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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长暮+恍如昨日-第13章

小说: 长暮+恍如昨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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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杜越远在医院里抱头坐着,眼泪从脸上滑下来,滴到了地板上,湿了好大一快地板;那时候我才知道,我在他心底到底还是留下了一些影子,过往的岁月从来不是风过无痕的。

我还记得顾卓在雨里跪了一天一夜的情形。其实那时候我一直在他的身边,我跟他说,我早就原谅你了,我不怪你。可是他永远不可能知道我在他身边,他永远不可能听到我的话。我知道,从此之后他是不能爱上任何一个人了。他跟以前的那些朋友都断了联系,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每天晚上都会梦到我,半夜醒来的时候就像个小孩子一样,看着我的照片嚎啕大哭。我那时候就坐在房间最黑暗的角落里,默默看着他,心里想,如果我也能流泪就好了。再后来,他事业很成功,跟一个长得很像我的女孩子结婚了。

我还记得,林诩去世的前两个月她已经彻底分不清楚我跟她的区别了,她那时候心脏病又复发了,浑身虚弱,杜越远把她搂在怀里,拿着我送给她的那套诗集,给她念诗:驱车上东门,遥望郭北墓。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路。下有陈死人,杳杳即长暮。潜寐黄泉下,千载永不寤。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

林诩听着听着就泪如雨下,昏昏沉沉中她跟杜越远说,我要把我的事情写下来。

杜越远吻着她的额角,拖过电脑笔记本,轻声说:你说,我写。

林诩苍白的脸上浮现出消失许久的微笑,她说,小说的名字,叫《长暮》。

'完' 

这是第一篇我差点就改结局的小说,写到最后我太难过了。以前的小说,也写死了很多人,都没有像今天这样难过。

这个小说,从最开始,我就是打算这么结尾的,不论大家相不相信,大家看到的样子,绝对是本来的样子,也许突然,但绝对没有仓促,绝对不是为了结局而结局。之所以叫《长暮》,也是来源于古诗十九首里的那首诗。诗里说:下有陈死人,杳杳即长暮。潜寐黄泉下,千载永不寐。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

贴出来时我知道将会被拍死,但是还是贴出来了,用越来越坚持不下去的义无反顾啊,几乎要动摇的义无反顾贴出来了。我不能操控文字,或者是文字里人物的命运。我的语文从来很烂,我是半路出家开始码字的,水平极其有限,错误疏漏的地方不是一处两处。因为知道自己水平不够,所以非常小强,一点都不怕读者的拍砖,能有人看,能有人拍已经很好了。我也从来没因为别人的言辞动摇过,想过修改情节,但是这次我几乎要动摇了。

昨天跟最好的朋友聊天时说,我真是难过。

她说,既然这样,你还写出来干什么?

我说,其实我也不知道,都已经发展成这个样子了。

总之,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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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吧,不改了。

决定了,再也不改了。

真的,真的感激大家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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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如昨日》

作者:皎皎



引子

这段时间,我总是梦见慎为。他还是我们最后一次相遇时的模样,他穿着干练笔直的深色学生装,领口扣子闪烁着金属的光芒,他在街道那头对我微微笑着,探着身子伸出手来;他的样貌我看得真切无比,尤其是那双丹凤眼,狭长而明亮,瞳孔深不见底,微笑不语的时候更是打动人心,我仿佛受到了蛊惑,于是跨近了一步,同时伸出手去。

就在那么一个瞬间,喧闹声忽然在我耳边炸开,侧过头去,只见无数学生举着横条游行而过,他们宛如涌流,硬生生的将我和他分别开来。我叫他的名字却无法出声,我急得泪眼模糊,待双眼能再视物时,枪炮声犹在耳边,略一低头,只见地上血流成河。



在街上偶一拐弯,我看到了那家气势磅礴高耸

入云的五星级酒店,随后,我再次看到了慎为。酒店门口的侍者小心翼翼扶着那辆高级轿车的车门,弯下腰恭敬的拉开了门。那里并不止他一个人,还有两个身穿西装表情沉稳的中年男子,他们三人正在交谈,而他微笑颔首,看上去风度翩翩。

