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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我的情人一百岁-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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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榛让丁花把她的珠宝盒拿给在外头淋著雨的柯正元。
那些珠宝价值非凡,远远超过两百两,只要不再赌,绝对够柯正元安度余生,希望他能够好自为之。
「妳不是柯静亚,妳到底是谁?」
杜正让走进房里,望著眼前绝美的身影。
「正让!」沉思中的唐榛惊呼一声,立即从椅子上站起来,瞧见他腿边拳头握得死紧。
「刚刚我都看见了。没有人会不认得自己的爹,妳居然问柯正元是谁?!说,妳到底是什么人?」杜正让上前扯住唐榛的手腕。这个和他同床共枕许多日的女人究竟是谁?
「我是唐榛,你的榛儿。」唐榛飞快说道。
「妳还敢骗我!」杜正让一生最痛恨的就是欺瞒。
「我没有骗你,我的确是唐榛!你猜对了,我不是柯静亚。可是,这有什么差别呢?你说过你喜欢现在的我,而不是从前的柯静亚……」
「把话给我从头到尾说清楚!」杜正让甩开唐榛。
他无情的举动,让她扑倒在桌上,幸好她用手护住小腹,避免她肚子里的小孩受到伤害。
唐榛眼眶里盈满眼泪,凝视著绝然的杜正让。「我就是怕有这一天,才迟迟不敢告诉你。」
真的就像她最不愿意见到的,他们之间的结果就是没有结果?
就算她再不愿意接受,这一切真的来到她面前了!
无法再看那张英俊却凝结成冰霜的脸,唐榛走到窗前。
窗外的冬景和雨水,是她看惯的景色。等她说完一切,倘若他能接受她,他们的爱情里才会有晴天……
唐榛从她见到他的画像那一刻缓缓说起——
第十章
    杜家,人来人往。
中庭十几颗漂亮的槭树,叶子绿得逼人,一簇簇小花开得满树。
今日是杜家夫妇结婚六周年纪念日,原本是想自个儿庆祝,也不晓得是谁把风声走漏,惹来贵客云集,这个贺礼还来不及收下,又送上另一个。
只见俊男美女配的杜家夫妇周旋在大厅的宾客之间,他们穿著结婚时的新衣,男的西装笔挺,女的一袭罗马式的新娘礼服,象徵情意永不断。
「妈咪。」一个穿著洋装,像极洋娃娃般的五岁小女孩跑到唐榛面前。
「虹虹找妈咪有什么事?」唐榛蹲下来,和女儿杜沐虹眼对眼。
她眉眼带笑地望了几步开外的杜正让一眼。六年前,她把她是未来人的事告诉杜正让,杜正让并不采信她的说词,却也没丢给她一纸休书。
她被「留校察看」,结果就是制造了两个爱情结晶。
「好香!虹虹有没有闻过?」唐榛把花凑到鼻前嗅闻。
「我不喜欢花。但是爹地知道妈咪喜欢花,所以叫我拿花给妳。」小女孩一板一眼地回答。
唐榛笑著摇了摇头。哎呀!女儿个性不像她,也不像正让,反而像叶总管。
这会儿,一个俊帅的小男孩也跑过来,脸蛋和杜沐虹竟然长得一模一样。
「妈咪,我要跟妳说悄悄话。」他的小手握成筒状,附在唐榛的耳边,「爹地要我告诉妳,妳今天好漂亮。沐威也要告诉妳,妳真的真的好漂亮。」
唐榛开怀地搂著儿子杜沐威,不禁在他帅气的脸颊上啵了一下。
这个儿子就像她啦!两个小孩都是她带大,遣词用字也都模仿她,加上个性鬼灵精怪,时常令私垫里的老师头大。
杜沐虹令老师头大的部分,是小小年纪就反应机伶,会举一反三,甚至是反四、反五、反六;杜沐威则是太活泼好动。
当初,杜家下人的玩笑话一语成谶,她当真生了一对双胞胎,还是龙凤胎。
「大嫂,恭喜妳。」杜天柔携著夫婿藤本纲来到唐榛面前。
「天柔,我才要恭喜妳有喜呢!」唐榛站起身,双手紧握住杜天柔。
「姑姑,妳肚子里的小孩是男娃娃哦!」杜沐虹望著杜天柔微微隆起的小腹说。
「虹虹怎么会知道呢?」杜天柔惊讶地问道。
「因为姑姑变丑而且肚子是尖的。这是叶总管教我的。」
杜沐虹俨然小专家的模样和口吻,惹得旁人大笑。
「少奶奶,少爷说画师来了,请妳过去。」
叶总管做出一个绅士礼,伸出手肘,好让唐榛可以挽著他走过去。
这一切都是由於唐榛教导他们要有绅士风度、淑女风范,她慢慢地改变守旧封建的杜家。
唐榛随著叶总管走向杜正让,觉得自己就像牵著父亲的手走向新郎。
杜正让在大厅另一端凝视著唐榛,不管时间过了多久,她都是他最美的新娘。
六年前,她告诉他,她是穿越时空的未来人时,表情那样哀伤,哀伤得他以为她还想念她口中的那个国度。
他无法接受别人欺骗他,但是他发现,他更无法接受她有可能离他而去的事实!
