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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用一生去忘记 作者:张欣-第13章

小说: 用一生去忘记 作者:张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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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乐器走街穿巷,居然还有葫芦丝,我不知不觉跟了他好一段路,还是买了一个。刘嘻哈说那你吹的那个曲子,那么好听,叫什么名字。四季说叫《 鹧鸪飞 》,讲的是一群灰扑扑的小鸟朝着太阳拼命地翻飞。
嘻哈一时恍然。
四季说他在老家时,是跟一个盲人学的葫芦丝,这个盲人说他8岁听到这个曲调时就惊了,苦苦追寻到18岁才知道这是《 鹧鸪飞 》,四季也是觉得葫芦丝好听,他就学着吹,吹的第一首曲子是《 阿佤人民唱新歌 》。
刘嘻哈说你去买多一个葫芦丝教我吹吧。
四季深感意外,眉头突然跑到额头上跳了一下才归还原位。
真正熟识以后,刘嘻哈才发现四季其实并不爱说话,或者根本不说话,那天谈到葫芦丝的问题,四季就把需要跟她交流的话一次全说完了,再往后,他们无话可说,只有教刘嘻哈吹葫芦丝的时候,他还有几句话可说,此外,他们也确实没有共同语言。
对于他们来说,对方就是外星人。
多少年以后,在刘嘻哈想起四季时,她都觉得四季是一个当代版的金刚。
有一天,刘嘻哈在房间里看书,看着看着就困了,靠在沙发上睡着了。不知什么时候根宝跑了进来,用两只小手使劲把刘嘻哈摇醒,并且冲着刘嘻哈急切地说,线!线!根宝由于身体的原因,本来说话就晚,加上跟着四季,越发不像别的孩子小嘴吧吧的会说。刘嘻哈迷迷糊糊的不知道他说什么。着急的根宝就拉着刘嘻哈的手往外跑,刘嘻哈跟着根宝跑到院子里,只见可园阳光明媚,清风徐徐,四季用报纸糊了一个风筝正在奔跑,也许真的是线不够长,风筝总是倒栽葱地趴在地上。看着四季满头大汗,嘻哈忍不住笑了起来,也跑去找容妈要线,容妈说线都给四季了。嘻哈看见容妈手里打了一半的毛衣,二话不说把毛线咬断,拿着毛线球跑了。
容妈手上的毛衣是给李师傅打的,正要说什么,刘嘻哈丢下一句话,赔你。根宝也学着说,赔你。两个人一块儿跑了。
四季找来一个啤酒瓶做线拐子,把毛线缠好,又拴好风筝那一头,三个人还真的把风筝给放飞起来了。看见风筝飞高了,根宝跳着脚喊,给我!给我!
根宝抱着线拐子跑了,刘嘻哈看见四季满脸笑意,忍不住说道,我发现这些天你老是咧着嘴,什么事这么高兴啊?四季不说话,还是笑。刘嘻哈说不是中彩票了吧?四季说我们家来信了,是我妹写的,我妹识字了,会写信了。刘嘻哈说还说什么了?四季说,我爸原来每天抽3包烟,我妹说现在只抽2包了,我妈天天坐在火塘边为我念经、烧香、点神明灯,他们都以为我发财了,一心盼着我好。
你好吗?刘嘻哈顺口问道。怎么不好?!四季突然提高了嗓门这么说了一句,他脸上的笑容格外灿烂,心里想着只要自己好好干,将来就要到摩天大楼里去当会计了,对于这一点他是有信心的,因为虽说刘老板和老金这些人一天到晚脸若冰霜,但他们还是守信用的,真的是按月往他家寄钱,这让他觉得很有奔头。
不知什么原因,他的话和他的神情,突然让刘嘻哈十分感动。
而在那一刻,她又觉得自己分外的孤单。
那是一种简单的快乐,原始的温暖,是只有四季这样的人身上才会有的稀有资源,而这一切像打哈欠一样传染给了刘嘻哈,刘嘻哈看着可园,看着阳光下奔跑的根宝和四季,突然就有了写生的念头和冲动,她真的还没有画过可园呢。
