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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小王爷吉祥-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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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那明天中午十二点十分,我在『恋恋风尘』等你们。若言而无信……」
        「再罗唆就不帮你了。」得了便宜还卖乖,哼!当她那麽好欺负吗?
        不过,她是真的很好欺负呀!
第八章
    刘学松诡计得逞之後,接下来的画面是雩娘不忍也不敢目睹的。
        她偷偷地将身子转正,翩然跃落地面。
        书怀这儿是无法暂住了,到别的地方打尖吧!市区内有许多大饭店、旅舍、宾馆,每一间都装璜得豪华气派。住哪一家好呢?
        走著走著,她望见了一楝熟悉的建筑。
        啊呀!她竟不知不觉返回唐默位於东海大学附近的别墅。
        怎生是好?进去?还是走?
        她口袋里有唐默给她的备份钥匙,但是,进去之後,见著了他,说什麽好?他已经表明了不要她了呀!
        雩娘烦恼透了,在未开窍的幼稚的心灵里,爱情和烦恼都是她应付不来的。
        走了吧!她不属於这儿,她只属於……天涯海角。
        满怀杂愁别绪,泪水泫然欲滴。没想到骤来的噩梦,一个接一个——「啊!」全然无防备之际,有人用重物敲击她的後脑勺,尽管她武功高强,可她毕竟娇嫩无比。出手的人无意取她性命,因此特别斟酌力道,够她昏倒就行了。
        身後是名男人,衔著笑意的脸庞诉说著叛逆与邪气,他毫不怜香惜玉地将雩娘草草扛到肩上,朝左侧走向一部黑色轿车。并以最快的速度驶离现场。
        ×××
        温馨舒适的小室内,只有一盏柔柔的黄灯,照映著浑身赤条彷如一尊白玉雕塑而成的女体。
        雩娘由昏聩迷乱中惊慌醒来,「这是什麽地方?」她环顾四下,除了几件雅致的家具,及墙上装饰用的字画,却不见任何人,连她的衣物——不,没有任何衣物供她遮蔽光洁的身躯,无奈地,她只好重新躲回被窝里去。
        她失去贞节了吗?
        零娘不在乎生死,因为名节清白比她的命还重要。
        「你醒啦?」漆成乳黄色的房门陡地向里敞开,走入房内的竟是一副玩世不恭、俊美得教人眩目的尉任之。
        「是你做的好事?」雩娘作梦也料想不到,他会做出此等卑劣无耻的事,心底又惊又恼。
        尉任之无所谓地咧著嘴笑了笑,「多有得罪啦!」
        「你为什么要这麽做?」雩娘不记得曾经和他结过梁子呀!
        「为了朋友。唐默和我是生死之交,我不容许你阻碍他飞跃龙门,破坏我们多年的计画。」鲜少人知道他和唐默的关系,平时他们甚至不曾共同出现,即便只是吃一顿饭,看一场电影。
        在外人眼里,他们是两个不相千的人,私底下,他们却是同坐在一条船上密不可分的密友。
        「我不懂。」雩娘道。
        「装蒜。」尉任之把脸凑到她面前,企图沿著她的脖子窥尽她美丽诱人的胴体,可惜她用被子把自己包得跟肉粽一样,扫兴!「难道你会不知道,从你出现以後,唐默和郑依霖的婚事就触礁了?嘿嘿!她可是一头大肥羊,娶了她,就等於娶了座金山银库,一辈子吃喝不尽。」
        「你是说,唐先生为了夺取不义之财,宁可出卖尊严,甚至不惜赔上婚姻?」雩娘不信他,她的小王爷怎麽会是那种妄想攀著裙带关系往上爬的人?
        「没错,很可耻对不对?!但很不幸,这就是事实。身处在一个人吃人的社会里,不要说出卖自己,即使出卖朋友、兄弟、父母也是常有的事。」
        「就像你?」
        「对,我,和唐默,我们两个是不惜踏著别人的鲜血往前爬的魔鬼,想活命的话,就赶紧逃,否则,届时弄得连命都赔上,可别怪我事先没警告你。」
        他一迳皮笑肉不笑的面孔上,很不搭调地蒙上一层阴影,像古代饱经沧桑,被逼得落草为寇的悲剧英雄。
        这样的神情,在唐默身上也经常出现。他们到底是什麽样的关系呢?
