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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冰淇淋甜妞-第2章

小说: 冰淇淋甜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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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多久没吃了?”学甫紧张地问,关怀之情溢于言表。
  “也不过是昨晚和今早没吃……”肚子适时咕叫出声。
  “那我先带你去用餐。”他失笑,“饿肚子是不好受的。”
  “我……”洛素来不及推辞竟被他拉着跑。
  没想到书卷气十足、尔雅的他竟也有阳光般活跃的一面。洛素呆呆地乱想,却隐约感到心中那一块无人探及的角落,似乎被春风拂过般,轻轻地悸动。这是好,还是不好?洛素茫然了。
  他们来到学校附近的早餐店,点了米浆和萝卜糕。
  学甫好笑地看着她深深、大口地吸吮着米浆,那模样自然又可爱,丝毫不做作,更显出她的单纯天真。
  “你笑什么?”洛素摇摇塑料杯,又打开盖子瞧,确定米浆是否全进到肚子里了。
  “你好可爱。”他再叫来一杯,“再喝些。”
  “可爱?你是第一个夸我可爱的人。”洛素老实不客气地露出“水牛”本性,再度大吸特吸。
  他摇头表示不相信。
  “是真的嘛!”洛素轻喊。
  “其它人都没说过你可爱?”
  “他们只会说:『哎呀,洛素,你好好玩哦!』”她模仿别人夸张的口气和表情,逗得学甫大笑。
  “真的?”
  “你以为我爱公开这些『伤心事』呀!”洛素淘气地幽自己一默,“这是很没面子的事,但他们老是要说实话。”
  “其实他们说的没错,你真的非常幽默可爱。”
  “谢谢啦!”洛素自然地夹起一片萝卜糕塞进他嘴巴,“哪!谢礼。”
  不知怎的,两人好似相识已久般的契合自在,学甫的胸腔充斥一股柔柔甜甜的情愫,看着洛素孩童般的笑容,顿觉有种充实的满足感,难道这纯真的小女子便是自己一直在追寻的人?
  吃完早餐,学甫执意要送洛素回家。
  来到她租赁的房子门口,洛素依依不舍地挥手,“拜拜,谢谢你。”言语中不经意地流露出依恋。
  学甫看着她略带离愁的面孔,温柔地说:“明天有空吗?”
  “明天?”洛素怔忡。
  “如果你明天有空,我想带你去阳明山赏花。”
  “有。”她狂喜。可以看花,就算拚着一死……哦!不,就算强迫也要硬调出假来;何况她在店里人际关系很好,应该没问题。哇!赏花耶!
  “那我明天八点来接你。”
  “好。”
  学甫温柔一笑,给了她一个温暖的眼神,上车离去。
  “哇塞!”天知道她有多久没到郊外去了。
  洛素尽力不让自己去思考那个最大的喜悦──可以和他……不,别妄想、自作多情了,千万不要有一丝的期待冀望,因为那是件最不可能发生的事,灰姑娘的故事已是尘封的童话,何况向来高唱“纯粹朋友最隽永”的她,怎可能违背自己的信念?
  “那么这是什么样的情况?”她自问。“哎呀!他一定是把我当成一个不打不相识的朋友,我又何必多心?”她敲敲脑袋,“都怪他长得太漂亮了,让我有点想入非非。”
  没时间胡思乱想,她看了眼腕际的表,该到咖啡坊上班了,如今三份差事已丢了一份,可不能再出差错。她的座右铭是:赚钱最重要。一想到赚钱,她的眼睛就发亮,精神也振奋起来。待存够钱,她要好好享受一趟快乐的环岛之旅,到台湾的各个角落寻找属于这片土地的脉流,感受它的生命力;追求心灵的充实是她最大的目标和快乐。
  “雅媚,你老公什么时候来接你?”洛素问。
  “待会儿就来了,今天我们要去吃一顿烛光晚餐。”纤丽清秀的雅媚是大家羡慕的对象,因为她有个体贴温柔的帅老公,和甜蜜可爱的雅媚是天生一对,两人相配极了。
  “哇!好浪漫。真是羡慕你,老公好帅……”玉云叹道,“这年头俊男简直是充斥街头,但就是没有一个对我有意思。唉!”她是标准的白马王子迷。
  “你呀,个性太冲动激进,任何条件再好的男人都会被你吓跑的。含蓄点嘛!何况谁说找男友和老公的标准是非帅不可?须知十个帅哥就有九个风流,你希望整天提心吊胆爱人是不是会跟别人跑吗?”雅媚道,“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是爱我、顾家、贴心的男人,相貌倒还在其次,或甚至可不列入考虑。”
  “你嫁了个十全十美的好老公,当然可以这么不在乎地大谈特谈。”玉云撇撇嘴唇,“洛素,你说对不对?”
