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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洒金笺-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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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坦言说,只在尝试把总代理权拿到手的话,怕他不会着力地跟我谈论推销的实在办法。
我相信对方,甚至商场内没有人会有时间精神,跟我在空中楼阁上头下功夫。
果然,唐襄年一看药名,稍为沉思,就对我说:
“你且等等,我给一个朋友摇个电话,探查一些有关售卖成药的消息。”
我忙道:
“要我回避一下吗?或者我改天再来拜候。”
“不,不,我就是要你立即把有用的资料拿到手,好迅速办事。”
唐襄年说罢,就摇了个电活号码,找的是一名医,姓冯。
听唐襄年的语气,跟他是顶熟络的。
“老冯,你知道有种伤风感冒的特效药吗?是美国货式,我拿到了总代理权,你认为有市场吗?”
跟着唐襄年把药名相告,就听着对方给他说了几车子话,他只有唯唯诺诺。直至最后,他才说:
“老冯,关于医务卫生处应办的手续,我跟他们的处长相熟,只要他签批了,我们就好进货到本城来。”
说完了电话,唐襄年笑容满脸地对我说:
“这货色非常好。根据我这位好朋友冯医生说,药的效力是公认的,只是一时未有人做总代理的功夫。不过,还得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签批,才可以公开在药房发售。这重手续,你可不用担心,由我去办,你只消等我的讯息,一经批准,你才好把货运来。”
这第一关真是闯得太顺利了。
我并没有提起关于卫生巾的事,总有点难为情似的开不了口。
女人的脸皮是要随着苦难与阅历逐渐加厚的。走出唐襄年的办公大楼,头顶上的阳光特别温暖,晒得我全身滚热,情绪尤其高涨。
回到永隆行去,我火速把李元德找来,给他述说了经过。
我以为李元德一定会反应热烈,立即跟我商议如何着手进行把成药的总代理拿到手。可是,对方的沉默,令我微微吃惊,忙问:
“怎么?你不认为能代理这种伤风特效药是件好事?”
“是绝对的好事,既然是好事,为什么一直没有人去争取?”
这就是令李元德不敢兴奋的原因。
他还立即补充:
“香港也有代理成药的贸易公司,我奇怪他们为什么不曾留意到这笔可观的生意?”
我无辞以对。
照常理揣测,必定事有蹊跷。
“我们该怎么办?”我说。
“让我去打探一下,为什么这种成药到如今还没有人打总代理的主意?”李元德说。
我只好硬压下兴奋的心情,问意他这个做法。结果在几天之后己得到,不是不失望的。
李元德说:
“代理外国成药的几家贸易公司都说,这种感冒药的伟特药厂,是全美国最大的药厂,对香港这个小市场,根本看不上眼,跟他们接触,一就是石沉大海;一就是开价犀利,根本无法做得成生意。”
听了这个消息,一时间不知该做何决定。
整晚在床上辗转反侧,不能入睡。
在没法子好想的情况下,我叩了小叔子耀晖的门,决定问问他的意见。
耀晖经常可以给我很多做人处事的灵感,尤其在六神无主之际,我更需要一个踏实的意见。
耀晖住的房间很小,其实是工人房改装的,只容得下一张单人床以及一个床头柜,平日耀晖要做功课,就得跑到我房间去才有书桌可用。
我坐在他床前,把成药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向耀晖诉说了,然后,就叹一口气,道:
“都不知怎好算?”
耀晖拍拍我的手背,道:
“不要心急,大嫂,待事情发展下去才算吧!”
“什么?”我瞪大眼睛问。
“现在什么也没有开始,要算也无从算呀,你担心些什么呢?”
真是一言惊醒梦中人。
直至目前为止,整件事只不过是个构想,完全未有过任何行动,我就已气馁,这无疑就是未战而败,太没有道理、太没有志气了。
翌日早起,我立即回到永隆行去,嘱咐李元德写了一封信到伟特药厂去,要求他们让我们在香港总代理他们出产的感冒伤风特效药。
李元德把信打好了,问我:
“大嫂,该准签发这信件呢?”
我一怔,才会意过来,说:
“你认为呢?”