        呵!想起唐默,她的心又莫名地痛了起来。
        「生有重於泰山,轻於鸿毛——」
        「不要跟我讲仁义道德,那些一老八股的东西我从来不感兴趣。」尉任之一屁股坐到弹簧床上,不怀好意地睨向雩娘,「告诉我,要多少钱,才能把你买下来?或者,才能不让你再去骚扰唐默?」
        「很便宜。给我一套衣服,我立刻走出你和唐先生的世界,并且保证消失得无影无踪。」雩娘绝望地迎视他的眼。
        「就这样?」尉任之不信任的目光充满轻佻和鄙夷,「我很大方的,你尽可以提出条件,只要不太过分,我都会竭力满足所需。」
        在他的认知里,女人要的若不是名分就是钱财,他交往过的女人,从来没有一个人拒绝得了金银财宝的诱惑,她也不可能例外。
        「谢谢你的好意。你一定不曾爱过,才会以为用钱便可买到一切。」雩娘扬起一抹很轻很轻,直可以将人嘲讽到骨子里头的笑靥。
        她瞧不起他,比他瞧不起她尤甚。
        尉任之凛然一怒,「你爱唐默?」
        「是的,我愿意用整个生命去爱他。」
        「好。」尉任之从靴筒抽出一柄手枪,朝墙上射出枚子弹,登时将贴著浮雕壁纸的墙面打出一个窟隆。然後,他把枪丢给雩娘,「证明给我看。」
        怎麽证明?雩娘盯著那短小的「暗器」,心下惶惶。他要她自戕以明志?
        「怕了?」尉任之得意地笑开了嘴,「谅你没这个胆量,说大话谁不会?」
        他话声未落,云娘已执起枪柄,学著他发射的方法,朝自己的胸口扣下扳机——砰!砰!砰!枪口并没有射出子弹。
        「你?」她苍白的小脸写满不解。
        「是很带种,算我怕了你。」一个连死都不怕的女人,还能拿什麽诱惑她?
        尉任之今儿算是踢到铁板了。「我马上叫人送衣服过来给你。」妈的!勇敢原是件好事,可她不应该勇敢得这麽可恶透顶,简直害他丢脸极了。
        「且慢。」雩娘一时情急,柔荑自被褥下伸出抓住他的手,「你……你欺负我了吗?」
        尉任之过了足足五秒钟,才理解出她超级含蓄的用语,「你以为呢?」他俯近她的身躯,邪恶地用舌头舔向她的颈项,旋即以震耳欲聋的笑声,大模大样地走出卧房。
        ※※※
        严寒的街头。
        十五层楼犹闪烁著一盏寂寞的灯光。
        里面站著两个由地狱回来的男人唐默和尉任之。
        「你可以要她。」经过一段长长的空白,尉任之首先开口,「这种女人不要可惜。」
        唐默阴惊的眼凝向他的眼,「你对她做了什麽?」
        「试炼。」尉任之说得理直气壮,「任何和我们的野心相抵触的人事物,都必须经过严苛的试炼,方能准予存在,即使她『德高望重』也不能例外。」
        哼!鬼才会相信雩娘拥有二百多岁高龄,只有唐默这个白痴,才会相信这麽可笑幼稚的故事。
        如果唐默是小王爷,那他岂不就是大阿哥了?吹牛也不打草稿!
        尉任之一口咬定唐默没对他说实话。见色忘友,罪加一等!
        「你动过她?」唐默不理会他气得快冒烟的嘴角,一心只放在雩娘身上。
        「是啊!不然——」
        「欠扁!」唐默不等他解释完,猛然欺身上前,送他一记左勾拳。
        「喂!想干架我绝对奉陪到底。」尉任之和他都是搏击好手,这是他们年少轻狂的岁月混迹街头所磨练出来的真功夫。这也就是为什麽雩娘会失去防备的栽在他手里的原因。「那『老』女人又不是粉雕玉琢,触碰不得,只是把她扛在肩上就罪无可恕?」
        「只是那样?」唐默收回鹤形拳,但仍虎视眈眈的瞪著地。
        「不然你以为呢?」士可杀不可辱,他宁可两败俱伤,也不肯蒙受不白之
        冤。「靠蛮力就可掳获女人的心吗?白痴!」钓马子他才是个中好手哩!
        「少来触我霉头。」一触及雩娘,唐默的理智就告罄,该死!
