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忘却如此清晰 >

第9章

忘却如此清晰-第9章

小说: 忘却如此清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把肥肉切下来,炼了一瓦钵的猪油,放在污渍斑斑的灶台上。热的猪油是透明的浅褐色,瓦钵的底部还沉淀着一些细碎的油渣,一点也看不出它们在一刻钟之前作为肥膘肉时的油腻肥白。
大块的油渣被她从熬好的油里捞出来,装在兰花碗里,拌上盐,带到了堂屋,那个时候没有膨化食品和包装精巧的小零食,在潭州人的生活里,炼完油的渣滓是一道最容易得到又很美味的小点心。
她回到厨房里继续工作,李老三在堂屋里迫不及待地用粗糙的手指拈着油渣往嘴里送。可以想象得到,那牙齿刺入微烫的油渣,溅出一点点极香的液态的动物脂膏,浸着盐味很肥美地从嘴里向全身扩散的感觉。他赶紧把酒桶从床底下拖出来,颤抖着手为自己倒了杯酒。
红灰切了块瘦肉放在案板上,剩下那块带皮的用盐和碎姜腌上,塞在坛子里。她到屋子后头的地里摘了把蒜苗和几个辣椒,把案板上的肉切成片,炒了一碗;豆腐里搁了剁辣椒和豆豉,放在饭上蒸。
等她把饭菜都端上桌时,装油渣的碗已经空了,只有一些浸着油的盐残留在碗底。她盛上饭,李老三吃得满头大汗。
红灰也索然无味地低着头默默地吃着,忽然间,她听到一阵嘶哑的属于成年人的哭声,从她的旁边传来。
原来是李老三,他张着大嘴肆无忌惮地哭着,满口的饭还冒着热气,他的泪水从浑浊的眼睛里奔涌而出,顺着他干涸的脸肆意流淌,他端着缺了口的兰花大碗,在米饭和豆腐蒸腾的热气后头哭得像个九岁的孩子。他哽咽着说自从养母去世后,他已经好久没有吃到这样可口的炒肉和这样好火候的饭了。
他说红妹子你别走吧,就在这里了。
红灰很为难,怎么能够不走呢?李老三靠着国家发的伤残抚恤金生活,那些钱根本不够两个人的开销,如果她还要继续上学的话,他更不可能拿出钱来了。
而且,没有了养母的乡下,已经让她失去了很多挂念,失去了留在这里的意义。她说:我不能留下,你有侄儿可以来照顾你的,我留下了会让你花钱的,你就没有钱买酒喝了。
听到这些,李老三沉默了,他不再坚持,只是用手背揩干了眼泪,继续大口刨着饭。
<;ahref=http://。cmfu。>;。cmfu。
小镇 驾鹤西行
    于是红灰走了,她不知道该去哪里。她先到了镇上,镇上相对来说热闹一些,临街的房子大都开了小店,做着买卖。她买了块红薯粑粑边走边吃。
路边简陋的铁匠铺子边挂着黑白铁、打烟囱字样的牌子,一个精悍的中年男人在教训他的小孩,他对着那个垂头丧气的小男孩大声说:靠力气吃饭横直不丑!崽哎,知道吗?!
说着这话的时候,他睃了一眼路过的红灰,那犀利的目光把她刺得缩了缩脖子,她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会在一个陌生人的目光中无端地心虚起来。
红灰把包红薯粑粑的马粪纸扔到路边的树下,抹了把油糊糊的嘴,叹口气,继续往前走。
一个黑衣的老太太端着个婴儿从她身边匆匆而过,婴孩沉睡着,躯体大而肥白,肌肤幼嫩得像一块水豆腐,在干瘦而黝黑的老太太怀里颤颤巍巍。
前方在做道场,为一个亡故的老人。乡下人很少照相,老人的遗像仍旧是碳条画的,被挂在灵堂中央,婴儿胳臂那么粗的红白蜡烛和大把的线香把灵棚里搞得烟雾缭绕,闷香熏人。红漆的棺材也摆在那里,两边挂着来吊唁的人送的做工粗糙的新毛毯和毛巾被,和尚和道士分坐在灵堂的两边,钟一声磬一声地咿咿呀呀地唱,一个小和尚,嘴里随着大家咿咿呀呀地哼唱着,稚气而水灵的眼睛却偷偷地四处张望。
还有毛笔写的对联,已经记不清内容了,只是横批很常规但很容易引起人的遐想,让人觉得死亡是如此美好的一件事情。那是四个写在白纸上的洒脱的泼墨大字:驾鹤西行。
多浪漫的一次归去呀,红灰不知道她的养母和秀姐姐是不是也是乘着鹤走的。她的眼前似乎马上就出现了两匹优雅的白鹤,展开翅膀向着夕阳中的西方飞去,它们的背上驮着她的养母和秀姐姐。但是她紧接着就要笑出声了,她记忆中的养母是肥胖的,那么纤细的白鹤能够驮得动她的养母飞完那漫长的西归路吗?
