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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密室之不可告人-第14章

小说: 密室之不可告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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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检查一下黎希莹的手袋,就可以找到汽水成分,从而证明黎希莹的手袋的确是放过盛着汽水的杯子的。

“在朱智凌走进厕所后,黎希莹就把手袋里的杯子交给杨唯唯,让她拿去处理掉。而她自己则走进厕所,给朱智凌打电话,说自己肚子不舒服,让他先回去看电影。接下来,她只需要一直待在厕所里,等候朱智凌自己喝下有毒的汽水就大功告成了。

“我相信,朱智凌最初在麦当劳买的,那个有着朱智凌、黎希莹和杨唯唯三人的指纹的杯子,此刻就在附近的垃圾箱里。警察要把它找出来,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

“朱智凌回到播映厅后,走到真正的第十五排里,拿起被掉换的汽水,喝了一口,中毒身亡。杯子上属于他的指纹,就是那时候被印上去的。而我们所听到的‘砰’的一声,就是他倒地的声音。

“另外,我想,在第十四排二十三座和二十四座的位置上,会有朱智凌和黎希莹的指纹和DNA,这些证据都能证明我的推理是正确的。”

慕容思炫说完,长长地吁了口气,望着低下了头的黎希莹和杨唯唯,神情木然,目光异常冰冷。

07

黎希莹和杨唯唯认罪了,并且承认她们的确是用慕容思炫所说的方法毒杀了朱智凌。

黎希莹的杀人动机是因为她发现朱智凌一脚踏两船,除她以外,还有另一个女朋友,至于杨唯唯,以前曾经是朱智凌的女朋友(当时她是短头发的,现在留着一头长发,所以朱智凌没能把她认出来),后来惨遭抛弃,一直耿耿于怀,没能把这个又爱又恨的人放下。

沈刑警把两女带回公安局去了。他离开前,很不服气地对慕容思炫丢下一句:“小伙子,运气不会总跟着你的。”

离开电影院,我和慕容思炫又来到麦当劳,我请他吃了一个草莓新地。

“喂,你还真不错嘛,竟然可以凭推理把犯人找出来,还能抽丝剥茧地把犯人的作案过程推理出来。我一直以为这种事情,只有在小说里才会出现呢。”我对他称赞道。

他一边吃着草莓新地,一边望了我一眼,淡淡地说:“现实世界之中,也有侦探存在。”

“你看你,吃得连嘴巴也变成红色了。”我笑呵呵地说着,拿出一张纸手帕,帮他把嘴边的冰激凌擦掉。

他却有点不好意思,把脑袋扭到另一边去。

离开麦当劳,他对我说:“我回家啦,再见!”

“喂!”我叫住了他,“你不送我回家吗?”

他回头望了我一眼,不解地问:“为什么要送你回家?”

“你是呆子呀!连这个也不懂?”我大声说,“这么晚了,我一个女孩子回家很危险的。”

“哦。”文人小说下载

“走吧,送我回家!”我强制性地抓住他的手臂,向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走了几步,望了他一眼,看着他那副没有喜怒哀乐的呆滞表情,我的心中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不禁说了一句:“到底该说你是智商极高的天才呢,还是什么都不懂的白痴?”

路行中我们交换了手机号码。我说,我有时间就约他出来玩。他说随便。

不一会儿到我家了,不知怎的,想到跟他──这个只认识了几个小时、行为怪异的人即将分别的时候,我的心里竟有些依依不舍的感觉。

“我到了。”我说。

“再见。”他丢下一句,准备离开。

“等一等!”我叫住了他。

“怎么啦?”

“你以侦探自居,那么我再让你推理一个事情。如果你能把这个事情推理出来,我就对你佩服得五体投地,下次请你吃十个草莓新地。”

他对我的话感兴趣了:“好,你说。”

“你能不能推理到我姓什么?”我给他出了一个难题。

这个难题是根本无法解答的,哈哈。

没想到他却煞有介事地说:“你让我推理你的姓氏,由此可见,你的姓氏有点特别,不是那么容易猜到的。所以我猜,你的姓氏应该和我一样,是复姓。”

“哦?”我吃了一惊,“你、你怎么知道的?”

他难得地轻轻一笑,接着说:“根据我的推理,你的姓氏应该是东方、上官和宇文的其中一个。”

我听了这句话,瞪大了眼睛。

他不等我说话,淡淡一笑:“根据我的进一步推理,你应该是复姓宇文,对吧?你的全名就叫宇文清凝。”

“啊!”我大叫起来,“不可能!你怎么可能猜到?你是怎么推理到的?”

