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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绯樱-第16章

小说: 绯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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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别离立在远处观看烈火烧尽一切罪恶,流传了十五年的陪葬风终在此时划下句点。
  “全都结束了。”他轻叹一声,清俊的容颜映著火光,竟有些不舍。
  人的心情真是很奇怪,在不知绯樱其实是蝶儿之前,他一直在等待毁灭杨家村的这一刻,想像著亲手报仇的快感该是多么愉悦。
  但在知道蝶儿未死,而杨家村村民也并未泯灭良心、放任陪葬歪风横行后,在心头久积的仇怨竟一点一滴淡了,如今充满他脑海的是在别来客栈里与常绯樱相处的甜蜜。
  他们头一回见面,她便跌进了他怀里,不过交谈了几句话,她已将他全身摸了个遍;然后纠缠不知从何时起变成了一团解不开的结,从此他与她便再也分不开了。
  “绯樱……”他轻笑,等著朝阳自烈火中升起。
  几个脚步声传自他身后,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不必回头商别离也知道是谁有同他一样的心情,此刻前来相送这片美丽的谷地走入末路。
  “恨我毁了你们的祖居吗?”他问。
  站在商别离身后,陪他一起观看杨家村在烈火中化为灰烬的正是全体村民。
  “不!”说话的是杨家村村长。“当萧王府里的人在谷里活埋下第一个孩子时,我们的家就不见了。”他语含哽咽。
  商别离愕然回头,却发现所有的村民都在哭;他将目光移向立于村民中的常老和常佬佬。“爹、娘,你们也该还回真面目为孩儿一解疑惑了吧!”
  疑云再起,想不到常老和常佬佬竟是商别离的亲生爹娘!
  两名老人家同声哼道:“好在你这小子没笨得太彻底,总算认得出爹娘。”双手齐扬,常老和常佬佬撕下人皮匠具现出两张保养得宜的中年夫妇面孔;原来他俩正是天山“迷宫”之主商氏夫妻。
  商别离朝天翻个白眼。早就该想到了,会一见面就扬言要砍他手脚、又胆敢用迷药将他迷昏的人,除了知他甚深的亲生爹娘外,还能有谁呢?
  “绯樱过来。”召来心上人,一指点了她的昏穴;如果他的猜测没错,他要问的问题并不适合她听。
  “喂!小子,你对你媳妇儿做什么?”常佬佬,不,应该改口叫商夫人了,一脸的大惊小怪。
  “少罗嗉。”商别离瞪眼,小心翼翼地将心上人抱住。“我问你们,绯樱就是蝶儿对不?”
  商氏夫妇奇怪地对望一眼。“你都知道了还问什么?”
  “我什么都不知道。”商别离咬牙。“你们何时知道她被选为陪葬品,又怎么会及时救了她性命、为她改名换姓?还有,她的手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唔……儿子啊!我们夫妻俩虽然有点大意、不够负责任,但总还有点儿良心吧!”十五年前的往事说来就丢脸,商氏夫妇有些说不出口。
  商别离瞪眼。“你们是说,还是不说?”
  儿子生起气来好可怕,商氏夫妇只好你推我、我推你地互相推卸责任。
  “快说。”蓦地,商别离扯开喉咙咆哮道。
  结果商老爷倒楣地被妻子推出来当替死鬼。
  “呃……这个嘛,说来话长。”他吞吞吐吐的。“其实……当年你们被绑走后,我和你娘就急著四处寻找,可你们实在被卖去太多地方了,我和你娘连连扑空了好几次,待终于得到有关你两人的确切消息后,赶至杨家村,绯樱……就是蝶儿啦,她却已经……”好难出口。
  但商别离明白。“蝶儿已被活埋。”
  商夫人难过地低下头。“我和你爹不信小蝶儿会这么命苦,小小年纪便要夭折,死命挖开坟墓,所幸上天怜惜,小蝶儿因自幼习武,身子骨较其他孩童强壮,尚留有一口气在;于是我们救了她。”
  商老爷续道:“只可惜,因为你们的企图逃亡,王府里那些人捉回她后,怕她再跑,因此当时挑断了她的手脚筋,才将她活埋。我们救了她之后已请遍天下名医为她诊治,但……伤疤是消了啦,而双腿也能行走,只不过就是……始终无法如同常人。”
  而这便是常绯樱一天到晚跌得鼻青脸肿的原因了。商别离眼望怀里睡得安稳的娇颜,心头痛如火烧;好残忍,那些人怎么下得了手,竟挑断一名六岁小女孩的手脚筋?
  “那她为何会失去童年时的记忆?”