刘嘻哈搬出画板,画起画来。而且她三笔五笔,画了一个漫画版的四季头像,四季看了看,疑惑地说,我不是这么丑吧?刘嘻哈大笑,说这是漫画,漫画就是丑到可爱,这也是城市最前卫的艺术。四季似懂非懂的再一次看着手中的速写,心想,这跟第一次喝可口可乐是一个感觉,城里人觉得难喝的东西都是好东西,难看的东西也都是好东西。于是他有些不情愿地说,那好吧,那我就收下了。刘嘻哈又一次笑了起来。
刘嘻哈的笑里面是有故事的,有一回她无意之中看见容妈穿一件半旧的小红霉乐队的T恤衫,配上她的健硕和麻利,外加一双八字脚,那叫一个酷毙。刘嘻哈当场就给惊着了,后来才知道是容妈在地摊上买的旧货,她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只觉得还算新,还算合身,可是穿在她身上也不见得多么荒诞和滑稽啊。
作为报答,四季给刘嘻哈看了妹妹的信和成绩单,信写得很工整,像火塘的塘这样笔画多的字还都是拼音,成绩单上的成绩只能说是中等,但这一切已经足已令四季欢天喜地了。而且,四季并不知道,他的这种欢天喜地竟然让刘嘻哈有些羡慕。
14
玩个性归玩个性,家族的力量还是以排山倒海之势庄严而至。很快,斯日格就委托高人选出了订婚的日子。
据说这个高人也力挺这门亲事,称刘嘻哈颇为福相,且背景殷实,不仅旺夫,而且还旺夫家,是难得一遇的好姻缘。没办法,现如今所谓的强权和重金都有可能一夜之间化为乌有,人们借助于不可知的力量判断事物已经变成了一种常态,不论贵贱,不足为奇。
这一次是斯日格表现的分外热情,跟上次的相亲完全不同,那一次虽然也很圆满,但彼此之间多少有一点情绪上的较量,都有较高的期望值,又都得装模作样地端着,还要注意细节的完美。这回就完全不同,斯大姐彻底放下了架子,带话过来说,都是自己人,干脆就到她的家里去,可以轻松随意一些,而且毕竟是私事,不必张扬和铺排,包子有肉不在褶上,两家人吃顿饭,把亲事定下来也就行了。
斯大姐的想法,正合刘百田的心意。
刘百田吩咐老金去备礼,又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刘嘻哈,刘嘻哈说爷爷我跟你说过的话是认真的。刘百田说你跟我说什么了?他不是装糊涂,他是公务繁忙,真的不记得了,而且他的一生都是一哥,除非他不做决定,只要做了别人全是听他的。富人都是健忘的,他们认为不重要的事不会花很多精力去反对,而是忽略不计。刘嘻哈说我跟你说了,我现在不想结婚。刘百田说,拣宝啊,女人没有什么漂亮不漂亮,只有年轻不年轻,年轻是女孩子最大的筹码,对任何人都一样。而且我见的人多了,像曹宁宁这样条件的人是可遇不可求的,你相信爷爷的眼力,爷爷总不会害你吧。
刘嘻哈又说了很多话,刘百田只当她是唱歌。
再说曹宁宁那一头,家里也是相当的大动干戈。首先当然是斯日格这个人万事求好,这还要追溯到早年她在北京工作的时候,虽然是在重要的部门,但工作类似办公室主任,活多事杂,但是斯日格总能处理得井井有条,包括后来位置升得很高的领导,提起斯日格来,都说她能干,省心,还说她家的烤肉好吃。
这一切造就了斯日格的行事风格,那就是无论工作和生活,没有小事,也没有可以马虎的事。做事的标准套用一句广告语,那就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斯日格一家人住在省委大院,外围的环境传统而气派,有卫兵站岗。但是具体到家里,斯日格的品位也还是不错的,主要的格调是大气、整洁。但是这一次她审视了家里的布置,突然觉得客厅里的那一套沙发,有些陈旧和土气,这一发现让她越看这套沙发越不顺眼,于是决定换沙发。
本来,曹宁宁就不热心这事,但他很怕母亲唠叨,采取的是支支吾吾,推推挡挡的政策,见这回来真格的了,正在心烦,加上他这个人虽说有些干部子弟的潇洒,但绝没有纨绔之气,而且是一个铁杆的环保主义者,所以他非常的反对换沙发这件事。
曹宁宁说这套沙发还可以坐,至少有七成新,丢掉实在是太可惜了。斯日格说,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谁还能把沙发坐坏?