他却没有回答我,转过身子,摆了摆手,径自向远处走去,给我留下了一个谜团,也给我留下了一个无法入眠的夜晚。

错位的怀疑

从现实进入小说

慕容思炫发现那个眉目清秀的、一个人在咖啡馆坐了几个小时的男子终于离开了。

他离开前,在桌子上遗漏了一沓稿子。

思炫走过去,拿起那沓稿子,好奇地看起来。

那是一沓打印稿,有七八页,看样子像是一篇小说。

会是怎样的小说呢?思炫有点好奇,于是一页一页地阅读稿件的内容。

结局(2008年1月21日晚上)

李颖思是陶乐旻的女朋友,是陶乐旻这一辈子最爱的女人。

陶乐旻曾对李颖思说过:“你是我的宝贝。”还说过,“这一辈子,我只爱你一个。”

可是此时此刻,李颖思却握着尖刀,狠狠地向陶乐旻刺去!

为什么会这样?请往下看。

陶乐旻(2008年1月18日晚上)

我叫陶乐旻,二十六岁,L市一家上市公司的执行总监,年薪八十万。我住在L市郊区的一座别墅里。

这天晚上,在我家里,卧房之中,大床之上,我把半裸着身体的宝贝搂在怀里,在宝贝的两唇上轻轻地印上一吻,在其耳边悄声呼唤:“思……”

“嗯?”宝贝抬起头,望了望我,脸上洋溢着幸福。

我深深吸了口气,深情地说:“这一辈子,我只爱你一个。”

“真的?”宝贝凝视着我,一脸期待地等待回答。

“当然是真的!”我毫不犹豫地说道。

“嗯。”宝贝满足地点了点头,依偎在我的怀里。

我却轻轻地吁了口气,稍微苦笑了一下。

宝贝不知道,其实此时我的心里却想着另一个人。那是一个长发的女子。是的,和宝贝不同,她留着一头长长的秀发。

我偏爱长头发的女孩子。

屈指一算,我跟她已经好几天没见了。真有点挂念她呀。

正想得陶醉,忽然发现宝贝冷冷地盯着我,目光有点阴森,似乎还带着怨恨。

难道宝贝觉察到一些什么?

而这时候,大将──我所养的一只纯黑的藏獒──忽然吠了一声。这吠声和宝贝那可怕的、让人不敢相接的眼神同时出现,让我微微地吓了一跳,一股寒意从背脊直泻下来。

李颖思(2008年1月19日下午)

我叫李颖思,L市人,今年二十三岁。我有一个叫陶乐旻的男朋友,比我大三岁,是L市一家上市公司的执行总监。我和他在他所买的、坐落于L市郊区的一座别墅里同居。

这天下午,在一家咖啡店里,我想着乐旻对我说的那句“这一辈子,我只爱你一个”,心里甜蜜,偷偷地笑了起来。

忽然,不知怎的,心里冒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李颖思。”一个女子慢慢地向我走来,呼唤着我的名字,打断了我的思索。

她是我的好朋友。今天我约了她在这家咖啡馆碰面。

“我怀疑乐旻爱上了别的女人!”我说。

“你怎么会这样认为呢?”我的好友不解地问道。

“我也不知道,”我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只是直觉。”

“…………”

“但是,”我话锋一转,“你应该知道,我们女人的直觉,向来是很准的。”

“嗯,这点我倒承认。”好友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

陶乐旻(2008年1月19日晚上)

“思,”我对宝贝说,“今天下午你到哪里去啦?”

“和一个朋友在你公司附近逛了一会儿,后来到一家咖啡店坐了一个多小时。”

“是男性朋友还是女性朋友呀?”我那故意表现出来的像是开玩笑的语气,却没能掩盖我脸上的那一丝紧张和忧虑。

宝贝呵呵一笑:“怎么?吃醋?是女的啦。”

我有点尴尬:“我……只是随口问问。”

这时候,我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我拿起手机一看,啊,是她。

我拿着手机向洗手间走去。临走前,我发现宝贝用充满怀疑的眼神盯着我。

洗手间里,我刚接通了电话,却发现门外好像有个人影。我想,应该是宝贝在偷听我的通话内容吧。

于是我尽量跟电话里的她说些无关紧要的内容。

李颖思(2008年1月20日下午)

绝对错不了!一定是有第三者!

