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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心舞晨雨-第4章

小说: 心舞晨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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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是邵雁萍长得一副美人胚子,不可轻忽,又和斐毅冷同住一屋檐下,合该是要探探她在斐少爷心中的分量。
  斐毅冷沉默不语,那丫头喜欢他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他早看出来,他只要手指头一勾,  她就会乖乖愿意过来。碍于老爷子疼这两个“妹妹”,他才跟她们划清界线,染指她们,老爷子想必会气得五脏六腑都分家。
  看斐毅冷阴情不定的神色,林曼如不敢多问,怕恼怒他。这事可以慢慢观察,不急在这一时。
  她赶紧转移话题:“跟念维新学院的那两个美女妹妹比起来,你会不会觉得念我们学校这个才女妹妹可怜多了?”
  “可怜?”斐毅冷嘴角上扬。
  “你们家是故意虐待她吗?大热天的,她每天坐公车上学。”林曼如深信女子可以无才,绝对不能无色,否则,就沦落到莫晨雨般不讨人爱的下场,堂堂斐氏企业的千金,每天早上七点准时在公车站排前报到,挤公车。
  最好像她这样才貌双全,才能掳获斐公子飘忽不定的性子。
  斐毅冷不相信老爷子会虐待自己的干女儿,他怀疑是那怪丫头自愿如此的。这一切,有待查清楚。
  看斐毅冷没搭腔,林曼如佩服起自己的判断力。女人,有点外表还是吃香。
  “这还不打紧,我们学校的三年级学生策划迎新活动时,竟然要考进来前十名的新生上台演唱英文歌曲。”林曼如一副看好戏的表情。“摆明刁难你们家的才女妹妹。”
  “唱歌嘛!没什么。”斐毅冷不以为然。
  “是没什么,只不过前十名除了她的其余九名,皆副修声乐,只有莫晨雨副修长笛;还规定最输的那个,要被大家泼水。这不是整她,是爱护她喽?”林曼如反问道。
  斐毅冷耸肩:“那是她的问题,与我无关。”
  林曼如就喜欢他这种事不关己的冷漠态度,最好是对所有女人都这样,她才不会担心他又恋上哪家的野花。
  为此,她愿意每天高歌三声哈雷路亚,赞美主!以求他不要这么快变心。
    
  清沱大雨,从漆黑夜空倾盆而下。街道上,冷冷清清。
  凌晨一点半,斐毅冷迅速地将保时捷停进车库。熄火后,一整栋房子安静出奇,灯火也都暗了,只有滴滴答答的雨声不断落下。
  没带雨伞,淋着雨快速的用钥匙开大门,他稍稍仰头,发现顶楼的练琴间灯火通明。
  这丫头是练琴练到脑子烧坏了,凌晨一点半,还泡在里头。
  他进门,半湿着身子与头发。他可以一如往常不管别人闲事,冲个热水澡后睡觉;但步伐,却不听使唤的往顶楼走去,想看看才女小妹妹是不是真疯了。
  斐毅冷悄悄打开练琴室的门,传出录音机播放清柔的英文歌声。
  那首,是他很喜欢的英文歌—;—;StlentAllTheYe-ars。
  莫晨雨打算演唱这首难度颇高的歌!光换气就会换死人的经典歌曲!
  屋外,大雨有如非洲荒原的雨季,搅和着;屋内,流泻一室的音乐。
  莫晨雨坐在地板上,呆望着玻璃窗上游离的雨迹,复杂得有如蜘蛛网的雨迹。
  她茫然,是不是成长的过程也是如此刻骨铭心?
  人世间的过往,也是如此没有轨迹可循?
  会流到哪都是偶然,都是命运安排?
  太深刻的认知,往往伤害自己的内心。
  她,悲伤的哼起歌,斐毅冷看着她那样的表情,心里,缓缓地流过一丝抽痛感。
  很多年了,他不知道刺痛为何?麻木神经,放纵情欲,他以为可以傲视一切感情。
  音乐一段一段流过,莫晨雨轻声唱着,柔柔的嗓音在夜里,比西洋航海历险中,唱歌蛊惑水手的妖姬更具魅惑力。
  一字一词,下蛊般迷幻人的听觉。
  想象与现实没了界线,存在只是认知差异。
  YearsgobywillIstillbewaitingforsomebodyelsetounderstand。
  YarsgobyifI'mstrippedofmybeautyandtheorangecloudsraininginmyhead。
  ……
  视线完全无法从她身上移去,他专在听着她的天籁歌声,心里怀疑她真的副修长笛吗?那些副修声乐的人,要打败她也不太容易吧!
  而,歌词的心境,是她的写照吗?亦或是,他的写照?
