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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蔷薇泡沫-第11章

小说: 蔷薇泡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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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艘船象一间酒店,应有尽有,不同的是我与外界完全隔绝,真是好办法,我喃喃念:真是除去我的好办法。

一星期后,我身体康复,却仍然虚弱,站着甲板上看泳池里的孩子嬉戏,儿童们永远玩得兴高采烈。

就在这个时候,天空传来轧轧声,我抬头一看,只见一辆军用直升机向我们这边飞过来。

孩子们抬起头迎接直升机,兴奋地叫嚷摇手。

船上的水手奔出来挥动指挥旗,很明显,直升机在甲板上降落。

我扯紧外衣,螺旋桨带动的劲风吹得我头发飞舞,我象其他乘客一般地有点惊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直升机停定在甲板上,孩子们围上去,机舱里跳下几个穿军服的人。

其中一个人大叫:“宝琳,宝琳。”

我呆住了,张大了嘴。

占姆士,这不可能,是占姆士。

“占姆士——”我不由自主的举起手臂挥动。

“占姆士,我在这里。”我双腿完全不听大脑指挥,发狂地奔着过去。

奔得太急,我绊倒在地上,着实地摔一跤,伤了膝头,占姆士过来扶起我。

我不顾一切,在众目睽睽之下抱住他。

“宝琳。”他把我的头按在他胸前。

“占姆士。”我说不出话来,千言万语都噎在心中。

占姆士终于赶来与我团聚。

我大为感动,不能自己,他将我接上直升机,结束了我在维多利亚号上面两星期来的生活。

在旅程上我一直紧紧握着他的手,不发一言,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不用说,我也懂得他经过些什么挣扎。

我轻轻问:“为什么?”

他微笑,“我不知道。”

我们连夜乘飞机赶到巴黎,我只懂得跟随他,我要做的也只是跟随他。

出了飞机场有车子等我们。

我认得巴黎,车子驶往市区,到达福克大道一所公寓,他拉着我的手下车,保镖仍然跟身后。

我俩步入公寓大堂,按电梯,到达六楼,两个保镖一左一右站开。

一个美妇人站在一扇古色古香的门外等我们,见到占姆士便张开双臂与他接吻拥抱。我没有见过这样美丽的女人,一头金发洒满了双眉,穿件黑色吊带裙子,皮肤如羊脂白玉一般,那种颜色真是一见难忘。

她浑身没有一点首饰,仪态却玲珑七巧,身材略嫌厚重,但份外性感。

占姆士拥着我肩膀上前,他说:“这是我的宝琳。”

“宝琳,”那美女说:“我听占姆士提起你已经长远了。”她的眼睛是比碧绿的,犹如两块翡翠。

占姆士说:“宝琳,这是我的表嫂,他们口中的那个著名的百老汇金女郎。”

我想:呵,原来是她。

她微笑,“你听过我的故事?我丈夫的亲人对我真是侮辱有加。”伊的容貌,使人想起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大画家鲍蒂昔利所画的维纳斯。

我目不转睛的看牢她,她亦凝神注视我,我俩拉着手。

她终于点点头说:“怪不得占姆士要为你着迷,你象是传说中的东方倩女。”

她引我们进公寓。

占姆士有点匆忙,“梵妮莎,我将宝琳交给你了。”

梵妮莎点点头,“占姆士,你放心,我与菲腊会得好好照顾她。”

我有一丝惊惶,“占姆士,你去什么地方?”

占姆士似有难言之隐,他痛苦地转过脸。

梵妮莎微笑说:“不要紧,宝琳,他只是去打马球。是不是,占姆士?他快连这个自由都没有了,女勋爵不喜欢运动呢。”

占姆士对我说:“宝琳,我立即会来看你,有需要的话,告诉梵妮莎,你可以相信她。”

他说完这话,也不多留,急急就走了。

我非常彷徨,静默地坐在一张丝绒沙发上。

梵妮莎倒给我一杯酒,我接住。

她说:“喝杯雪莱酒,你会好过一点。”

干了一杯酒,窝才有心思打量梵妮莎所住的公寓:真正装修得美奂美轮,全部巴洛克式设计,饰金装银,水晶吊灯,欧洲十八世纪家具,琳琅的小摆设,一架黑漆镶螺钿的大屏风前是酒柜,玻璃瓶子中装着琥珀色的酒,在阳光中映到丝绒墙纸上去。因为公寓房子到底比较狭小,那么多精美华丽的东西挤在一起,显得不真实,象是舞台的布景,古怪得可爱。