我抱着书歪着头看了他一眼,赞赏之情油然而生。看来上天依旧眷顾他,他还是那么的英俊,不论是外表还是气质都那么出色,浑身上下有着一股只属于成功者的洒脱昂扬。他现在的生活必定顺心顺意。我以前从来没有机会见到他这个样子,甚至根本想象不到。

尽管气质上尽管相差这么大,可我还是毫无缘由的一眼认出他,这使我感到震惊。更巧合的是,在他一脚踏进酒店大厅的那一瞬间,他忽然侧过头来,盯着我所在的方向看了一会,然后朝我走过来。我由此判断,他也认出了我。

正式清晨时分,街上空寂无人,长街不见尽头,我深吸了一口气,感觉到了一股记忆中的味道。酒店四周绿荫环绕,空气中洋溢着一股清新的草树味道。清晨凉爽的空气往往预示着愉快一天的到来,我希望,今天也不例外。

他来到我面前,就像我刚刚打量他那样打量我,我不语,静静的迎着他的眼睛,没有开口。终于,我听到他低沉悦耳的声音:“你好,好久不见了。”

我说:“是的。”

“要不要一起吃早饭?”他问我。

我点头。我们之间有太多的话要说,也有太多话可以说了。

距离我上次见他,时间已经过去了九十年。光阴荏苒,时光流转,还差十年,就是一个世纪。真的是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长到我们以为这段时光永远不会过去。当我们在华北大学一同求学并相知相爱的时候,怎么会想到那么久的一段时间后,我们竟然能在一个焕然一新的世界重新相逢?



我和慎为虽是校友,第一次见面却是在我家里。

那时候我第一次穿上华北大学的新校服,白色上衣,黑色裙子,我兴奋的来到书房,向大哥炫耀我的新衣服;一冲进屋,才发现屋子还有两位客人。

大哥自小宠我,不介意我的冒失,笑眯眯介绍说:“这是我四妹妹柏仪,这是杨叔叔和他的儿子杨慎为。”

我说:“杨叔叔好,我书架上还有您的书呢。”

慎为迅速站起来向我行礼:“四小姐您好。”

他边说边抬起头,那我第一次看清他的样子。虽然他衣着普通,可那彬彬有礼的态度比我见过的任何年轻男孩子都更加迷人,说是举动风华绝不为过。我觉得心跳漏了一拍。时间过去这么多年,我还是没法忘记他微笑的样子,嘴角微扬,眼底眉梢都是笑,霎那间,整个房间竟然粲然生辉。

那时我大哥是临时政府司法部张部长手下得力干将,是我们家除了我父亲之外第二号了不起的人物,我有记忆以来,他总是忙碌的,往来者非富则贵,接待这样两个并不出名的人物算是例外中的例外了。随后才知,我家和和杨家也颇有渊源,据说我父亲年轻时曾经犯事,皆赖慎为的祖父才得以保存,为此父亲一直心存感激,若干年后他有了身份地位,恰好这个时候得知救命恩人的子孙,于是特邀他们前来一叙。

我大哥和杨叔叔谈话,我跟慎为离开了书房,我坐在花园的秋千上,跟站在不远处的他聊天。我看清他的校服和校徽,问他:“你也是华北大学的学生?”

他颔首:“是的,我大一了。”

我惊喜有加:“好巧,我马上也要华北大学去念书。”

他微微一笑:“四小姐,那我们以后就是校友了。”

我摆摆手:“杨大哥,不要叫我四小姐,太见外了。叫我柏仪。以后在学校里遇到什么事情,还要请你多指点呢。”

他停了停,看着我,微笑起来:“好啊。柏仪。”

只要慎为愿意,他可以是一个很善于言谈的人。我们就这样熟识起来。他告诉我他的身世和遭遇。他出生书香世家,祖父曾任过江南布政使,在当时也是名重一时的人物。他父亲生性淡泊,考中举人之后却不肯出仕,就于家中专心治书,研究古代史,在学术界颇具威名,可惜不善经营,导致现在家境衰败。说话时,他的表情时而温和时而振奋,但至始至终,语气里充满了对未来生活的向往。

“就是这样了。直到去年,我考上了华北大学,”慎为一边说一边抬头看了看天,很吃惊,“我们都在这里呆了一下午?真是没察觉到。”