  莫晨雨抬头,终于发现有人伫立在门口。
  斐毅冷?他在那儿站多久了?
  “你唱得很好。”他称赞,少了平时的嘲讽意味。
  “谢谢!”莫晨雨惊讶于他的友善。
  或许,习惯了他的嚣张跋扈、阴沉冷漠,这个有礼貌的斐毅冷她反而不熟悉。
  “你淋湿了?”莫晨雨走回旁边的房间,要拿毛巾给他。
  斐毅冷跟了进去,不请自来、霸道的坐在她的床上,又恢复那个王者的傲气。
  莫晨雨只能无可奈何的把毛巾递给他。赶他出去吗?这是他家耶!
  他用毛巾揉着凌乱的发丝,其中几撮还掉落额头前,俊美的脸上没有狼狈,反而多了狂野味道。
  连隐隐的笑意,都是勾引。
  靠近他五公尺内的女人,没有说不的能力……阿丽欧巴桑的话,又在耳际响起。
  莫晨雨心想,她是不想去惹他,可是他又不会被贴上“危险勿进”,关入动物园里,列入需要特级看守的肉食性动物。
  他半夜冲近她房里,难道要她把房间让给他?还是呼叫警卫,把他趋之远离?
  “别站着,坐下来。”斐少爷不耐烦的说。
  莫晨雨捡了个最远的位置,坐在书桌前。虽然还是在五公尺危险距离内,也有三公尺的安全距离。
  只可惜老天爷对她,没那么爱护。
  “来这里坐,我又不会吃掉你。”斐毅冷拍拍身旁的位置,命令的味道明显。
  无奈站起来,他身旁的位置一点安全距离都没有,她注定要成为没有能力说不的女人?
  “别突然贴近我,我不习惯。”莫晨雨用最客气的方式,诉说她的习惯问题。
  然而,促狭恶意的光芒,自他闪烁如夜星的双眸中流出。向来是这样,别人愈是抗拒的事,他愈有兴趣挑战。反骨的人!
  从没碰过这么个温吞没性情的丫头,他勾起她的脸蛋,猛然吻住她没有血色的嘴唇。
  又是熟悉的淡淡古龙水香味包笼住她,莫晨雨丧失反抗能力,只觉得呼吸快停止了。
  “我快没气了。”莫晨雨挣扎着说。
  看她面红耳赤、喘不过气的模样,他终于松口,讥讽的调调又来了:“这么大了,还不会接吻?”
  强占了她的初吻还好意思笑她?“你吻着我,我怎么吸气?”
  “吻,用嘴巴;呼吸,用鼻子。”斐少爷讥笑的说。
  可是被他烙下唇印的同时,周围的空气被慢慢抽光似的变稀薄,她只听到怦咚怦咚的心跳声,怎么也吸不到氧气。
  “你真是可恶!”莫晨雨头一次骂人,依然不愠不火。一个人的家教太优良,也不是好事。
  斐毅冷邪笑:“想让本少爷一亲芳泽的女人,十只手指头加十只脚趾头都不够数!”言下之意,她被他亲了,要举香感谢神明保佑喽!
  “随你高兴。”莫晨雨看到他霸气的脸,都懒得争了。
  怎么会有人这么容易让步?她在学校里一定是因为这样,才被人锁定为可欺侮的目标之一。
  “为什么要坐公车上下学?”他第一次管别人的私事。
  “我以前就坐公车上下学,习惯了。”莫晨雨不知道他为什么问这么奇怪的问题。
  看她理所当然的表情,他,果然猜中了。
  这丫头就是这么怪,什么都是习惯问题,习惯不可以改吗?习惯非得沿用一辈子?
  “念维新学院和朱利亚高中的学生,只有你一个人坐公车上下学。”难怪林曼如会以为莫晨雨被斐家的人欺负。
  “真的吗?”她略显吃惊问。
  “废话。你在公车上有看过我们两所学校的学生吗?”斐毅冷受不了的说。
  “是没有,我以为大家上学时段不同。”莫晨雨不觉得公车问题值得这么大费周章的讨论。
  偏偏斐毅冷不放过她:“那是因为每一位学生不是有专车接送,就是开车上下学。没有人会大热天去等公车的。”他一字一句咬牙念出,不知道为什么可以因为她的笨而生气。
  “我喜欢坐公车。”这时候,又懂得作奇怪的坚持。
  “你真是莫名其妙。”斐毅冷不悦地丢下毛巾,大步走出房间。
  莫晨雨望着他离去的身影,心想:是他莫名其妙吧!一屁股坐在她的床上,抢吻去她宝贵的初吻,连她坐公车上学也惹到他?
