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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抱得王爷归-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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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众人笑得喘不过气来,有人趁机起哄,想让李文征也即兴作诗一首,也算是报复她癞虾蟆想吃天鹅肉的大胆居心。
李文征听了,只说了一句话,“本王不善诗词,不敢献丑!”
众人愕然。
谁不知道康王生平最爱诗词格律,造诣深厚,如今却说不善诗词?!
这会就算是胡小姐,也看出他心情不爽了。
于是大家乖乖回座位,低头吃菜。
李文征眼皮微抬,扫过对面的沈怀璧。
她坐在最偏僻的角落,低著脑袋,抓著手帕,脸色极为难堪。
他原本也厌恶她仗势欺人,强抢当朝探花做丈夫,但看了今天的局面,竟忽然觉得她可怜,只因为长得肥胖,就被人嘲笑到如此程度。
他不禁又想。如果沈小姐长得美貌一些,凭她的家世,秦探花也未必会狠心抛弃她吧!
心里叹息,他忍不住又看了她一眼。
正好她也抬眼看他,两人的目光在半空中撞到一起。
沈怀璧的心里又是酸涩,又是愤怒。这些王八蛋,她只不过是长得胖一点而已,又没有掘了哪家祖坟,有必要这样人身攻击吗?!
难道长得胖,到哪里都要被人羞辱?
正气得头顶冒烟,忽然对上李文征的视线,瞧见他眸中隐约带著怜悯,心里不由一颤,又是一阵酸楚。他们嘲笑她的样子,全部被他看见了!
越想越难过,她仰头喝光一杯酒,酒杯扔回桌上。“我也来吟首诗!”
众人面面相觑片刻,忽然不约而同爆笑出声。
参加了这么多次的游园宴,他们第一次听说,原来沈家小姐也能作诗!
方小侯想像她挂著满身肥肉,趴在桌上写诗的样子,笑得肚子都痛了。
他擦掉笑出来的眼泪,对沈怀璧说道:“沈小姐既然有大作,不妨念出来,也让大家都听听。”
她想也不想,张口就道:“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两句诗出,满座震惊。
方小侯噗的一口酒喷到桌子上。
开玩笑吧?这个肥女当真会作诗?而且张口就是如此好句!
沈怀璧睨视周围。没听过吧?没听过吧?
这里的人绝对不识李白、杜甫、唐宋八大家。哼,看她借李白的千古名作,镇一镇他们这些王八蛋的气焰!
再道:“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时,满座已经鸦雀无声。
全诗念完,方小侯瞠目良久,啪的一声,手中扇子掉到桌上。
安静了很久之后,忽然有人大声说话,慌忙道:“快拿纸笔来!快点记下这首诗!”
又有人慌忙叫住沈怀璧,“请问沈小姐,这首诗诗名为何?”
她哼道:“就叫做‘七月初七夜游园’吧!”
说完站起身,环顾众人各种各样的脸色,很嚣张的拂袖大步而去。
走过李文征座位面前,她的脚步忍不住停了停。
他抬起头,乌黑眼眸笔直凝视著她,隔了半晌,说道:“沈小姐好文采。”
她对他行了个礼,往拱门外走去,心中却是微微苦涩。你终于肯正眼看我了。

第三章
不出三天,沈怀璧在游园宴上所作的诗就传递了京城,人人惊艳不已。
聚香茶楼里,曾经大骂她无耻的年轻茶客拍桌长叹,“真是想不到,沈小姐竟然有如此才情,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单是这两句,就堪称是千古绝唱!”
说书先生在台上说道:“近日相传,沈小姐为了思念康王爷,每日写诗一首、谱曲一首,小老儿有幸看过其中部份,当真是……才华横溢,令人惊叹。”
雅座中方小侯瞠目结舌。“她除了会作诗之外,还会写曲?这、这实在是……”
李文征对著窗外沉思了半天,忽然扬声问说书先生,“沈小姐作诗的功力我们见识过了,倒是她谱的曲,先生会不会唱?”
说书先生嘿嘿一笑,“唱自然是会唱的,不过,小老儿可是花了五两白银,才托人从沈相府里辗转买到这曲谱……”
李文征随口吩咐方小侯,“给他五十两。”
说书先生大喜,忙不迭的进了雅座,高声唱道。
“昨日像那东流水,离我远去不可留,今日乱我心多烦忧,看似个鸳鸯蝴蝶,不应该的年代,可是谁又能摆脱人世间的悲哀,花花世界,鸳鸯蝴蝶,在人间已是颠,何苦要上青天,不如温柔同眠……”
方小侯干咳两声,“好了好了,停住停住!”
