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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婚纱照的陷阱-第5章

小说: 婚纱照的陷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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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不行。一则有行规约束,二则有市场约束(因为市场中的欺骗随时都会被发现,一旦发现其代价肯定不小)。惟一的出路就是在增加消费者的效用的同时提高自己的收益。出租车司机动的脑筋就在这里。而这也正是私人经营活力所在。    
    可见,如果北京的五环路也以私人方式来经营,收费与回报的问题不也就迎刃而解了吗?    
    (2003年11月)


第一部分 婚纱照的陷阱第12节 电视采访的收费

    现代社会,随着电视机的普及,电视节目也越来越丰富,政治的、经济的、生活的、社会的等各种各样的新闻报道与评论扑面而来,但是人们是否想过,这么丰富多彩的节目除了电视台本身自己做的节目之外,还有许多是通过采访专家、名人及种种社会人士而制成的。    
    在市场经济中,对于专家与名人来说,不仅知识是值钱的,而且时间也是有价的。对于电视台的采访,专家们不仅要贡献知识;也花费不少时间。既然有花费,那么这种对专家与名人的采访会不会付费,如果不付费,为什么会这样?如果付费,这个市场是如何定价的?市场的供求法则在这个市场中是如何进行的?    
    在日本与中国台湾,如果电视台对一名专家或名人进行采访,被采访者一定会收到一笔可观的报酬。可是在香港特区,情况就有差异了。有些电视台邀请嘉宾参加一些评论节目会给一些报酬,但不少节目则不会给报酬。在北京,其情况也与香港较为相似。为什么一些电视采访会付给专家报酬,而另一些节目则报酬为零呢?看来这完全是市场的供求法则决定的。    
    对于名人来说,他之所以成为名人,当然是各种媒体传播的结果,而电视则是最容易成为名人的一种传播方式。因此,名人到电视台做节目,有没有报酬对他们是不重要了,因为,他们做节目并不在于做节目时所获得的报酬多少,而在于通过电视如何扩大自己的知名度、扩大自己的影响,有些人甚至自己出钱,也愿意争取做节目的机会。    
    因为,这样能够增加与积累这些人的无形资产。而这些无形资产则是他们的财富了。既然有人做节目不要付费,那么电视台为什么一定要支付这笔费用而增加其运作成本呢?    
    但是,电视台要找的不一定都是这些名人与社会人士,否则,观众所获得的信息与知识就太平平常常了。因此,观众们更需要一些专业人士对一些问题发表自己的专业意见。对于这些专业人士,如果也是如名人那样不付费给他们,就不一定合适。专家们是否如名人们一样频频出镜呢?可能情况会有不同,因为,做不做电视节目对专家来说没有什么利益,他们也不需要靠频频出镜来扩大自己的影响与增加知名度,反之,频频出镜还要花费不少时间与精力。    
    对此,如果我们做一点经济分析就会一目了然了。对于专业人士来说,如果做节目,电视台不支付报酬,那么所做的电视节目肯定是一些简单即时回应的访谈。因为,这些节目不需要花上太多时间与精力,更不需要为了做这个节目准备什么,只是电视台的记者来时即兴而做。这样做即使会浪费一些时间,但也会有助于提高专家的知名度,增加个人的无形资产。成本与收益在一定程度上也相配,否则,专家们一定会不接受电视采访。    
    但是,对于一些专门性的节目,专家们不仅要花一定的时间与精力,如对要讲的问题重新温习与准备,而且每做一次节目要花相应的成本,如花一定的时间到电视台,路途的交通费等。而且,尽管有不少人也愿意免费去电视台做这类节目,但是能够做这类节目的专家是十分稀少的,电视台肯定会选中再选。如果电视台做这样的节目也不付费的话,那么要选到真正的专家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对于这类节目,电视台要想做就非付给专家们报酬不可,否则,或是滥竽充数,或是真正的专家根本不会前往。    
    人的行为看上去就是那样简单,但简单的背后都有一个深刻的经济分析。这就是经济理性原则。    
    (20003年11月30)