还有卖鼠药的,红布上摆了一排老鼠的干尸,立体着,还瞪着乌黑的小眼睛,露出哀怨的表情。尸体的后头就是用报纸分装着的老鼠药了,年轻的小老板蹲在老鼠尸体和老鼠药的后头,看见她盯着老鼠的木乃伊看,便对她笑出了满口洁白的牙齿。
……
就这样,她的脑子里不断地变幻着喜怒哀乐。她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这个变得完全陌生了的小镇的路上。
很快,小小的镇子就要被她走完了,她也走累了,正走得双腿发软的时候,在小镇的尽头出现了一个棚子,是那种街头杂耍团的棚子,用脏兮兮的帆布和木头构成。门口挂着一幅白布,上面用拙劣的手法和粗俗的颜色绘制着身穿对襟衣服的男女用红缨枪顶在喉咙上,表演硬气功,还有一个戴着硕大的魔术帽的人在表演大锯活人,那上面所有人物的比例都极不对称,让人觉得很怪异。这幅广告画的旁边还站着一个和尚打扮的干瘦老头,他穿着一件脏兮兮的黄色袈裟,下巴上粘了一把花白的假胡子,头顶用口红按了两排圆点冒充戒疤。
红灰摸摸口袋里的钱,足够可以看上十几场这样的表演,便拖着发软的双脚上前把钱交到假方丈的手上,他掀开了遮在棚子门口的一块污渍可疑的花格子布,把她放了进去。
这种棚子里头的设施简陋至极,只有几把条凳横在那里,一块挂着的大粗布就算隔出了表演区和后台,红灰进去的时候还没有几个人,她选了张靠着棵大树的条凳坐了,把人造革旅行包放在身边,包的带子挽在手腕上,好让自己不至于放松得忘乎所以。
多了一些孩子和闲汉之后,表演开始了,出来一个穿红色功夫服的女孩和穿了套兰色功夫服男孩表演广告布上画的花枪顶喉之类的技艺,然后是一个女孩表演软气功,在地上垫了些布,上面立着两个鸡蛋,女孩手上拎了两个大桶,桶里头满是晃晃荡荡的水,她小心翼翼地站到了鸡蛋上,水也随着她的动作溅了出来,红灰很想看见她站上去就踩了一脚底的蛋黄,她想如果那样的话,也许比什么都没有,光站在完好的鸡蛋上头更好玩一点。可那女孩的表演似乎很成功,她从鸡蛋上下来的时候还故意将脚板翘向了观众,让大家看看她完好的没有被蛋黄弄脏的袜子。
蹦来跳去的武术表演和杂技表演完了,接下来的是魔术,那个假方丈换了套行头,穿了一件大红面子黑里子的斗篷,先拿条俗艳的丝绸手绢晃来晃去,三晃两晃地就把它给变成了朵颜色陈旧的塑料玫瑰花。
然后是大变活人,一个女孩被塞到箱子里了,假方丈做了几个夸张的手势,用两只枯瘦的手在空中抓了几下,似乎在从这个箱子里往另外的箱子里塞一个看不见的人,可转眼间,那个女孩就真的从另外的箱子里钻了出来,红灰想了半天也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假方丈示意助手把箱子推下场,接着变魔术,他转了一下身,从斗篷后头拽出把色泽比刚才那朵玫瑰花更加乌涂的塑料花,一会又摸出一大串乒乓球,摸了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之后,红灰以为他会像电视里表演的那样,最后要从斗篷里头端出一盆热气腾腾的汤面来分给观众吃,可是没有,他连鸽子都没有掏一个出来,就宣布演出结束了。
这种表演是循环着的,歇了一会,上了新的观众又会接着表演,红灰实在太累了,而且她也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就没有走,一直坐在那里,看他们重复着简单拙劣的表演。后来,她厌倦了,从口袋里摸出一张透明的玻璃糖纸来编织着她的宝塔。
她编得如此入迷,以至于忘记了身处何地,忘记了自己正在忧郁着的未来。
直到天有些黑了,直到有一个人走到了她的身边,就是那个假方丈,他问她些什么和她怎么回答的,她都不记得了,她只记得他看了她编的宝塔,还看了她的手,然后她就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
<;ahref=http://。cmfu。>;。cmfu。
红铃的江湖
