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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桃色约定-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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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登高而望远
    简璎
    (1)最近迷上爬山,爬我们家乡的石门山,而且这地方还是住在另一城镇的萱美女带我去的,在她没带我去之前,我对此山从未听闻。
    “不会吧?你住这里,不知道石门山?”金萱妈不信地说。
    不只金萱妈不信,连我自己都不相信哪。
    (2)开始登山之后,英明的简小薰认为我们应该取个队名,这样才有统一性。
    早期很迷陈升的简小璎说:“叫恨情歌好不好?”
    “应该叫恨上高才对。”萱美女喘吁吁地说。
    大家立即赞成,因为首次爬山,体力不敷使用,真的好恨它这么高哦,到底爬到什么时候才能攻顶啊?
    (3)攻顶后,下山的某一处,从树与树之间看向远处的山峦叠翠和隐隐泛着绿光的宁静绿水,简小璎惊叹不已。
    “好美的湖泊哦,那是什么湖啊?”简小璎迷醉地说。
    萱美女和简小薰同时受不了的喊,“白痴!什么湖泊,那是石门水库啦!”
    瞬间,美女璎差点有一头撞死的感觉。
    哦!老天,居然会从我这样一位有文采的作家口中说出这么两光的话来,我还怎么做人啊?
    (4)一路上,总会遇到别的登山客。
    “很难得看到小女生来爬山,年轻人爬山,心才会美。”不认识的登山客经过我们身边时如是说。
    “喂,喂!有没有听到她说什么?她夸我们耶。”三个人立即交头接耳,很乐。
    “重点是前面那句,她说我们是小女生耶!”简小璎当场爽得东倒西歪,另外两位老女人也有同感。
    简小璎笑咪咪的说:“就冲着她那句话,我爬死也甘愿!”
    那天很有感想,岁月真是女人最大的敌人。
    (5)山路间,有登山队伍将小旗帜结在树枝间,有天就看到“快乐登山队”的标语旗帜。
    “下次带笔来,加个“不”字。”简小薰提议。
    “还要在后面加个“吗”字。”简小璎附加一句。
    让他们变成“不快乐吗登山队”。
    (6)我们的恨山高登山队有位六旬出头的金萱姑,原本我和简小薰都担心她拖延我们的进度,心想,要是爬到一半她体力不支怎么办?我们要不要背她啊等等等的疑问。
    到后来,发现跟我们想像的完全不一样,落差很大。
    “姑姑!等等我们啊!”这是美女萱和简家姊妹花告饶的声音。
    一路上,金萱姑总是一马当先、精神奕奕地领队前进,后头是反剪着双手、永远气定神闲的金萱妈,最后,是永远落后一大截的三名女生,我们总在气喘吁吁地赶。
    真是再也不敢小觑老人了,他们很有两下子。
    (7)某天,寒流,我们恨山高登山队不畏艰险地在山脚下集合登山。
    天色阴暗,还没见到我们其它的队友来到,简小璎和简小薰拉紧了外套,两个人都把双手插在口袋里,在原地小跳着取暖。
    “这么冷的天气,我就不信还有人穿短袖来爬山。”简小璎牙齿打颤地说。
    说时,一名穿着背心汗衫、短裤,光脚的老头从我们姊妹俩的旁边矫捷地跑过去,直接开始“跑山”——他用跑的登山。
    姊妹俩看了一眼老头,再互看一眼,除了傻眼,还是傻眼。
    登山趣事说不完,只要我们恨山高登山队还存在的一天,这个单元就会永垂不朽,谢谢。
    第一章
    “我们现在已经在录制了,要请大家再多等一段时间。”
    “不过别说是歌迷,就算是我们这种一天到晚在播音乐听音乐的人,都想赶快听到你们的专辑。”说到兴奋处,主持人的声音也高了起来,“上一张的新浪潮风格实在太精彩了,身为歌迷,没有办法不期待。”
    莫烈还是一派淡然,“谢谢大家的支持。”
    reaL,引领华人音乐潮流的乐团名字。
    这四名男子的乐团组合于五年前出道,首张标榜着工业摇滚的专辑即狂销百万,第二张前进摇滚更受到乐评的一致肯定,此后尝试的后庞克与碾核金属也受到歌迷喜爱,被视为乐界奇迹。
    大卖奇迹引来所有的唱片公司前仆后继的推出乐团,但也许是因为仓卒成军,后起组合总无法脱离偶像色彩,结果是出一团死一团,五年来,只有reaL仍能以乐团的形式在舞台上演唱,舞台魅力从台湾延烧至整个华人地区。
    而reaL的中心人物,便是身为团长的莫烈。
    在乐团中担任鼓手的角色,打起鼓来似狂风暴雨,尤其在演唱会上更见实力,一击一敲都是直击人心的声音。
    “有听众朋友问,reaL有一半左右的歌都是由莫烈跟主唱武焰一同创作,莫烈跟武焰的感情好像比较好?是不是这样呢?”