第一部分 婚纱照的陷阱第13节 劣币岂可驱逐良币

    “劣币驱逐良币”(bad money drives good money )也称为格雷欣法则(Greshams Law),据说是由英国的格雷欣于1559年提出而命名的。格雷欣法则源于在金本位制度下,本身以贵金属铸成的货币,其质量直接影响货币的价值,人们倾向于保留完整的新货币,剩下残旧破损的货币在市面上流通。由此引申出,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允许两种货币流通,而这两种货币又有优劣之分,那么劣货币(价值较低的)就会将优货币(价值较高的)驱逐出市场,以致无人使用优货币。在这里,格雷欣法则是假定两种货币有着公开兑换率(但这种兑换率不是市场决定的),从而使两种货币的价值不在一个均衡点上。在这种情况下,到市场购物,每个人都会抢着使用价值较低的劣货币,而优货币就慢慢地退出市场了。    
    在香港市场,如果以港币的流通性、可自由兑换性及币值较高的情况来看,港元应为“良币”, 而以人民币的不可自由兑换、币值较低及流通范围小则称之为“劣币”。最近,央行同意香港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也就是人民币正式在香港流通了。如果从两币特性与香港所发生的情况来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也正在香港出现。    
    从香港1997年回归以来,随着两地经贸关系、人文往来、民众旅游的增加,特别是香港开放内地民众自由行,人民币早已成了香港的第二货币。人民币在香港广泛的使用,促进了香港零售业的发展,带活香港的经济。而且随着香港各行业商人抱有对内地民众到香港旅游带来无限商机的憧憬,除了不少服装及化妆品连锁店以一兑一汇价吸引旅客购物外,越来越多的商户表示欢迎使用人民币,兑换率要比正常汇价还要优惠。    
    目前,在银行,港元与人民币的汇价比价是100∶106,如果以一比一兑换,使用人民币可获得超过6%的折扣。在目前世界低利率、低回报,经济低迷的年代里,6%的折扣不能不说是十分吸引人的事情。如果香港的店铺都这样大量使用人民币,那么港元自然会退出市场,即劣币驱逐了良币。    
    但是格雷欣法则真的成立吗?我们可以看到,在优、劣两种货币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买者当然是愿意付出劣币,但问题是,卖者为什么愿意收取劣币呢?除非卖者或是不知情或是不理性,否则他一定会对劣币敬而远之。如果要卖者收劣币,那么他所卖物品的价格一定会提高,用以补偿劣币的价值;同时,以良币购物时,价格会较便宜。    
    比如,最近香港的《苹果日报》在报头上印有“只售港元六元,人民币六元”,而且其他一周传媒系列的报纸杂志都可以以同样的方式用人民币来付款。对于精打细算的香港市民来说,选择人民币付款肯定是上乘的做法。但是市场的实际情况并没有如愿以偿。在香港的报摊,报贩们都表示不欢迎顾客使用人民币,甚至于表明只收港元,原因是报贩向代理商交涉时手续十分麻烦。    
    报贩表示,收取人民币后,需向代理一周传媒的出版社报数,查证后才获准以人民币兑换成港元。因涉及汇率差价,如果人民币的金额大,代理商就会质疑报贩“虚报”,怀疑报贩从中赚取汇率的差价,因此,除非顾客强烈要求,否则报贩只会收取港币。而且购报读者多为香港人,买一张报纸差价又小,因此,人们也就不在乎一定要收港元了。    
    但是,如果香港店铺广泛使用人民币,而且港元与人民币的比价为1∶1。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以价格的优势让店铺里生意大增,而且店里的业绩也大为改善,那么所损失的6%差价损失可能补偿回来。如果店里的业绩没有改善,那么问题就来了,卖者或是在物品的价格上做手脚,或是会拒收人民币。最后还是劣币退出市场。    
    也就是说,由于交易费用或信息费用的存在,最后还是良币驱逐了劣币。如果交易费用不存在,那么格雷欣法则当然可以大放光彩。在交易费用存在的情况下,用优币的人可以将物价压低,用劣币的人亦可能要加价,正是这种讨价还价,用任何一种货币也就没有区别了。    
    目前,我们社会中经常会看到盗版光盘代替正版光盘,欺骗驱逐诚实,好的东西往往容易被不好的东西所取代,何也?是因为劣币代替良币吗?其实并非如此。    
    拿盗版光盘来说,为什么越是打击盗版光盘该市场越是繁荣?并不是由于盗版光盘质量差而来代替质量好的正版光盘,而在于从光盘使用来说,由于现代光盘制作技术的普及简便,无论是正版的还是盗版的光盘在使用上是没有多少质量差别的。但是从两者的价格上来说,由于正版光盘强调知识产权的成本,追求巨大的超额利润,使得正版光盘售价十分昂贵。这就是为盗版者创造了一个巨大的利润空间。即使是在法律上对盗版光盘打击得十分严厉,但受暴利之驱使,盗版者仍然会冒着巨大风险从事盗版光盘活动,而购买盗版光盘,消费者则只是花微小成本就可以获得正版光盘之效用,盗版光盘市场就自然盛行起来。    
    这与劣币驱逐良币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而在股市上为什么欺骗行为会盛行?并不在于这种行为有市场,而在于相应的制度安排对这种行为打击处罚不严厉,市场上欺骗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往往会大大地超过可能受到惩罚的成本,特别是对这种欺骗行为惩罚成本微乎其微时,市场上的欺骗行为也就盛行了。    
    许多事情从外表看似乎有理,但实际不然。许多事情外表上看有相同的特征,但实际上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2003年11月24日)


