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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弄雪-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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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如果我还有半点点灵慧,一如你对我的恭维,我能不为那一刻,那一  

语而坚守终生吗?别以为我疯狂,不切实际。刚相反,我只抓紧慢长人  

生中难得的美好片段,多少人的生命能比我的更有付托?当然,如果你  

仿以为我是疯子,那就毋须再为我婉惜。倘若你仍相信我明慧如昔,那  

更毋须替我难过。自己选定的路自己走,光明黑暗,欢乐悲苦,全都默  

默款尝。  

信写在飞赴英国途中,当在抵伦敦后寄出。我决然离美,为的是我  

满心充足,为的是让他重过平静幸福的家庭生活。我知道,再留下去,  

只有玷污了一段纯情,影响了一头婚姻。我走得潇洒,我走得畅快。抵  

英后,再给你报道我的新生活,相信我,我会活得快乐的。  

末了,我不想以要求你忘掉我作结,要忘掉一个人、一段情,谈何  

容易。似乎忘不了的始终无可奈何,我身在其中,岂能不律己而律人。  

想着你上次寄来给我的你的新作:  

“人生不如意,遇事辄书空。屈子悲谗害,宣尼叹道穷。浮名实魑  

魅,闲乐抵王公。泛擢长歌去,沧波万里风。”  

顿觉满心欢朗,你能够开怀大度若此,情爱私心能影响你前程多  

少?也好减我对你的担挂与歉疚。我才真比不上你,浮沉于世途俗浪当  

中,不能超脱自解,想来凤姿二字,岂是凤凰之姿,原是天地间平凡一  

鸟而已。  

凤姿”  

窗外,不再是柔美白雪,却是轻轻白云,蓝天无际,白云凝聚、扩散、凝聚、扩散……怀着给霈的信,踏在米字旗的国土上。伦敦的雾,雾里的“希复”机场,机场内闹烘烘的人群,人群中,平凡的我。  

写于一九七四年十月  

美国威斯康辛州  





纽约,上午八时多一点。  

霍子明恨死了这大城市的地底火车。  

霍子明还未到三十岁,走过的埠头却不少。最低限度小时候念书念过的五大名都,英国的伦敦、日本的东京、法国的巴黎、美国的纽约和中国的上海,他就曾到过四处,不消说,只有中国的上海他没有到过。每逢想到这里,子明总会用他那只写得一手好方字的右手,抓抓乌亮亮的头发,有点莫名其妙与无可奈何。  

单说去过的四个名城,数来数去,还是要数纽约的地底火车最脏、最讨人厌。没有道理由着大部分车窗给人家涂得乱七八糟也不打理的。上班下班的时候,坐车的人活像罐头沙甸鱼般就自不在话下。最难受的还是万一站的位置欠佳,直把你一头一脸压向车窗玻璃处,那种劣等油漆的味道夹杂着阵阵汗臭和口气,老天,准昏得你死去活来。  

霍子明在人前是出名的斯文靓仔,加上高贵大家庭出的身,叫他养成平日不讲粗言埋语的习惯,但也会禁不住暗地里骂一句:  

“他妈的纽约地底火车!”  

这不能怪他,每天要由曼赫顿区来往皇后区凡两次之多,这段路程可真不是闹着玩的。  

好不容易才挤出地底火车,走向地面,吸一吸世界金融贸易权威地带——纽约华尔街的空气,霍子明有一种自豪感,因为被公司派到这儿来工作,不是一件简单事。今天的霍子明虽是华尔街银行内的无名小卒,谁知道明天的霍子明会不会成为金融银行业臣子。每当想到这些,霍子明的工作效率就特别高,埋头埋脑地工作,甚至可以忘掉午膳时间。  

但今天他一定得记住在下午十二时四十五分到证券交易所门口等一位旅游至美国来的有趣人物。说起来,这个人物在霍子明印象中已迹近模糊,这也难怪,中学时候的同学,单说中学毕业至今已逾十年,何况这位同学早在中二时就转了学校。还好霍子明对有几分姿色的女孩子,无论如何也容易记得一点,否则就算昨天听到她的电话,说是来到纽约了,他也可以茫然不知是谁。  

霍子明平日很守时,这是他天赋的优良本性,但对女孩子的约会,循例要迟五分钟。据他自己的解释,女孩子通常迟到十分钟以上是等闲事,要他等多过五分钟,似乎是一种可惜与委屈。说真的,霍子明有足够的条件自负,先不用说他年轻,能干,富有,单看他那双浓密眉毛下时刻闪烁着信心光芒的眼睛,和那个挂在嘴角唇边的斯文儒雅的笑意,相信愿意等候他超过半小时的大不乏人,要霍子明等上五分钟实在很够了。  