李元德有一点为难,想了想才说:
“自从金先生过世之后,所有向外的文件,都由细嫂以总经理的名义签发的。”
这就是健如聪明的地方,先行正名,对外让市场人士认识她的名位,对内造成惯例,教永隆行的职员们都接受她那总经理的职权,旁的人休想僭越。
方健如无疑是先发制人。
可是,现今发现了这重关键也未为晚也。
我虽后发,也未必会因此而受制于人,只要提高警惕便可。
于是,我冷静地说:
“那就拿给健如签发吧,反正这件事也应让她知道。”
李元德依我所言,把信件递到健如跟前去,明显地发生了故障,健如拒签,且将信退了回来。
我一想,便道:
“让我去跟她说。”
当然不能让夹在中间的伙计为难。
“健如,”我说,“李元德说你对这封信有异议,为什么呢?”
健如把跟前的文件往前一推,抬起头来给我说:
“大姐,我没有空煲这种无米粥,此其一。名字签在这种贻笑大方的文件上,有关体面,此其二。”
“健如,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一封简单而正经的商业信件,有何不妥?”
“没有什么不妥,连写信到香港银行去申请加入董事局也无不妥,世界自由嘛,对不对?”健如一脸的鄙夷,“你甚至可以写信投考电影明星,或者参加选美,都可以。便要出这种丑,请自便,永隆行不只是我一人的,你也可以签发此信呀!”
说罢,站起来就走出她的办公室。
我完全明白健如的意思。
如果此信石沉大海的话,就不只是失掉了一单生意,且要背负愚昧无知的罪名,被健如看不起了。
是不是应该把信投篮就算?
不,我不甘心。
几艰难才找到一种为市场接纳的货品,去争取代理权,必须尝试到底。
记得从前在广州娘家的店上帮忙做事时,有个年轻伙计大强,看中了邻铺掌柜的女儿小梅,就是不敢采取行动。
我母亲就劝他说:
“你都不肯硬着头皮去追求,当然不会修成正果。怕失败的人永远不会成功、对。
我把信打开,摊在自己的办公桌上,重新看了一遍,活灵灵像看到了一个希望。
我要把自己的名字押在这个希望上。
于是提笔把“总经理””三个字删去,想了想,我改写为“东主”,然后签上了我的名。
个人心理上与商业交代上,我也不要被放置于方健如之下。
跟她平起平坐,已经是我极大的让步了。
我亲自把信带到邮局去用担保寄出。
回到家来,第一件事就是把我今天下的决定给耀晖说个清楚。
“大嫂,我有预感,你不会失败。”
“真的?”
“真的。不是有句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耀晖真好,他是这屋子内唯一一个不用我去照顾,且来照顾我的人。
嫁进了金家,得到最宝贵的感情不是来自枕边人,而是这位视我如手足的小叔子。
最低限度,金耀晖没有出卖我。
如果没有了耀晖,我知道我会更彷惶、更无助、更焦虑。
每天每夜面对着两个要对付自己、糟蹋自己、战胜自己的妹子,不能不与之相聚相处,真是世界上至难堪至难为的一件事。
我的坦然、诚挚与真实个性,老早已随金信晖的死而殉葬。
只有在耀晖面前,才稍稍复活。
我相信我和小叔子的感情是一日千里。
每逢周日,当我带同耀晖与我的三个孩子到郊外去散心,看着耀晖逗着咏琴、咏棋、咏书在玩乐,我就有一个幻觉。
什么时候我身边才有一个真正可以相偎相依、互助互爱的人呢?
新寡之后,我还是在自己发觉了人海波涛汹涌,江湖风浪澎湃的这一阵子,才晓得人生结伴是多么重要、多么必须。
玩得一头一脸都是汗水的耀晖走近我身旁,问:
“大嫂,你在想什么?”
我强笑道:
“没有想什么,只在胡想。”
“你是想念大哥?”
我摇头,很决绝地说:
“不,我不想念他。”
耀晖怪异地望着我,一脸的茫然。
我仰望着蔚蓝的一望无际的晴空,道:
“生命还有很遥远很遥远的路要走,你大哥抛下了我,连一份我以为可以专利专有的感情都要剥夺,或至少一分为二,我何必还要想念他?”
回头看耀晖,他似懂非懂地凝望着我。
“我需要在以后的人生中,有人相依相伴,那人不可能再是你的大哥。”
“你找到了么?”耀晖这样问。
“没有,我根本没有去找。”我笑,“不用找呢,我身边就有几人。”
“是我们吗?大嫂。”
“你会陪着大嫂过这几年的艰苦日子,是吗?”
