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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蝶恋无痕-第34章

小说: 蝶恋无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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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时间沉溺于悲伤的情绪氛围,外表却想多几分开朗,这样的生活对意志的消磨是很残酷的。smile对我说振作啊,小朋友。如果过去无法改变,那么一切从头开始。

    是的,小朋友,该告别了。

    记录很小的发生,记录下很大的回忆,为什么会用很大来修饰回忆,连我自己都未求甚解。也许仅仅是一种感觉。

    那片如银絮飞扬的回忆中,积满点点落落的碎片。拼凑起来,就是完整的天地。

    在那个曾经与阿黄相遇的十字街口,看见过一个身穿深蓝大褂的中年庄稼汉,戴着破了沿的粗糙草帽,安然地坐在车水马龙的街道口。四处拥窜的人群和车流都如在他身边走着过场般自然。

    天下着小雨,雨水沾湿了他的衣服,雨滴从破沿帽上滴落下来。土地泥泞起来,他仍不为所动。仿佛整个城市的喧嚣都与他无关。帽檐压住大半张脸避开世人的视线。

    他在沉思,还是在等待。

    直至夜幕垂临,身影依旧停留,不肯离去。

    我坐在舒适的车里,趴在潮湿的窗口看落雨清凉,在车停的间隙中,是这样一个身影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他做到的是相忘无间。尽管我不知道他坚守留坐的原因,可是记得这样的姿势。

    雨雾中那么清晰的呈现出一个人坚挺消瘦的背梁,没入雨中。只可以看见他破帽沿流淌下来的水柱缓急。

    车子缓缓开过他身边,我扶着车窗,探身看着车轮激起的泥水有没有溅脏他的衣衫。安好。然后恍过那一瞬。

    我需要学习这样的境界去暂且隔离往事。希望可以做到。

    很少遇见朗月当空的夜色,便希翼一种古人宁静至远的情怀。

    思绪平复,遂寓情于景化为心中一句诗借以舒怀:静月荷塘空杯饮,已是梦如秋。
视野
    书里面提到的关于大学的生活很少,因为不知道可以写些什么。上课,考试,人际关系,娱乐内容,社团,寝室。差不多是可以概括大学的基本词汇。这些都有些体会,仅仅是自己的。

    寝室,我把它当作是我休息和长居的地方,两年来极少出入食堂,已经基本适应的生活就是下课后顺便去学校里面的堕落街拎个盒饭直接回寝室吃。

    相处一年的四个人没有什么大摩擦,各自心里清楚地感觉的到隔着多远的距离。我以为的我所希望的都是徒劳。我什么也做不了。

    从寝室六楼的阳台上放眼望去可以看见出版社的大楼,很清晰的建筑,在那里,我看见小四——郭敬明。排了三个半小时的队等待签名,看见很多激动的泪眼和慌张的神情,他们都是一样在等待。那天我穿了很大的男式白色外套,把大半个身体缩在里面等待着,坐在书架沿上,等待缓缓移动的队伍。

    在巨大的玻璃面后面看见小四的侧脸,边翘的长发和颈后系发的红绳。苍白的脸。一刹那间,我以为看到了江树。在喧闹叫喊的人群中我是寂静的,远远的看着。日光灯的照耀好象通透了我的身体,仿若现实暂离。

    闪光灯让我睁不开眼睛,小四也是。看着在椅子上埋头认真签名的小四,我想,应该有一双手为他挡住眼睛。也许会有一个动作,与小四握手的时候会把自己腕上的胭脂石滑到另一只手腕上。

    当我们的手握在一起的时候,不记得是怎样的姿势。小四的手很有力,这是我事先没有料想的。这是平生来第一次想要握住的手,陌生的,苍白纤长而有力量的手。

    当我合握着手心走开的时候,四周仍旧喧闹,心里一片安静。

    已经可以习惯一个人去做很多事,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常常会自言自语。走路的时候也会,但吃饭的时候不会,吃饭的时候会走神。所以我喜欢吃饭的时候一边讲话一边吃。

    仍旧没有学会将内心很好的掩藏起来不挂在脸上。仍旧无法理解为什么人都不愿意让别人看见自己的内心,是因为怕危险和伤害吗。无法分辨笑容之下真实的脸。我总是无法不去错信。
综景一二
    一般没什么心情;懒的不愿意出门;闲适地对着我的电脑谈恋爱;对着机器;屏幕那面没有可以称之为陌生人的人。只是对着我的电脑。想一些事情;看一些老图片;很久很久都是这样。像垂暮的老人眷恋斜阳般等待时间滑过皮肤每寸被赋予阳光的温度。

