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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凡人炼仙传-第100章

小说: 凡人炼仙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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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着神佩离去,可身后总感觉有一种若有若无的窥视,猛然想到蒙面首领说的“神佩只会带来诅咒与死亡”,忙折身回大石岩。我先挖取与石岩接触的一块泥土,然后用“新月一文字”由下至 

上掏了个洞,再中间横向一钻,藏宝洞就完成了。我满意地看着不留痕迹的山岩,拍拍手就转身离去,那种讨厌的感觉果真消失无影。 

我还没走多远就听到有疾驰而来的声音,忙躲入板根重叠处,三道人影飞身而过,瞬息远去。这种高手不去抢夺《造纸秘录》,来这种荒山野岭干什么?总不会是。。。。。。咦!怎么往我藏玉洞直奔 

而去?我小心地潜伏着远远跟了上去。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他们三人绝对不可能看到我刚才的藏宝,要是真看见,那我这条命估计已经跟随浮屠尊者往阎王殿报到了。可他们怎么会莫名其妙敲起山岩?难道还有其他人能感应那能量 

?我想了想很快否定了猜想,原因仅是脱胎换骨时那清晰的独一无二感觉。 

“果然!”一个男声喜道。 

“立即回程,免得夜长梦多!”一个沉闷的男声道。 

“那小子呢?”一个冷酷的女声问道。 

“平安护送神佩要紧!”沉闷的男声道。 

我一身冷汗,感觉能量飞速移动着径直往兀阿城而去。肯定是那双恶毒的眼睛,怪不得一直有被窥视的感觉!要是自己还执意把神佩带在身上,那现在就麻烦透顶了。可好不容易夺得的东西,怎 

么能那么容易就拱手送人?虽然我一时找不到其中的窍门,但应该是注定对我意义深刻的东西,怎么也得掌控在自己手中。这么远距离还能有所感应?看来实施远距离追踪行得通!马上就决定跟 

踪下去,还准备弄清楚它的来龙去脉。 

我换了个脸,匆匆买匹马就感应着北上东玛雅。他们不辞辛劳的日夜驰骋,我也就马不停蹄,问题是我的马耐力不济,中途重金换马才没有失去感应。七天后我们就到了土库扎伊,号称玛雅第一 

强国的城市果然不同凡响,那坚固厚实的城墙与把守的重兵也只有托尔特克的都城高加索才能比拟,城里面的布置倒不是很讲究,凸现着鲜明的边城特点。 

我趁着用饭的机会才看清三个目标的真面目,他们都是清一色的普通武士打扮,面色阴翳的鹰钩鼻中年人估计就是首领了,一个是面目清秀的青年。那个冷酷的女人还女扮男妆,虽然这样打扮很 

有几分男色,但瞄那平坦如飞机场的胸脯,应该不会有多少女人味。。。。。。突然,“飞机场”头一侧,寒光暴闪。我心惊肉跳地避开目光,心中却直骂:男人看女人天经地义! 

我匆匆用完饭又换了匹马,他们也很快就上路了,就以看不见对方为距离跟着继续北上。十三天后却向东进入奥尔梅克境内,那应该是玛雅文明发源地的国家了,想来还应该是老家伙第一落脚的 

国家。奥尔梅克的意思就是橡胶之乡,看到成片的橡胶林也就不觉得那么惊奇了,但其中辛勤劳作却没有任何期望的奴隶却让我感触良多。 

三天后的午后,终于到达一个叫特奥蒂的城市,他们终于没能挡住连续日夜驰骋的疲惫,马上住了客栈。我晃悠着在繁华的大街上随便溜达,眼前突然一亮,只见一个脸色苍白的花花公子正从妓 

院出来,迎面一个擦肩而过,手中就多了块盾形的小铜牌。“公亥正”?那我就是叫公亥正的小贵族子弟了 

奥尔梅克果然不愧为最古老的国家,那恢宏而充满艺术气息的宫殿让我一阵的叹为观止。但最吸引我的还是那些造型奇特的雕像,它们不仅体积巨大,而且栩栩如生,现代城市雕塑很少能达到这 

样的造诣。我终于在这里看到了奥尔梅克人发明的砖,奇怪的是没有被用到很多地方,也没看见流传到其他国家,应该是没能像石块一般永垂不朽吧! 