        「放心,独善其身是我的座右铭。」尉任之跷起二郎腿。「我来只是告诫你,如果要保有她就把她稳稳当当的藏起来,不要让我、郑依霖或任何人发现。她可不是一块璞玉,而是一枚人见人爱的宝钻。」
        唐默冷哼。「滚回你的温柔窝去!」连他的闲事也敢管,活得不耐烦了?
        「再等五分钟。」尉任之敛起浮躁的笑容,换上一张郁寒的面庞,「你和郑依霖的事怎麽样了?不利用她,我们绝难取得那份资料。」
        「一月三号。」唐默面无表情地,「在丽晶酒店,席开五百桌,这是喜帖。」
        尉任之握著他掷过来的大红喜帖,整个心为之沸腾。
        「野猴子终究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了得!」他还在为这桩婚事可能停摆而担忧呢!没想到一向处事低调、步步为营的唐默,居然什麽都打点好了。
        「需要我帮什麽忙?」诚如尉任之自己所说的,他很大方,为了唐默,他可以一掷千金,更可以两肋插刀。
        「带她来。」唐默冷冷的说。
        「什麽时候?」说来说去,唐默要的还是她。他是郑依霖的克星,雩娘则是他的克星。人人头上一尊如来佛,好理加在他尉任之没有。嘿!他应该没有吧?
        「一月三日,举行婚礼的那一天。」
        「太狠了吧?」尉任之平常没那麽好心,他才懒得管别人的死活,不过雩娘除外,那女孩太善良,太惹人怜爱了。
        「如果这一关都过不了,怎配做我的女人?」唐默的眼神飘得好远好远,转瞬骤寒的星芒教人悚然骇异。
        他是个教人猜不透的男人,雩娘则是个谜样的女人,这两个会凑成一双,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成。届时我一定带她去。」
        ※※※
        雩娘游魂似的,在大街、马路上飘来荡去。
        尉任之不再限制她的行动,也不赶她走。一切由她,回去了,有吃有喝有得住,还有佣人伺候,闷得慌了,桌上有用不完的钞票随她挥霍。生活惬意得凡人根本无可比拟。
        但,她还是不快乐。她想唐默,刻骨铭心的思念著。从今尔後没有唐默的日子,她必须想办法自己过。
        「你带雨伞没?外面正下著滂沱大雨呢!」尉任之移开手中的报纸,关切地问。
        雩娘涣散的眼迟钝地闪了下,啥也没说,迳自走入电梯。
        谁在乎有没有雨?
        街道反常地冷冷清清,呼啸而过的轿车,也像赶集似的,飞逝而过。
        雨真的很大,淋得她一身狼狈。但雩娘彷佛浑然未觉。和她内心波涛汹涌的悲苦比起来,这点雨算得了什麽呢?
        整个台中市,她所熟识的就那麽几条路,走来走去就是走不出其中的困囿。
        几个小时後,她来到一间餐厅门口,这也是她来过的。只犹豫了数秒钟,她就决定推门进去,到他们曾共同到过的地方思念他,应该别有一番感受。
        甫一踏入门槛,她就瞟见他,在同样的角落,同样的位署,不同的是,他对面坐著另一个人。
        雩娘暗叫一声苦,急急退出门扉,穿过骑楼,忙著让自己用最快的速度消失掉。
        他没见著她吧?
        气喘吁吁地将背心贴在一条暗巷的墙垣上,她一手抚著胸口,一手挥去额际的雨水跟汗水,孱弱无助的身子由墙边缓缓滑下,一时悲从中来;她再也抑止不住地大声哭泣了起来。
        不知哭了多久,她觉得好累,勉力抬起头,赫然发现身旁泥水地上堆积了一大把铜板。有人从面前走过去,又丢了四、五个,再来一个,照例又丢了一些。天哪!这些文明人居然当她是乞丐?!她看起来有那么惨吗?
        「小姐,来一杯烧仙草吧?」这小贩真现实,看她「攒」了一些「银两」,便走过来向她兜售生意。
        雩娘还没伤心够,见他一件雨衣遮头盖脸的,不免心生嫌恶。「不用了,我不想喝。」
        「舍不得?一杯才二十五元,不要太亏待自己。」他硬把热呼呼的仙草塞给她,「腊月天里淋成这样,很容易伤风感冒的。」
        多管闲事的家伙,心情不好的时候特别讨厌别人打扰。她就是要这个样子待在这里,伤心兼自虐,怎样?但,心软如她,最後仍是买下了烧仙草。
        咦!这叫仙草的东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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