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神族--看我们生在凌源 >

第23章

神族--看我们生在凌源-第23章

小说: 神族--看我们生在凌源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着时间的流逝,刘臣捧回的鸭蛋的不断增多,刘臣的父母对此也渐渐习以为常,儿子的成绩在烂,顶多也就是说上一句“怎么搞的?”而不会像一开始那样“莫名惊诧”了。“虱多不痒,债多不愁”可能就是这个道理。当时刘臣的父母也想的很开,既然儿子不是考大学的那块料,那就让他混个初中毕业然后在在凌源劳改分局下属企业里找份工作,实在不行就去接他爸的班,反正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饿不死人。
在我的记忆当中,小学的老师,尤其是教一二年级的老师,凡是我知道的,几乎个个都像个“事妈”,什么都管,当时我的那位好班主任也不例外。对于我们来说这实在是让我们讨厌。当时的老师个个都像是克格勃,整天都围着我们这帮孩子转监视我们的一言一行,弄的我们都不敢在学校里进行“多兵种联合军事演习”,因为那样的话会被老师当成是大群架而把我们给拎到办公室罚站。
那个时候想一想实在是没多少东西值得怀念,能让我记住的只有两样,一样是电视剧《小龙人》,一个就是当时教我画画的可以说是老师的人,张三。
以我们当时的眼光来看,《小龙人》绝对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完美的电视剧,至少在现在没有一部电视剧能吸引我宁可冒着不完成作业被找家长的危险去观看。当时满大街的孩子都在或是嘶吼或是轻哼“我是一条小青龙,我是一条小青龙”,为此我们的班主任还被我们取了一个在我们看来并没有恶意的外号“鹦鹉婆婆”。至于我的那位美术老师——说实话,要是称他为老师的话,很多人可能会觉得有辱斯文,但他确确实实教过我画画,称之为老师并不为过。之所以说是有辱斯文,是因为我的这位老师不是一个正常人,确切的说他是一个无家可归的疯子,也就是大家在街上常看到的那种衣衫褴褛成天胡说八道有时还会打人毁物的那种人。
张三为什么叫张三,具体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大人们都这么叫他。疯子张三和老建筑物上的标语一样,是文革期间的产物,也就是说他是在文革期间发疯的。据老人们讲,张三原来就是红卫中学的一名学生,后来不知因为什么事受了刺激,在课堂上突然发疯,然后他的家人就在一场大火之中全部丧生,由于他当时还在外面发疯所以躲过一劫。我们这的老人们都相信,张三是一个深受上天保佑的疯子,是一个真真正正的不死蟑螂,不像圣斗士星矢只是一个漫画中的人物。这么多年冬去春来,张三一个人在外流浪非但没有冻死病死,反而身体越发强壮,直叫人怀疑他是不是倒练过《九阴真经》。当年这张三在学校时,也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而且还专门学过画画,后来虽然人发了疯,但是画画的水平却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在这一方面他有点像梵高。
做为疯子,张三是我见过的最与众不同的一个,首先他是我们这里的疯子中学历最高的,当年他发疯的时候正在上高中,在那个年代他也算是个知识分子了。张三还是我所见到过的最体面的一个疯子,和其他的疯子不同,张三相对来说很爱干净,除了像其他疯子一样不剪头不刮胡子,这个人经常洗澡,不象其他的疯子那样成天脏了吧唧的,而且他也是所有疯子中人缘最好的一个,不少老人都是看着他长大的——确切的说是看着他疯大的,因为他在分局住宅区这一带跟人们混的很熟,而且从不闹事,分局澡堂的看堂老头也就会在没人的时候放他进来洗个澡,不管他要钱。比较而言,张三的穿着在众多疯子里面也还算是体面,因为总有好心的老太太送给他旧衣服。而且他吃的也不差基本上我们吃什么他就吃什么,逢年过节,张三就会挨家敲门要东西,一般都是满载而归,没有人对他横眉冷目,因此他的遭遇常常让那些送财神的正常人们羡慕不已。
