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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一直不说永远-第11章

小说: 一直不说永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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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拔下筷子,想看看风情万种的波浪长发,结果头发粘在一起,抖了一下才散开,而且杂乱如稻草,手指插进去就缠住,几乎拔不出来。我才想起来,我好像每次洗完澡后从来都不把它梳通的……   

  我什么时候变成了这个德行?我的吊带衫呢?我的低腰裤呢?我对着镜子摸耳朵,我靠,耳洞居然已经长牢了!   

  二楼有脚步声传来,我急忙把头发用筷子固定回去,跑进教室。   

  没有雪,没有茜伶,我就是这么一个脏兮兮,连自己都不认识的家伙。   

  莫非,这才是我的真面目?   

  晚上下了最后一节课,我背着书包低着头匆匆下楼,齐浩等在楼下,一把拽住我说:“那老头拖堂了吧,走,吃饭去。”   

  学校附近餐厅倒是多得数不胜数,什么风格的都有,价位不等,有贵有便宜。   

  齐浩领我走进一家日本料理店,我还来不及猜想这店里一碗面究竟能卖到几十块大洋就已经被按在圆形的旋转寿司台边了。   

  齐浩在我左边落座,我偏头去看右边那人,没错,方客侠。但是感觉又挺陌生的,和在学校里完全不一样。   

  我承认我对他是有着敬佩和好感的,但他给我的依然是无法磨灭的正经且刻板的印象。比如说我觉得他永远不可能穿运动衫,可现在他打破了我狭隘的思维,穿着一件米色圆领粗布T恤,很客气但绝对不生分地对我说:“你好。”   

  “自己拿着吃。”齐浩说道,从转盘上取过一碟红色的玩意儿。   

  “周……月年?”方客侠很客气地询问了一句。   

  我点点头,他身上那股清爽的沐浴乳味道刺激着我,我好想洗头!   

  “别客气,吃吧……还是你不喜欢寿司?”   

  叫我别客气,难道客气的不是他吗?我觉得这个人真是斯文得过分,但是却不别扭,好像他的个性和身份就应该造就这样的斯文。   

  我把书包塞进台子下的槽,在转盘上寻找不反感的食物,有穿着和服的服务生过来倒茶,摆酱碟。   

  “要不要瓦撒米?”服务生问道。   

  “那是什么东西?”   

  “芥末,调味料。”方客侠比划了一下,对服务生说:“放这里吧,我们自己加。”他继续和气地看着我。   

  我看着转盘,很饿,但是找不到可以吃的东西。那些玩意奇形怪状,而且似乎很多都是生的,我不敢冒险,我怕当场吐出来。   

  “看来你真的不喜欢寿司。”方客侠淡淡地笑着说,叫服务生拿过菜单,“来,看看有什么熟食想吃的吧,实在不行,这里也有炒菜和米饭。”   

  我说:“我不是不喜欢寿司,只是从来没吃过而已。”   

  “做得这么漂亮都无法勾起你的食欲,应该是不喜欢。”他说,“别勉强,点熟食吧。我觉得你可能会喜欢天妇罗拉面,怎么样要不要试试?”   

  “哦,那就来个拉面。”   

  服务生记下来,把单子放在台上,刚要收走菜单,我急忙压住说:“等一下!”飞速在上面找到天妇罗的价格,看看,25块,还好,付得起,这才让她拿走。   

  我以为方客侠会问我写作的事情,可他提都没提,大家很安静地吃着东西——齐浩面前的小碟子很快就堆得高过了台子。十分钟后,天妇罗拉面送了上来,哇塞,做得实在太漂亮了,红的红绿的绿,碗够大面条也够粗。我得意忘形地一吸,弹力远远超过想象的面条一下子蹦起来,弹在我下巴上,汤汁四溅,我注意到方客侠捂住了脸,一只手去拿台子上的纸巾。         

。▲虹桥▲书吧▲  

第30节:一直不说永远(30)         

  “对不起……”我含着半截面条无地自容地说。   

  “没事没事,趁热吃。”   

  擦着擦着,方客侠忽然笑起来。他笑得很自我,好像一个小孩子,忽然想到连环画上什么好玩的情节,就那样旁若无人地高兴着。   

  我们吃完饭出来以后,齐浩走在前面,距离我们大约十米,方客侠跟我并肩。   

  他忽然随意地说:“看你文章的时候就无法克制地去想象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几个月来几乎已经详细到具体的五官和动作了。”   

  “失望?”   

