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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凤血,倾世皇后-第2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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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世人都看不明这个时局时,她却早就看得明明白。只是,这样一个女子,为何生在乱世中,为何生在这双龙相争的局势中……

雨渐渐停了,雨打芭蕉叶,噼噼啪啪带着初夏的气息。云罗坐在窗边。华元嗣已经走了。华元青还在凉阁中。

他坐在她身边,看着她出神。手一翻,他不知从哪里找出一把牛角梳子递给云罗。

云罗一愣。华元青眉眼笑嘻嘻的:“姐姐,给我梳头。”

云罗不由抿嘴也笑了。原来他还记得当年在晋王府她照顾他那段时光。那时候的他不过是十岁不到的孩子。每次她偷偷去王府私塾看他,姐弟两人说两句话就算是最开心的事。而她总是在临走前为他整衣冠,梳发髻。

她接过,打散了华元青的发髻。墨色长发披散肩头,一只素白如玉瓷的手捏着一把牛角梳慢慢梳拢。

凉阁中寂静,她眼中恍然,时光倒回,他还是那稚气满满的弟弟,而她却是李天逍宠爱的妾。

那个男人……曾经是她的丈夫。

手一抖,扯落了华元青的几根长发。

华元青回头,早熟的眸光中带着不忍:“姐姐又在想凤儿了是吧?”

云罗垂下眼帘:“不想了。他一开始就不是我的孩子了。”

华元青看着她眉眼间黯然无以复加,急忙道:“姐姐别担心,大哥一定会打败李天逍的。到时候一定会把凤儿给抢回来的。”

云罗笑了笑,答非所问:“我记得你从前都叫他皇帝姐夫。”

话一出口,云罗一愣,两人都沉默了下来。

许久,华元青忽然轻轻问:“姐姐是不是后悔了?后悔跟着凤朝歌回到了梁国?”

天下都知道李天逍之能,比起凤朝歌,他才是这个乱世的强者。

云罗并没有犹豫很久。她微微一笑:“我不后悔,这是命。”

华元青还要再说,一位青衣内侍匆匆而来:“皇后娘娘,皇上来了。”

他话音刚落,华元青便看见一抹雪白袍角掠过那一道门,一位含笑玉立的年轻皇帝翩然走来。四周的水汽氤氲,叠翠重重,他的眉眼如画,竟比世间多数女子都美上几分。

他朝着她走来,满眼都是她一人。

身边香风忽动,华元青恍然,云罗早就迎了上前。她浅笑的声音传来:“朝歌,你怎么过来了?”

庭院深深中,两人立在小小天地中,四目相对那一瞬间,一切都安静了。

华元青眼底莫名,悄悄起身退了下去。

……

凉阁中两人相对而座。凤朝歌看着云罗收拾着刚才的茶杯茶几。她动作很优雅,一举一动都是慑人的风韵。

云罗收拾完,吩咐内侍又换了一副新的茶盏,这才含笑看向凤朝歌:“看着我做什么?我脸上有东西?”

凤朝歌笑了笑,朝她一伸手:“昀儿,过来。”

云罗见他心情不错,不忍逆了他的意,依了过去。腰间一紧,凤朝歌已将她搂入怀中。她贴在他的胸前,鼻间都是他身上淡淡的熏香。

她还没说话,头顶就传来凤朝歌的声音。他舒适轻叹一声:“昀儿,已经有许久,我们不曾好好说过话了。”

云罗低下眼:“是啊。”

凤朝歌望着怀中乖巧的女子,忽然问:“我以为你招你大哥来,会留他用膳。”

云罗眉间微微一跳,很快笑道:“大哥军务缠身,所以我也不敢留他。”

此时内侍端上茶水。云罗趁这个时候离了他的怀抱。

凤朝歌端了茶水,握了握不烫了递给她:“仔细烫。”

云罗接过,一双水眸看了他一眼,问道:“今天朝歌你很高兴。是什么事这么高兴?”

凤朝歌抿了一口茶水,抬眼深深看了她,笑:“你猜?”

云罗一顿:“我怎么猜得出来?”

她还记得他日前因为李天逍的议和国书大动肝火。不过是一天之间,他就云开天晴,其中应该有什么变故她不知道。

凤朝歌朗朗一笑,眼底都是精光。他傲然道:“现在能让我这么开心的,除了有把握打败李天逍外,还有什么事?”

“咔哒”一声,云罗手中的茶盏盖子掉在了茶盏上。

凉阁中顿时安静下来。

凤朝歌一双狭长凤眸盯着云罗,似笑非笑问道:“昀儿,怎么了?茶还是太烫了?”

