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在疼痛中奔跑 >

第32章

在疼痛中奔跑-第32章

小说: 在疼痛中奔跑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白天将孩子交给孩子的奶奶和保姆带时才能睡一会儿。 
桑呢,也不可谓对孩子不尽心。很多次去他家,桑都把孩子抱在手里,一副慈父形象。不过小保姆缨子偷偷告诉我,桑比较喜欢“挣表现”,有人来就赶快抱孩子,没人时就玩自己的。我听了暗暗好笑,桑怎么仍然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还需要从别人的眼睛里认识自己,肯定自己? 
而且,桑还专门准备了一个笔记本,记上孩子每一次吃奶的时间、数量,以及大小便的次数、颜色……说是以备随时观察孩子的“动向”。连晚上喂几次奶、大小便几次的时间都必须记上,这更无谓地增加了芊芊的工作量,如果哪一次漏记,桑就会大发雷霆。 
我看着密密麻麻的“日记”,不由啼笑皆非。真不知这有何实际意义?可这似乎是桑爱子的成就和明证,只要一有人来他就会拿出笔记本供人“欣赏”。来人会啧啧赞叹没有见过谁当父亲这么尽心,这么有“创意”的,听着旁人的称赞,桑会露出自得而舒心的微笑。 
芊芊很快地瘦了下来,甚至比她生孩子以前还要瘦,纤细的腰身不盈一握。倒不似别的产妇,成天为减肥而发愁。她依然喜欢打扮,喜欢化妆,连推孩子去广场散步也要精心装扮一番,真是一朵打不垮,压不坏的塑胶花,只是青黑的眼圈隐约可见憔悴的痕迹。 
这一段时间,由于芊芊不便外出,3人聚会自然少了,我自己也深陷在这一段崭新而狂热的感情中,不能自拔。 
对凌逆的痴情已快达至沸点,每分每秒,每时每刻,心里眼里都是他。独处的时候,我会怔忡地想起他,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我诧异自己怎么可以有这样奢侈的幸福,怎么可以真正和我梦想的王子走在一起?可以真切地看到他,抚摸他,可以听到他说,我的美丽的长发女友,我的聪慧的敏锐的可人儿。与此同时,我对沈浩的厌倦与不耐烦却与日俱增。 
不知沈浩有无发现什么异样,每天我都很晚回家,回家后便独坐冥想,否则便是发信息。但沈浩从来什么也不说,更不问。只有一次半夜3点,凌逆的信息发过来,我忘了调整为振动,沈浩被尖锐的鸣叫声惊醒。我有些惶惑地看着沈浩,如果此时他要求看我的手机,我不知该怎样回答。毕竟有些心虚。沈浩坐起身来,揉揉眼,嘀咕着说:“谁呀?这么晚了!” 
我没有回答。沈浩看了我一眼,倒头又沉沉睡去。我心里轻轻地吁了一口气,半是轻松半是失望。或许沈浩就是一段麻木不仁的木头,没有任何感觉。有时我甚至宁愿他清查一下我,宁可他也同我理论吵闹一番,总比这样不痛不痒的好。可,沈浩太木讷了。简直让人无法忍受。 
我心里一阵火起,突然爆发地冲沈浩嚷道:“睡!睡!就知道睡!你到底有没有心?到底懂不懂一点儿浪漫?” 
沈浩被我从美梦中骂醒,莫名其妙地睁开眼睛,不解地问:“你怎么了?没事吧?这半夜三更的,不睡觉干吗?明天一早还要赶公交车呢,你让我到哪里去浪漫?” 
我张大了嘴,傻傻地望着沈浩,突然感觉无趣,垂头丧气地说:“没什么,睡吧。” 
我发现从前游走在沈浩与凌逆之间,左右逢源,相安无事的平衡已经被打破。我以为一个人满足我的精神,另一个照顾我的生活,我各取所需,充实快乐。可是,我的感情天平越来越偏向凌逆,与此同时,对沈浩有了生理性的厌恶。我讨厌沈浩碰我,当他一接触到我的肌肤,我浑身就会起鸡皮疙瘩。偏偏他对我的身体依旧着迷不已,总是有着无穷无尽的要求。我只有晚上尽量晚些回家,然后借口加班在书房看书写字直至深夜。沈浩早起要赶公交车,因为工厂要打卡,不得不早睡。通常他上床后,左等右等我不去,也就自己先睡着了。 
然而,面对沈浩一如既往,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每每我又感觉愧疚,感觉太对不起这个毫无心计的老好人。 
我终于明白,女人的身和心是一体的,不可能分开,找个爱我的做老公,找个我爱的做情人,说这话的不是男人就是从不知情为何物的薄幸人。女人的心里,只能装下一个人。 
这一天,沈浩突然打电话给我,兴冲冲地说:“裴裴,今天早些下班好不好?我们庆贺一下。” 
“什么事?”我莫名其妙。 
“你忘了?今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呀。”沈浩不以为意,仍旧兴高采烈。 
惭愧惭愧!我竟然忘得一干二净!我又愧疚又诧异。这个“求真务实”的榆木疙瘩,居然也知道要过纪念日?难为他还记得。我心里升起一股久违的柔情。   
《在疼痛中奔跑》二十三:裴裴(2)   
“哦。准备怎么过?” 
