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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平淡生活-第37章

小说: 平淡生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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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我害了……我的儿子,是我……害了优优,是我把他们,全都害了……”
  25
  优优被捕之后,最先来找我的,是优优的大姐。
  她是让阿菊陪着来的,在优优被抓的第二天中午敲开我的家门。人还没有进屋,优优大姐就屈膝跪在了门外的地上。
  我和阿菊一道,扶起这个病弱不堪的女人,把她扶进屋子。我给她们倒了热水和饮料,但没人去喝。优优的大姐再次要跪,被我及时拉住。阿菊也在一旁不停劝慰,让她坚强一点,有话快说。
  她们来此的目的,当然是为了优优。她们不相信优优会那样伤天害理,但又提不出任何有力的证据。面对这位只会以泪洗面的大姐,我也只能正面安慰:相信政府,相信法律,公安机关自会调查甄别,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我甚至以我浅薄的法律知识,向她们进行了如下讲解:即便公安机关有所疏漏,还有人民检察院认真把关。即便检察院认定优优犯罪,还要经过人民法院审理确认。法院审案子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还要组织合议庭一起商量。再说就算法院判了,也还可以上诉。上诉就有可能改判减刑,最多维持原判,加刑是不可以的。再说还有律师。律师都是最懂法律的人,会帮助优优据理申辩。
  在我如此这般的开导劝慰之下,优优大姐渐渐平静下来。在我把这位半信半疑的女人送出家门的时候,我悄悄问了阿菊:“为什么优优姐夫没来,他难道不关心优优?”
  阿菊也同样悄悄地,用最微小的动作,点了点头,说道:“她姐夫躲起来了。”
  “躲起来了?”我表示惊疑:“难道他也牵涉进去了?”
  阿菊摆手:“不是躲公安局,他是在躲凌信诚。他怕凌信诚派人找他还钱,要他那辆车子。原来凌信诚见了面也叫他姐夫的,现在优优干了这事,那还不成了仇人。”
  我想也是,亲仇之间,常常只是一夕之隔。
  关于优优的案子,我也通过分局的熟人,设法打听过侦查进展的内情。据一位办案民警透露,因为这个案子情节简单,证据充分,方向明确,没有第二个嫌疑人,所以很快就会侦查终结,提请起诉。估计检察院同意起诉,应不成问题。
  果然,半个月后,我听说公安机关已将优优的案子移送了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工作,也在紧锣密鼓抓紧进行。据公安分局的熟人透露,此案因是针对儿童,且情节特别恶劣,所以惊动政府上层,已有领导同志专门批示,要求司法机关从重从快,尽早审决,及时宣判,以安定社会,安定民心。
  就在优优被公安机关提请起诉不久,凌信诚从医院回到家里,仇慧敏也刑满到期释放出监。乖乖的葬礼一直在等他的母亲,等她恢复自由之后,才在西郊万安公墓举行。参加乖乖下葬仪式的,除了凌信诚与仇慧敏外,只有照顾乖乖的保姆,和专程从上海赶来的姑妈。
  姑妈在北京住了一周,天天陪在信诚左右。在姑妈返回上海的第二天仇慧敏打来电话,提出想来信诚家里,看看乖乖住的地方,和孩子生前的遗物。
  仇慧敏是独自一人来的,她在乖乖住的那间屋里,看了儿子的小床,儿子用过的被褥,和儿子的每一样玩具。那些玩具有些还是新的,刚刚买来未及拆封。那些被褥用手摸摸,尚能感到些许余温。看着她将孩子的遗物遗像抱在怀里,—一摩拳,那位一直陪伴乖乖的江苏保姆,禁不住失声痛哭。凌信诚也同她一样,泪流满面,哀伤已使他的面色枯槁,眼大如灯。
  仇慧敏也掉了眼泪,但只是啼嘘几下,没有放声。比起保姆和信诚,她已有了更多的镇定。那天她和凌信诚坐在宽大的客厅里,进行了久违的长谈。从孩子的音容笑貌日常起居谈起,那些彼此会心的回忆,伴随着硬咽与叹息,将两人的关系重新拉近。毕竟,他们过去曾有一段共同的快乐,现在又有共同的悲伤,他们都深爱着同一个孩子,那孩子是他们的见证和结晶。
  长谈之后,在分手告别的时候,凌信诚不忘提到:他父亲生前承诺过的那笔三百万元的钱款,他会马上兑现。他让仇慧敏给他一份现成的存折,他好把这笔巨款直接存到里面,免得彼此现金授受,还要费时—一清点。
  而仇慧敏对这笔钱款,似乎并未表现出应有的热衷。她告诉信诚,当初她想用孩子换钱,是为拯救舅舅的工厂,舅舅从小养她成人,她既受深思就该反哺。可现在舅舅的企业已将破产,那钱投进去也是白投,顶多便宜了那帮如狼似虎的债权人。仇慧敏说她现在关心的只是信诚,她很想为他做点什么,只要能让他开心,只要能让他的身体和精神,尽快复原。
  凌信诚对仇慧敏的关心表示了感谢,也希望她好好保重,不要被忧伤纠缠。分别时他起身把她送到门口,在开门前这位初恋情人突然拥抱了他。
  凌信诚一动没动,任凭她抱着自己细瘦的身躯,任凭她亲吻了自己的脸颊和脖子,他听到她轻柔如丝的耳语:“你想让我再给你生一个吗,再生一个和乖乖一样的儿子?”