云罗抬起黑白分明的眼,笑了笑:“怎么会?我是被皇上的话给惊住了。”

凤朝歌眼中一眯,问:“怎么?昀儿觉得我一定不是李天逍的对手?所以刚才那一番话你吃惊?”

****************

这段时间冰看了下,网文类,纯古言的类型已经很少了。像这样的老一派的古言架空似乎都很少人有涉及了。也许这种题材将会被淘汰,不过这结尾冰还是会好好写完的。明天应该还有更新。

改个标题,不用结局部了。因为可能还会写一段时间。谢谢大家的耐心等待!这里谢谢晓月的牛角梳,上面的刻的鼓励话是值得我一辈子记在心中。

第三百五十一章 桥头十里亭

云罗已恢复了平静,不紧不慢地道:“我自然是吃惊的。不过是一天之间,朝歌你就想出打败李天逍的办法。可喜可贺。”

她说得清淡,语调平平,却有一种说不出的凉薄意味。

凤朝歌也笑了,看定她:“昀儿我知道你不信。不过此时我也没有必要说太多。胜者为王,败者寇。我是一定会赢了李天逍的。瑚”

他说完,回头对内侍道:“华将军这时候应该没走远。去,追上他,就传朕的旨意,说潞州一战胜利,华将军功不可没,朕要和这国舅将军喝几杯酒。铄”

他说完看着脸色素白的云罗,笑意晏晏:“昀儿,你说这样好吗?”

云罗仔仔细细看了他一会,笑了笑:“朝歌说好自然是好的。”

华元嗣终究是被追了回来。一顿家宴吃得各怀心思。凤朝歌用完膳又因有要事匆匆走了。

华元嗣要告辞,一旁的内侍忽然道:“皇上说了,让咱家恭送华将军回军营。”

华元嗣愣了下,下意识看向云罗。云罗面色不变,笑道:“大哥就先回去吧。以后再招大哥说话。”

华元嗣应了一声:“那皇后娘娘多多保重。”他说完随着内侍走了。

云罗等他身影消失,这才招了宫女将华元青唤了回来。华元青走来,皱眉问:“姐姐,大哥不是出去了吗?怎么的又回来了?难道……”

云罗垂下眼帘,笑了笑,答非所问:“青儿喜欢去游玩吗?”

“啊?!”华元青没反应过来。

云罗抬起水眸,那一双眼底蕴了些许他看不明白的神色。她笑,悠悠道:“是该出去走一走了。”

……

过了两日,梁国一道圣旨出。天下皆惊。

梁皇凤朝歌答应了晋帝李天逍议和之议,派出使臣一十位,亲往良川府商议议和条件。天下诸国纷纷震惊与不解。

惊的是梁国玉晋国近百年都是死敌,本以为绝无议和的可能。不解的是,梁国如今大军压向晋境,又刚打赢了潞州一仗,士气正旺,为何要议和?难道凤朝歌刚剪除国中叛党后还没有能力把控全局吗?

天下人疑问纷纷扰扰,看不破这梁国与晋国到底要如何。可是两国议和却行动迅速。梁国使臣团已到了良川府觐见晋帝李天逍,一番商议最后决定:

在晋国与梁国交界一处忘仙镇,桥头十里亭,两皇要亲自签订议和盟书。

“不打仗了?”

“不打仗了?”

梁国与晋国百姓们这几日一出门和人闲聊一开口都是这一句。不怪他们不信,而是彼此是百年宿敌,打仗才是家常便饭,如今有议和希望反而变得不真实。

梁,泰乾元年,六月二十八。梁皇凤朝歌御驾北上,随军五万精锐护驾,同日晋帝李天逍点三万精锐,南下过江直去忘仙镇。

忘仙镇旁的桥头十里亭只是一片浅滩芦苇地。暮春已过,芦苇长得正旺,一片望去草色茫茫,忘仙镇名义上属梁国境内,不过因为紧邻晋国,又因年年交战,实际已是三不管地。这里镇中县官也只是镇上望族的族长兼任。

这几日忘仙镇的县官钱有书忙得脚不沾地。因得梁晋两国议和,两国国君钦点了这里为议和之地。原本默默无闻、人口不过数千的小镇,瞬间变成了天下人瞩目的焦点。

他身为小小一镇之长,简直有种被天下人看死的感觉。

这些日子一日一张圣旨,一日一个消息,令方年过六旬,身子骨还算硬朗钱有书忙得饭都吃不上,水都喝不了几口,简直是一日老十岁的疲累。

御道得修!

城墙得补!

官道得铺!

连店铺门面,东家西家门板,甚至城东那张寡妇门前都得重新刷漆一遍,小小的忘仙镇忙得一团乱哄哄的。不过每个人心中都有莫名的兴奋感。

开玩笑!