  “呃,”其实她心里头是赞成雅媚的,但是又不好意思说出口,怕心胸狭窄的玉云生气。“这个……各人观念不同,我不予置评。”
  “洛素──”玉云不依,正准备再发表高论,刚巧有客人进门。洛素和雅媚皆松了口气,庆幸躲过了玉云的一阵炮轰。
  “欢迎光临。”两人喊得高兴而热切。
  七点整,洛素兴奋地醒来,看看窗外阳光灿烂得炫人,心底更添加几许欢畅。好棒!今天可以尽情地玩个过瘾。想想自己已经好久不曾这样轻松了,自从订下目标以来,她就拚命地上班、兼职打工,希望趁年轻多存些钱,将来想环岛旅行或是全心投入慈善事业时,都可以无后顾之忧。
  不过,难得今天有人要带她去玩,她自然乐得偷闲一日。
  仔细地扎着麻花辫,在镜中端详自己,看到的是一个清新脱俗、充满活力的女子,双眼散发出快乐的光芒。
  “花!”思及花朵,她整个心都飞扬起来。花,各种品种的花──玫瑰、莲、荷、满天星、梅、樱花、玛格丽特、松叶牡丹、郁金香等美丽的花儿……。她最爱花,纵然是路旁不起眼、叫不出名字的花朵,她也爱得神魂颠倒,不愧自封为“花痴”。
  “叮咚!”门铃准时八点响起,倒吓了正陶醉不已的她一跳。
  “嗨!”她羞涩地开门,招呼这位新朋友,且还不习惯他逼人的俊美风采,心头总是有点慌慌的。
  “早呀!本来想送你一束花,但思及今天就要上阳明山赏花,所以就……”他解释道。
  “我了解。”他的诚恳令人窝心。洛素开朗的轻笑,“那么现在……”
  “你今天好可爱。”学甫情不自禁地说溜嘴,“好似全身都散发出自然适意的活力。”
  “谢谢!”还是红了脸,她实在不习惯被赞美,不过这种滋味好好,犹如果糖沁到心底又冒出泡泡。
  他发觉自己正着迷般愣愣地盯着她红透的娇靥,心中那股特殊的感觉又加深了一层,彷佛杨柳点水面弄皱了心湖般,一圈圈泛开,愈来愈大。
  他忆起昨日那突起的冲动邀约,这代表了什么?他一向都不曾主动邀女孩的呀!连对方提出邀请也老是迟疑不去的……
  “想什么?该不会是被我的『艳光』吓到了吧?”她打趣,唤醒沉思的他。
  “抱歉,我一时失神。”学甫露出歉意的笑容。
  “嗯,走吧!赏花去。”洛素打算好好享受春光明媚的一天,哥儿们般地一挽学甫肩臂,“先去买一些零嘴。”
  她明朗的个性化解了一般男女初相识时应该会有的不自在,使得学甫也感受到那股轻松感,自然地随她蹦跳上车。
  “喂!你有没有女朋友?”她边嚼牛肉干,口齿不清地咕哝,边顺手地喂他一片。
  “我?没有。”学甫满足地接过食物,握着方向盘的手坚定稳健。
  “我不信,你的条件很好耶!我有没有提过刚见到你的第一印象?”见他摇头,洛素继续说:“我那时吓了一跳,因为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俊的男人,还让我的自尊心大受打击。”
  学甫失笑,“怎么会?”
  “会呀!因为我长得『爱国』。”
  “你对自己太没信心了。”他不爱听她贬低自己的话。
  “也许,但我从来不为外貌烦恼,只除了某些时候某些人太优秀,而使我刺激过度。”她说着又开起玩笑来了。
  “我该为此道歉吗?”学甫幽默一笑。
  “当然。哇!你看,好漂亮的花丛,深紫色的耶!”她兴奋忘形地笑指着,“看到没?”快乐得像个孩子。
  “嗯。”事实上洛素那闪闪发亮的脸庞更吸引他的目光。
  “沐英,对不起……我爱你,但是我也爱她,这两份全然不同的感情都使我不忍割舍。但……她不像你那么坚强,失去了我,你可以承受,但是她不行哪!她太脆弱,我不得不舍你而就她,你应该了解。”萧维痛楚地表白。
  “了解?”程沐英凄然地喃喃道。原来坚强也是一种错误!她脆弱,经不起伤害,而自己就活该倒霉承受这种打击?心里的苦谁又知道?萧维,你太狠了!