於是,她被他「严加看管」。渐渐地,他了解到,不管他相不相信她,都不会影响他喜欢看她笑颜开朗的样子,更不在意她把他的家变成他们的家,把下人们变成绅士和淑女,授予他们受教育的机会。
然後那些受了教育的仆人们,和他的儿女谈民有民治民享,做事也更要求效率,因此他从一天工作十六个小时变成只需要工作八小时即可。
这一切都得归功於她这个完美娇妻。
他会恨她欺骗他吗?不,他只会感激上天把她送到他身旁。
「正让,还有这么多人,没关系吗?」唐榛悄悄地问道。
这是杜正让的主意,他听她讲她那时代的人结婚都会拍结婚照,考量到怕有技术上的难题,於是改请人来作画。
「没关系,叶总管会负责招待。」他们来到书房。
「来,坐好,要微笑。」书房里,早已等待著一位年轻的留洋画师,他请他们坐在贵妃椅上。
「这是?」好大的画框!
唐榛惊讶地望著杜正让。她并没有告诉他……
「我叫他画出真人大小。」杜正让傲气十足地说道:「我要让这幅画永世流传,作为我和你生生世世的约定。」
唐榛感动万分,她直觉命运非常奇妙,也许不是月老胡涂了,而是命中注定如此。
她和杜正让双手紧握,幸福的一对夫妻,幸福地望向画师。
阳光透过薄薄的窗纸照进来,接下来只听见画笔挥动的细细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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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一个上午的忙碌,和坐了一个下午不动让人画著,唐榛回到房间便觉得疲累。她连礼服也没换下,头一沾枕便睡著了。
半梦半醒之间,她听见有人开门进来。
霍地,一个枕头盖在她的脸上,让她无法呼吸。
唐榛惊醒,她想要呼救,但是叫不出声音。
她双手想要推开枕头,但对方力气太大,一副要置她於死地的狠劲。
她的挣扎愈来愈小,她抓著枕头上方的手,那是女人的手……到底是谁想要害死她?
「榛儿,妳在……」杜正让突然推门而进,「王云霓,妳快放开她!」
他一看见王云霓用枕头压著唐榛,立即上前将她拖离。
「该死!妳怎么跑进来的?」杜正让真後悔当初不该心软听从唐榛的话,让藤本纲放了已被判刑的王云霓。
「杜正让,你一定没料到我能爬墙进来!你们今天高高兴兴办结婚纪念日,但从六年前,就没有人敢上王家提亲,害我成了老姑婆,我要她的命!」
一感到那股压力没了,唐榛挥开软绵的枕头,大口呼吸著。
好可怕,她差点就没命……
「榛儿,妳有没有事?」杜正让甩开王云霓,奔到唐榛面前。
唐榛扶著杜正让的手臂,喘著气摇头,「王云霓,妳自作自受,不该怪别人。况且,大家都知道罗翔崇向妳求婚百次,是妳不答应。」
「榛儿,别跟她讲这么多,我们把她送府严办。」杜正让觉得唐榛太善良了,她都差点被害死,还能和凶手说之以理。
「好啊,反正我老早就想死了。」王云霓说道。但她就是不敢自杀。
「妳不能死,妳死了罗翔崇怎么办?」唐榛试著动之以情。
如果她能促成这桩婚事,杜家就少了两个敌人,也算利人利己。
「他……他说上次是最後一次向我求婚,还说再也不会让自己那么丢脸。之後他便开始花天酒地……」王云霓的神情顿时显得萎靡。
「这个,」唐榛求助地望了眼杜正让,但他冷著脸,摆明不想帮她。
「因为他太爱妳了嘛!所以他藉酒浇愁。」
「和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厮混,又该怎么说?」王云霓委屈地道。想一想,连罗翔崇也不要她了,她才会觉得人生活著再也没意义,跑来杜家做傻事。
六年了,她和杜家的恩怨,也早该一笔勾销。偏偏她就是得用探访仇家的藉口,才能说服自己来到九份,还不时在心中想著,她并不是因为罗翔崇也住这儿才来。
「也许他是要气妳。」唐榛分析著。如果罗翔崇真的喜欢王云霓的话,那么他的推测便是对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王云霓垂下双肩,最後趴在桌上痛哭。
杜正让觉得这简直荒唐,要来行凶的人,竟然和被害人聊起心事,最後还当著被害人和被害家属的面大哭?