    我写文字;通常没有什么思想。思想是什么;离我迟钝的思维好远。也许我的潜意识一直在用懒粉饰着迟钝。

    前几天我病了;年迈的奶奶领着我去医院一项一项的办手续看病;原来医院是那样等待着看病。很多的哭声。好嘈杂。我不喜欢医院;但仍是医院的长客。

    输液室里有很多小孩子;婴孩。很小的手掌和脸孔。大人们小心地扶着头把孩子躺放在桌子上。孩子在躺枕上哭泣着挥舞着小手。在我帮忙他的母亲无暇顾及的扶按去握住一个孩子去抓挠针管注射的小手时。那只被我握住的软软小手全全握住我的食指。他在害怕疼痛想要抓握住什么。我看着他从眼睫边滑落的大颗泪珠。急速落落一倾而下。

    孩子痛着。我握着他的小手。他的眼睛在泪眼蒙蒙中睁开;无助地哭泣。眼神有单纯的哀伤。那是懵懂的无知感情的单纯疼痛。

    很久;等我们长大了。我开始怀念没有被我记忆下来的原触之觉。孩子在那个年龄没有记忆功能。所以我无法去记得。

    看见时间溶入胶管透明的液体中;冰凉地流入血脉。到快要拔针的时候;我故意抬高手腕;血液急剧冲泻出细管;看见被淡化的血色爬满针管透明。

    在陌生的城市,呼吸着重污染的空气.

    日复一日.不知道会不会有年复几年的承接.

    一路走着,在混乱而张狂的街道,看着这个城市马路上各种庞大的极品飞车带着卷狂的灰尘咆哮而驰.

    我穿着肥大带有大裤带兜的棉布休闲裤;以惯有的姿势手插着兜靠在街口的霓虹灯柱上,低着头等待时间漫长的红绿灯转换和聚集在斑马线外的人群渐渐聚涌.没有张望的眼神.因为不会有人领着我的手,在宽阔的马路上仔细穿行寻望着一路窜过危险.

    我带着自己,跟随着共同等待的人群,在整齐车辆的泊线等待中穿行过去.只可以这样.我把左手抽出口袋,垂下我的手.感受车行而过的那股风流在这刻的静止.

    这一刻是安全而平静的.有人快乐地拨起自行车的响铃,清新悦耳.

    如果有一个高高的乐手,左手挎着背肩上的吉他带,用大大的右手领着我过马路.有微漾的唇角和温暖的笑容;这个世界如果只剩两个不可以放弃的理由.那便是左手的信念和右手的相握.吉他套黑色涤纶布被太阳照出亮亮的光芒.

    我和我的乐手一起流浪.在这个总是喧嚣无法安静沉睡的城市。

    小睬总是问我,为什么你总是一个人.

    因为寂寞.

    我说出这样一个答案.

    没有人知道该再怎样问我.小睬也不知道.她只是一直会问起;却一直没有得到答案.我也不懂得如何答.

    喜欢花吗?我经常问自己.

    有时候喜欢,有时候....我也不清楚.

    经常没有工夫去撕碎它们的花瓣,直接整朵地扔掉,扔的远远的,直到某天看到最后腐烂变色的惨状.可是明明书里又有很多悉心收藏起来的干花标本.

    小睬跟我说过一个故事.一个女人很喜欢水仙花,她每天清晨都会从楼下买来新鲜的水仙花.但是每天晚上她都会用针粗暴地扎水仙的根茎果,扎的汁水四溅.

    她说她的一双手都是水仙花的香味,洗也洗不掉的香味.她说她觉得这样很有快感很快乐.像一剂麻药的初次麻醉和诱惑;接连着便忍不住跟随着那股尽兴之欲沉堕进去。

    有的人听见这个故事觉得这个女的很变态.小睬也说过.于是我问小睬,你说我可能那样做吗?

    怎么可能啊!小彩很干脆的说出她的断定.

    小睬说不可能.

    可是小睬不知道,那一个叫做不约而同的词恰恰将她断定的不可能潜在地融合掉了.

    我想起我的童年,七岁以后,为什么我们家养的水仙花都活不过两个月,就因茎部无数针孔溃烂而死.我只是偶尔拿起针,缓慢而小心地在根茎上扎洞洞,在上面拼出各种文字,写慢祝福的话语。因为我希望花儿美,花儿不枯萎.