    莫烈难得的笑了,“我们认识太久了。”
    “这位听众可能忘记了,reaL的唯一大写字母就是为了纪念你们共同的朋友。”主持人还在翻弄传真,“大家应该都很想知道,是什么样的朋友让你们两位记挂到现在,还有联络吗?”
    “不,没有,事实上我们已经整整十年没见了。”低沉的声音此时显出了些微的温柔,“不过我们都希望她能过得好。”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她”的存在,但却只有极少数的人才知道她的名字。
    她叫谢东静。
    莫烈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十六岁那年。
    ***
    当时莫烈已经在奥克兰过了五个夏天,英文已然朗朗上口,跟养父母处得很好,也有了自己的朋友。
    他像所有帆船之都的孩子一样,喜欢游泳、出海、钓鱼,课余时间都跟海洋扯在一起。
    初见东静那天,也是在海上。
    “对不起,莫烈,这个餐会可能有点无聊。”养母莎莉对他说:“赞助厂商都知道我们有小孩,请柬上要我们“阖家光临”。”
    他的养父母都是生态研究学者。
    对于这种有点飘忽的工作来说,资助厂商是最重要的,有了大企业的赞助,可以买更新的解析器、更新的记录仪,还有,他们研究室中的冷气要维修,总而言之,对工作大大有帮助。
    莫烈不是那种喜欢耍个性的死小孩,知道这个聚会的重要性,“没关系,莎莉。”他一向直呼养父母的名字,丹尼与莎莉,“至少东西好吃,对不对,丹尼?”
    丹尼与莎莉一个摸他头,一个拍他肩膀,“谢啦。”
    十六岁的莫烈穿得像小绅士似的出席了那个奇妙的游艇宴会。
    赞助的企业家很显然的想表示出自己的财大气粗,宾客其实不过两百来人,却弄来一艘可以装下千人以上的大船,请来厨师、侍者、演奏人员,摆了满桌生鲜,然后浩浩荡荡开往公海。
    莫烈难免奇怪,他问莎莉,“这阵仗会不会太大?”
    她很幽默的回答他,“不然大家怎么知道他的财力雄厚?”
    全世界的宴会好像都是一样,衣香鬓影,杯觥交错,摆放自助美食的桌子拉得长长,见面客套寒暄,你赞美我儿子,我夸奖你女儿。
    莫烈随着丹尼与莎莉见过那个胖呼呼的企业家,吃了点东西,大厅的时钟指着八点,离散会还早,莫烈走到甲板透透气。
    入夜了,天气有些凉正当这样想的时候,旁边突然传来哈啾的声音。
    来不及确认声音的来源,第二声哈啾又接着传来。
    莫烈转过头,刚好迎上一张略受惊吓的脸。
    一个东方少女,大眼睛、薄嘴唇,长长的黑发在海风中飞扬,在入夜的海洋上仅穿着一件粉橘色的改良式短旗袍——他想,那应该就是她连打两个喷嚏的原因。
    他脱下外套,递给少女,“穿着,小心别感冒。”
    她脸一红,“谢谢。”
    奥克兰的华人说多不多,说少却也不少,这五年莫烈在各种场合认识了不少年龄相近的华裔,不过却不包括少女在内。
    “我叫莫烈,你呢?”
    “东静。”少女有着一副清嫩的嗓音,“谢东静。”
    “你在这里多久了?”
    “半小时吧。”她用不太确定的语气回答,“我没注意时间。”
    “这种正式聚会最没意思。”他望着漆黑一片的海洋,“但现在在公海上,没办法先离开。”
    东静涩然一笑,“我也不太喜欢人多的地方。”
    “人多很好,但都是大人感觉就不好。”莫烈笑,“不过算了,就当作来吃饭好了。”
    东静脸上还是那抹羞涩的笑容。
    怕生,又怕一个人的那种感觉。
    莫烈在她旁边坐下。
    她一脸惊讶,“你不用进去?”
