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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逆天谱-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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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定决心,吴不赊并没有立刻去紫竹庵找西门紫烟,而是先上了趟双余山,给虎狼狈等三妖各服了一粒所谓的泄空丸的解药,说他们干得不错,这是奖励,把三妖感动得差点原形显化,赌咒发誓,誓死效忠吴不赊,便是猪黑子也跟着乱激动了一把。
  吴不赊给三妖所谓的解药,是担心一年半载回不来,时限到了而三妖不但没泄空反而长胖了,会漏了风,以后便不能空手吓虎狼了。但他上山的主要目的还不是这个,是酒药。仙人酿太赚钱了,绝不能断,可他又不能把酒药的方子告诉方轻舟,虽然方轻舟一直表现得很忠心,可只要吴不赊身上挂着个妖名,方轻舟的这种忠心就很不牢靠,方子必须要掌握在另一个人手里。
  吴不赊从俘虏来的朔风兵中选了十来个人,分为两班,一班专门采药——不仅仅采醉草,吴不赊还另配了几样草药,这几样其实不起作用,只是为了混淆视线;另一班专门制药,制好的药,再由狈有计派人送到双余城给杨慎独,最后由杨慎独依以前的老路子给方轻舟送去。这中间,除了方轻舟,谁也不知道这药是用来酿酒的,哪怕是杨慎独都不知道。这中间一环还是妖怪,因此泄密的可能性几近于零。药送给杨慎独,也不是送,而是卖,杨慎独再卖给方轻舟。当然,大部份银子杨慎独要留下来,只是极小一部分作为药钱送上双余山,正好补贴狈有计的俘虏种粮计划。
  狈有计抓上山的朔风兵有近万人,还掠夺来不少粮食军资,但自己种粮放牧,不是一两月就见成效的,在此之前,不能让这些俘虏饿死了,卖药的银子刚好可以用来买粮,接上这个空档。
  以前九州一统时,大娄山周围人烟繁茂,开出的田地极多,尤其是娄江两岸,更是良田万顷。后来因为战乱,路断人稀,人一退,魔就进,等人再渐渐多起来时,良田已经成了森林。森林中不但有猛兽,还有妖魔,人类只能望林兴叹。人类对大娄山可望不可即,狈有计做起来却容易,只要把树一砍草一清,良田重现,所以他的牧畜计划有非常大的可行性,不过吴不赊这会儿完全没有兴趣,狈有计爱玩,吴不赊就把一切交给他去管,只是吩咐他低调一点。开玩笑,妖怪大规模奴役人类来种粮放牧,传出去,天上非打雷不可。
  一切安排妥当,吴不赊大吼一声:“小的们守好山寨,本大王去也。”纵身腾起,径往扶风城而来,背后万妖恭送,虎吼狼嚎猪叫。
  围着扶风城转了两圈,吴不赊最终还是不敢进城,掉头往紫竹庵而来,见了西门紫烟,再敲定了一些细节,拿了信物,便往西走。
  风余国到赵国,中间还隔了好几个国家,但为了保密,西门紫烟并不和吴不赊同行。吴不赊也无所谓,西门紫烟美则美矣,那双眼睛却过于深不可测,吴不赊有些怕和她接近,就像大海,掬在手中的海水是温柔的,但你若是一头栽进去,会有什么后果,只有天知道。
  吴不赊索性化成猫,一路翻山涉水,进入赵国后一路往西,一直到最西端的水城。
  水城紧扼神女江,水城下游的神女江是赵国的黄金水道,水城上游的神女江却是魔域,不过神女江的上游不在正西方,而在西面偏北,由水城出发,划一个略偏南的圆弧,行七千里,便是西门紫烟口中所说的神女台,九州一统时千舸竟流的水上名城。现在呢?现在也许是万魔竟嚎吧!