  “没有。”   

  “可以说说你想象中的我吗?”   

  他慢慢说:“我觉得……作者是一个混在人群里不容易被发现的人。这并不是说他外表平庸,相反,如果能注意到他,就会觉得他越来越耀眼;但是如果不去注意,可能永远也没法发现他有什么特别的。”   

  他带着那种我想象不到的温柔笑容说:“嘉年华里写作高手如云,我阅尽千帆,偏偏就只注意到了这个捣麝成尘。”   

  7   

  方客侠问我索要文章,他说他想看,不管什么都好。   

  于是我把自己发表、出版的那些言情小说、散文给他,每出一篇,编辑室都给我几本样书,我无人可送,就堆在书架上随便它落灰去。   

  隔了几天,我下课后在座位上收拾东西时,他将装着书的大牛皮纸袋抛在我面前说:“这真是你写的?”   

  我说:“是啊。”   

  方客侠说:“给我看你不觉得丢人?”   

  我慢慢地回味着他的话,说:“是你向我要的吧?”   

  方客侠那混蛋,脸上没有一丝笑意,说:“我以为你所有的文章都具备捣麝成尘的水准,看来,我错了,我都有点怀疑你和我说的是不是同一个人。”   

  我收拾完了东西,慢吞吞地把牛皮袋子装进书包,“那,不好意思,浪费你时间了。”   

  我走出教室的那一刻,我听到他说:“你到底是不是捣麝成尘?”   

  我抓抓头,一步迈了出去。   

  我想方客侠此刻也许陷入了怀疑和矛盾之中,看得出来,他对捣麝成尘有很热切的希望,但是我让他摔了个大大的跟头,形象地教育了他什么叫云泥之别。   

  他以为捣麝成尘是才女,是天之骄子,毕竟他能看入眼的绝对不是一般货色。可惜现实生活里的周月年什么玩意都不是,而且还一本接一本地写他最看不起的三流言情小说。   

  方客侠没再同我说话,虽然我们在一个班里。   

  甚至他连看都不愿意看我,偶尔不得不对接目光,也是冷冷的,居高临下,好像我玷污了他的视线。   

  倒是齐浩,时不时来找我吃路边的烧烤,俨然哥们一样。他是那种很会讨女孩欢心的男生,在嘉年华上是灌水区的版主,因此很能侃,甚至可以睁着眼睛说瞎话,颠倒黑白。但对我却从来不用女孩喜欢听的形容词,比如漂亮,可爱,有气质,吸引人……等等,莫非我已邋遢到他夸我连他自己都不信的地步?   

  齐浩长得浓眉大眼,很符合长辈对男性的审美观。和长得像漫画男主角却有点神经质的方客侠比起来,他身边时刻围绕着很多女性朋友,而且大部分是漂亮到可以上瑞丽杂志做模特的那种。   

  他很诚实地对我说:“女人,我只想认识美女。就好像电影,我只看大片。”   

  我灌着可乐嚼着烤肉说:“Kao,那你和我搭讪?”   

  “我和你搭讪跟你长什么样没关系,而是因为方客侠他中意你。”   

  可乐的气泡让我放肆地打了个嗝,“方客侠中意的是捣麝成尘。”   

  “啊,对。”齐浩没否认,“他就是那么个死脑筋,没办法。不过,我觉得你还不错,起码个性我挺喜欢的。”   

  我费解地嚼啊嚼,问齐浩:“你说,我有个性吗?”   

  他说:“有啊!”   

  “是吗,”我耸耸肩,傻笑道:“我以为我是一个没有个性的人。”   

  “不是没有个性,只是个性不鲜明。”齐浩拍拍我的肩膀,“因为你那篇小说里,主角实在太吸引人,所以无可避免地令喜欢这小说的人也渴望作者是一个如此完美的女人。可惜你不但不是,还南辕北辙。你令人失望,并不是你的错。”         

虹桥书吧。  

第31节:一直不说永远(31)         

  “是你们期望太高?”   

