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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2章

中华野史-第11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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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照以上章程办理,大祸转为大福。不知高明以为何如? 



   
   
卷五 



○湖北教案条款 
湖北蕲州五百寺天主堂,于光绪念六年七月初三日早,被近地匪徒纵火焚毁,堂内什物先抢一空。该堂洋教士高维栋,华教士高作霖,预期逃往广济,旋上汉口躲避。通州境内教民家被毁遭抢者共计八十余家,迨八月中旬,上台始派任观察随同高教士前往该州办理。教民失物,俱已赔结。至应惩各犯以及教堂赔数,见后议条款。 

黄梅县胡世柏天主堂,于七月初十夜九点钟被匪焚烬。一时哄传各处,匪徒应声而起,当夜连抢教民二十家。次日,孔垅镇县城内外教民房宇被焚抢者又共同念一家。延至九月十二,始派沈教士前往该县与张令商办此案,所有滋事各犯拘拿到案者共二十余名,合县赔款共三千余串,教堂赔数在外。 

广济县田庆二地方之天主堂,于七月十一半夜时,被附近闹教之武生张兰亭等,纠集乌合之众举火烧毁。该处教民房屋同遭拆毁不下二十余家。后经地方官黄令与高教士办理,断令各匪赔钱一二百串,教堂之赔款未入此数。 

以上蕲州,黄梅,广济三处教堂,均幸保全,未伤一人。 

至三处教堂,湖北江主教已派定胡司铎前往兴工修造。教民被毁房屋,则各人领款自行修复。兹将其条款,开录如后一、蕲州并广济,黄梅二县,所有奉教之家,此次所毁房屋,失损什物,业经地方官逐一酌估追赔,并由查办之候补道任,暨州县官捐资抚恤,务使各得其所。 

一、蕲州滋事首犯王先隆,现已议定严加重责,监禁三年之罪,其在逃之首要梅理明,陈金门,孙丹夫,明火元四名,由署按察使札江汉关监督岑,候补道任,会同出示晓谕定限一月以内回州投首,经地方官讯明实系情真罪当,即监禁三年,限满察看开释,若在一月以外投到,不拘其情节是否首要,从重监禁四年;傥限外经官购线拿获,定当加等,永远监禁。梅理明等四犯,均先查抄家产,封闭房屋。至梅开生,孙坤山,孙兴文三犯,亦一体严拿惩办。详请督部堂批示遵行。其余次等三等闹教之徒,已到案者既非首要,分别轻重,随即责释。 

一、广济县滋事之首犯郭松亭,现已拿获,严加重责,议定监禁六年之罪。又拿获蔡洪怀,亦系要犯,议定监禁三年之罪。其余闹教之田辛酉,柯于记,张二生,周三益,周白毛,均重责发落。在逃之首要张兰亭,悬赏严拿,务获惩办。禀请督部堂批示遵行。 

一、黄梅县滋事之首要陈长恩,业已拿获,严加重责,议定监禁六年之罪,又拿获胡先林,王鸿恩,亦系要犯,均议定监禁三年之罪。又拿获梅殿香,柳祖应,程三连,徐花子,卢树平,王茂元,于细狗,黄春荣,许金芳,胡本金,梅立传,王卓山,张连生,胡本志,胡本元,刑长江,童春彪,冯发之,王龙老,李丙勋,□□□,共二十一名,均闹教人犯,俱重责发落。在逃之要犯武生胡炳坤,先行斥革衣顶,与胡金喜,邓金喜,胡众儿,均严拿,务获惩办。禀请督部堂批示遵行。 

一、被毁之蕲州五百寺天主教堂,议赔银五千五百两。广济县田庆二天主堂,议赔银一千五百两。黄梅县天主堂,议赔银一千两。并由蕲州,广济,黄梅三处本地保甲局绅士,联名出具担承切结存案,叙明,外洋在内地传教载在条约,钦奉谕旨饬令实力保护,教士,教堂,教民身家产业,毋得岐视,此后不敢再滋事端,并与教士互立和约,永杜后衅。 

一、教士回蕲州,应派干员护送,先行札饬该州文武官员,五乡局绅等以礼相待。而在案受累局绅,亦要从众服礼,永泯嫌隙。 

一、所定章程,均期教民相安。倘有藐法之徒,仍蹈前辙,责成地方官查办,严加治罪。 

○宣化府天主教案议给合同全文 

立合同某等,今因宣化府属之宣化县,延庆州,怀安县,赤城县,龙门县,怀来县,蔚州,西宁县,等八州县,于光绪二十六年拳匪作乱,所有被毁天主教堂及教民房屋,产业,教命,前经本道府教士委员等,公同议定赔偿抚恤,一切在内,宣郡统共认赔宣钱平宝银一百四十四万两。分期交兑各情,于本年三月十四日,先立草约声明,半月后另换详细合同在案。 