  “因为我们喂了她‘失心丹’!”商夫人说。
  商别离双眼瞪如铜铃大。“你们疯啦?服下‘失心丹’的人不仅会记忆全失,甚至有疯癫、痴愚终生的危险耶!”
  “我们也没办法啊!”商老爷一脸懊恼。“刚开始她的情况很不好,足足卧床半年多,才补养回半条命,但她一直忘不了被活埋的恐惧,每每病情稍有起色,转瞬间又吓得病危。我和你娘原本还期待时间可以冲淡她心底的畏怯,怎知她心底的恐惧根深柢固,压根儿抹消不了,眼看著她就要被噩梦给折腾死了,若换成是你,要不要搏一搏?”
  他一定搏!商别离知道,只要能让她活下去,就算她会因服下“失心丹”而疯癫、痴愚,他依然会恋她如昔。
  “幸好她服下‘失心丹’后的情况没有太离谱,不过……”商夫人失笑。“个性变得有点儿奇怪就是了。”
  商老爷点头。“不仅奇怪,而且很麻烦;儿子,以后你恐怕会很辛苦。”
  “我知道。”商别离温柔地望著怀里的常绯樱,她的麻烦他早领受过许多了,但只要她还活著,他什么都不在乎。“不过你们为何要为她改名为常绯樱呢?”
  “呃……”商氏夫妇望向老村长。
  “绯樱是我儿子的名字。”老村长道出了一桩陈年秘辛。“当年我儿子一出生就很虚弱,算命先生告诉我,得给孩子取个女孩儿名,当女孩家养才能将孩子养大;我和我老婆谨遵吩咐,好小心好小心地才将儿子养到十四岁,眼看著就能为他娶媳妇儿了,谁知……”说著说著,两行老泪纵横不绝。“突然来了一队官兵,将我儿子捉走,我和我老婆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直到第二天商老爷、商夫人来掘坟,才发现……我儿子竟给活活埋进坟墓里了……”
  商老爷看著商别离。“因为你逃了,陪葬的童男童女少了一名,所以萧王府里的人捉了村长的儿子替代。”
  “啊……”商别离目瞪口呆,不知竟曾发生此种残忍事。
  “所以我们救了蝶儿后就给她改名绯樱。”当是还村长的儿子代商别离死的恩情。
  商别离沉痛地低下头。“对不起。”他无意牵连任何人,可错误已成,一切都来不及了。
  “不!这不是商公子的错。”老村长咬牙恨道。“全是那些贪心人不好,为什么非要好好的孩子来陪葬呢?他们的命是命、我们老百姓的命就不是命吗?”
  “没错,那些人太可恶了!”有村民怒吼。
  “他们也捉了我女儿。”一名妇人哀声大嚎。
  “还有我孙子呢!”老人家哭得痛不欲生。
  “所以我和你娘才连络村民,想出了代办丧事,趁著筑墓之便,以陶偶李代桃僵之计。”商老爷说道。“虽然我们救不了所有的孩子,但我们尽全力去做了。”
  “可我们还是很难过,因为每年仍有数名孩子冤死在村里。”老村长也开口说道。“不过商老爷、夫人要我们耐著性子等待,他们说,逃出去的商公子终会想出一条万全之策,彻底终结谷里的陪葬歪风;我们足足等了十五年,你终于来了。谢谢你,商公子,以后我们睡觉的时候再也不会听见孩子们冤屈的哭声了。”
  “谢谢你,商公子。”全体村民一致向商别离道谢。
  独商老爷不屑地皱皱眉。“不必这么多礼啦!光看那小子在谷地四周埋下多少炸药就知道,他一开始根本没安好心眼,存心将大伙儿一块炸死。”
  “对啊!”商夫人也跟著撇嘴。“没见过这么笨的儿子,都故意把客栈名字取得跟他的名字相差无几了;‘别来’、‘别离’,他居然一点儿也没联想在一起?真是蠢毙了!”
  “还有啊!他竟连亲身爹娘站在他面前都不认得。”商老爷继续落井下石。
  商夫人害人当然也不落人后。“因为我们易了容,他不认得也就算了,但是自个儿未婚妻模样儿打小没变过,这样都认不出来就实在说不过去了。”
  商别离嘴角抽搐著。“把我和绯樱害成这样的罪魁祸首不知是谁哦?”他还没找这两个乱没责任一把的糊涂爹娘算帐呢!他们还敢呱呱乱叫,找死!
  商氏夫妻同时一个掠身跳离商别离远远的。“儿子耶!那不能怪我们啊!”