  “沐英,沐英,你脸色好苍白……”萧维的心狠狠地被抽了一鞭,看着自己深爱的女人满面伤痛,他不舍地心疼了。
  “放心!死不了的。”她迅速地掩饰满身伤痕,露出冷漠平静的表情。
  她可以忍住不哭泣,但是胸怀尚未大到可以谈笑自若,攻击和防守是她目前唯一的武器。对他,霎时感到心灰意冷,六年的感情都可以说断就断,如今还有什么值得留恋?伪装的攻击扺不住心中失望的巨流,她冷漠的表情霎时变得意兴阑珊。
  “随你吧!我们之间一无婚约、二无承诺,没什么约束力;何况纵使结了婚都能离掉,这时代没有事物是永久不变的。”止住他的张口欲言,沐英兀自接口:“谢谢你让我深刻地明白这点。”
  “沐英,不要这样,好像我们过去都不曾发生什么似的……毕竟我爱你呀!”萧维的脸苍白如纸,“只是因为情势如此,我不得不做个选择,但你不能全盘否认掉我们之间的爱。”
  “别说了!”提起过去,即令她想起六年来的情意缠绵……“别再说了,难道挖我的伤口令你很愉快?你若识相,最好别再提过去,从今以后我们桥归桥、路归路。”她强忍的泪水已快崩堤而出。
  “我……”根本没料到会是如此场面,萧维呆住了,他以为说再见是件痛苦却简单的事,但面对沐英的放手,为何又有股从来没有的椎心刺痛,如此强烈地侵蚀他。
  沐英故作潇洒地起身,“抱歉,失态了,但这是我的真心话。”看了他最后一眼,眸中带着一丝绝望的美丽,“去吧!正如你所说的,我比她坚强,假以时日,我一定会痊愈的。不必对我感到抱歉,也不必在意,因为我若强留你的人,但心已不在我身边,又有何用?既然缘分已尽,虽然有怨,但我从来不后悔……”再也忍不住夺眶欲出的泪水,她掉头离去。
  “沐英!”为何他感到彷佛失去了心般痛苦?这是他的选择,不是吗?
  望着她逐渐消逝的身影,萧维发现自己有股想哭的冲动。
  初春的气息已充满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带来生意盎然的缤纷色彩,洛素的心也正迈入“春喜”的阶段;除了交了个好朋友之外,还发现自己的银行存款已达三十万之谱,可算得上是个小小富婆了。这下可松口气了,不必再兼那么多份工作。
  她愉快地哼着歌,清洗高脚杯,快乐得不得了。
  “洛素,怎么了?看你今天似乎特别快乐,神采奕奕的。”雅媚笑道,“以往都见到一个超级大猫熊懒洋洋的样子,怎么今天摇身一变,成了雀跃的小麻雀了?”
  “你有所不知,因为存了一点钱,所以不用那么拚命兼职,睡眠充足,人自然也就神清气爽起来。”
  “说的也是,这些日子你的确太累了,连我都忍不住要问:『加班会累吗?要不要我去放热水呀?』”她模仿电视上的广告词,好笑地暗示道。
  “哈,这招应该对你老公才有效,本姑娘『加班』一向不会累。”
  “哦?以后结了婚就知道了。”雅媚眨眨眼。
  “哎呀!色女,你老公都这么教你的吗?”洛素几乎笑弯了腰,“等哪天你老公来,我再好好讨教一二。”
  “死洛素,笑我!”雅媚羞红了脸,啐道。
  雅媚和她先生是公认的神仙眷属,张铨远──也就是雅媚的老公──是一家建设公司的老板,疼她疼得不得了,原本舍不得、也不需要雅媚到咖啡屋上班,但是雅媚自觉对少奶奶的生活没兴趣,希望出来社会做事解闷儿,而爱妻情深的张铨远只好依她了。好在这份工作的时间并不长,性质又单纯,否则打死他都不肯让爱妻“抛头露面”。
  洛素好羡慕他们鹣鲽情深的那股亲密劲儿,但是每当有“走错路”的客人来向她表示追求之意时,她却躲得远远的,要不就干脆吓跑他们,只因自己有“自知之明”,老认为那些人是吃错药才找上她。
  其实洛素并非对自己没信心,而是从没有非分之想,个性平淡中带爽朗的她对感情尚未开窍,所以根本不识情滋味,也不知道“非干于酒,不是悲秋”是什么样的一种心境,但她常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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