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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盲流-第1章

小说: 盲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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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农民夫妇史诗般的流浪生活:盲流  作者:刘书宏                      
 一个没有生育能力的农民如何变得儿女成群? 
一个家徒四壁的家庭如何走遍大半个中国,带回来十几万的巨款? 
一对身无分文、背井离乡的夫妻如何拒绝乞讨,坚持自力更生的理想? 
《盲流》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匪夷所思但又合情合理的故事。安徽著名“要饭村”的村民孙国民多才多艺,然而因为没有生育能力,在村里饱受嘲弄。为了洗刷耻辱,他决定铤而走险:买孩子!孩子没买到,却意外捡到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弃婴。面对厄运和压力,孙国民毅然带着家人背井离乡,踏上了盲流之路……   
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                
盲流 序   
我把盲流给写完了 
没有约束的时候写文章比较轻松一些,有约束写文章的时候就疲累了,尤其是写剧本。我曾经以为一天写五千字的速度,大概也就用两、三个小时,节约下来的时间还可以干点别的。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写三十万字,后来发现远远不是那么回事。 
人在社会上无论做什么都是有责任的,写剧本要对导演负责。不是光给自己一个交代就可以的。 
《盲流》构思在一个凌晨,白天因为看了东德的一个电影梗概,讲的是为了安抚一个临终的老人,家人掩盖了东德和西德所发生的巨大变化。 
这个故事打动了我,于是在临近天亮的时候,我想出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发生在中国安徽淮河边的故事。主人翁离家成为盲流,并走遍中国的故事,一个讲人的尊严的故事。 
故事从主人翁无生育能力开始到拣孩子、买孩子讲起,直到她背井离乡,但依然对生活充满了憧憬,最终以他超人的音乐才能和对生命尊严的高境界理解而结束。 
我不知道我想表达的在这十万字的描述当中是否已经表达清楚了。但我知道我是认真的,写到后来一天只能写一千字,甚至还要少一些。于是我开始意识到,这可能是另一种约束,这个无形的约束使我写的比较累。完全不象写小短文来的那样轻松。 
之后,这种由无形的约束所带来的责任感越来越沉重,以至于自己越来越冷血。越来越冷静地撰写故事中的那些眼泪、痛苦。 
好在只是十万字。 
《盲流》不是控诉,也不是泄愤,而是憧憬,是对人性苏醒的实践。不光是文字上的实践,更多的是生活上的实践。因为盲流是有生活的。故事里的情节不光是杜撰来的。更多的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随时我们可以看的到的那些人和事情。 
盲流写完了,每天再坐在办公桌前,面对电脑就觉得空荡荡的,很有一些失落感,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干什么。 
要说的都在这个小说里了。 
是为序。   
盲流 1   
从孙佃铺步行到淮河,需要一个小时,孙佃铺挨着一个支流,支流直接流向淮河。 
孙佃铺是一个自然行政村,是淮河边众多行政村之一的一个普通行政村,这个村子和别的村子有点不同的地方,是因为有个特殊的传统,就是外出乞讨。这个传统其实别的村子也有,但都不如孙佃铺厉害。 
这样的一个传统如今已经无从考证其出处了,老人们普遍回忆孙佃铺外出乞讨的人最多,历史最长,生存技能也多,所以大家就公认孙佃铺是乞讨村。当地的方言叫“要饭村”,没有人知道“乞讨”这个词,这个词太斯文了,后来有了一个更斯文的词叫“盲流”。 