  吴不赊本想沿着神女江南岸走,虽然绕了点儿路,但可以把西门紫烟所说的那条赵国接应的路线提前走一遍,但西门紫烟给他的建议却是走北岸,取直线,直接向北。因为南岸从水城到神女台这一段,是尸莲王的地盘,随着尸莲国的崩溃,这一段路乱得一塌糊涂,走北岸,沿途的魔族魔国虽也粗野,多少还算稳定,稍为安全一点。
  其实战乱根本不是问题,对于玄功高手来说,除非是逼不得已的死战,就像吴不赊在扶风城外一样,否则军队在玄功高手面前,根本是老虎咬天,使不上力,玄功高手是会飞的啊,你百万军队,我抬脚就走,你有什么办法?恼火的是妖魔。
  走北岸,部族稳定,妖也好魔也好,邻居之间,多少有两分熟妖的情份,吴不赊借着头顶的妖气,麻烦该会少点儿,而走南岸,到处都是战乱,各路妖魔为了怕别的妖魔侵占地盘,警惕性也要高一层,想过去,就要难得多。
  这话西门紫烟没明说,吴不赊也知道,不过西门紫烟的操心其实是多余的,吴不赊另有打算。早在下定决心西行之时,吴不赊就盘算好了,轻易不飞,也根本不以人身强闯,而是化猫穿越。不飞,目标不明显,各路妖魔就不太会来注意他,化成一只猫,兽人也不会来找他麻烦,这样就将风险减到了最小。
  水城扼江傍山,城不大,却是赵国北疆锁钥,古老的城墙上坑坑洼洼,净是战争留下的痕迹,吴不赊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但站在水城的城墙下,他却有着微微的感慨。出了城,就是魔界了,还能不能回来呢?他真的不知道。
  不过这种感慨没持续多久,他很快就收拢思绪,飞纵出城。既然要走北面,就要横渡神女江,飞过去最简单,但他不愿冒险,虽然感应不到北岸有什么危险,但他还是化成枯树漂了过去。
  这样的谨慎,实话说有些过份,属于典型的小商人心理,直接飞过去,就算对岸有妖魔,或者有兽人的弓箭强弩,那又怎么样?一定伤得了他吗?不见得吧?不过俗话说,小心无大错,谨慎点儿,还是有好处的。
  事实马上就证明了,他的小心谨慎是正确的。
  快到对岸时,在一片礁石群中,他看到了一条巨蟒。这条巨蟒的脑袋足有两个水牛头那么大,黑黑的,静静地浮在礁石中,乍看上去,就像一块礁石,狼亢的身子藏在水里,不知道有多长。吴不赊在水下面看了一眼,只见它盘满了整座礁石,就像一座小山,让人看了既恐怖,又恶心。
  这样的巨蟒,最可怕的不是它的牙齿,也不是它狼亢的身子,而是它的吸力,血盆大口张开,猛然一吸,可以凭空吸食百步外的小羊。而且吴不赊感觉得出,这条巨蟒还修成了一定的灵力,它的吸力就更加可怕了,如果是一般的玄功高手,从它头顶百十丈处飞过,又没防备的话,说不定一口就被它吸进了嘴里,成了大补元气的美味点心。
  事实上,一般玄功高手御风飞行,高度都在百丈以下,飞得越高,天上的风就越大。顺风还好一点,若是逆风高速飞行,那绝不是件轻松活,骑马骑快了还脸上难受眼睛难睁,何况是疾逾奔马的高空飞行!所以一般玄功高手御风而行,都不过是三五十丈,吴不赊刚才如果飞过江,也是这个高度,刚好就在巨蟒的吸力范围之内。当然,他有警觉,即便巨蟒想吸他也不可能成功,不过总会吓一跳。
  巨蟒闭着眼睛,静静地浮在那里,也不知是在晒太阳还是睡着了,吴不赊也懒得理它。巨蟒可能结丹了,但想要杀死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取它的丹,绝不是张张嘴就可以做到的事情,吴不赊不会做这样的傻事。
  到了岸边,吴不赊化身成猫,一跃上岸,往北疾奔。猫跑得不是太快,但吴不赊展开灵猫步,一天跑下来,也可以跑出近千里。不过化成猫最主要是安全,猫有天敌,但一般的天敌是对付不了吴不赊这只人猫的,只能眼睁睁看着他风一样掠过去。当然,他会劳累累,以灵猫步赶一千里,和用追风步在空中飞行两千里,消耗的体力差不多,只是不大消耗灵力而已。
  中间吴不赊休息了一次,碰上只野兔,他找片林子取柴火烤了,却引来只大灰狼。吴不赊不禁想到了狼狈夫妻,想到狼妩媚的名字,自个儿乐了,却把那大灰狼吓一跳,退后一步,幽幽地看着吴不赊。
  “你的眼光也很妩媚呢。”吴不赊哈哈一笑,把吃剩的兔头扔给大灰狼,化身成猫,继续赶路。
  大灰狼一口就叼住了吴不赊丢过来的兔头,只觉喷香,没嚼一下就往肚子里吞,却突然见吴不赊化成一只猫。它做了一辈子狼,没见过这种怪事,惊讶之中,兔头卡在了喉头,差点活活哽死。