十天后,视线中出现了一座座拔地而起的金字塔,它们刺破林莽的密网,在绚烂的热带阳光下遥遥相对,熠熠生辉。我就知道自己接近了传说中古玛雅最神秘的千塔林,不由游目四顾,寻找着金 

字塔中的皇者——截断式金字塔,一种只有一面有阶梯的独特金字塔。 

当疲惫的马匹爬上一道山脊后,崇山峻岭间就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白色高塔,上面还雄踞着一座壮丽的神殿,如巨人擎起的一把利剑,在太阳下闪耀着摄人的光芒。那应该是奥尔梅克象征的芒卡神 

庙了,也就是说面前的就是他们的都城卡欣,号称美洲最古老的城市了。果然!我马上注意到丘陵上延绵着巍峨如长城的城墙。 

记得四大古代文明都在大河流域的孕育下滋长:埃及有尼罗河,中国有黄河和长江,印度有恒河与印度河,巴比伦有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玛雅文明却是崛起在如此贫瘠的火山高地和茂密的 

热带雨林之中,却培育出了世界文明之苑中如此耀眼的一朵奇葩,想来老家伙的功劳还实在不小。 

第二天正午我才进入都城,这里却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便进出的城市,靠的就是怀中的贵族身份牌。他们直奔芒卡神庙而去,我却犯难了,里面应该都是些高手之中的高手,凭我这点能耐随便闯 

进去就是送死,就是偷偷混进去也得趁天黑,这样艳阳高照的让我怎么办?再说我虽然已经试了无数次,虽然也有那么一点效果,但不可能控制心跳,遇到“蛇形剑”这种高手根本无所遁形。 

我知道他们的国家主祭就是国王礼积可哈,得大哥给他统治下国家的批是:权贵专情礼仪享乐、武士独好街头斗狠、祭司沉迷天文历法,这么想来或者可以从后宫入手,那里总不会再是高手如云 

了吧! 

半个时辰后两个男的出来了,鹰勾鼻身上的神佩被留在了神庙。他们虽然都是脸带喜色,奇怪的是那个帅小伙眉宇间似乎还有那么点不开心,就趁着他们各自分头走路远远跟上了。帅小伙有些心 

神不宁地走过一段长长的大道,进入一个庄园,我只得附近监视着等天黑,可夕阳还在西山上他又出来了,就继续跟踪。 

啊!我一阵讶异,他的脚步居然迈进了一个豪华的妓院“驻凤楼”,想着怀里的身份牌又不由一阵好笑:公亥正这花花公子还正是走哪里“花”那里!我露出贵族的派头一脚跨入妓院,挥袖拂开 

几只龟公跟着上了二楼。哈!果然也不是完完全全的淫邪之地,我就看到有几个男子在饮茶低语的。 

帅小伙低声与老鸨一阵耳语,我马上从纷杂的噪音中捕捉到了,原来他是来找一个叫青青的妓女。风韵犹存的老鸨狐媚一笑,手指一勾,扭动腰肢沿着走廊往东面去。我装着识途老马的样子,大 

摇大摆跟着前去。 

老鸨在一扇门前轻轻敲了两下,道:“青青!候三爷来了!”说着飞了个媚眼,往我看来,含笑道:“客官有相识的姑娘吗?” 

我冷冷往隔壁的房间一指,推门就进入,只见一个楚楚可怜的小女孩独自坐在床沿,惊讶地看着我迎了上来。我才关上门就听到隔壁一个轻柔的声音道:“三爷,你来了!” 

“不要叫我三爷!”帅小伙柔声无奈道:“我说过多少次了,叫我名字!”听来似乎是古玛雅版的梁山伯与祝英台。 

我看着面前的小美人微微一笑,命令道:“坐着说话!”看她就乖乖先坐了回去,又道:“我看你这样坐着最美!”说着掏出一枚大额金币,接着道:“我就喜欢这样看美人!”一句话就把她搞 

定,免得婆婆妈妈。她诧异莫名地看着我,很快在我咄咄目光下垂下头去。 

“三天后我又得离开了!”帅小伙叹了口气道。 

“只要你回来了记得来看看我,我就心满意足了!”女音柔声道。 

“什么天神命佩、天神诺佩,我看就破玉。。。。。。”抱怨声突然中止,严肃的女声立即接上道:“不要对神灵不敬!那会使你灵魂上不了天堂的!” 