最早叫“要饭村”,后来省里、县里都来过大干部,下面的小干部向领导汇报工作的时候就不能用这么粗糙的词了,于是就叫成了“盲流村”。 
在孙佃铺附近的村子里几乎家家都有外出的,孙佃铺的成为领袖村并且能引来省里领导现场指导工作的重要原因,是因为孙佃村的人每到农闲季节就用砖头把门窗一封,举家外出,等农闲季节过去之后,举家再回来,跟城里人到了黄金周要外出旅游一样。 
当然,绝不是出去旅游,而是乞讨。这个传统已经流传了很多年,村里是肯定没有人有考证的本领,大家普遍认为这个谋生本领是朱元彰传下来的,因为他老人家在发迹前就要过饭,而且他的老家凤阳就是以要饭而闻名天下的。 
孙佃铺的人外出要饭从没有人说自己是孙佃铺的,而是说凤阳的。就是那个“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本是个好地方,自从出了个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的那个凤阳。 
孙佃铺离凤阳一百里地,除了一些在那里有亲戚的人去过凤阳县城,大多数都没有去过,但几乎所有人都去过北京、广州、沈阳、山西、青海等等地方。 
孙佃铺的祖祖辈辈将自己的足迹踏遍了祖国的辽阔大地。   
盲流 2   
孙佃铺的人并不是彻底以要饭为生的,外出是有一定的规律的,比如淮河发大水了,没法过了,包裹一背,顺着淮河走出去,总是可以找到一口吃的。有吃的就能活下来,活下来就还能回来。或者大旱年,庄稼长不成了,索性一家老小就出去。 
还有那些普通的年份,粮食不够,青壮年就在农闲的时候出去要饭,把粮食省下来给老的小的,等农忙的时候就回来了。还有那些丰收的年份,担心粮食不够吃,也出去。这个心态就跟有钱人还想更有钱一样,总也没够。于是就形成了只要农闲就得出去要饭的景观。 
当然,叫要饭,其实也不是所有人都是靠要饭的,有的人会做些小手艺干点活什么的,让干活的年代就干活,不让干活的年代就要饭。不让多生孩子的年代正好,就跑出去生孩子,或者生完了再跑出去。 
习惯养成了就成了自然,不管是什么年份,不管粮食够吃不够吃,钱够花不够花,年年总是会有人出去,后来又到了让出去打工的年代了,青壮年呼啦啦地都出去打工或者拣破烂了,不过没多久,又呼啦啦地回来了,说是赚不到钱。没多久又呼啦啦地走了。就陆续听说有的发财了,有的坐牢了,还有的又捧起了祖师爷朱元彰的老饭碗,要饭了,要不说是赶上好年头了,现在要饭可不和以前要饭是一个概念,现在要的不是饭,是钱。 
不过,也有没出去的,有的是出去了,一事无成,打工找不到工,拣破烂城里人不让拣,偷个铁路物资或者施工现场的废钢筋又没那个胆子,要饭竞争也挺激烈,因为容易,所以靠这个为生的太多了,城里人都聪明了,眼都毒了,装穷装残疾一眼就识破了,索性就回来了,再也不出去了,也有的暂时回来,等待时机,比如同村的别人在外边混好了,再把自己带出去,也有的不愿意出去的。 
孙国民就是一个,他是孙佃铺的一个普通农民,已婚,读到初中毕业,务农,是村里读书较多的一个,媳妇叫苏桂芬,读到小学三年级,两人同岁,同学。一起长大。经媒人撮合,双方父母同意,走进婚姻殿堂而成为孙佃铺的一对青年农民夫妇。 
孙国民没有外出打工,也没有外出要饭的主要原因是他吹的一手好唢呐,这个手艺是他的父亲传给他的,孙佃铺周围百十里地所有的婚丧嫁娶都少不了他的吹奏,每次吹奏回来,可以获得两盒烟,十几块钱,还有一顿很丰盛的免费晚餐,农村再穷,但对婚丧嫁娶这样的事情是绝对不会吝啬的。否则是会让人看不起。所以孙国民的这个吹奏手艺让他生活的比同村的人都好的多的多。在经济和文化上绝对是村里的上层建筑。 
初中毕业的孙国民是孙佃铺的一个能人,他不光有一手吹奏手艺,种地也很灵光,还曾经搞过养殖,但时运不济,最初在村边的那条淮河支流冲击出的水塘养过鱼,但被人投了毒,后来破了案,同村的乡里乡亲的,就算了。后来上游开了化工厂和造纸厂,河水变色了,别说养鱼,水耗子在里面都待不住了。逃上岸,有多远逃多远了。 
因为河水变色了,地里的庄稼跟着也就长不成正经模样了。孙国民开始了他一系列的致富行动。 