“我5点来接你下班,然后……到时你就知道了。” 
“哟,还卖关子?”我放下电话,有些莫名的欣喜。我想沈浩是否也觉得我们的生活太沉闷,也想增添一些浪漫色彩?那么,他会如何安排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呢?捧着一束鲜花,西装笔挺地出现在电台门口,然后,找一家情调优雅的西餐厅,共进烛光晚餐?他会送我什么礼物呢?当然不会是钻戒或项链,沈浩一向用钱节俭谨慎,绝不会这样大手笔,那么,是一瓶香水?还是一支口红?或是,一件内衣? 
我胡思乱想着,有些隐隐地兴奋。认识沈浩这么多年,还从来不知他“浪漫”起来是何模样,不由有隐隐期待。 
我想了想,给凌逆拨通了电话,告诉他晚上不和他一起吃饭了。 
凌逆没有丝毫的不快,十分大度地说:“好啊,玩得开心点儿。不用管我。” 
我收了电话线,有些怅怅地。凌逆总是这样,好像从不知什么叫“吃醋”,什么叫“嫉妒”。提到沈浩,他总是说沈浩不易,能如此忠心耿耿地对待家庭,对一个女人的男人不多,要我珍惜……他的话无任何不对,但是,我真希望他有时能够表示一下淡微的醋意,至少表明他心里在乎我。难道爱情不是自私的吗?难道爱上一个人不希望全部占有他吗? 
可是,如果他真希望全部占有我,我又该怎么办? 
我在镜前仔细地化了个淡妆。最近常和凌逆出门,我已习惯了薄施粉黛。凌逆喜欢女孩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而且,随着摸索出化妆的经验,我发现自己其实非常适合化妆。我小巧的脸形和立体的五官是许多女孩子梦寐以求的。只是由于面孔苍白,连嘴唇也毫无血色,加上郁郁寡欢的神情,显得非常不起眼,抹上粉色的胭脂和雅致的口红,整张脸立即鲜亮了起来。着装上,我也摈弃了过去偏爱的黑灰白,当然我也不适合大红大绿,我选择了一些粉蓝、明黄或藕荷色,清新淡雅,明媚可人。款式也不再局限于长裙或筒裤,紧身的牛仔裤或小巧的A字裙使我一米五八的娇小身躯显得玲珑秀美,而不似从前那般宽衣大袖,只见衣衫不见人。 
从凌逆惊喜而赞赏的目光中,我知道自己变了,变得越来越妩媚,越来越漂亮了。走在大街上,路人纷纷投来的“注目礼”,也使我知道自己其实也是颇有几分姿色的。我诧异自己从前为何总是衣衫随便,素面朝天。确实,只有懒女人没有丑女人,我虽然不是沉郁落雁的大美女,真正打扮出来或许也并不输芊芊呢,至少也是各有千秋吧。 
女为悦己者容。我承认,是凌逆改变了我的慵懒和消极,爱情使女人变得美丽。 
我穿了一套米白色的薄呢外套和同质地的修身长裤,白色高跟鞋。站在电台的门口,自己也感觉有些亭亭玉立的。 
沈浩过来了,依然穿着那套灰色的休闲夹克,跑得气喘吁吁的,显然又是坐公共汽车过来的。我注意到他两手空空,不由打趣地说:“哟,空手啊?还以为要捧着一束玫瑰花呢。” 
“玫瑰花?”他有些诧异,然后讷讷地解释说:“我也想过,可是,那多贵呀,不划算的。其实花的成本很低,都让花贩子赚去了……” 
“好了好了,”我不耐地打断了他,问道,“准备去哪儿吃饭?” 
“去哪儿?当然是回家呀。” 
“什——么?回家?今天是咱们的结婚纪念日,你让我回家?”我气坏了。哪有如此不解风情的人。 
“是啊,今天是结婚纪念日,我特地去菜场买了好多你喜欢吃的菜,有酥炸带鱼,有红烧烤麸,有肉塞面筋,还有鸡汤……” 
“够了!我一年365天天天吃你做的饭,今天是结婚纪念日,可不可以去餐厅吃点别的?”满腔热情降至零点,我不由火冒三丈。 
“出去吃?那多贵呀!你想想,一盘蔬菜成本最多几毛钱,可餐厅要卖到七八块,一盘鸡二三十元,最多只有1/4,不上算的。我自己在家给你做,多经济实惠呀,又卫生……”沈浩絮絮叨叨地算起账来。 
我已经没有了要和他出去吃饭“浪漫”的奢望和兴趣,泄气地对他说:“行了,回家吧!” 