两个人激烈争论了一轮,曹宁宁的父亲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报纸,一副与世无争的表情,对他来说,换不换沙发皆可,反正都不是他说了算。
曹宁宁说着说着就说漏了嘴,他说这事还不知成不成呢,你至于这么兴师动众吗?斯日格愣了一下说,什么什么,你还想这事不成啊?你先别说沙发的事了,就先说说你怎么回事吧。曹宁宁说我觉得这件事还是太快了一点。斯日格说快什么快,你都过了27,快28了。曹宁宁无话可说,斯日格盯着他的眼睛说,曹宁宁,你不要有什么幻想。
老实说,曹宁宁非常害怕母亲的目光,母亲的目光里有着一种猎人的敏锐和机智,总是能够及时地捕捉到他的所思所想,让他的一切小伎俩无处遁形。
所以到最后,家里毫无悬念地换了沙发,是北欧的做工很好的真皮沙发,浅米色,柔软的像棉绒一样,顺便沙发下面的地毯也换了,换成了红金相间的丝质地毯,红和金这两种颜色,单看都难逃俗气,但是织在一起铺在地上,却有一种难得的富贵堂皇,呈现出高度的统一。
客厅一下子变得很有精气神。
但是该出的问题还是出来了,就在订婚日的前一天晚上,刘百田亲自给斯日格打电话,说刘嘻哈突然患了重感冒,发高烧,好在医生来得快,已经吊瓶子了。由于当时也的确是流感高发期,斯日格并没有产生太大的怀疑,她说那就改天吧,叫嘻哈千万好好休息,转成肺炎就麻烦了。刘百田也说,最主要是怕传染给你们家的人,那就是大事了。两个人在电话里寒暄了一通,放下电话,斯日格看了曹宁宁一眼,曹宁宁自认为毫无表情,但是斯日格却说,曹宁宁,你不要幸灾乐祸,你要知道还是毛主席说得对,有许多事情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曹宁宁真是服了他母亲了,因为他心里的确有点幸灾乐祸,尽管他装得若无其事。但他总是难逃法眼,他太了解他的母亲,凡事如果不能正面强攻,那些搜肠刮肚想出来的鬼点子根本毫无用处。
当天晚上,按照母亲的要求,曹宁宁提着虫草花胶精,开着他的切诺基来到可园探视刘嘻哈。
刘嘻哈在她的房间里,刚刚输完液,但是额头上还搭着白毛巾,整个人毫无妆容,无力地靠在床上,看上去十分委顿。曹宁宁拉过一张椅子,坐在床头的对面,刘嘻哈看了曹宁宁一眼,没有说话。曹宁宁小心翼翼地问道,还真的是病了?刘嘻哈没有说话,白了他一眼。
沉默了好一会儿,刘嘻哈说,是你妈叫你来的吧?曹宁宁说干嘛这么问?刘嘻哈说,咱们说好了共同抵制,可事前你人在哪里?电话也没一个,你是不是觉得我要是一个人能顶住就顶着,顶不了也就算了,反正你也逃不出你妈的手心儿。
曹宁宁突然觉得无地自容,他的确是没想到应该跟刘嘻哈通个电话。
两个人一下子就僵在那儿了,为了缓和气氛,曹宁宁说了一句话,这句话简直就是错上加错,他居然说,幸亏你病了。刘嘻哈斜了他一眼,没表情地说,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凑巧的事,前天晚上刮台风,我在院子里淋了两个小时。曹宁宁当即目瞪口呆,他看着刘嘻哈,似乎在判断她说的话是真是假。刘嘻哈说,你就回家跟你妈说,这件事是我不同意,要怪就怪我,跟你不相干。曹宁宁还是接着发愣,刘嘻哈说,你可以走了。
曹宁宁下意识地站了起来,但是他并没有走,他重新审视了一遍刘嘻哈,发现她头发凌乱,面色苍白,嘴唇因发烧变得干裂,整个人无精打采弱小的可怜。他突然有些心酸,深感自己把矛盾转嫁在这个女孩子身上实在有些可耻,的确,他没有跟母亲抗争的能力,母亲在工作上是个天才,她长袖善舞,只有曹宁宁知道,母亲用一个指头就能把那些看上去繁乱复杂的事办好,剩下的九个指头用来对付曹宁宁父子那是绰绰有余的。而他偏偏又是一个好孩子,他从心里怜惜母亲,不忍与她作对,所以每回母亲对付他都是招招打在七寸上,而他长大之后就根本拿他母亲毫无办法。
一时间,屋子里很静。
冷不丁地,曹宁宁突然上前一步,俯下身去把刘嘻哈紧紧抱住。他小声地说了一句对不起,声音小得只有刘嘻哈可以听到。
刘嘻哈已经完全傻了,本来病的软绵绵的身体一下子变得僵硬起来,像半截木桩,不仅腰身强直,眼睛也瞪得滴溜圆,她不知道这是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怎么情况一下就变成这样了呢?
曹宁宁也没想到自己会做出这种举动,也许是刘嘻哈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孤独和倔强,一下子点燃了他的男人本色。在此之前,他觉得他遇到的女孩子都太强大了,也太精明了,本来,他对刘嘻哈的期望值也很低,想她也是那种狂妄自大的多金女,想不到她竟然还有三分侠气,而且素面素心,他还真有点喜欢她了。
这段时间有多长?15秒?30秒?50秒?还是一分钟?不知道,总之过了一个两个人都没有呼吸的窒息期,曹宁宁就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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