梵妮莎放下酒杯,笑了,“都以为这是我主意,将屋子打扮成这样,而实则上是菲腊的品味,如果你去过他们的‘家’参观,你会发觉他们那里更象旧货摊古董店,几百年前祖宗留下来的杂物与规矩,无论管不管用,都堆山积海的搁在那里,他们有的是地方,有的是遗产,啊,真可怕。”

我耸然动容。

梵妮莎说下去:“菲腊是皇位第十八位承继人,你的占姆士是真命天子,宝琳,我真同情你——我的日子已经够难过,不知受过多少委曲,何况是你。”

我不响,只是苦笑。

“听占姆士说,他用直升机把你载回来?这简直跟打仗差不多了呢,”梵妮莎笑,“于是你感动了,是不是?”

我点点头:“我相信他对我使了真感情。”我说。

梵妮莎问:“你累了吗?要不要来看你的睡房?”

我摇摇头,“我不累,请陪我说话,请求你。”

“你心中惊怕?”梵妮莎问我。

我又点点头。

“占姆士对你好不好?”她问。

“我不知道,他需我陪伴他,但是我们又没有时间,开头是很美妙,那时候——”

梵妮莎接上去,“那时候你不知道他是占姆士皇太子。”她洞悉一切,她是过来人。

“那时候我们尽情玩耍调笑谈天,正如一般情侣,享受很高,现在……现在你追我躲,前无去路,后有来兵,因不知事情如何结局,我俩十分悲哀。”

梵妮莎轻轻说:“下个月他要结婚了。”

“是。”

“占姆士叫我令你开心。”她说道。

“谢谢你。”我将杯中的雪莱酒一饮而尽。

梵妮莎坐到我身边来。

梵妮莎的神情就象一只猫,那种汲汲的呼吸,洋妇特有的体臭,她也不例外,一应俱有,长长的睫毛一开一合,犹如两只小小的粉蝶,我迷茫了,象做梦一般,也不知是美梦还是噩梦,身不由己的尚要做下去,现在握来到这个地方,这个女人与我有同样的命运,伊坚持要照顾我。

但我情愿此刻在我身边的是大姐,我多么需要她的一双耳朵,她只要温言替我解释几句,我便有无限的窝心。

梵妮莎说:“占姆士叮嘱我,叫我令你不可与任何人接触。”说得很温柔,但语气太权威了。

我不言语。

“宝琳,我与你,也可以说是在一只船上,我们做人呢还是小心点好,皇后陛下是一个精明厉害的角色,占姆士这次也真的为你犯了天条,”她非常诚恳,“我也不知为什么要帮着你们对付她,也是因为夙仇,想对她还击,然而爱是无罪的,别太悲观,宝琳,占姆士会抽空来看你。”

她喝许多的酒,但是酒量奇好,一只维持清醒,她斜斜倚靠在一张织锦贵妃榻上,金发如一道瀑布般洒下,即使伊是个掘金女,相信有不少大亨会甘心情愿奉献,那边的人对她估价也太低了。

她终于放下水晶酒杯。

我问她:“值得吗?这一切值得吗?”问得无头无绪,但相信她会明白。

她收敛了豪放的笑容,碧绿的双眼沉了一沉,良久她都说不出来。

她开始在阴沉的会客室内踱步,黑色的礼服使她添增了不少古典美,整个人与装修配合得天衣无缝,象是一幅宫庭画。

我提心吊胆地等着她的回复。

她终于转过头来,反问我:“你爱占姆士吗?”

我说:“我为这一切已经冲昏了头脑,我哪能定下神来问自己……你是否爱上了这个人?”

“答得好,但我想,占姆士是爱你的?”她又问。

我悲哀的答:“你收留我作报夙仇的工具,而占姆士,他利用我争取自由。”

梵妮莎大笑起来,但那笑声中充满哀怨,我听得惶恐,站了起来。

她握住我的手,“宝琳,你比我聪明,我被菲腊追求的时候,因过分相信自己的美貌与魅力,竟没有想到这一点。宝琳,菲腊厌倦皇室生涯,到今日我发觉我不过是他逃脱那个环境的籍口,我背着一身的罪名,有苦自知。”

我怔怔的看着她。

“让我们希望占姆士不一样的。”她苦涩的说。

“他到什么地方去了?”我问:“他可是真的大马球去了?”

“他去排练大婚典礼。”梵妮莎坦言说:“他的母亲在那里监视着。”

我问:“我在这里干什么?”