    假方丈是这个江湖班子的头,大家都叫他蒋团长,包括他那对有点木头木脑的孪生女儿金铃和银铃。蒋团长的老家在潭州地区一个偏僻的乡下,他是一个头脑活络而且能吃苦耐劳的乡下人。他的团就是他的家,除了老婆孩子,还有几个侄儿,他带着他的家走遍了全省各个乡村和小城。在闲暇的时候,他也会摸着他的光头吹嘘一下他年轻时的故事,他说他在河南嵩山少林寺当过俗家弟子,那些三脚猫的功夫都是在那里学的。后来又跟某位神秘的民间魔术大师学习魔术技法,所以才有了现在这番家业。
在这个家族里,红灰是第一位外来者。蒋团长说这是缘分,因为他的两个女儿和侄儿们一直很笨拙,除了软硬气功和简单的杂技外,没人能够学会他教的魔术,而且他的两个孪生女儿还要在他的魔术表演中充当重要的道具,所以不能学习表演。
正当他为他的魔术事业即将后继无人而苦恼的时候,红灰来了。而她因为年龄的缘故,学习杂技为时已晚,魔术的话只要反应快,心灵手巧,学起来比杂技这种需要童子功和熟练技巧的职业要容易些。
刚开始,红灰的工作是为在台上表演的团长当助手,她的脸上抹了厚厚的劣质香粉和胭脂,穿得花红柳绿的站在他的身边,岔开嘴笑着接过他从大斗篷里陆续掏出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到了后来,她也学会了他的那一套,并且还跟他探讨着有了些许改进。他很满意,说她表演起来比他表演要有看头,手法也更活泼。
于是在半年之后,她正式接替他成了“本省著名魔术师”,蒋团长还给她起了一个的艺名,叫红铃。他对红灰说,以后你跟金铃她们就是姊妹了。
进了团里红灰才真正弄明白大变活人的秘密就在于双胞胎的配合,她的新姊妹们长得那么相象,她们虽然不穿同样的衣服,但她们有同样的笑容和声音,她们的行为举止也极其相似,平时练功大家都穿一样的汗衫和运动裤,梳一样的羊角辫,她在刚到团里的半年之内总是分不清楚哪个是金铃哪个是银铃,只有在台上的单独表演时她才能够清楚地分辨出她们来,因为她们总是一个穿红,一个穿绿,一个表演软气功,一个表演硬气功。
自从她由红灰成为红铃之后,蒋团长就安排银铃当她的助手,这对孪生姊妹好象不太满意一个外来的女孩成为她们家舞台上的主角,所以她们对她一直是冷淡的。蒋团长的老婆有时候会笑眯眯地夸奖她的手就是灵巧,然后阴阳怪气地骂她的女儿笨,不争气,连个魔术都学不会,天生只有吃苦的命。
这个女人掌管着全团的收入,伙食也归她负责,自从她们到过与潭州相临的一个广东小城演出之后,这个懒惰的女人就学会了青菜不切就炒,理由很充分,是为了保持更多的营养不流失。为此只能是加大了他们牙齿的磨损程度。
他们在乡村与县城之间流动着,她们露宿在乡村的路边,等待第二天的赶集,有的地方不允许露宿,她们就住进肮脏简陋的小旅店,为了省钱,她们通常只要两间客房,一间住着蒋团长和他的侄儿们,另外的一间住着女孩子们和蒋太太。不过赶上生意好,团长夫妇偶尔也会单独开一间房。
她在这个流浪的杂耍团呆了将近四年的时间,在这期间,她们走遍了潭州省的各个角落,她们慢慢地增添了节目内容,开始有了歌舞表演,也招募了更多外头的演员。
 。cmfu。
化妆
    金铃终于厌倦了,她不想再掂着眉笔和腮红刷子在后台转来转去地给她的同事们化妆了,本来这个草台班子里的化妆师一直由她担任,但就在某天,她忽然觉得,她需要描画的面孔越来越多了,她有些忙不过来。而她的团长爸爸根本就没有看到这一点,连个帮手都不给她配备。她跟她爸爸提过好几次,想让银铃或者是随便哪个来接替她,但她爸爸总不答应,还哄她说整个团里就她化妆化得好。金铃第一次听到这个评判时还有些高兴,但过了一段时间,就越想越亏了。终于有一天她在给红灰化妆时摔了眉笔。
红灰看着金铃对着自己的脸皱着眉头嘟噜着嘴,手上的眉笔拿起又放下,然后,她把那支没有任何品牌的眉笔狠狠地摔向门外,她跑到她那已经穿上袈裟的爸爸面前,大声嚷嚷道:我不想再化妆了!
穿着演出服的红灰搞不懂这个青春期的女孩究竟是怎么想的,一个练硬气功的小伙子在和一个跳群舞的姑娘叨咕着,说金铃是失恋了,她爱上了她的堂哥兼大师兄,那个喉顶花枪的小伙子蒋书理。她还对别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