到家后,沈浩安排我坐在沙发上,端上水果和瓜子,说:“你先看看电视,我随后就好。”然后便系上围裙,一头扎进了厨房。 
如果是别的女人,可能会憧憬这样一幅“温馨”的生活画面,可是,我天天都在如此“享受”,实在是没有任何新意了。 
我闷闷地翻着书,心里莫名烦躁。早知如此,还不如和凌逆出去呢。唉,凌逆,凌逆,想到那张生动易感的脸,那略带嘲弄的若有所思的嘴角,便不禁悠然神往。如果今天换成是凌逆,将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呢? 
沈浩将饭端上了桌,五彩缤纷摆了一大桌,还有一瓶长城干红。他兴致勃勃地关了灯,点燃了两根蜡烛,然后把酒斟进杯子,递给我,碰了一下,却不知要说什么,只顾傻傻地笑。 
我心中不禁有些感动。沈浩,他还是动了一番心思的。 
第一次共进这样“浪漫”的烛光晚餐,加上又是“结婚纪念日”,我故意放任自己多喝了几杯。我想,无论如何今晚自己应该尽一尽做妻子的义务。 
晚餐结束了,借着几分酒意,我拉着沈浩娇嗔地说:“我头晕了,你扶我上床好不好?”   
《在疼痛中奔跑》二十三:裴裴(3)   
“好好好,”沈浩老老实实地扶我在床上躺下,然后说,“你休息一会儿,我去收拾碗筷啊。” 
“哎……”我还来不及说什么,沈浩已经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又一头扎进了厨房。 
真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我心里恨得痒痒的。不知是酒精的缘故还是什么,身体里有股欲火在燃烧,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过这种激情了。我在床上辗转反侧,听着他在屋外收碗筷,擦桌子,擦地……所有的活都忙得差不多了,我寻摸着他怎么也该进来了,然后,我听见他打开了电视机,开始津津有味地嗑起了瓜子。 
我躺在黑暗里,听着他在外面看一个八卦的电视剧,不时发出“嘿嘿”地傻笑。他嗑瓜子的声音尖锐而刺耳,像是铁钉划过玻璃的尖厉声,嗑嗑嗑。 
我忍无可忍地跳起来,冲到客厅,对着沈浩嚷嚷道:“你什么意思?你!又是看电视又是嗑瓜子,有完没完?” 
沈浩一头雾水,傻傻地说:“我看电视怎么了?嗑瓜子怎么了?我劳累了一天了,轻松一下还不行吗?” 
“可是,谁叫你那么累的?你非要在家里做,又是买又是做又是收拾,那么多时间都浪费过去了,就不可以出去吃一顿吗?有什么意思?” 
“出去吃多贵呀。”沈浩又算起了经济账,“今天咱们这一桌,又有鸡又有虾还有酒,少说也得三五百,我自己做才一百多块钱。而且吃不完的明天还可以继续吃,我辛苦点儿,可节约了多少钱啊……” 
“够了!不要再提钱钱钱了!知道吗,我最讨厌的就是你上海小男人这种婆婆妈妈的市侩气和俗气!什么时候你可以不在钱上这么一分一厘地斤斤计较?什么时候你可以懂得两个人聊聊天说说话比你做一顿晚餐有价值得多?” 
沈浩沉默了。半晌,才委屈地说:“家里的经济状况你是知道的,我每月就那么七八百元工资。你妈下岗了,裴望也没有工作,全靠你爸一个月几百块钱的退休金,你爸身体又不好,不能不给他们补贴点儿。而且,裴望越来越不成器,经常找我要钱。我只有省点儿,再省点儿,哪里敢随便糟蹋。” 
我窒息了一下。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曾经风光一时的国营大型企业红旗厂效益每况愈下,有几个分厂已经宣告倒闭,沈浩所在的分厂虽还在勉力支撑,可也是强弩之末,每每有即将被兼并收购的消息传来。在凤凰城风起云涌的市场经济大潮中,红旗厂人变成守旧封闭的“落伍分子”,风光不再。一些“有办法”的人纷纷将户口迁回上海,回故乡寻求发展,亦有一部分人将目光从厂区的小天地里移开,投向凤凰城的“大世界”,而沈浩还在坚持做他的“良民”,每月勤勤恳恳地挣着几百元菲薄的工资,从不敢有非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