双龙相会一处,风聚云涌,即将开创百年新太平盛世。这不是说明这忘仙镇风水好?是福地!

六月二十八。

天蒙蒙亮,忘仙镇早早大开城门,城中望族的年迈老者,县官乡绅,平头百姓,密密麻麻跪了一地。地上金沙铺道,两旁彩旗飘飘,空气凝重得令人呼吸不上。

天上的太阳渐渐升起,又渐渐升高,终于过了日中,再过了日午,人们支持不住了,有年老者早就在一旁休息,翘首以待的百姓也因为肚饿散去了大半。

钱有书跪在人群最前面,冷汗热汗涔涔如雨下。就在他快坚持不住的时候,官道那边有人喊了一句“来了!”

钱有书浑身一激灵,急忙跪好。

来了,来了!

他口中念叨,祖上有德,如今这忘仙镇弹丸之地竟然双龙相会,也不枉他钱有书这些年求神拜佛终于盼得这个百年难得一次的机遇,说不定议和之后,他钱有书少不得加官进爵,光宗耀祖。虽然迟了点,但也算是大器晚成……

他还没念叨完,过了一会,地上传来沉闷如擂鼓的声音。

是马蹄声!

真的来了!

所有的人赶紧纷纷跪好。渐渐地,地面的震动越来越响,甚至空气中传来一种莫名的沉沉压抑感。忘仙镇人们心中的期盼和兴奋忽然被这一股如山气势压得喘不过气来。

好像他们不过是苍茫大海的一片浮叶上的蝼蚁,随时一个浪花他们就死无葬身之处。

人人面上浮起强烈的惶恐与不安。

而此时官道上远远的扬起一大片烟尘。城中众百姓只看了一眼就心神俱丧。只见朗朗天光下,几千几万玄黑重甲骑兵如一大片乌云一般飞来。

兵强马壮,骑兵着银盔甲胄,身下马也披上重甲。他们手提烂银长枪,杀气腾腾疾驰而来。

这哪是议和?

这分明是百战之师,攻城灭地而来。

百姓们纷纷惊呼奔走,钱有书只看了这阵势一眼,差点没昏死过去。不过他勉强算是见过大场面的,立刻扯着干涩的嗓子吼道:“都安静,这是晋帝先至……这是晋帝……”

他还没喊完,那几万玄黑重甲骑兵已到了城门下。马蹄声像是万丈怒涛拍岸,重重扑上这小得可怜的城池。可是还没等百姓都逃散。那万马齐奔的势头瞬间在城门口定住。

城中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只看着那远道而来的晋国最精锐的重骑兵在城门口工工整整排成一个方阵。

万匹马,三万精锐,就像是被一双无形的手指挥着,训练有素得令人心惊。

城中的人呆呆看着那城门口。此时烟尘散去,终于有一匹汗血宝马驮着一位穿着暗金色盔甲的英伟骑士缓缓走入了城中。

天光耀眼,照在他的身上,暗金色的盔甲泛着矜贵威严的寒光,宝马,长剑,一袭玄色滚金线蟠龙披风随风飞扬。

他逆光而来,犹如天神。

众人不由跪在地上,颤颤伏地。

他摘下头盔,露出一张染了征尘清矍冷峻的脸。剑眉飞扬、鼻梁挺直,眉眼深邃如雕琢,一双琉璃宝石一样的眼在天光下折射着淡淡的褐色。

他朝着跪在路中的钱有书微微一笑:“这可是忘仙镇?”

钱有书还在发呆忘了回答。

此时,一道稚嫩的孩子嗓音从那男子怀中传来:“父皇,父皇,凤儿口渴!”

所有的人一呆,只见那尊贵男子披风护着的怀中中钻出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小男孩。

钱有书口瞪目呆地看着那个小男孩,生平见过不少可爱孩子,唯有这个孩子能称得上“粉雕玉琢”四个字。

小小的龙纹衣冠,小小的宝靴,小小的束带……随军长途奔袭而来,所有的人都尘土满面,唯有那小男孩干净得像是刚刚沐浴更衣过,连头发都没乱。

他就像是在这个污秽尘世中结出的一颗鲜嫩果子。干净得令人心生惭愧。

那尊贵男子一低头,冷峻的脸上露出为人父宠溺的微笑。那孩子就在众目睽睽中伸着细嫩如白藕的手攀在他的脖子上,吊着,撒娇:“父皇,父皇,凤儿要喝水!”

铁甲铁血,万军阵中,所有的人呆若木鸡地看着那伟岸的男子从容自若地怀抱稚子,亲手喂他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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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突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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