霍子明手腕上那薄薄的康斯丹顿金表,刚好过了十二时五十分,他便来到证券交易所门口了。触眼就是一个苗条的身影,踏着轻捷的步伐朝着他迎面而来。  

“子明,你好。”水葱儿似的手伸过来,让霍子明握着,柔若无骨。  

“对不起,我迟到了。”霍子明心想,杜懿翎变得很美,把她从头打量,一种水秀的清丽,浓浓的将她里着,美得有资格让自己等上半个小时。  

“要带老同学到哪儿去吃午饭?”一句亲切而大方的说话,陪上个浅浅的笑意,教子明思考了上分钟,才决定得去处。  

华尔街距离纽约的“中国城”并不远,叫了部出租车,子明把杜懿翎带到唐人街一家四川的小馆子去。  

“不怕吃辣的吧?”子明看着对方一张白里透红,吹弹欲破的粉脸,心里有点后悔,似乎不该带她来吃这么刺激性的食物。  

“不怕,我不容易长暗疮的。”她拿起筷子,轻盈的伸出去捡起了一颗盐爆花生,送进嘴里。  

“会来纽约多久?”  

“几天,然后到华盛顿去。”她又呷了一口茶,薄薄的红唇上沾上一层湿润,更觉性感。“我外子在华盛顿等我,他有个业务上的应酬,要我陪伴出席。”  

“哦!你结婚了?”子明突然有点婉惜的骇异。  

“结婚两年了。”她的声线很平淡、很轻,幽幽的听得叫人怪舒服。子明禁不住有点羡慕娶了这个女人的那个男人。  

“你……有太太没有?”  

“没有。”他答得很爽快。  

“不要太挑剔。”  

“我?怎么会?”子明有点无可奈何的扬扬眉,他的眉毛浓浓密密,少许的一动也洋溢着一股青春的活力。  

“当然,那要讲缘分。”她垂下了眼皮。奇怪,没有涂眼盖膏的,居然会有那么深邃的眼线。  

当杜懿翎再度抬起眼来时,那水灵灵的大眼睛浮动着薄薄的一层感慨,直感染得子明也浑然忘掉应该把浏览在她脸上的视线收回来。  

“不要让菜冷了!”  

他们边吃边谈,话题涉猎之广,令子明满意得有点震惊。子明最怕蠢女人,婆婆妈妈的胡扯,简直费时失事。杜懿翎不单只不是个蠢女人,她的智能和聪敏,在在都通过她的言语表露无遗,怎么会连谈到他自己的本行生意,她也能应对得头头是道。听她分析英国工党执政的时势,香港政冶和经济间的微妙关系,欧洲各国的文化状况,真使子明越听越有味道,这个女人就是不简单。  

一顿午饭在极端愉快和融洽的气氛中用完。杜懿翎要到第五街买衣服,还是她用出租车先把子明送回华尔街去的。  

这一天下午,子明完全提不起劲工作,他托着头,一直在想,想想他中三那年,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的午饭吃了近个半小时,回来后又发白日梦,恋爱了?”坐在他对面的美国女同事珍纳在向他调笑。  

珍纳有一般美国女孩子拥有的亲切和热情,她浓眉大眼,高挺的鼻子,分明的轮廓,再添上一脸AVON的化妆品,艳!还忘了形容她一身健美诱人的身裁。那件恤衫,钮子扣得很低,有意无意的让你看到深深的乳沟,让你去想像她值得引以为傲的一对丰满乳房……  

“缘分还没有来。”子明对珍纳笑笑,心里就只管想着今晚跟杜懿翎的约会。当然,子明知道他自己决不会跟结了婚的女人闹恋爱,但他觉得自己跟杜懿翎在一起,总有一种惺惺相惜、等级齐量的满足感。  

下午五时,霍子明离开华尔街。  

下午六时多,他已经换上了一套Pierre  cardin的蓝色西装,杏白色的衬衣,没打领带,却结上了一块红黄色碎花的真丝颈巾,再披上在英国购买的燕子牌浅银灰色大衣,一身的英挺俊拔、潇潇洒洒的走出家门去。  

下班后不用再受地底火车的气,从车房中开出那部爸妈送的生日礼物——淡绿色的林肯,直驶向纽约希尔顿酒店。  

房门开处,杜懿翎已经穿扮妥当,一件月白色的丝绸中国旗袍,细致地捆了边的,在襟头锈上两朵黄色的小雏菊。她的头发不长,可还要拢到后面去,毫无保留的把姣好清灵的脸蛋显露出来。  

“进来坐坐。”她招呼着子明坐下。  

房间很雅致清洁,地方可不大,价钱一定昂贵,应该不会少过五十元美金一天。子明心里想:杜懿栩嫁了个什么样的丈夫?在他印象中,这位女同学以前的家境不像很富有的。  

“要喝些什么?”  