昨晚乐旻通电话的语气,是那么的慌张!虽然由于他的声音很小,致使我听得不太清楚,但我肯定,他当时一定十分心虚。

我要把这件事调查清楚。我要把那个诱惑乐旻的放荡女人揪出来。

好,就来一个突击检查吧。我要捉奸在场、人赃并获。

陶乐旻(2008年1月20日晚上)

【》文》】今天宝贝的眼神好像有点不对劲。

【》人》】洗澡的时候,我听到我的手机在响。

【》书》】真该死,竟然忘记把手机带进浴室。

【》屋》】我以极快的速度把身上的水擦干,穿好衣服,走出浴室。

我竟发现宝贝拿着我的手机,似乎在跟谁通电话。

不会是她吧?

我匆匆走过去,把手机拿过来,同时问道:“思,是谁打过来的?”

“打错了。”宝贝冷冷地丢下一句,走出卧房。

我一看来电记录,果然是她打过来的!

这么说,宝贝刚才在跟她通电话?

宝贝跟她说了些什么?

半个小时后,我给宝贝丢下一句:“我出去一会儿。”

不等宝贝回话,我已走出家门。

李颖思(2008年1月20日晚上)

此刻,我在乐旻的家里。

除我以外,这里没有其他人了。

藏獒大将乖乖地坐在我的身边。是的,它很聪明,知道我是这里的女主人,对我十分忠心。

对了,刚才在电话里,我终于听到那放荡女人的声音了。嗲声嗲气的,时而尖锐,时而低沉,难听之极。只听声音,就能判断她是一个样子丑陋、品位低下的女人。

乐旻果然出轨了!

乐旻为什么会爱上这种女人啊?

陶乐旻,我是那么的爱你,我不允许你做任何对不起我的事!

我要好好地惩戒你一番。

突然间,一个邪恶的念头在我脑海之中冒起。

抽屉里有安眠药。厨房里有刀。

我不怀好意地望向身旁的大将,两手微微地颤抖起来。

陶乐旻(2008年1月21日清晨)

昨晚离家以后,心情烦躁,于是一个人到酒吧喝酒,彻夜未归。

喝酒的时候,我觉得宝贝好像在我附近。难道宝贝跟踪我?

又或者,只是我的错觉?

清晨回到家的时候,宝贝已经不在了。

但我没有时间去想宝贝到哪去了,因为发生了另一件让我心急如焚的事情。

大将不见了!我找遍了整座房子,仍然没能发现大将的踪影。

最后我来到我的书房前。房门上锁了。

我用钥匙把门打开,却被书房里的情景惊得呆了。

书房中间,竟倒挂着大将的头!

它满脸是血,眼睛瞪得大大的,非常恐怖。

它那缺了脑袋的身体,横躺在我的书桌上。

地上用血──大概是大将的血──写着几个字:这是背叛我的下场!这仅仅是开始!

看到这样的情景,我一阵晕厥,后退了两步。

稍微冷静下来后,我分析了现场的情况。

由于书房里放着我的许多贵重物品,因此书房门上的锁,是我从外国找人特制的,能打开那把锁的钥匙,全世界只有一把,而且无法复制。

而那把唯一的钥匙,一直在我身上。

要在书房里把门上锁,不需要钥匙;但要在书房外把门上锁,则必须要用钥匙。

也就是说,凶徒在杀害大将后,是不可能在书房外把房门上锁的。

那么,凶徒就是在书房里把门上锁的了。

那凶徒怎样离开?

只能通过窗户了。

书房里唯一的一扇窗户,只能打开一道宽度不大的空隙。那一道空隙,如果是小孩子或很瘦的女子,或许能勉强通过。

而像我这种个子高大的男人,是无论如何也无法通过的。至于宝贝,个子比较高(一米六八),肩膀也略为宽阔,应该也是无法通过的。

那么凶徒是谁?

李颖思(时间退回2008年1月21日凌晨)

凌晨时分(陶乐旻发现大将尸体的数小时前)。

我杀掉了乐旻的爱犬大将,并把它的头割了下来。

书房的门没有上锁,于是我把大将的头倒挂在书房中央,把它的尸体横躺于书桌上,并在地上留下血字。

我还把房门从房里上锁了。

做完这些以后,我要离开书房了。

于是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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