彬有礼,我在一旁不得不点头称是,另求覃娘应承此事。

覃娘神色甚复杂地将我看着,大约是在思量我为何要嫁给这样一男人,我矜持一笑,表示我其实也很无辜。

大约等了有半盏茶的功夫,才听得覃娘破釜沉舟地道:“三日后,青川之上,覃娘相候二位大驾。”

言罢,覃娘便头也不回地去了。

我望一眼狐狸,在心中默默将他好男风的取向给坐实了。因他对如覃娘这般的女人都殊无感觉,所以我便料定他对众女人都是殊无感觉的,真是可惜了他这副好皮相。

**

狐狸说借钱与我赎了庄庄,就果真借了。我再三思量后,终觉得此事不该由我出面,于是将狐狸推了出去,由他与老鸨交涉,以纹银十两将庄庄赎了回来。

秦璋去时打着个江湖郎中的招牌,痛心疾首地断定庄庄时日无多,且患得是流行性传染疾病。

老鸨在秦璋那副皮相的欺骗下,信以为真,慌不迭地将庄庄拱手相送。

而我得知此事时,正躺在客栈后院的藤椅上晒太阳,九宝就坐在我手边嗑瓜子。庄庄从外面跌跌撞撞奔进来,扑在我的膝盖上一通痛哭,几乎哭得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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