兹特遵照另立合同,并订善后章程,以保教民永远相安之处,各无烦言。为此缮立合同章程四分一存道署,一存府署,一存京教堂,一存宣化教堂,各执为据。 

计开善后章程八条 

一、各处教堂,载在条约,应由地方官认真保护,不准稍有疏忽。平民,教民,同系中华赤子,地方官自应不分民教,一视同仁,一体约束。凡有词讼,责成地方官秉公判结,不准稍有偏袒。倘有恃强藐抗官长等情,无论平民,教民,俱从重惩办。总期保全睦谊,不致再启新嫌。 

一、宣郡认赔银款本年四月底交银二万两;五月底交银二十七万两;八月底交银二十九万两;十一月底交银二十九万两;二十八年三月底交银二十九万两;六月底交银二十八万两。 

以上统共一百四十四万两,至期交兑,决不迟延。 

一、赔偿抚恤各款其中教民瓦房每间作银五十两,土房每间作银二十五两;被杀教民大口每名恤银八十两,小口每名四十两。矢物□□瓦土房间,每间银数加倍计算,均在正款之内,理合登明。 

一、以上银款如至交兑之期,现银不足,亦可通融交钱,每两以九八宣钱三千六百文合数,无论银价涨落,概不增减,以归划一。 

一、各处拳匪,业经中国官军及各国联军痛加剿洗,并经地方官随时查拿,就地正法。所有赔偿教堂,抚恤教民诸大端,亦经本道府及委员会同教士详细议明结案。此后教民,自不准再指拳匪,控告旧案,株累良民。前此教民强抢讹索平民各案,凡在三月十五以前,亦一概从宽免究。此后倘有前项情事,即以乱民论,不稍宽宥。 

一、宣郡赔偿抚恤等款,为数甚巨,万不能不按户摊捐。 

倘有托词抗捐户口,由地方官拘案追缴。此为筹款重务,力求裨益起见,任凭中国地方官设法办理,教堂并不干预。 

一、前经本道抚恤被难教民两次,共银八千两,谷一万石。 

前与教士言定,于此次正款内划除归款。今于正款之内,并免扣抵,以示优待教民至意。 

一、现在另立合同,并订妥善章程,永远遵守。前立草约,应即作为废纸,无庸查取销毁,合再声明。 

○襄阳教案议结合同全文大清国兼理襄阳县周,大法国驻华襄郧主教南,大法国驻华襄郧副主教杨,大法国大司铎毕,议结襄阳教案合同如左一、襄阳黄龙珰□□把总吴天浦,即速撤参,另委妥员保护教堂,黄家桥清凉寺等处,所有纵匪抢劫勒诈教民之滥绅朱广林,朱光元,石兆基,赵文源,黄必超,汪如澜,尹正芳,聂祥丰,革去顶戴。扒毁黄龙垱教堂首犯冯国士,周大任,永远监禁。窝匪分肥之李隆斋,务须交出逃犯方永秀,不然,终身代抵。黄必超亦须交出伊子黄安,行顶罪监禁十年。罗正堂监禁十年。要犯汪如澜,务须及早会拿,治以应得之罪。朱广海,朱元刚,监禁五年。逃犯张心尧,张心恺,张心顺,阮明举,汤富山,比差严拿,照要约惩办。打抢城内之首要逃犯阮三,王四,务须严行缉拿,永远监禁。 

二、出示保护教士,教堂,教民,以后永不准藉故勒诈。 

三、李祖荫,串通绅保诬控教士教民字样,并勒令教民背教悔呈,一一抽出。再李祖荫在任所押教民,请烦秉公讯结,以免拖累。 

四、襄阳被害之教堂教民,共同议赔纹银九千五百两,由地方官限定十月内催齐缴领。赔后,教民不准再索以前被抢之物,以免再生枝节。而传教士之祭服,圣爵,十字架等物,查出请官追回,庶免亵渎圣器。 

