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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你惨了,又叫我少爷-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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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爱,变得贪心 银心
    爱上一个人,就会慢慢变得贪心,渴望得到注意,或期待某一种对待。
例如,更专一、更体贴、更温柔、更……大家可以自己填,每个人需要的都不一样。
这是人性嘛!
如果渴望的对待得不到,又非和那个人在一起,是不是最后只好把那渴望收起来,同时无可避免的,也努力把感情收起来?
这是我写这本书时,主要思考的事。
我已经结婚了。
我家那个老猴……咳咳,这样说太粗鲁了吗?
重来重来。
我家那个四九啊,是个大老爷,可是我非常爱他,因为他让我从事我最热爱的工作——写作。
我们家并不特别富裕,可是他愿意忍受我待在家里写作,我俩唯一的小女儿白天上幼稚园,他上班,我一个人独处时爱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觉得我是幸运的,他成全我的心愿,独力撑起家计,把我的稿费当作意外收入来计算。
我的自由,来自他的包容。
可是呢,也因为很爱很爱他,所以特别渴望某一种对待。
有时候这些渴望无法被实践——因为四九是个踏实而不浪漫的人——我也会受伤。
受伤之后,几番磨合,我只好把那不合时宜的浪漫,慢慢慢慢,一点一滴收拾起来。
而我这么做,并不表示我从此不需要了。
相反的可能是,我极端需要它,可我更渴望心爱的人来发掘我的需要。
女人真麻烦啊!
或许也可以说,我真是难搞啊!
第一章
    江南初雪,在一片雾深露浓中的秦淮河上,一方小舟悠悠地驶过,小舟垂帘中突然爆出不合时宜的阵阵大笑。
“哈哈哈哈哈,我的天,想不到你书二少也有今天,真是报应。”范含征嘴里一口热酒还没咽下,就笑岔了气,连连咳个不停。
书仲绮沉默不语,两道俊眉紧紧皱拢,玉面底下是极尽克制的满腹怒气。
他的贴身丫鬟灵墨,小心觑着主子隐隐发青的脸色,对范含征皱眉嗔道:“含征少爷,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我家少爷是念着你俩的交情,才连夜赶下江南找你,结果你居然只顾着取笑他。”
范含征鼓掌大笑。“我这哪是取笑了?这种好事别人求还求不来呢!想我范含征也是江南一号人物,怎么就没有哪家名门淑女扒光衣服,偷偷摸上床向我求欢呢?哈哈哈哈——”
“如果你喜欢,我可以替你安排。”书仲绮闷声道,随即转头对枯坐小舟一隅,始终不发一言的恒剑山吩咐,“剑山,明儿个就去给我好好查查,看哪家姑娘对含征有兴趣的,叫她们来找我。”
“免了、免了,我心领了!”他吓得连连摇手。
他家门槛早就被往来说亲的媒婆踏破好几回了,若再加上书仲绮从中搅和,那还得了?
“不过话说回来,你家两老这回可太过份了,竟然出这种馊主意,洛凤屏这下名节尽失,洛家岂会善罢甘休?”
“不甘休又如何?难道要告上官,跟我对簿公堂?她有没有那个脸在公堂上解释,她一丝不挂躺在男人床上到底意欲何为?”
书、洛两府,原是京城两大书香世家,历代子弟都是朝中翰林。
可惜传到这一代,洛家仅有一女凤屏,眼看后继无人,便生起和书家联亲的念头。
书、洛两家自祖辈以来,一向交好,洛凤屏又是颇有才气的名门淑女,书老翰林自然乐观其成,可惜书仲绮不领情,三番两次推拒这门婚事。
孰料前几日,洛凤屏不知如何混进他房里,脱得全身赤裸等在床上献身,以为这样就能逼他成婚。偏偏书仲绮不解风情,回房撞见她,劈头一顿大骂后,轰走了她。
紧接着,书仲绮料想这事若宣扬开来,不论谁是谁非,书老爷顾念两家交情,必定会押着他到洛家求亲陪罪。他只好连夜带着一婢一奴,也就是灵墨和恒剑山匆匆走避江南,躲开洛凤屏挑起的连场风波。
手一使劲,捏在食指和拇指间的酒杯登时碎了,他低头一愣,随即把手上的碎片往湖面抛去。“若真顺了这蠢妇的心,我宁愿去死。”
范含征皱眉沉吟,“话别说得这么早,我看这回除非你答应迎娶洛凤屏,不然书、洛两家不但颜面尽失,今后必将势如水火,我看伯父不会饶过你的。”
“那倒不尽然。我看,这事不至于会传出去。”灵墨本来偏头不语,这时听见范含征如此说来,突然咬着红艳的唇儿回道。
“哦?莫非你知道什么内情?”