    “我陪你。”
    他们其实没说什么话,就是在甲板上吹着风,听着宴会厅中隐隐传来的音乐,夹杂在海风中的浪声。
    那是莫烈第一次见到她,那年,他十六;她,十二。
    一切开始于海洋之上。
    ***
    “莫烈大概是什么时候开始组团的?”
    “十几岁的时候,我们第一个团叫leave。”主持人很敏锐的抓到了重点,“我们?”
    “我跟武焰。”
    主持人呆三秒,突然间笑了出来,“各位听众,这可是个大独家喔,我是第一次听到,放送室外,莫烈的助理也露出了很惊异的表情,我想这应该是首次曝光的消息吧。”
    莫烈微微一笑,隔着玻璃窗看到助理晶晶下巴掉下来的样子。
    只能说他今天心情太好,所以一时来个大方送。
    “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莫烈跟武焰曾经组过团,那应该算是reaL的前身喽?”
    “也不尽然。”
    会组成leave,其实也是无心插柳,而且,还是跟东静有关。
    如果不是又再遇到她的话……
    ***
    莫烈第二次遇到东静是在港口。
    夏日,阳光非常强烈,整个码头上人潮来往,人人穿着休闲服,手上不是钓具、潜水用品,就是食物,好像人人都准备到海上度假一样,莫烈也不例外,他跟几个同学约好了要出海。
    正在解船上的缆绳,突然间,朋友碰了碰他的肩膀,“喂,那是不是你认识的人,从刚才就一直看着你。”
    莫烈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过去,看到了东静。
    离他们在甲板上认识也不过才一个星期,他没想到会这么快又遇见她,长发扎成辫子,白色的裙摆绣了一朵小虾花,非常可爱。
    他对她招招手,“嗨。”
    她还是一脸害羞的笑,“我在另外一边看见你。”
    “跟朋友还是爸妈出来?”
    “同辈的亲戚和几个朋友。”
    东静似乎很容易犯羞,说话的时候总是低着头,让人忍不住兴起一股想保护她的感觉。
    “小静?”一个少年拿着轮胎走过来,“你怎么还在这?”
    “我遇到一个朋友。”
    “朋友?”少年扬起眉,显然颇为意外,他对莫烈伸出手,“武焰。”
    “莫烈。”他看到名唤武焰的少年背着一把吉他,型号并不陌生,“我也有一把这个型号的吉他。”
    “真的?你觉得它的声音怎么样?”
    莫烈比出大拇指。
    武焰很高兴,“我爱死这把的声音。”
    有个共同的话题,两人当下便聊起天来。
    莫烈知道武焰的父母是地质学者,他喜欢音乐、组过团,也在固定的时间到小酒馆演唱。
    而东静则是他朋友妹妹的同学。
    “我这星期六会在“夏日街”演唱,你一定要来看。”离去之前,武焰如是说。
    莫烈真的去了。
    他看到台上自弹自唱的武焰,时而低吟,时而狂放,煽动观众的本能就像是在在证明他是天生歌者。
    结束演唱时间,两人在街上的快餐店买了汉堡,聊奥克兰,聊华人在这座城市的生活,更多的,是聊音乐。
    “有没有人说过你唱歌很好听?”
    武焰大方点头,“有。”
    莫烈笑了,“你还真不客气。”
    “客气过头就是虚伪。”
    不知道为什么,莫烈很喜欢这个有话直说的新朋友。
    感觉一见如故,友谊就此萌端。
    莫烈是个小大人,而武焰却比较孟浪,大人们总是奇怪,这两个个性南辕北辙的孩子怎么会好成这样,说实话,莫烈也不太清楚,也许是音乐的世界太宽广,所以造就了他们的百无禁忌。
    两人东跑西玩,中间还夹着个才要念七年级的小跟班,东静。
    莫烈一直不明白是东静要跟,还是武焰要带她出来的,反正每次出游,他们两人总是一起出现,散会时也是由武焰送她回家。
    东静话不多,相处的时候她几乎都是静静的听着他与武焰说话。
    莫烈曾问她,“跟我们出来会不会无聊?”
    “不会。”
    “你觉得好玩?”
    她脸一红,不吭声了。
    莫烈后来也发现自己问得有点失礼,很快的将话题转开。
    那年的圣诞夜,几家人一起过,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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