五、当地绅士,须接待教士,在闹教之处会面赔礼。 

六、教民被抢红约,当约请烦追回;如无从追回,则准其立新约以免用费。 

七、闹教之处,附和痞匪之保甲,革黜永不复充。 

八、前任襄阳县李祖荫,串匪纵差打抢城内教堂,黄龙垱天主堂相继扒毁,□□□□。 

所有此项议约,各存一纸,盖用襄阳县印,仍加签华洋字画押,盖用图章为据。 

钦命安襄郧荆兵备道朱,特授襄阳府正堂邓,光绪二十七年四月二十五日议结。 

○英外务大臣蓝斯唐答斯宾赛伯爵词 

西五月二十一号,英国上议院大会。 

斯宾赛伯爵问于外务大臣蓝斯唐君云“贵大臣能将吾英 

与各国在东方举动,以及议和情形,偏告各员否?各员现所最欲闻者,乃赔款一事目下进步如何?盖因此事非泛泛可比,而与中国关涉尤巨。如各国索赔过巨,中国无力以偿,则中国政府受害实非浅鲜。将来设再有不测之事,如伤及洋人产业等款,再欲索赔而中国财力已尽,款将何出?盖次事毕后,岂真能永保华人安静,不再生事哉?至筹资以抵赔款,其款即由洋关所拨,则吾英及其他各国之商务尤不免均有关涉。故筹款一节,更须谨慎从事,切不可令中国一蹶不振也。各国现欲中国筹款赔偿,亦尝计及其政府暨各省常年经费足用否?各省督抚于此次之乱,亦有弹压百姓,不使闹教,而令属地安静如恒者,其间尤以东南各督抚办理为最善。闻该督抚中明达者颇有数人,有欲在本省举行新政之说。究竟实有此事否?果有之,各国能赞助之,以免被阻于顽固政府否?其能举办新政之督抚,不应强其亦出赔款,应即以此为助其行新政之用。此外,复欲知者,则铁路情形也。天津英俄争路一事,现将如何?据目下情形,吾政府能满意否?长城北面铁路又如何?该铁路应由中国政府自行办理,不应押与他国。闻俄政府为用兵起见,已将该路占据。其后如何?目下究有归宿否?牛庄一埠又如何?吾英于该埠商务利益,较他国为巨,而俄人已以兵力占之,政治之权悉在俄人掌握。俄人初时曾言占据牛庄,不过暂时之事。今俄人曾将该埠让出否?如未让出,吾英政府即将就不问乎?然东三省之情形与牛庄如一辙,吾政府不知将作何办理也?尚有一节,德国在天津河建搭浮桥,而德兵竟枪击悬挂英旗之船。今将作何办理?高丽政府欲将其税务司卜拉文辞退,此事又如何?” 

蓝斯唐君云“各国与中国议和进步,虽云甚迟,然刻已将次了结。联军之所以久留在华者,因欲中国政府将和议十二大纲一一照办就绪,然后撤退耳。惩办罪魁一节,中国政府业将获罪大员,或明正典刑,或赐令自尽者已有六人,遣戍者亦有二三人。其余微员之获咎者亦有多名,名单业经各公使开交中国政府,大约定能照办。此外复另设一法以惩责之。其法维何?闻之者当为惊讶!盖即欲中国于滋事地方停试五年是也。 

各国之以停试为惩责之故,缘中国官吏均由考试而来,今停试五年,已绝其少年入仕之路。故此法尤较一切为重。人犹有以此次惩责中国为未足者,吾意初犹以为未足,然只将获罪者杀戮过多,于事亦何所济?故此法亦不可谓不满意也。至赔款一节,各国所开之数,统计有五百五十兆两之多,业经照会中国政府,得有中国政府照覆。虽云此数过巨,然尚未言无力赔偿。 

如各国以各公使现开之数为公允,中国亦有力赔偿,则吾国亦不必照所开者减轻。盖吾国苟有意宽待中国政府,固不在赔款之减轻与否,而在劝各国不与中国另立私约,以索取专利耳。 

盖中国倘与他国私自立约,与中国大局实有关碍。此其故,吾亦不必明言,谅诸公定早明晰。所望者,各国政府于办理赔款事,仍同心同德,与前无异耳。中国能筹现款由各国领回,此固最善;惟中国现在情形,欲向他国借此巨款以赔各国,恐亦未易办到。故亦不必有此期望。虽某某等国曾创一议,谓中国如欲借款,只须各国公共担保,自易为力;然此实非吾英政府所愿!以赔款总数核之,吾英所得不过九分之一。如为牟利起见,而利益亦并不见厚也。况以往事观之,公共担保一节,于各国交涉更多所关碍。故吾英政府现特拟一赔款之法,请各国允从,其法乃由中国照各国所索之数,分出借据,并言明一定年限于限内归清本利,并将中国财政指明某某等项以为作抵;其款则交由专局代收,再由专局照数摊交各国;惟该专局只向中国政府收取赔款,所有抽税各事,则由中国自行办理,不得干预。吾英政府所以设立专局之意,系为中国。倘至中国无力赔尝之时,则其亏可以同受。如是则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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