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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身在江湖-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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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身在江湖>;的由来
更新时间2008…1…19 23:22:00  字数:670

 本书是我在大学的时候不务正业写的,完成于2000年春,起意是因为张学友的《雪狼湖》,觉得故事很感人,歌也相当动听,几乎每首都很喜欢!除了片头和片尾的《不老的传说》和《爱是永恒》之外,'什么是恋爱''葬月''怎么舍得你''冷静''抱雪''一些感觉'''原来只要为你活一天'等都是难得的精品,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怎么舍得你'和'抱雪'!就算在张学友所有的歌曲中,我觉得这两首歌也是应该进前十的!!
  整个雪狼湖旋律非常凄美,我印象中能与之相比的只有莫文蔚的'北极光',是'北极光'而非'盛夏的果实'!虽然旋律一样,但是只有'北极光'才有那种意境,这就是填词的魅力所在。虽然'盛夏的果实'在内地或许更多人知道,也带给了莫文蔚更强的人气,但'北极光'才是真正的经典!
  所以本书其实主要是受音乐的启发而来,其实我的手稿中都安插了不少插曲,以烘托当时的情景,当然情节还是绝对纯正的武侠!
  虽然或许我是想表达一段动人的故事,但武侠是根本!
  书中,至少本书中不会有太多离奇,不合常理的地方。
  高手之间的对决,也绝对不是谁功力高,谁排名靠前就一定赢的,决定因素很多,例如场地、兴奋程度、风格相克、天气情况、甚至今天早上吃了什么,都可能影响结果!既然大家都是绝顶高手,谁赢谁输都很正常!就算是目前世界上最稳定的头号费德勒也不是百战百胜,在状态不佳的时候一样可能不是其他人的对手。
  本书不是YY,男主角也不会有太多的奇遇,解决问题要靠的始终是自己的智慧,不能靠一味的奇遇,这是古龙作品的精髓!
  

第四十八章 幸福
更新时间2008…3…27 14:04:16  字数:2698



身在江湖过半感言
更新时间2008…6…25 14:45:15  字数:1549

 每天晚上码字到今天20080625,身在江湖也有了三十多万字,剧情已经过了三分之二,李我深感,不容易啊!
  猪头码字很慢,在换了搜狗之后基本能两天晚上码上三千字,周末平均每天能有一章,当然猪头每天码字的时间也就三个小时不到,还都是夜深人静,家人都休息了之后。
  以前不觉得,现在才发现,写书真是很费时间的一件事,而且是需要长期、大量的时间!
  除了家人的支持令我感动外,虽然读者相当有限,不过还是有真正关注的,这一点很令我欣慰!
  李我不喜欢出门,有空在家主要就是玩玩游戏和看看小说,之前已经说过,之所以把尘封的小说翻出来码字,最大的原因就是找不到几本令我很想看下去的小说了。猪头对都市兴趣不大,主要是猪头自以为思维严谨,都市虽然YY,但是多半情节相当有问题,经常是看几章就看不下去了。
  所以我看的多半都是玄幻和仙侠,但是在看过《升龙道》《亵渎》《飘渺》《佛本》《兽血》《紫川》之后,实在是找不到什么书看,《邪风曲》开始非常不错,《逆龙》也是,但血大虽然无愧为网络第一人,但几乎每一部的结尾部分却都会另人稍稍失望一把;至于烟大,个人觉得《亵渎》是所有书中最经典的一本,包括我从6岁上学到现在,不过烟大的《尘缘》更新太慢,而且比起《亵渎》始终感觉差了点什么;唯一令我惊喜的就是知秋作品《历史的尘埃》,在我看来知秋大大的水平绝对是网络前十的水准,我喜欢这书的原因还有一点就是因为我也是游戏《英雄无敌》的忠实粉丝,而且自认还算是个高手!
  如果说到牺牲最大的方面,其实是我的游戏。
  李我比较土狗,没有玩过网游,电脑里的有些都是些老而经典的。自从离开一群同学生活的蛇口之后,CS就基本没有玩了,反倒是在浩方上搞了大半年的星际,胜率也还可以。
  不过更多的时候,李我还是闷着头一个人玩自己的游戏古老的暗黑以及同样古老的三国群英二(也因此,我至少看过十部关于三国的穿越),偶尔,还会温习一下远古时期的金庸群侠传,还有那其实很经典,却从未大红过的'皇帝';至于RPG,我几乎只认天之痕,之后几乎就再没玩RPG了。
  不过最最占用我时间,也是我最喜欢的游戏,却一直都是《英雄无敌》三代,李我是从二代开始玩的,但现在都出到五代了吧,不过资深的玩家都知道,真正英雄无敌的还是三代!
  你几乎可以从所有好莱坞魔幻电影中找到英雄无敌的影子,它是西方传说的大集合。
  但码字之后,英雄无敌恐怕也快成英雄无泪了!
  所以李我也在尽快的赶,希望早点码完,好放两天假,玩玩游戏。
  有朋友问到VIP的事,之前也有不少编辑找到过我,但是无情是现实是,传统武侠的春天早已不再,对于找你签约的编辑来说,总体上,还是市场决定一切的!
  最后书签给了好看文学城的超人MM,比较对不住的是并不能为她带来收益。
  因为我已经决定不会上架出VIP章节,当然,其实就算上架估计也没什么人看的,这些都不重要,李我根本就没有打过身在江湖的主意,我知道一些点击收藏都很不错的书,作者的收入其实也低得可怜,李我的工作还过得去,日子还算不错。
  李我只想再次强调:第一,本书绝不会太监;第二,本书从头到尾都是免费。
  如果你有兴趣,请放心收藏;如果你觉得好,请支持一票;如果你觉得不好,请留言指出问题;如果你觉得浪费时间,请您自便。
  最后还要抱歉的是,李我由于码字太慢,并不能保证每日一更,但会尽量!
  好了,言尽于此,希望今天的话并没有浪费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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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书结局的几句话
更新时间2008…9…30 18:31:01  字数:1161