这沈小姐还真敢写,内容竟然如此大胆,“不如温柔同眠”?啧啧!他听了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李文征始终没说话,方小侯觉得不妙,急忙去看他的反应。
第一眼以为自己看错了,又看了第二眼,确定了。
他在心里惨叫一声,老天爷啊!
天要下红雨了,太阳要打西边出来了,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康王爷,他、他居然脸红了!
他刷的把脸扭过一百八十度去。
没看见,他什么也没看见!
说书先生左等右等,两位爷儿却是毫无反应,最后他只好干咳一声,“小老儿唱完了。”
方小侯把五十两银票扔给他。快走快走!
“等等。”李文征出声拦住他,“这首曲的调陌生得紧,曲牌名是?”
说书先生抓著银票,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无比殷勤的答道:“回公子的话,是沈家小姐自创的曲,曲牌名叫‘鸳鸯蝴蝶梦’。”
“鸳鸯蝴蝶梦……”李文征喃喃的重复一遍,点了点头,略抬眼皮,“你怎么还在这里?”
“呀!”说书先生被一脚踢出雅座。
回王府的路上,李文征坐在马车厢里,始终默默无言。
方小侯把沈怀璧为人传颂的诗和曲都抄录在纸上,李文征抓著看了整整半个时辰。
直到下马车,他才低声自语了半句话,“卿本佳人,奈何……”
话到这里就顿住,再没下文,他迳自走下马车,回府休息了。
方小侯吩咐车夫驾回静南侯府。
一路之上,他思绪万千,想到沈小姐三重下巴的圆脸蛋,对李文征色迷迷放光的眼神,再想想她跟水桶差不多的腰。
他忍不住仰天长叹息,“卿本佳人,奈何造化弄人!”

沈怀璧最近过得很郁卒。
沈丞相虽然溺爱女儿,但女儿之前做出当街强抢探花郎的事情,让他觉得很没面子。
于是乎,为了保护女儿的闺誉,也为了相府的名声著想,他对沈怀璧下了三道命令。
一、不许出府。
二、不许私下命令人出府。有什么事情,找管家商量。
三、无论去哪里,都有四个以上的丫鬟跟著。
结果,她只能每天在相府里转来转去,差点闷疯了。
她终于体会到身为千金大小姐的苦闷了。整天无所事事,日子过得无聊至极,很容易压抑成心理变态的。
唯一的好处,就是现在她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每天托著腮坐在窗前,从早到晚思念她的李大帅哥。
对著窗户发呆了十几天之后,她觉得这种思念方式太空洞了,于是派人通报管家,她要正方形的彩纸。
做什么?折纸鹤。
小环坐在板凳上,瞪眼看著小姐满脸幸福的在彩纸上又写又画,最后把好好的一张纸反覆折叠,折成某种奇怪的造形,据小姐说是鹤。
然后她把纸鹤放进一只精致的小盒子里,系上缎带,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并让人通知管家,将礼送去给李文征。
几天之后,京城朝野相传,沈府千金每日送礼到康王府,风雨无阻。
身为当事人的李文征是什么想法,没有人知道。
沈丞相倒是开心得很。
女儿以前看中的小白脸,不是家境太差,就是草包货色,再不然就是家里亲戚太多,公婆小姑俱在,女儿嫁过去只怕要吃苦。
现在女儿看上李文征,无论身家、学识、品貌、地位,都是一等一的,他还有自己的王府,女儿嫁过去就是现成的王妃,地位尊崇。
沈丞相越想越满意,整日眉开眼笑,恨不得他立刻娶了女儿才好。
近日他刚忙完一桩朝廷公务,比较空闲,沈丞相相中这个机会,声称要答谢他上次登门探访小女,发了烫金拜帖,邀请他来相府作客。
李文征前后婉拒了三次,到了第四次,沈丞相又发拜帖来,上面写道:
若王爷事务繁忙,无暇前来敝府,老夫将携小女登门致谢……于是他只好赴宴了。
沈相府的答谢筵席就设在后花园那棵大槐树下。
沈丞相对这个安排很满意,坐在桌前,呵呵笑道:“这里是相府最为雅致的地方,王爷觉得怎样?”
李文征无语。看到这地方,他就想起微服潜进相府的那一天,撞见沈怀璧的场面。
他忍不住抬眼瞥向对面,见她规规矩矩坐在那里,眼睛直勾勾盯著他。
李文征心里想,她是不是每天都在这里大跳奇怪的舞蹈?被如此重量每日践踏,难怪刚才过来时,看到绿油油的草皮秃了一块。
忍不住喃喃自言的叹息,“可惜了这么好一块草皮……”
沈丞相没听清楚,问了句,“王爷说什么?”