「妳教教我到底该怎么做才好?」王云霓抬起脸,她已经完全乱了方寸,无助地望著唐榛,也等於承认自己对罗翔崇的感情。
「方法很简单,就是走到他面前,告诉他妳爱他。」
唐榛觉得快刀斩乱麻最好,而她身旁的杜正让,则拿不妥的目光看她。
在他的观念里,女人就该矜持,不该主动倒追男人。
「这种话我怎么敢说出口?怎么能说出口?」王云霓不敢置信。
当初她开口要杜正让娶她,想来完全没有一丝别扭,如今只是对象改变,却变得困难。
「把妳要杀我的狠劲和胆量拿出来就行了。」唐榛调侃著她。
「我……万一……他……」王云霓说不出自己害怕被拒绝。
「妳放心吧!如果他还喜欢妳,听妳这么说绝对乐上天。」
「如果不是呢?」王云霓睁著大眼问道。
「如果他不喜欢妳,妳也趁早死心,另觅良缘。不介意的话,妳可以等我们威威长大。」唐榛开玩笑道。
「这我不答应。」杜正让马上说道。他儿子怎么能娶这种女人?
「我知道啦!开个小玩笑。」唐榛赖在杜正让怀里。
「王云霓,我说的是真心话,妳可别拖下去,就算罗翔崇真的喜欢妳,难保不会半路杀出程咬金,到时候妳就……」
说到这里,唐榛满意地看见王云霓飞奔出去。
看来王云霓是学到教训了,当初就是因为她这个程咬金出现,王杜两家的婚事才会告吹。
「妳为什么要这么做?」杜正让凝睇他心中的宝贝。
他还是觉得应该把王云霓送进宫府才是上策。
「为什么啊?让我想想。」唐榛假装认真地想了又想,「多一个朋友,就是少一个敌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冤家宜解不宜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助人为快乐之本……」
显然有人不喜欢她的自得其乐,因为,她的小嘴被重重的热吻覆上。
唐榛倾倒在床上之前,不忘卸下帐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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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榛作了好长一个梦。
梦中,她的家人和柯静亚和和乐乐地吃著年夜饭。
她看见柯静亚穿著女警的制服,害羞地执勤,然後结婚生子——新郎当然就是陈大勇。抱著美娇娘的他,笑得如同中了大乐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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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奶奶,少爷从南洋回来了。」丁花喜孜孜地奔向花园,看见唐榛正在弄些花花草草。
「妳请少爷等一下,我去梳妆打扮。」唐榛眼露惊喜,随即又压下这份喜悦。
杜正让为了生意去了趟南洋,夫妻一别就是半年。算一算,他们都结婚这么多年,她还是在意自己在他面前美不美。
「少奶奶,」丁花拉住她,「少爷说他想见妳,我看妳别让他等了,少奶奶这么美,在少爷眼中永远都是绝世美女。」
「贫嘴。」唐榛笑骂了句,也敌不过那股急欲见杜正让的心,於是放弃梳妆打扮的念头。
素雅的她,他是看惯了,也常说他最喜欢她这模样。
她来到大厅,只见一个男子负手在後,非常直挺地站在客厅中央,阳光从屋外直射进来,金辉霞映之下,她根本看不清楚他生得何等模样,只晓得男子西装笔挺的静凝身影,伟浚傲岸。
她把手递向前,放进张开等待著的宽厚大掌里。
岁月静美,天地之间最难可贵的是,不见朱颜老,只愿长相随的真心真情。
后记
    一直到这本书完成之后,才从朋友口中知道「掌中痣」的美丽传说。
要是你的手掌里有一颗痣,代表你和前世的恋人有约定,因此在彼此掌中做记号相认,若是有人和你两手相贴,痣能合在一起──没错,他就是你前世的恋人。
我手掌里有一颗痣,本来从来不放在心上;但教我起鸡皮疙瘩的是,这颗痣的颜色在半年前开始变淡,那时正巧结束一段感情。我哩咧,当时为什么不抓着他的手掌瞧清楚?现在也只能猜测,这颗痣的转变是因为约定消失,还是只是某种病变?
数不尽的猜测,勾勒人生。
在现实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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