  大灰狼的惊诧,吴不赊是不知道的,他认准了方向往北急赶,傍黑时又打一只野兔烤了,随后变一棵树,扎进土里,深深呼吸,恢复体力。
  猫是夜的精灵,本来夜里也是可以赶路的,但吴不赊知道,身在魔域,风险莫测,多花点时间没关系,最紧要的是保持体力和精力,以随时应对可能的危险。
  第二日天明,吴不赊又化成猫赶路,昼行夜伏,如此数日,深入魔域数千里,竟有惊无险。
  途中他碰到无数兽人,大都碧眼红发,除此也与人类无异。兽人也喜群居,或因族而聚,或数族立国,也有贫有富,有美有丑,不过普遍比较穷。兽人也有村寨,大多破破烂烂的,也有城镇,大多是以前人族遗留下来的城池,很多都是残垣断壁的。兽人会修补城墙,不过他们修补过的城墙房屋往往就带了很重的野性。
  让吴不赊最惊异的,是兽人中竟然也有美女,兽人普遍比人族要高大粗壮,男兽人个个跟狗熊似的,但女兽人个头却大多和人类女子相似,少妇丰韵健美,少女清纯娇俏。“清纯娇俏”这个词用来形容兽人有些怪,但一些兽人少女给吴不赊的感觉还真是这样,尤其兽人中一些王公贵族或族长富户家的子女,也是一身绮罗,佣仆如云,举止温柔娇美,和人族中的千金小姐相比一点儿也不逊色,当然,你要看得惯她们的红发碧眼,还有就是不能去掀她们的裙子,裙子下面会是各式各样的尾巴在摇动。
  说起来吴不赊这人也无聊,他顺路还真的偷看过一个兽人美女洗澡。那个女子可能是兔族的,屁股后面有一截小小的尾巴,有毛,和平常所见的兔子尾巴一模一样。吴不赊看的第一眼是惊奇,第二眼觉得有些别扭,那么白白嫩嫩、曲线优美的屁股上面,竟然生着一条毛绒绒的尾巴!但多看得两眼,他倒觉得也无所谓,甚至就想,如果和这女子交合,来一个后入式,一面提枪奋战,一面抚摸她的尾巴,一定别有趣味。
  不过这个想法只装在吴不赊的脑子里,没有付诸行动,但一路的风景就觉得优美了许多,族程也轻快了许多。
  他一路也见了不少妖魔。相对于人界,魔界中的妖魔可就太多了,什么样的妖魔都有,也不仅是妖魔,还有各种妖魅精怪。
  天庭定义,兽类修成人身为妖,草木类修成人身才称为精,所以黑七叫猫妖,木长生却叫做树精。而无论兽类还是草木类,修成玄功,却只有一个灵体,没有人身的,便叫做魅。
  妖和人生下的后代叫兽人,兽人也有修成玄功的,但很古怪的是,兽类可以直接修得人身,兽人却无法修得人身,除非元婴脱体借壳转世,否则红发碧眼还有屁股后的尾巴怎么也消不掉,这一类就叫魔。
  所以说,魔其实是妖的后代,兽人成魔,兽人所居之地便称为魔界,聚族而居称为魔族,建国便为魔国。
  不过一般人根本分不清妖魔精魅兽人之间的区别,大而化之,统称妖魔,或者妖精、妖孽、妖怪、精怪、魔怪,反正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怎么叫都无所谓。
  吴不赊也分不大清楚,也无所谓,总之见妖就躲,绝不招惹。
  又行数日,这日到了晌午时分,天越发热起来,吴不赊觉得口渴,耳中听到左面有水声,便奔了过去。左面是个小山坡,水声在山坡后哗哗地响着,吴不赊纵身就要跃过去,心中忽地一凛,水边有异声,好像有人。
  吴不赊放慢脚步,悄无声息地上了山坡,透过草从往下看,只见下面是个小山谷,谷中一条小小的溪流在转弯处形成一个水潭,潭边有一个少女正在沐浴。
  这少女大约十六七岁年纪,因为是斜对着这面山坡,吴不赊只能看到她一侧的脸,长长的红发打湿了,斜搭在肩膀上,两只雪乳在红发的衬映下,更显得晶莹如玉,腰肢极细,盈盈一握,再往下,兀然扩张,是让人怦然心跳的粉臀,半掩在水里。水极清亮透明,底下是细白的沙,少女屈身侧坐,交迭的双腿托着粉臀,水波荡漾中,那一弘莹白,让人神驰目眩。
  吴不赊想不到会有如此妙景,一时间目瞪口呆,全然看傻了,直到耳边传来异响,他才醒过神来,转头看去,原来在他左面七八丈开外,一块山石后还有一个人也在偷看。
  这人二十多岁年纪,身材极为魁梧,便在兽人中也该算是个高个子,一头毛发红中带黄,随便用根带子系了一下,蓬蓬松松的有些乱。他上身一个短褂子,下面一条大脚管短裤,腿手都露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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