范含征挑眉觑着灵墨,心底忽地冒出一个念头。
说起这灵墨丫头,跟在仲绮身边也有许多年了,只要是仲绮园子里发生的事,没有一件是瞒得过她的,可这回洛凤屏居然能在她眼皮子底下爬上仲绮的床,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心思玲珑的灵墨知道他在怀疑自己,于是攒着眉,不依地嗔了他一眼。
“含征少爷,灵墨才不是你想的那种人呢!”
范含征摸摸鼻子,眼珠子转向书仲绮,只见书仲绮脸色转青,怒瞪着她,想必也是想通了这一层。
“事情都到了这地步,你还不说?到底谁才是你的正主子!”
他拍桌怒喝,吓得她双肩一缩,顿时委屈地红了眼眶,嗫嚅的说:“这……灵墨本来也不知情,是这几天跟着少爷下江南,一路思前想后,才把来龙去脉摸索出来的。”
范含征见她仿佛快哭出来了,不禁微感尴尬,柔声道:“什么来龙去脉?你倒是说说。”
“我看这事不一定会张扬出来,也许就连两府的老爷、夫人都不一定知道,因为洛姑娘八成是四小姐私下带进来的。”灵墨霍出去了。
“季绫?”书仲绮不悦地皱起眉头。他娶不娶姓洛的女人,关她什么事?
“少爷也知道,洛姑娘和四小姐一直是要好的手帕交,她这回胆敢溜进爷的房里,说不定还是四小姐出的主意。”
他沉吟半晌。没错,他对洛凤屏也不是全无认识,像她那样心高气傲的大小姐,确实不像会做这种事。而季绫一向任性胡闹,这种馊主意的确很有可能是她想出来、说动洛凤屏去做的。
灵墨又道:“那天晚上,灵墨没在少爷身边伺候,就是给四小姐拉去说话的。平时四小姐没事才不会跟我这么亲热,而那天她找我过去,也只说了些闲话,没有要事交代。现在想来,她这么做无非是在帮洛姑娘能顺利混进少爷的房里。”
“这么说来,这就不是爹娘的主意了?”书仲绮黑着脸问。
要不是怕被那个不要脸的疯女人反咬一口,他也不用这么狼狈的南下,这笔帐,他记下了。
她细声回道:“咱们家老爷、夫人都是十分拘礼的,我看不像会出这种主意。可惜我们走得匆忙,不知少爷撵走洛姑娘的事情有没有闹开?若是没有,也就不必躲躲藏藏的了。”
范含征为好友大叹一声,忍不住怪她道:“真是的,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早说?”
“我……”灵墨委屈地扁起嘴,“少爷一声令下就要来江南,前因后果都不交代,时间紧迫,我忙着收拾行李,之后这一路颠颠簸簸的,还要顾着少爷,我一时间哪想得到这么多?是,都是我没用,误了少爷的事,行吧?”
“好了,我又不是你主子,何况仲绮也没怪你呀!”范含征见她恼了,只得赶紧按抚她。
“算了,就当南下散散心也没什么不好。”书仲绮也开口安慰,“就让爹娘急一阵子,回头看他们敢不敢再逼婚。”
灵墨噗哧笑了。“少爷真是说笑了,难道老爷逼一次婚,少爷就逃一次家吗?”
“那又如何?”书仲绮不在乎地耸耸肩。他又不缺女人,何必非要成婚?若真娶了洛凤屏,才真是麻烦无穷。
“嘿,仲绮兄,”范含征突然心生一计,咧嘴笑了起来,“听你这么一提,我倒觉得成婚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是吗?”他冷笑,“改天我就把这话说给令尊听,包管他乐上三天三夜。”
范含征连连摇手。“我说的不算是真成亲,你我家风不同,我如果真的这么做了,我爹娘非得打断我的腿不可,但若是你……情况可就大大不同了。”谁人不知,书家二少是从小就被宠惯了的,书家两老根本治他不得。
“什么意思?”书仲绮扬眉问。
“我突然想到一个好方法,既可以打消洛小姐嫁你的念头,又可保你随心所欲,逍遥快活,只是不知你有没有这个胆子?”
范含征笑得好不得意,卖关子的不直接说下去。
“到底是什么主意?”书仲绮不耐烦地拉长了脸。
“既然你爹娘要你成亲,你就成给他们看!”他一拍折扇,眉眼都是笑,“不如你就随便在这儿买个乡下姑娘来成亲,回到京里,洛小姐若执意嫁你,也只能做小,我谅她也咽不下这口气。而新娘子嘛,既是买来的,又是没见过世面的小丫头,给碗饭吃也就不算亏待了,哪敢奢求什么?”