  “可以这么说。你贴在嘉年华上的《颠覆》,是方客侠在三更半夜打包发给我的。不瞒你说,我俩还为作者的性别打了一赌,他说是男的,我说凭我阅人无数的功力,这铁定是个美眉。不过我自己也没把握,心想赌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性也好。”   

  齐浩把吃完的铁签子掷回桶里,拽了点脏兮兮的卫生纸擦着手继续说:“可这个捣麝老不出现,我们都有点沉不住气。我这么跟你说吧,方客侠他是因为你的小说对你感兴趣,我是因为这个赌对你感兴趣。”   

  我点点头,有点明白过来,“就是说这个捣麝是长是扁是高是矮是美是丑你都不在意,只要她是个母的就行?”   

  齐浩爽快地说:“对!”   

  我真想踢他。   

  “这顿你请。”   

  “我请就我请,老板,多少钱?”   

  齐浩付了钱,追上我。   

  “打游戏去不?”   

  “不去,我对那玩意不感兴趣。”   

  “那你自己回学校,我去玩会儿。”他急急地跑了。   

  我一个人沿着马路慢慢地走着,回味他的话。   

  我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个性?不激烈,不突出,什么都可以容忍,动不动就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可是却本能地反抗安逸的生活。   

  外表呢?梦想漂亮到有足够的回头率,也深深为此努力改造——可是一不留意就露出邋遢本质。   

  离回学校的时间还早,我找个路边凉亭坐下来,打开方客侠还我的牛皮纸袋,抽出里面的小说读。   

  信手翻看,心里想:我写得真有这么差?   

  虽说一心喜爱写作,从8岁起就没变过,但我对自己已经写成的东西全然没有感觉,就好像只是为了体会写作过程的快感,对于文章本身的质量倒完全不在意。所以要我评价自己写的东西究竟是好是坏,我只有一头雾水。   

  明明是自己写的小说,我却只有陌生的感觉。   

  这并不是偶然,我在写作方面就好像得了失忆症,刚写完的东西,隔几天再看就毫无印象,甚至会发出“我写过吗”的疑问来。   

  让方客侠看得如痴如醉的《颠覆》,我一样没什么印象,更谈不上评价好坏。   

  我把书和牛皮袋子一古脑扔进书包里,想掏手机出来看一眼几点了。   

  但是摸来摸去,浑身口袋都摸遍了,就是不见棱角分明的手机。   

  我像身上长了虱子一样乱抖乱搔,路人无不侧目。   

  不会丢了吧……可是翻几遍都是同样结果,我也不得不相信这个残酷的事实。手机这种东西丢在路边难道还会等着我回去认领吗?自认倒霉吧,丢就丢了。   

  这么一想,我便无所谓地背上书包,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样地往学校走。   

  走到校门口的时候和齐浩碰了个正着。   

  他奇怪地看着我,“怎么才到?”   

  “路上玩了一会儿。”   

  “路上有什么好玩的?”他不能理解地上下瞥我几眼,“对了,我发信息给你,让你给我请假你怎么不回呀?害我只好跑回来上课。”   

  “霉就一个字,刚发现手机丢了。”   

  齐浩疑惑地看着我,“骗人。”   

  “骗你干吗,你要搜身吗?”我自顾自地拔腿往里走。   

  齐浩将信将疑地追上我,“怎么一点悲痛的神情都看不见?真丢了?”   

  “是丢了呀!”我不耐烦地说,“反正也找不回来,不就一手机吗,值得为它死去活来?”   

  “喝,豁达!”齐浩笑,“这话谁都会说,但是能做到的,我还真没见过有哪号神仙,除非他钱多。”他笑看我几眼,“像你这样穷得连衣服都几个礼拜不换的,明显是真豁达。”   

  我反唇相讥:“你不也几个礼拜不换衣服?”   

  “那不一样,我是男生呀,而且我这衣服裤子都是好几百呢,当然得穿够本才行。倒是女人这种生物,居然能几个礼拜不换衣服那也算少见了。周月年你承认不?”   

  “少见也不代表没有。”   

  虽然我对丢手机这样的事看得很开,但不方便的时候还是难免悔恨自己的马虎。比如急着打电话却非得到处找公用电话亭,找到了还得排队这样的情况下,我对手机的思念和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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