我想那个季节是夏末秋初,我仰着头,从他的下额看上去,金色的夕阳的光芒从树叶的缝隙漏下来,挂在他的睫毛上,落在他的眼睛里。

以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断回想起那个金色的下午。我想念他说笑的样子。我早已不是小孩子,我很清楚自己怎么了。

我在日记写:李柏仪,你爱上他了。



我跟着他走进酒店的西餐厅。这辈子我没什么机会踏足过高级餐厅,但他显然是来惯了,走进这间餐厅就像进入自家的客厅一样自在随意。

上一世我是称霸一方的军阀之女,他则是落魄学者的儿子;这一世我们的身份截然相反。他现在看上去非富则贵,而我成了现在的模样,留着半长不长的头发,挎着一只装满资料和笔记的大包,因为熬了通宵画图的缘故,看上去一定苍白惨淡。

这家法式西餐厅装饰优雅,格调浪漫;环顾四周,绚丽的彩绘天花板,缤纷的绘图玻璃窗,姿态优雅的镀铜雕塑,年代久远的巴黎写真壁画,洋溢着十八世纪风情的同时又显示出 神秘的高贵气质。

片刻后侍者送来早餐,我没有什么胃口,但还是喝了一口牛奶,才开口:“我没想到你居然还能认出我。”

他看我,亮光在他眼底一闪而过:“我也没想到。但是你认出我了。你这么年轻,又随身带着书,还在念大学?”

“恩,”我点头:“我在北华大学念大三,建筑系。”

他挑眉,没有任何意外,看上去相当愉快:“我也是华北大学毕业的,我们跟这所大学真有缘份,两世都是它。无巧不成书这句话的确是有道理的。”

我也觉得好笑,托起腮慢悠悠地说:“如果把我们的人生写成剧本,拍成电视一定很精彩。”

“精彩?这我就不知道了,”他对我从容一笑,“坦诚的讲,除了跟你有关的事情,别的我都想不起来了。曾经做过了什么,曾经追求过什么,都记不住了。”

他笑起来眼角有了细密的纹路,虽然浅,但也是年龄的标记了。我面前的这个他,看起来虽然有着惊人的魅力,可到底不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我应该想到的,'奇+书+网'他和上一世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很难从再从那相似的眉宇间看出那曾经有过的激情与奋发昂扬。

我顿一顿,说,“不记得也没什么奇怪,毕竟是那么久远的事情了。”

他含笑表示赞同,礼貌的问我:“你如果有空的话,给我讲讲以前的事情?当然,如果早上你没有事情要做的话。”

不可能没事。期末考试临近,我还有许多功课需要复习。我揉了揉眼睛,竭力让自己看起来有精神一点:“当然有空。你愿意听,我就讲一讲。”

“洗耳恭听。”

“你也学过历史,也知道二十世纪初期中国应该是什么样子,民族陷于水火,人民朝不保夕,举目望去,诺大一个国家竟然满目疮痍,”我说,“这些我们都知道,可书中文字说的再好再详尽,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到底不明白,没办法想象。政界军界动荡不休,新旧思潮不停交战,这边嚷嚷着要运动要革命,那边却又尊孔要复古恢复帝制,你能想象吗,整个社会就像一锅煮开的颜料,一切都乱套了。”

他凝神听着。

“那时候的你是青年学生领袖,你们那一批人,开始自己写文章编报纸,分析世事,又把一些好的外国作品介绍给大家,我记得那份报纸叫《青年一代》,发刊语是你写的,当时真是名噪一时。我现在都还能完全背诵,”我迫切地看着他,“你还记得么?”

他的表情与其说是迷惑,不如说是惊奇。他摇了摇头。



“当此时,吾不知国家为何,不知社会为何……立国之基础,乃民众也;民众之新希望,社会问题之解决,则在吾国青年一代。人类之幸福,吾国之文明,岂能败坏于宵小之手!试观今日之世界,竟是谁家之天下!”

声音清亮有力,我入迷的听着,忍不住鼓掌起来。空寂的教室里只有我们两人,掌声似乎都有了回音。

站在讲台之上的慎为侧过脸来问我,神情有点忐忑:“怎么样?”

我自然赞美:“你写得真是无可挑剔,这篇发刊词有理有据,读起来琅琅上口,一定能吸引很多学生。”

慎为摇摇头,专心看着稿子,近乎自语:“这这一段还是不好,不能打动人。我今天晚上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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