他立刻改口道:“本王刚才说,景致绝佳,尤其是这么好的一块草皮。”
沈丞相欣慰大笑。
沈怀璧还是直勾勾的盯著李文征的脸,目光灼灼。
他心中有些尴尬恼怒,但碍于沈丞相的面子,并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摸了摸自己的脸,“沈小姐,本王脸上可是有什么脏污?”
被他这么一说,她当然不好意思再看下去,乖乖摇了摇头,低下头去。
这下李文征满意了,又跟丞相寒暄几句,提起筷子夹菜。
吃了几口,觉得气氛有些古怪,似乎哪里不对劲。
他眼皮略抬,环视左右,注意到沈怀璧的动作,顿时差点气破肚皮。
她坐在对面,面前只有一碗白饭,根本没有动筷夹菜。她偷偷看他一眼,圆圆脸上露出回味满足的表情,喜孜孜扒了两口白饭吃下去,又抬眼来偷看他。
当真是秀色可餐。
拿他康王的色相下饭?看在沈丞相的面子上,他不便当场发作,直气得手抖,筷子几乎夹不住菜。
这样一来,当然是食不下咽,草草吃了几口,他就借口还有事务要处理,向沈丞相告辞。
沈丞相好不容易把人请来,当然不愿意轻易放走,嘴里连声的说惭愧惭愧,询问康王是不是今晚的饭菜不合意。
李文征摇头说:“沈相爷也知道,前几天本王刚刚接下户部舞弊卖官的大案,这两天正和大理寺官员合力审查卷宗,缉拿相关案犯,本王实在是忙啊!”
沈怀璧惊呼,“事务繁忙,王爷更要保重身体!”
李文征点头道:“多谢小姐关心。那么,沈相爷,本王这就告辞──”
沈丞相拦住他,话锋一转道:“其实,小女偶尔也会洗手做羹汤,尤其是调养身体的药膳、汤点,今天也备了不少。”他没提的是,这项手艺是那次落水被救起后才培养的,以往他可从没见女儿进厨房过。
他大惊,连声道:“不用了、不用了!”
沈怀璧急忙吩咐小环,“快把食盒拿上来!”
但他实在毫无食欲,更不想在相府耽搁,对沈丞相略一拱手,转身就走。
他身为堂堂王爷、皇亲贵胄,当真要走,难道大臣还能拦住他不成?
眼看就要出了后花园,他耳力过人,隐约听到背后一声哽咽,接著是沈丞相带著惊慌的声音响起,“璧儿、璧儿!乖女儿,你不要哭啊!”
难道是沈小姐哭了?
李文征心里一动,脚步微滞,忽然想起她那句“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如此的绝妙好辞,短短两句,包含多少悲凉。
明明已经拂袖而去,李文征站在后院门口,却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只见她抱著食盒,低著头站在原地,轻声的抽噎著,夕阳拉得影子长长的。
明明是肥胖粗重的身躯,此时看起来,竟觉得有几分可怜。
他心想,普通女子长成这样,已经是不幸,身为一代才女有此累赘,更是不幸,他又何必再伤她的心?
沈怀璧抱著食盒,越想越是悲哀。
她平日最大的乐趣就是制作酥糕甜点,各式各样都很拿手,这次为了李文征要来赴宴,她振作精神,到厨房大展了一番身手。
所有的食物是她精心准备了一整天才做好的,满怀期待的拿出来,结果连被打开的机会都没有。
李文征这人,实在是太绝情了。
她抽抽鼻子,打开食盒盖,小心捧起其中一样食物,转身问沈丞相,“他不要吃就算了,是他没口福。爹啊,你要吃吗?”
她话音未落,只见沈丞相瞪大了眼,直直盯著她背后。
一根修长洁白的手指从她背后伸过来,指著她手上捧著的食物。
“这是什么东西?以前似乎未曾看过。”
沈怀璧只觉得心脏猛地收缩,然后卜通卜通的跳个不停。
她的脖子僵硬、肩膀僵硬,勉强挪动两只脚,把身体转过九十度,又惊又喜的表示,“这个,是一种叫做布丁的甜品。”
面前的年轻男子点了点头,正是去而复返的李文征。
她屏著呼吸把食盒递过去,他接过。
沈怀璧觉得自己气都快喘不过来了。怯怯地指著食盒,抖著声音说:“左边这、这个是杏仁布丁,右边的是……是草莓布丁,这个是西、西瓜布丁,这个是樱桃……布丁。”
李文征打量著这些从未见过的甜品。
软软的,半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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