第一部分 婚纱照的陷阱第14节 从价格歧视中获大利

    在新古典的市场中,一种商品,同样的质量,同样成本的价格,在同一地点交易出售,其价格肯定是相同的。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这个市场就是无效率了。但是,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价格歧视(即同一商品、同一成本,在同一地点与时间卖出不同价格)的现象则到处可见,而正是这种价格歧视成了卖者谋取利润最大化的不二法门。从张五常教授年宵之夜香港街头卖桔,到不少旅游地点货品不标明价格,北京潘家园旧货市场漫天要价,北京近郊出租车黑车随地喊价,都是价格歧视例子。    
    张五常教授曾在年宵之夜在香港街头卖桔观察到:顾客都知道在街头是没有不讲价的市场,因此,卖者无论报出多少价,顾客一定会讨价还价,很难以不二价成交。在这种情况下,卖者知道开的价总是会压低的,而每个顾客所获得的信息不同,所以成交的价格也就殊异。对卖者来说,他希望以最高的平均价格及时地把手中的货品卖出。对买者来说,则希望自己所买的货品价格是最低的。在这样的市场,由于信息不对称,实际上买者出价买得货品从30~80元不等。正如张五常教授所说,他们几人年宵在香港街头卖桔,如果没有价格歧视,生意是很难不亏本的,而价格歧视出现,则让他们获利收场。    
    前几天笔者到一个地方去旅游,在旅游点看到路边上小店里货品琳琅满目,特别是各种旅游纪念品、工艺品更是应有尽有,但是对于这些货品没有一家店是明码标价的。货品的买卖为什么不把价格标明清楚呢?这样不是可以让顾客购买更方便吗?其实,这里有它的奥妙,其奥妙就在于如何在价格歧视中获利。    
    当时,笔者走向小店,准备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买。刚一离开队伍,导游小姐就提醒我,小贩都会开天价,如果挑选到合适的货品,还价时一定要压低一半。导游所言不虚,笔者每次问价,店主一定会看着我数秒钟后才开价,并以此来探究我可能的底价在哪里。最后,我看中了一个铜币,压价一半25元购得,但是其后一个老外,同样的东西则是花了60元。同样的东西就是存在如此之大的价格歧视。    
    这里店主,别看他们生活在边远的地方,但他们定价策略却是很高明的,即把价格歧视原理运用得得心应手。因为,在信息完全的市场中,如果店主货品定价比他人高,那么顾客就会跑到其他的店里去买。但是在游客云集的地方,店主不愿意明码标价,就在于游客既无法获得购买货品的信息,也无法识别货品的质量。在这种情况下,店主单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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