“不用了。”子明看看手表,“该是吃晚饭的时间了吧?”  

“那我们走好了。”  

杜懿翎拿起了搭在床头的一件“蓝色影子”明裘,子明慌忙走上前去帮她穿上。轻裘锦服,冰肌玉骨,真个相得益彰。子明顺手给她拿起了放在床头柜上的手袋,却看到一个用锈红色皮造的相架镶着的两张有趣照片,他不期然地拿在手里看。  

“还认得你自己来吗?”杜懿翎嫣然一笑,默默地望了子明一眼。“看,你就站在柏文的旁边。”  

子明细看着,原来其中一张照片是他们中三的全体照。子明怎么会认不出自己来。那年才不过十五岁,浑身的俊朗挺拔,潇洒自如,早已是鹤立鸡群,傲视同侪。回心一想,为什么杜懿翎这么怀旧?十多年了,还要把这样一张陈年旧照带在身边,中三时的一群同窗,果真值得如此珍惜?就子明本身而言,除了像柏文这一两个交情特别深厚,或者是当年班中真个出类拔萃的,还能记得一二之外,其余的只怕在街上碰个正着,亦不能叫出名字来了。杜懿翎会如此长情,抑或是其中有什么风流人物,让她好久好久也忘不掉……子明抬眼望清楚这面前的故人,但见她那对深邃而若有所思的眸子,罩上一层烟雾似的,迷离若梦。  

子明顿时间几乎要听到自己的心跳,他肯定自己的眼神一定流露着一份颇为狼狈的兴奋。子明只得挺挺胸膛,倒抽一口气,把自己的浮荡心神平定下来,再瞥向另一张照片赶快找话题去。  

“这位是……”另外一张照片里,他看到一位矮矮胖胖、六十开外的绅士型男士,亲切地搂着杜懿翎合照。“你爸爸?”  

“我总是替祖林叫屈。”当他们用完晚饭,坐在餐厅一角喝甜酒时,杜懿翎才轻描淡写的答复子明刚才的问题。“我跟他在一起时,不相识的人总爱把我们认作两父女。我和祖林结婚时,人家也以为是我爸爸把我带进教堂去。”  

子明正在呷着餐后酒,顿时间,都呛进他的喉咙里。他竭力的忍耐着,用餐巾掩着嘴,不让自己咳出来,可也无法掩饰已涨红了的脸。  

杜懿翎是轻松如昔的坐在那里,在烛光下,精明有致的眼睛,犹如迷迷蒙蒙,平添一份落寞无奇、飘飘袅袅的情意。  

子明看得一口就干掉自己的杯子。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女人?子明直觉地感到原来她还不过是个拜金主义者,不惜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但为何还能挥洒自如若此?  

“你喜欢跳舞吗?”杜懿翎把眼光移到舞池上,正有几对男女,踏着有节拍的舞步,亲切而其风采地跳着华尔滋。  

“不,我很少跳舞的。”子明很迅速的回答。心里明显的对眼前这个女人起了芥蒂,曾经是使自己剎那倾心的,却可以在霎时间罩上一层俗气,千万则让自己成为她排遣寂寞的工具之一。“走了一整天,你会不会很累?我送你回去吧!”  

“嗯,也好。不过……子明。”杜懿翎凝望着他,“好不好先把我载到洛克菲勒中心走一圈?”  

子明没有办法反对。诚然,在几乎否定了杜懿翎的高尚人格之后,他感到彼此之间有着一段遥不可及的距离,但他总得维持自己一贯的风度。  

当他们到达洛克菲勒中心广场时,时间不早了,可还有不少行人,团团围绕着黄金色的纪念像,大概希望今晚能做个黄金梦。  

他们倚着栏杆,久久没有说话。  

“要回去了吗?”子明有点莫名的不耐烦。“我怕入夜了你会冷。”  

“不,子明,难得今天我见到你。”她的说话似乎有点唐突,可是语音还是淡淡的,保持着一股磁性的定力。“我必须把握着这个机会。”  

子明错愕地望着她。  

“我不想这么早回去,十多年了,我一向睡得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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