梵妮莎诧异的说:“等他吗,想所有的情妇一般,等。”

我至为震惊,良久不能说话。

梵妮莎觉得不忍,连忙安慰我,“占姆士会善待你,他们都是大好的情人。”

我也只好笑了。普通人再浪漫,也不会出动直升机来把女朋友带回头。

梵妮莎再倒给我一杯酒,说:“干杯。”

“干杯。”我说。

那夜我躺在舒适的客房中,睡到半夜,还是不能决定是否要做一个逃兵。

玛丽皇后陛下应当比我更尴尬吧,这是我唯一的快感。

第二天清晨,梵妮莎亲自为我捧早餐进来,还有一大束红玫瑰。

“亲爱的,”她坐在我的床头,“占姆士送花来。”她穿着桃子色的露胸缎长袍,简直是性感女神的化身。

我说:“我是乡下人,非得刷了牙才能吃东西。”顺手摊开报纸,头一版便看到占姆士的照片。

梵妮莎连忙抢过报纸,她说:“占姆士真人比上照好看。”

我默然,注视他照片身边的那个人。

“来,起床打扮打扮,在巴黎,如果不是从早玩到晚,简直辜负了好春光。”

我掀开真丝被起床。

“我介绍你见菲腊,”梵妮莎愉快的说:“他是个可人儿,你会喜欢他,他的一管鼻子长得跟占姆士一模一样。”

我披上袍子,觉得自己简直与梵妮莎混得成一家人了。

菲腊也不过只比占姆士大两岁,他比占姆士更加公子哥儿,且少了那份老成,他过来吻我的脸颊,又吻梵妮莎。

他闲闲的态度使人以为他认识我已有一段日子。

他说:“占姆士最近风头劲得很哪。”

梵妮莎说:“你这个讨厌的人,离了那边,又舍不得那边,若不是他们天天伸长脖子等我俩分手,我早去跟了阿拉伯油王了。”

一早便打情骂俏,很有生活情趣的样子。我只是转动着茶杯杯子,不发一语。

菲腊凝视我,“他们东方人的眼睛,阴沉沉的,里面仿佛有三千年的历史,再也看不透瞧不明白的。”

我抬起眼睛,仍然沉默,在遇见占姆士之前,我不过是一个活泼的平凡的职业女性,现在我已成了半个传奇女人。女人的时价朝晚不同,视她们身边男人的身份贵贱而定。

菲腊说:“宝琳,你不用紧张,日子久了,你会发觉,我们跟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一样为琐事担心,一般的举债渡日,贪图享受,举例我本人来说,实在跟市面上的二流子毫无分别。”

菲腊吐吐舌头,“我们两个在巴黎的名誉坏透坏透,但人们仍然敷衍我们……虚伪的大千世界。”

我明白,这些人是害怕菲腊会忽然得势。在香港,放太子帐的人也多着。

下午梵妮莎陪我去买衣服。在著名的时装屋内,模特儿穿着最新的时装在厅堂中卫少数的顾客表演,梵妮莎兴奋地指指点点,向我推荐,其实她不知道,我身边一个钱也没有。

英俊潇洒的时装设计师来到梵妮莎身边,她与他耳语,瞧他们的眼神,就知道在议论我,我一笑置之,既来之则安之,乐得增广见识了。

那位象电影明星般的设计师立刻对我另眼相看,蹲在我身边为我解释:“这件金黄的羊皮迷你裙是最新的,用途广泛,适合夜间也适合日用,柏隆玛毕加索有一件。”

梵妮莎在一旁听了便讪笑:“她穿了我们也得跟着穿?她爹穿过又不同。”

我心情再沉重也笑出来。

设计师知道说错了,很嗲的推梵妮莎一下,我这个人的小家子气露了出落,看不惯,顿时皱皱眉毛,梵妮莎看到了,便建议去吃茶。

我已觉得百般无聊,这种生活完全不适合我——漫无目的,吊儿郎当,在一个陌生城市中,举目无亲的糜烂下去……

菲腊见到了我,立刻知道我不开心,很知趣的问:“思家吗?”跟着说了许多笑话。

他们如此哄着我,也不外是因为占姆士的缘故。

我勉强笑道:“你们的食谱仿佛只包括鱼子酱与三文鱼及香槟。”

梵妮莎笑说:“伊想念杂碎及咕噜肉呢。”

侍者将菲腊请了过去听电话,菲腊匆匆回来跟我说:“宝琳,占姆士来了,你快跟我走。”

“叫他来这里。”我抬起眼说。

菲腊先一怔,显得不耐烦,随即按捺这性子轻轻跟我说:“他不方便露脸,你总得多多体谅他。”

我无言,因他说的也是实话,我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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