  难伺候的大少爷!阿丽说的没错,真的不要靠近他。
  心跳尚未恢复正常,他湿润的唇和熟悉的古龙水飘散四周,真的很难拒绝他。即使,被他强吻,心里也不会有怨愈之意。
  他俊美的外表下,隐藏恶魔的化身吧!
  莫晨雨提醒自己,下次看到他,一定要闪得远远,天涯海角不相见更好。  
  
  莫晨雨对物质生活奢求不多。
  因此,斐家大宅里的顶楼就是她一片天地—;—;有音乐,有书籍,有宽敞的空间,有宁静的步调。她,也习惯于这样的生活。
  下课后,她会去诚品书店坐坐,挑几本喜爱的文学类、音乐美术类、知识类的书读,不错的话,就买回家。
  她,现在有当小富婆的本事。斐敬一个月给她十万块的零用钱,她推说不用,斐敬还是存入她的户头。
  邵氏姐妹一个月十万元不够花;她嫌太多了,花不完。累积数个月后,竟有几十万的存款。她,目瞪口呆!
  喜欢日子悠闲,没有争端,没有情绪的急速起落,没有复杂的人情事故,平淡的跟白开水一样。她,沉溺其中,希望人生就是如此。
  可以静坐书店里,一本一本书籍翻阅;可以在咖啡店喝杯香醇的拿铁,感受一下午的美好;可以去唱片行,视听喜欢的CD,中意的买回家播放。
  放学后,同学约她去精品店“血拼”,她摇头;邵氏姐妹约她去大饭店和公子哥儿约会,她说不。她是豪门里,最不像千金的千金。
  独自在诚品书店里闲晃,她经过杂志柜时,看到斐毅冷俊冷的身影拥着一个绝色模特儿,赫然成为最新一期八卦杂志的封面。
  记得他之前是和朱利亚高中的某位学姐交往啊!换女朋友了?
  莫晨雨拿起了杂志翻看,有半本的篇幅在介绍他过往的情史。从第五页到第七十页,贴出他每任女朋友的玉照,每位美得都可以拍电影!夹杂一大串的文字,叙述中间交往的时间长短,约会的地点、方式等等,看得头昏目眩。
  嘘了一口气,莫晨雨想着他,怔怔出神。不是想着那晚的吻,也不是想到他魔鬼般的邪恶笑容、俊美却阴森的表情。
  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不断的换女朋友?
  这样的日子,有意义吗?
  她不懂他,又仿佛可以感受他的心情。很难解释,就当是第六感吧!
  无意抽丝剥茧的分析他的想法,但总觉得,是不是大多数人的心里,包括斐毅冷、她自己、邵氏姐妹,都努力的弥补自己所欠缺的东西,想填满那块不让人窥视的真空地带?
  于是,在熙攘的尘世里,汲汲营营的做一些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的事?
  在一家接一家的百货公司狂买,参加一场又一场的宴会,一次又一次的换女朋友,所有人类的行为最后要得到的是什么?
  就像她自己,看了一本又一本的书,她想找寻的答案有了吗?
  十点钟,莫晨雨走出书店。
  时间太晚了,她要搭的公车不容易等到。虽然计程车随处可招,但她不习惯和陌生人共处于狭隘的空间里,尤其是计程车。
  中心孝西路上车流不断。走着,她刚刚翻阅完的那本杂志的男女主角,同时从希尔顿饭店大门出来。
  莫晨雨直觉避开这一幕的好。马上掉头,要往另一方向走。
  可是眼尖的斐毅冷目光已扫到她单薄的身子,修长的双腿大步跨到她面前,硬生生拦下她。
  一百七十公分的模特儿女友赶紧追上他。“她是谁呀?”
  火车站前,风势大。
  莫晨雨及肩的头发迎风飞起,斐毅冷闻到那股草香洗发精的味道。
  女人的香水品牌,他一闻就知道是哪家厂牌,香奈儿、DKNY、雅顿、GUCCI、迪奥……没有叫不出来的。他每换一任女朋友,扑鼻的香水味往往更换一次。
  偏偏她那洗发精,他研究了半天,还是不知道是哪家的。可能从地摊买回来的吧!但,味道,就是清新可人。不会过于妖艳浓郁,也不会周于俗气无味,恒久耐闻如夏日大草原上舒畅的绿草香。“晨雨,老爷收的干女儿。”斐毅冷一向称斐敬为老爷。
  “你爹地收她当干女儿?”美丽的模特儿睁大水汪汪的美眸,以为自己看错了。一个看了一眼就会忘记,看不出哪儿特殊的小女孩?
  “回家?”他望着她身上朱利亚高中的制服及书包,下课就直接出来晃了?还以为这丫头只会关在顶楼的练琴室里。
  “嗯。”闷闷的承认。
  “刚刚去哪?”不自觉询问她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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