  凌信诚没有回答,但他抬起双手,轻轻地抱了一下仇慧敏。他用这样的动作,表达了他的感谢。只是感谢而已。
  凌信诚在与仇慧敏见面的次日,便派人为她办理了三百万现金的人户手续。那天晚上他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了与仇慧敏见面的事情,然后说到了优优。
  他问我是否知道优优的案子有何进展,优优是否已经承认作案。他同时表示相信公安机关会进行细致的调查,因为到了法庭一切要凭证据说话。但他并未对我掩藏他的心情,他说他不知为什么心里总有个念头作怪,总让他满心希望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最终证实凶手不是优优,他说虽然乖乖人死不能复生,但如果此事与优优无涉,他的内心会好过许多。
  我理解信诚的心情,我明白他还爱着优优,所以他的直觉到目前为止,依然被这种感情控制,他不相信优优会杀他的儿子,他不相信优优会干这事。
  我毕竟不是公安人员,我毕竟不是办案民警,对他的直觉我无法呼应或者反驳,无法表示是与不是。我只能冠冕堂皇笼而统之地劝他相信法律,以证据为准。我告诉他案子已经送到检察院去了,法院不日就要开庭。这种案件按规定一律公开审理,到时一切证据都会公之于众,一切真相,都会随之大白。
  在与凌信诚通话的翌日上午,我突然接到了检察院打来的一个电话,他们说件事情,是关于优优的案子,希望我能过去一趟。我放下电话之后没有耽搁,立刻接对方在电话中留下的地址,找到了检察院办公的地方。在一间相当正规的接待室里,我受到了检察院一位官员的接待。尽管我一路上预想了多种可能,但那位官员话一出口,还是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
  “请问您与凌健安被杀案的犯罪嫌疑人丁优是什么关系?”
  那位官员这样问我,我想了一下才镇定回答:“我们算是朋友关系吧,普通朋友的关系。”
  官员提出希望看一下我的身份证,我同意了。他看完身份证后向我问道:“您就是那位作家海岩吗?”
  我说:“对。我因为要写一部小说,描写外地青年在北京打工的成长和遭遇,所以经人介绍,认识了丁优,对她进行过几次采访……”
  我这样说明我和优优认识的过程,意在让对方了解我们彼此的关系,但在这位检察官听来,我也许犯了怕被连累的嫌疑。
  检察官的脸上没有太多表情,腔调也是例行公事,他说:“凌健安被杀案经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现已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为自己指定辩护人。现在,本案犯罪嫌疑人丁优委托你担当她的辩护人,你同意接受这个委托吗?”
  我吮地一下愣了,愣了半天不知该如何表态。我知道为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辩护,早已不算什么丑事,但我还是万分踌躇,因为这样一个差事实在非我所长。
  但我对优优,确实交往已久,已经真的成了朋友。作为朋友,特别是她一直以来以兄长事之的朋友,我也不便一推了之。
  那位检察干部,继续不动声色地发问:“你接受吗?”