    我却不知道我把针下的每一孔都插入了它的心脏.不断不断地听见脆薄破裂的表皮之下的水分,随针孔强行插入暴发出的饱脆的声音.

    它流干了血液.它死了.

    我的水仙花;活不过每一个春暖花开的阳春三月。
他说爱很痛
    只要说起君午,倩倩一般都会很快乐地说,我老公怎么怎么样,洋溢一脸着幸福。

    在这个大二下学期的暑假里;迷雾蒙蒙的早晨,我接到同学通知相约一起去看望高中时共同的朋友,她在过年的时候出了车祸,撞伤了脑子,出院后在家里休养。

    江树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个消息的人,听说还没过危险期处于昏迷中,他忍着没有去看望她。“我很怕她闭着眼睛不知道我来过。哪怕她会不记得我。”话筒中由于连线的原因沙沙地响个不听,听见他在电话那端微微喘息和低声说话的慢调,我想他真的是难过着,并不想去接受这个事实。面对周围人随时可能出现的死亡边缘我们都没有丝毫的抵御能力,无尽的恐慌一点点在时间里凸显出怕人的震慑力,如空气最初缓缓压迫五脏六肺般丝丝入心的疼痛。“她不会死的……不会。”暗示别人的同时,自己也是异常的感觉即将招架不住危险来临。

    就在哪一个时刻,我们看不到她,世界上再也没有这个人,直到剩下的人年到花甲,是否还会念叨着曾经有一个朋友,她在很意外的环境下孤独地离去了。有人记得她,记了很多很多年。

    那天天气很潮,看见些微雾气氤氲在水库周围。倩倩和我一起在水库边的小贩那里买了各种各样的水果,“我记得她爱吃橘子,你看,就是这种,小青皮橘子。”我一个个地捏起皮来挑选,拿起一个凑去倩倩鼻子跟前给她嗅嗅,她笑,“闻起来就觉得好酸。”

    “不愧是吃的行家啊,我要拿的是带黄颜色软皮的青橘,这种不酸。”我把橘子在手中掂掂,朝着她莞尔一笑。

    买完了四种水果之后,看见人差不多都到齐了,远远地看见小航,他冲我们挥手,我问倩倩他也去吗,倩倩低头似笑非笑地没有回答我。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出发,整趟车一大半都是我们的人马,雾气渐渐散去,太阳出来了,洒在身上,暖暖的。

    快到她家的时候,小山拿了手机拨通号码问路,那边传来她的声音:“你们要来看我吗?你叫什么?我家住在……哦,我记不起来了……等,我问问我妈啊!”

    她知道有人来看她,她听她的妈妈说是她高中的同学,她就很高兴。

    走在碎石子路上,看见在荷塘边上的人家门口有几只狗卧在那里,它们对着我们狂吠不止。倩倩一个箭步冲上来抓住我的胳膊躲在我身后。“干嘛抓着我?”我转头看她,笑。

    “就抓着你,我怕啊!”见我也是一幅吓到的样子,便疑惑地问我“你不是喜欢狗吗?”

    “我是喜欢啊,但是喜欢就不代表我不怕它啊。”

    她一个呆掉的表情,摔到我的胳膊大踏步地跟着男生的后面屁颠屁颠地走进门去。

    她在门口直直站着等我们,头发剪的很短,由她嫂子搀扶着。她不知说什么,只是一直很开心地笑。

    我看见她走路时打拐的腿脚,突然间眼睛就湿了,倩倩在旁边说,“她的腿……怎么这样了,一个女孩子家以后要怎么办……”我们互相都知道眼睛红了,却不对望,目光看着远处绿油油的田地,那里葱茏一片欣欣向荣。

    她说,“你们都叫什么啊?我失忆了!”

    我们都是先一楞,大家互相笑笑没说什么。她的语气很平常,此刻的表情就像孩子一般懵懂无知。

    她不记得我们所有人,只记得小航。她在椅子上一个个说我们的名字,都是说不知道或者张冠李戴。她的眼睛直直盯着坐在角落里的那个人,眼神一亮。

    “陈远航!他是你们中的哪一个啊?是你?”

    她用反问词去确定留在记忆中的那个人的名字是不是对的上号。瞬时所有的人都惊的呆住,时间仿佛静止了两秒。小航的回答打破了这样的寂静。

    “你还记得这个名字?”他说。

    “恩!我好象喜欢你!其实我自己也不确定啦!”她嘻嘻地笑。脸上有了不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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