  “不怪你们怪谁?”商别离眼里爆出杀气。
  “这个……纯属意外嘛!”谁晓得不过吵场架,再回来,孩子就被绑架了呢!他们已经很认真去弥补过错了,至于一些补不回来的……意外嘛!谁能拿意外出气?
  真的啦!一切纯属意外,绝对不是任何人的错……
  尾声
  杨家村谷地被炸毁的消息一经传出,登时引起王亲贵族、富豪名绅一阵恐慌,纷纷督请朝廷派人调查。
  可怎么找得到凶手?
  杨家村毁灭前夕,几乎全武林的人都聚集到这片小小的谷地里了,那些眼高于顶、身手不凡的江湖人个个都有嫌疑。
  九大门派、四大世家、天外宫、五毒门、三十六寨,甚至是那些独来独往的剑士、刀客……统合起来的嫌犯比猫毛还多,根本无从查起,朝廷查了数日,风波也就渐渐息了。
  反正是查不到的,不如放弃。
  商别离安然身退,在卸下三十六寨总瓢把子的位置后;他和常绯樱回到了记忆中的故乡——天山“迷宫”。
  日子在安稳中度过,往昔的痛苦彷佛是场梦,如今的幸福安逸教人不敢相信他们真的经历过那些悲剧;只是存于他两人身上的外伤,以及粗嘎的声音、不便的手脚仍证明了十五年前的遭遇并非梦而是现实。
  但他俩的心伤却比身体上的伤更快痊愈了,且较以前更懂得知福惜福,让生活过得更加快乐与宽广。
  这样的日子真是没得挑剔了,只要再去除常绯樱心头骤起的疙瘩,一切几乎称得上完美。
  她其实也没啥儿不满,只是觉得奇怪,商别离怎突然对她温柔起来了……呃!也不是说他以前对她不好啦!事实上,他一直满包容她的,只是没有将她宠上天的习性罢了。
  真搞不懂他怎会忽然变了,不瞪人、不骂人、时时刻刻笑眯了眼;唔……害她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出头了。
  “商哥哥,”望著他搂住她腰的手,常绯樱十分不习惯,向来是由她主动的啊!他怎能抢了她的位置?“我们坐在这里干什么?”高踞树顶是挺好玩的,但一坐半个时辰她就受不了了。
  “看好戏啊!”他的声音还是一样粗嘎难听,但语意里的开朗却使得那份粗哑变成了性感。
  她呆了呆。“商哥哥,你的声音……治好了吗?”
  “啊?”话题几时转向了,他有点儿跟不上。
  “你的声音好好听哦!”她一脸痴迷。
  红潮在他古铜色的面颊上一闪而逝。“你听错了吧?我的声音有如破锣,哪里好听了?”
  “我觉得很好听啊!沙沙哑哑的,听入耳里,骨头都快酥了。”
  “是吗?”他轻笑,更加依近她耳畔,呢喃细语著。“那我每天都说给你听好不?”
  “好!”她羞红了脸,一颗心如小鹿乱撞,越跳越快。
  她真可爱,他忍不住勾起她的下巴,轻吻上她的唇。
  “唔!”她鼻端发出一记甜腻腻的娇哼。“商哥哥……”
  “绯樱,我真喜欢你。”有一个人全心全意地倾慕著自己,这种感觉真好。他的唇移到她的颈项,那白玉般的脖颈又细又可爱,他忍不住用力地吮上一口。
  “啊!”她如遭电击地浑身一颤,一朵灿艳的红花随即绽放于她白哲的肌肤上,瞧得他心荡神摇。
  “好美啊!绯樱。”他一手揽住她不及盈握的柳腰,一手敞开她的衣襟,细吻从她的颈项转向那纤细的锁骨。
  锁骨下方是两朵雪白的花朵,高高地盛开在她窈窕的身躯上;他不须以手触碰,便能感觉出它们因他的接近而发出欢愉的抖头。
  “绯樱,你还愿意给我吗?”他问,眼里燃著炽热的光彩。
  “嗯!”她脑袋埋在他怀中,羞得连耳根都变红了。
  “绯樱……”他大喜,双手迫不及待解下她的肚兜、同时也解放了那两朵美丽的白花。望著花萼中突出的嫣红,他一时看傻了眼,真美,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身子,将他全部的灵魂都给迷醉了。
  “商哥哥!”她怕跌下树去,娇躯更往他怀里贴去。
  他双手护卫性地箍紧她的腰。“别怕。”说著,他低下头去,嘴唇亲昵地轻吻她白哲的颈项、陶醉地品尝著她的芳美。
  “嗯……”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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