  我在慌乱中下意识地点头,却又提出一个要求:“我没干过这种事情,所以,我想在我决定接受之前,能否当面见见丁优?”
  检察人员马上回答:“可以。你回去等我电话,我安排好了马上找你。”
  我没想到现在检察机关的效率竟然快得出奇,当天下午,其实也就是一个多小时之后,我接到检察官的通知,同意我下午到分局看守所去,会见优优。
  我和优优的会见安排在一间看上去是专门为会见而用的小房间里,优优被带进来时我吓了一跳,她比我上次见她,至少瘦了十斤,身子突然变得异常娇小单薄,只是脸上气色比我想象的要好,进屋见我在座甚至还咧开嘴高兴地笑了。
  她主动开口:“大哥你来啦。”
  我站起来答应:“啊。”然后说:“坐吧。”
  我们隔桌而坐,优优又笑,像见了亲人似的。她说:“谢谢你来,海大哥。”
  我也笑笑,说:“你还好吗?”
  她说:“啊,还好。北京的警察,总归又不打骂人的。”
  我不再闲聊,介入正题,我说:“你请我当辩护人的事,检察院和我说了。我是觉得,我不是个专业律师,我对法律……”
  优优打断了我的推辞:“海大哥,我不是请你当律师,我只是想见见你。”见我愣了,她又说:“我是想求你帮我找个人,让他来为我做辩护。”
  我很是意外,怔怔地问道:“你想找什么人,为你做辩护?”
  “我想找周月,我想让他给我做辩护。我怕通过检察院的人去请他,他肯定不来的,所以我就想起了您。我想请您替我找找他,替我好好求求他,我想他也许会来的。你是个大作家,说话能说到点子上。”
  我有些不解地问:“可周月也不是个律师呀,你为什么不请个专业的律师呢。如果你没钱请不起,法院是可以为你请个免费律师的。咱们国家的法律有规定,像你这种……”我刚想说“像你这种要判死刑的人”,可话没出口又收住了,支吾了一下改口说:“像你这种情况的,法院必须要请法律援助机构的律师为你义务辩护的。”
  优优低了头,说:“可我就想让周月来辩护。我想了好久好久了,我想也许是我欠了信诚父母的两条命,所以老天爷非要罚我死,让我到阴间给他们当牛做马去。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就想请周月来,不管他辩得成辩不成,至少我还能见他的面。”
  尽管我面对的是一个杀人犯,尽管这个人已不是我心目中那个善良耿直的小女孩,但当她说到她的偶像时,那种闪闪发光的眼神里,还是有许多令人感动的东西的。我想优优的故事再一次证明这个世界上,很多已被我们认识的东西其实都是虚幻的、表象的、暂时的和易变的,就像我看到的优优和想象的优优,与真实的优优,竟有多么不同。
  但我毫不怀疑优优对周月的情感确实出自真心实意,那情感的动人之处,恰是在于精神之恋的那份纯洁,在于那份纯洁竟然保持得如此持久。也许正因为优优对周月只是一种精神爱慕,所以这种爱慕和追求,才始终美丽如初。
  我答应了优优的请求,答应替她去找周月。但在会见结束的时候,我突然向优优问道:“难道,你不想见见信诚?”
  优优思索了一会儿,最终摇了摇头。
  “信诚一定恨死我了。”她说:“我是他的一颗灾星!而且平时又对他那么任性,我们……也许命中注定,没有缘份。”
  我从看守所出来,按照优优说的地址,直接去了公安局XX处。在传达室值班的那人,果然是个矮矮的老头。听说我要找周月,没打磕巴便说周月不在。我留了我的电话,请那位老同志代为转告,就说是有个名叫丁优的人要找。
  当天傍晚我接到了周月的电话,他说他下午外出办事刚刚回来,问我是谁,是不是找他。我说我是丁优的朋友,丁优有话托我向你转达,你能不能出来,我们见面谈谈。
  周月没有犹豫,当即一口答应,这态度多少让我出乎意料。我们约了见面的地点,我不知有意无意,依然约了那家名叫“平谈生活”的酒吧,依然相约在吧台见面,我说我手里拿着一份北京晚报,那就是彼此识别的标志。
  这天晚上我用两年前和优优第一次见面。的接头方式,见到了周月。周月身穿一身便衣,高挑的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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