什么?我一惊,还有天神诺佩?眼前不由一亮,突然记起天神命佩呈现的刚好是120的弧度,这不表示总共有三块神佩组成一块圆佩?怪不得!怪不得注入内力也不会发生任何异象,原来前提条件 

是三佩合一。这下我倒不急了!凭着感应现在他们只有一块神佩合,就是三佩合一他们也是束手无策,因为钥匙肯定是我的内劲,而让他们帮我收集完成三块神佩不是更妙?哈哈!原来咱这个渔 

夫实在赶得早了一些。 

他们一阵地卿卿我我,应该没有可能再听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就抬头赞道:“美!果然美!怪不得古人说真正的美人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啊!”说着哈哈一笑,抬脚走出房间走出妓院。 

第三章

走出妓院,皓月当空,大地银灰,当下一个月圆之时该是中国的春节了,可是。。。。。。刚一低头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这不是余勒客卿谭邦德吗?虽然仅是一面之交,但交情也不能说是浅薄了。我背着月光一抹脸就恢复了胡一刀的形象,高声道:“谭大人请留步!” 

他一震,立即转首,瞪大眼睛看着我,结结巴巴道:“胡。。。。。。胡壮士!” 

看着他惊讶的表情我大乐,哈哈笑着抱拳道:“谭大人终于还是记起草民了!” 

“失礼!失礼!”他慌忙躬身还礼道:“小可实在没料到能在这里再见胡壮士!” 

“真所谓人生何处不相逢!”我道:“看谭大人行色匆匆,莫非有急事?” 

“哪有什么事,只是习惯使然!”他说着热情建议道:“不如找个地方一叙如何?” 

“谭大人但请吩咐!”我爽快道: 

他苦笑着一扬手道:“胡壮士说笑了!小可不过一芥舍人,与‘大人’两字边都搭不上!” 

坐上马车,里面铺设极其普通,也就知道了他的处境。他才上来就轻声感慨道:“怪不得强横如嚣横都在你手里吃蹩!” 

“我要真有那么厉害还会东躲西藏着出现在这里?”我也苦笑道。 

“那是以前,现在任谁要对付你都先得好好掂量一下自己,就是“黑风二十四煞”也不敢再轻举妄动,倒是想巴结你的人数不胜数。”他呵呵笑着道:“包括小可!” 

我这才知道他根本没余勒那般木讷,还可以说是很会说话,那场辩论估计他根本是没资格说话吧!当然,扯虎皮作大旗的机会可不能失去了,马上就露出铁骨铮铮的样子,一字一顿道:“腾龙系是腾龙系!我是我!”看他露出敬佩之色立即见好就收,岔开话题道:“余公近来可好?” 

“自那次辩论后他就解散仆佣,闭门谢客,专书立著,不再过问世事。”谭邦德有点失落道。 

这样?听说过欲成神功而引刀自宫的,看到过为得道成佛而抛却尘恋的,可没听说过因为写书而不过问世事的!他肯定是想整理自己的思想,可终究还不是为着世事?看来那场辩论对他打击实在很大!我顺便问起了他的主要思想与在塔国的境况,谭邦德的介绍简明扼要很是抓着重点。 

原来余勒认为人比禽兽高等,所以人应该在情感、思想、行为等方面比禽兽进步,这是他所有思想的来源。譬如,他认为奴隶也是人,那就不能象畜生一般对待,更不能随便杀害;而人中英杰的贵族更应该有道德、情操、理想与抱负,而不是一味的贪图享乐等等。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出现在那个辩论会上,还与一贯主张禽行禽为的“凶神”嚣横辩论,而对于思想接近的我更是引为知己了。 

这些本来只是有关人性与天良最最浅显的道理,对于深层次的社会制度一根毛也没有涉及,但在这里已经是绝对先进的思想了。问题是所有先进思想都是以打破现有社会为目标的,也就注定了“先进”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们一般把具有先进思想与信念的人称作“先躯”,说白了就是“前面的尸体”,这就生动说明了这一点。 

他主张自上而下的改良社会并为之四处游说,结果却处处碰壁,处处受到排挤。想来就一阵好笑,对腐败糜烂、醉生梦死的贵族谈人生、谈理想?那还不如对牛弹琴。对奴隶主谈奴隶的人权就更可笑了,这不等于明着偷他们的钱财?简直就是与虎谋皮!他也仅靠着渊博的才识才没有被排挤出贵族的行列。 

听来是比较开明的贵族,那他一身所学就应该有用武之地,就下结论道:“磨剑十载,必有锋锐出头之日!”又顺便开导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他惊讶地看着我,断言道:“胡壮士如果投身学术必能成为一代大得!” 

这算什么表扬?我从负嘹身上理解的“大得”根本是个贬义词,不由笑着道:“谭兄是余公举荐来这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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