“这算什么好主意?含征少爷未免太欺负人了!”灵墨闻言马上板起脸来。穷人也有穷人的自尊,既然娶进门就该好好善待人家,怎么能这样糟蹋人?
范含征说得起劲,不理会她的反对,一个劲地扇风点火,“欸,如果双方事先讲明,又怎么能算欺负?再说,回到书家就能吃好、穿好,又不用做事,哪里委屈了?”
“话不是这么说,当妻子,就该给她妻子的地位,可听你这么说,岂不是买来要她守活寡?”
“咱们若找个有姿色的,未必就真叫她守活寡啦!”他一脸涎笑。
灵墨听出他的话外之意,不禁双颊生红晕,别开脸啐了他一口。
“真下流。”
“夫妻之事,天经地义,怎么下流啦?”他戏谑反问。
“你……”
“够了。”书仲绮挥手阻断两人斗嘴。
其实他并不讨厌女人,严格来说,至少女人在床上的销魂模样还算可取,而成亲这档子事最让他头痛的,不过是觉得很麻烦。
尤其是那些所谓的名门淑女,个个都像他亲娘那样,一脸文弱,满腹心机,肚量又小。
“这主意倒是不错。”他认真暗忖。
从小到大,他早看够娘在爹身上使的小手段,没事装可怜,遇事就哭闹,哭闹不成,就搬出娘家长辈当靠山,再不然就觅死寻活的,非闹个轰轰烈烈举世皆知不可。
结果他爹还不是姨太太一个接着一个娶进来?
女人嘛,就是这么不识时务。
若照范含征所说,找个绝对听话的小娘子,听起来还不赖,既可逼退那些名门淑女的觊觎,又能保有自由之身,何乐而不为?
“少爷你——”听他竟然认同含征少爷的话,灵墨失望的垮下肩头。
书仲绮没好气地哄着她,“好啦,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会尽量善待她,好不好?”
“我才不认为少爷知道怎样叫做善待。”灵墨横眉竖目地叹着气。
这帮被惯坏的有钱子弟,根本不把人当人看,今天她总算领教了。
“好了,好了,别跟我争。”他越想越觉得这主意不赖。“剑山,明儿个我们就到山月渔雪阁落脚,你出去走走看看,有适合的姑娘就带回来。什么叫‘适合’,就不必我多说了吧?”
“是,少爷。”恒剑山垂首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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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适合?
若说适合的对象就是家世清白、举目无亲、听话乖巧、贞静寡言又——照范含征说的——有点姿色。
那眼前这位还真是极品了!
书仲绮捧着一碗热茶,吹了吹,轻啜几口,就递给灵墨接了去,接着他起身绕过书案,仔细瞧着眼前小心跪在跟前的妙龄少女。
这女娃说年轻也还好,听剑山说是十六、七岁的年纪,正是待嫁的好时候。
不过看她的身段,未免太过娇小纤细了吧?若不是她单薄的衣衫底下还有两团明显的隆起,真会叫人以为她还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
倒是她的脚……他微微皱眉。那双脚虽不是好人家缠出来的三寸金莲,不过比起一般仆役,像灵墨这样的,还小了许多。
“你的脚是怎么回事?”他问。
少女始终低着头,听见他问话,头垂得更低了。
“禀少爷,奴家小时缠过足,缠到十岁上下,因为爹娘经商失败了,我要帮着做粗活,就没再缠了。”
“哦。”他点头。反正他也没恋足癖,对方又是个权宜新娘,这会儿管不了这么多啦!
“那你爹娘呢?”
“过世了。”
“还有亲人吗?”
“只有一个爷爷。”
“很好。”
书仲绮一拍折扇,这才躬身托起她的下颔,看清她的面容,登时眼睛一亮,食指轻触她的脸庞,惊艳不已。
他记得范含征这色胚曾说:“南京多佳丽,似北实南,兼有北女的润白高 ,又集南女的细腻神韵于一身;清而不寒,纤而不弱,娇而不腻,莲步捷利,身段轻盈,既柔且刚,娇媚而英飒,婉然天成,恰到好处,妙不可言。”
再看眼前这名少女,除了身段不若北女高 ,体态玲珑娇小之外,其他气韵、容貌,果然如听闻的一般。
“少爷?”灵墨不解地攒起眉询问。
只见书仲绮笑吟吟地转身拍打恒剑山的肩头,笑道:“好你个剑山呀,去哪里觅来这等绝色?”
恒剑山一如往常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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