孙国民还养过蝎子,后院养了一院子,那是从小报上看来的致富信息,还签了收购合同,蝎子是养大了,人家收了蝎子苗和技术费就消失了,那些个蝎子全都放了。亏了。孙国民还养过很多东西,都亏在人家说是回收,最后都没回收。后来他就想通了,要是养东西能发财,人家自己不就养了吗,干吗把种苗给你,让你养大了再高价收回来呢。 
坏就坏在孙国民识字,同村里不识字的就不象孙国民有那样多的想法,因为识字就要看有字的书、杂志、报纸,有一次孙国民看到一条致富信息,内容是“快速种植何首乌、快速养殖甲鱼、快速养殖河蟹……”,一共一百多种方法,全部快速致富法邮寄来两百块钱,就全部传授给你。 
孙国民左思右想,认为这么多种方法,总会有一种是适合自己的,于是就汇去了两百块钱。很快地收到了一本致富信息,刚拿到手奇怪怎么这么薄呀,难道一百多条信息就这么点儿吗,打开来一看,一个纸条上就写着这样几行字:“把那一百多条信息告诉别人,让别人给你寄钱,然后你再把这个纸条照抄一遍寄出去。” 
折腾了好些日子,孙国民亏的心灰了,好在有个他有个哑巴叔叔跟他一起过,哑巴叔叔有个特殊本领,就是编柳条筐和箱子,这个手艺是当年外出讨生活时学的,村边有一片柳树林,材料就从那里取,叔叔编的柳条制品很受欢迎,县城里专门有一家土产日杂商店卖他的东西,哑巴叔叔一生未娶,年轻时出去讨生活的时候还不是哑巴,回来时就是哑巴了,谁也不知道他在外边遇到了什么,回来后有了手艺,但因为年龄大了,又是哑巴,说过几门亲事,都没成。 
孙国民祖上盖有四间土坯草房,一间自己住,一间父母住,一间就给哑巴叔叔住了,还有一间空着放柳条和成品以及半成品的柳条筐和箱子。 
虽然孙国民的致富行动屡受打击和挫折,严重地阻碍了他要把草房换成瓦房的进程,但他依然是孙佃铺最优秀的青年,他的媳妇苏桂芬也很贤惠,对孙国民的父母以及叔叔非常孝顺,无论孙国民做什么样的致富努力,苏桂芬从不置疑,一心一意彻底追随,在她心目中,孙国民就是支柱,是天。 
所谓家家一本难念的经,孙国民最大的苦恼不是致富路上的挫折,而是结婚一年,苏桂芬没有怀孕,这在孙佃铺是一件比任何事情都要惨痛的事情,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好在孙国民的父母在那一年双双病故,撒手而去,不用再承担这无后的艰难和尴尬了。   
盲流 3   
孙国民家住在村口,一大早,刚出门,远远地几辆小汽车还有一辆面包车卷着尘土,开进了孙佃铺,进村只有一条路,老远沿着河边的土路颠簸着开了过来,还有一辆警车,全村里的人都跑了出来,伸长了脑袋张望。 
车经过孙国民家门口的时候,从摇下来的小车车窗里,孙国民看见了自己的同学孙志平,他和自己同岁,这个小名叫“大平子”的孩子最离奇的地方就是小时候学习好,没办法,就喜欢上学读书,什么课一听就懂,一考就会,从村里的小学校到乡里的中学再到县城的高中,最后竟然考上了省里的卫生学校,考上的那年,全村都沸腾了,谁也没想到,这个当年在村里最平常的一家人的孩子竟然吃上了公家的粮,成了公家的人,这可是件天大的事情,大平子的父母宴请了全村。鞭炮整整放了三天,出发上学那天,村里、乡里都派了人来,挂了红花,敲着锣打着鼓送他出了村。孙志平顺利地读完了大学,毕业后回乡里当了一名大夫,几经工作变动,成为了一名计生工作者。把家安在了县城,但父母的家依然在孙佃铺,父母和兄长都在村里务农。在孙佃铺,孙国民是孙志平最要好的朋友,无话不说,亲密无间。 
孙志平看见了孙国民,面色凝重,只是略微点了点头,没说话,车在土道上也不减速,直接就扎进了村子,直奔一户人家停了下来。 
那是村里的著名问题青年孙建兵的家,这个小名叫“狗兵子”的孙建兵和孙国民夫妇还有吃上了公家饭的孙志平都是一个村的,从小一起长大,一起读书上学,只是孙建兵三年级就辍学了,家里也缺劳动力,加上他也不是那块料,死活也读不进书,曾经将一条小水蛇放进了县里新派来的女老师的粉笔盒里,女老师伸手捏粉笔却捏出了条水蛇来,当场惨叫一声,眼珠子白多黑少地晕过去了。 
他爹将他吊在村口的大树上暴打一顿,才算完事,从此孙建兵的求学生涯就结束了,跟他爹种地了。回家一种地就让他爹省心了,早早地娶了同村的女青年二金珠子,早早地生了孩子,一切都挺让他爹顺心的,但看上去虎背熊腰的二金珠子准时准点的按日子生了个女儿,一天也没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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