 关于本书结局的几句话
  这两天见到不少书友意见都很大,李我之前说过,对于萧雅暄,我是第一个不舍!
  这本书是我八年前写的,当时的我出发点是写一个凄美的故事,主角自然一早就定好是宋庭和沈思月。
  但不幸的是,与很多电影一般,由于作者或者说导演经验不足,控制力不够,导致剧情并未像预计那样发展,女二号抢了女一号的戏。
  抢戏还是小事,不过放纵发展下去,还会连老公也一起抢了。
  作者(导演)这才发觉不妙,于是赶忙打住,于是悲剧发生了,萧雅暄死了!
  萧雅暄的出彩在李我的预计之外,她的出局成了必然。
  李我当时希望探寻的是一见钟情一生一世的爱情,正因为很不现实,很虚无缥缈,所以希望能在虚构的情节中得以实现。
  没想到却最大的收获却是意外收获——萧雅暄!
  但毕竟初衷是一生一世的爱情,所以宋庭很可怜,他还不能变心!
  但其实,最最可怜的是沈思月,当年我书刚完成,有几个好友曾经读过手稿,喜欢沈思月的人极少,这也是李我的失败。
  其中一个朋友还直言不讳的说,只娶一个老婆多没意思!!
  呵呵,现实中,这位仁兄第一个结婚了,五年过去了,还没有丝毫出轨的迹象!
  不过我也由此决定了改变,所以李我的后面四部作品,都不再预定结局,该怎么发展就让它发展吧。
  最后发现,这样自由发展的结果就跟自由恋爱一样,往往都是一对多!
  汗……恐怕骨子里,男人都是花心的吧!
  错!恐怕骨子里,男女都是花心的吧!!
  也就是说,即便李我自己对结局也不是很满意,即便有再多的读者大大愤怒,李我仍然不打算更改结局,因为那是李我八年前的一个梦!
  那至少代表了李我那傻X当时的青涩爱情观,那是一个他想当然的纯真年代!
  所以李我现在也不会去篡改以前的梦,因为那原本早已过去,原本就应该被一笑而过!
  所以,对不起了,各位不满的读者大大!
  如果各位愿意继续支持李我,请支持李我2007年末动笔的现代修真新作:【当铺】
  【当铺】的开头部分有【第八号当铺】的影子,不过后面却是完全不同的世界。
  大体来说,是李我在看了【亵渎】【升龙道】【飘渺之旅】【佛本是道】【兽血沸腾】之后,心血来潮的作品。
  李我的新书,不会是种马,可是也不会再禁欲。
  相反,主角是个很随便的人,因为典当了爱情,身体里剩下的只是欲望!
  这也算我为新书【当铺】做广告了。
  总之呢,李我相信,比八年前的【身在江湖】绝对不止好看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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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孤鹜
更新时间2008…1…1 18:58:00  字数:4577