“是的,大嫂,不单是这几年,我愿意一直陪伴你,你放心!”
“好。”
我笑了,一把将耀晖拥在怀里。
知道身边有一份支持力量,对于在大太阳下干活的女人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回为经常有不平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
处理金信晖的遗产就是一例。
信晖殁后,只有健如才知道他生前来往的律师楼与会计师楼,当然,在我承认了健如在金家的身分之后,我们把承办金家产业的胡李罗律师行找到了,请他代表我们申请领受金信晖的产业。
负责的律师叫罗本堂。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整顿,他与会计师楼合作,做出了一张金信晖产业的清单,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了,就可以承受遗产。
罗本堂把我和健如约到律师楼去商议。
那日,惜如本应要上课的,健如故意在我跟前说:
“大姐,叫惜如跟我们一起上律师楼好不好?我们多一个自己人在身边,有商有量,总是好的。”
我心知肚明,要有商有量的是她们二人,而不是我。
老早已准备了以一对二,于是实行大方到底,我很爽快地答:
“对呀!惜如心思精细,有什么我们想不到的,她或能从旁提点,岂不是好?”
与其回到家来,健如还会与惜如密谋,倒不如装傻扮懵,卖个顺水人情。
当时,我看到的只是一面。
绝没有料想到惜如之所以如此关心金家的事,又肯站在健如一边,有她个人的利害关系在内。
坐到罗本堂律师跟前去,罗律师首先把一式两份文件交到我和健如手中,然后解释道:
“根据我们整理调查与有关文件的记录,金先生名下的产业,绝大部分是代其父,亦即是金家管理的。这就得根据金老先生的遗嘱,将产业均分三个儿子。金信晖先生分得的产业再按照法律规定,分予他的遗孀与孩子。”
健如听了之后,拿眼望望惜如,看她没有特殊表情,才开腔说:
“信晖名下所有其实亦金老爷的资产,这一点我们的家人老早有了共识,对于金老爷的遗嘱,我们这下一代是很愿意遵守的。既然已经有清单在这儿,就按比例让金家的三兄弟均分吧,我们这一房绝无异议。”
方健如连一个征询的眼神也没有传递给我,就喧宾夺主地做了主意。
我告诫自己,在这大事上头,千万别乱动火气,无谓的风头让方健如独领,是不相干的,最紧要是没有实质上的损失。
故而,我只静静地听,静静地留意,没有搭嘴,也不争论。
反而是惜如,问了一个问题:
“耀晖那么小,他能管钱吗?”
“可以由他的信托人代管。”罗律师答。
“他的信托人是谁呢?”惜如又问。
我正觉得她的这个问题有点明知故问,耀晖一直跟在我身边生活,我不自然就是他的信托人吗?
谁知罗律师的答案令我骇异,他说:
“金氏三兄弟,既是长兄已辞世,按照法律,应是二兄金旭晖是幼弟的当然信托人了。”
我立即答:
“可是,耀晖一直跟在我身边长大,他与我的感情很好,而且信晖与耀晖是同父同母所生的。”
罗本堂答:
“金太太,法律是不讲感情关系的,金旭晖是金耀晖的兄长,也是金老先生的合法承继人之一,他如果要争取成为幼弟的信托监护人,他还是会被承认这份资格的。”
“耀晖未心会答应。”我很有把握地说。
“旭晖亦未必会申请,坚持要当金耀晖的监护人。”惜如也这样说。
我是同意她的话的。
金旭晖不似是个看重手足亲情的人,况且他身在外国,怎么照顾幼弟呢?
当然,其后证实我的思想依然幼稚肤浅。
之所以如此,就是还未学晓凡事从本身利益角度出发。
一旦把仁义信爱作为看事处事的大前提,就会误导思想,估计错误。
既是心上同意惜如的想法,也就无谓在这自以为不会发生的事上执拗下去。
罗律师说:
金老先生名下的产业,可分为三份。其中一份应由金信晖的遗属认领。他既然没有遗嘱,照法律规定应由两位嫂夫人以及子女分领。
“罗律师,应该怎么个分法?”
“妻子可占遗产百分之五十,其余一半归子女平分,不论男女。至于妻子的一份,金信晖先生的原配可以得三分之二,另一位金太太可以得三分之一。”
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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