 何山水是太原一带的首富,他对钱庄一向不大信任,所以把百万家财都放在家里。自己虽也会点三角猫的功夫,但他很有自知之明,因此请了很多高手来当护院,号称连一直苍蝇都飞不进来,于是何府在太原人眼中似乎比皇城还难入,普通小贼虽然明知里面有料却也只能望而兴叹。
  但最近却有人放出消息,附近一带名声鹤起的飞天大盗盯上了何山水。于是何山水也只好忍痛再花钱请了些可靠的高手,并把身份不明的护院一一辞退,他一向是个小心谨慎的人,而这也是他一直风光到现在的关键。
  三天,传说飞天大盗偷一件东西最多需要三天,只要熬过三天就好,据传飞天大盗刚又在200里外的地方刚干了件案子,而这次倒霉的是自己的结义兄弟赵愚,但赵愚并不愚,非但不蠢而且比鬼都精,何山水心里很清楚他这个结义兄弟家的护院不会比自己家的差多少。何山水总算送了一口气,相隔如此之远,自己应该算是安全了,庆幸之余心中多少还有点幸灾乐祸,虽然兄弟被劫但毕竟,毕竟不是劫的自己!
  但这飞天大盗似乎也确实不简单,既然能偷了赵愚的东西,恐怕自己的宝贝放的地方也不安全,该不该换个地方收藏?
  何山水小心翼翼的摸进密室,警惕的打开壁橱,里面的金银还在,而且跟昨天晚上来察看的时候摆放的位置完全一样。他登时放心不少,这几天,他每天都要来察看,没办法,这几乎是自己所有的家当,放不下心,丢不起啊!
  还好,看来还在!何山水松了一口气,取下一些金银,又轻轻取下一些木板,露出石壁。何山水触动木柜上的机关,石壁的门开了,原来相对来说外面的都是不值钱的,真正的宝贝全在里面。但这一瞬间,何山水却面色惨白,呆若木鸡。石壁中的宝物均不翼而飞,只余下一张布条:外面的留给你养老足够了!
  山腰间有两间小屋,相隔仅数十米,一间新,一间旧。新的刚盖两三月而已,旧的已少有人记得盖了多少年。一位记性不大好的老人说:“好像是二十年前盖的,哎!记不清了,反正好像早就有了。”旧的茅屋显得与山很相称,很和谐,仿佛一融入这大山之中;而新的茅屋则似乎有些碍眼,这是山下的一些村民说的。
  孤鹜就是住在新屋里的人。屋是他自己花了三天时间盖的,里面甚至连张桌子都没有;有床,但孤鹜总是睡在屋外的大石头上。
  旧的茅屋住的是祖孙女两人。老的年过花甲,是个常采药的郎中;孙女只有十三四岁,极其可爱,常在爷爷的药兜后面蹦来蹦去。
  虽是邻居,他们却极少往来,相互间很少谈话,很少了解,唯一的共同点是:夜晚,都喜欢很迟才睡。小女孩老是不知疲倦的数星星,而孤鹜只喜欢静静的躺在大石头上,木然的望着天空,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或许他正分享小女孩与爷爷数星星那平淡而又温馨的一刻。
  孤鹜从爷爷口中知道,小女孩叫可儿。可儿却不知他叫什么。但他看得出这位叔叔很不开心。她知道他每天晚上呆呆的望着天空,却肯定不和自己一样,在数星星。
  自孤鹜住上山后,山下附近几个村常发生怪事。经常有人莫名其妙的在自家门前窗台上,甚至桌上或床上“捡”到一些金银,而可儿也曾碰到过一次。
  一天夜里,可儿在听完爷爷讲的故事后,可儿问道:“爷爷,你刚才说的夜明珠是什么样子的?我好想有一颗,只要天天看看它就足够了。”爷爷道:“你看天上,星星就是穷人的夜明珠,你每天晚上都能看,想看那颗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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