当年,我跟这疯子的关系处的相当不错,甚至互相之间称兄道弟——他叫我魏二哥,我叫他张三弟(某人语:这都从那论的?)。当时我们这帮孩子没事的时候整天围着他转,捉弄他,而他也不生气,只是有时会管我们要东西吃,而我们也会给他,作为回报,他就会给我们画一幅素描画像。当年我看他会画画很是羡慕,而张三当时对于我手中的巧克力和蛋糕也非常的眼馋,于是便管我要,当时我就问他,“我凭什么给你?”之所以我这么说,是因为我知道他根本不会来强抢。
当时张三咬着手指头傻笑了半天,这才断断续续的说出了一句话,跟我谈条件“只要你、给、给、给我蛋糕吃、吃,我就教你学、学画画。”说完他马上摸出铅笔给我画了一幅素描画像讨好我。说实话,他给我画的这幅画并没有发挥出他的最高水平,因为他在画的时候,眼睛总是盯着我手里的蛋糕。
当时我也是不知抽了那根筋,大概是处于玩笑的心里,便同意了他的交易。这疯子虽然疯了一点,但是说话却算数,在吃完蛋糕以后他马上就给我上了第一课——“给、给、给你,这是我画的三幅、幅画,你把他回家描一遍。”
于是就这样,我在一个疯子的指导下开始了我的学画历程,说起来都有些好笑。虽然一般人对于我拜这样一位老师为师颇有微词,但是我的几个兄弟却对此表示理解“反正那个姓魏的也是个半疯子,拜一个疯子为师也算是门当户对。”
应该说,初我拜这位老师学画画是一件很合算的买卖,首先这位老师要的学费少的可以忽略不记,只不过是两块蛋糕外加以后我断断续续给他的几块巧克力水果糖,加在一块也不到三块钱,而且他的教学水平也不错,至少是对于我这样的活神仙来说是很对口味,他的教学进程也很快,毕竟这是野路子,比正规教学要快上好几倍,当一位算是和我同期开始学美术的家伙还在少年宫里描三角圆柱形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学画人头了。
后来在学校的一次绘画比赛当中,我得了第一他得了第二,当他来我家玩时他就问我,“喂,魏志东,你的画画是跟谁学的?”
当时我没有隐瞒,指着正蹲在我家阳台下面晒太阳的我的“三弟”老师张三说,“跟他学的。”
我的这位同学在确定我不是在开玩笑以后只说了一句话,“操,妈的,以后打死我我都不学美术了!”这家伙是条汉子,说到做到,从此以后我在也没见他摸过画笔。从此中国又少了一位青年画家。
学校其实如同战场——唯一的差别就是战场是让人没命,学校让人没劲。但是无论在那里,每个人要想过的好就要擅长在挫折中找到规律,然后不断的总结经验教训。我们到了最后就像那些身经百战的老兵一样,在如同子弹一样密集的学校各种规章制度中学会了游刃有余。而且学校和战场相比最大的好处就是虽然都有可能死人,但是阵亡的危险毕竟还是小很多,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对我们来说,最现实的不幸顶多就是被老师叫家长然后回家吃一顿鸡毛掸子炒肉。因此你在学校这里可以慢慢的体会慢慢的学习,一般来说,一个孩子,想要完全适宜学校生活,有两年的时间足够了。一般来说,到了三年级以后,上学的生活就好过了许多,首先我们此时已经不是一二年级的小豆包“一打一蹦高了”,因为我们也都是“学长”了,虽然我们不像六年级的同学那样达到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的地步,但最起码我们已经不是这个学校之中最小的了,着意味着我们从此以后可以少受那些高年级的坏蛋欺负,甚至是我们也能当把坏蛋,去欺负欺负低年级的同学。
不过,当时我受的体内从托儿所时流传下来已经残存不多的英雄主义影响,自然是不会去干那种欺负弱小的违背江湖道义的行为,除非那个小孩子极度可恨,就像王雨那样。
说来王雨那也不是一般战士,当年在我们这帮孩子当中也称得上是一位人才。王雨姓王名雨字苞米,人送外号大蚂蚁,这家伙当年因为和王鹤王鹏是同住一楼的邻居,年龄上比我们小一岁,因此便拜上了王鹤王鹏的码头,跟着这两个坏种杀鸡放火无恶不做。他和同楼的王鹤王鹏外加一个叫王闯的被并称为那一带的“四大天王”。王雨当年口碑不佳,是公认的分局一带首席大潮种,当然,有时候我们还是很佩服他的勇气的,至少我们在胆大也不敢喝缝纫机油。
说道喝缝纫机油,当时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天这小子上王鹤家玩,要说王雨这小子有个毛病,就是到了别人家见什么吃什么,结果那天他就吃错东西,把王鹤家的缝纫机油瓶给看成了八王寺汽水,二话不说,抓起来就是一大口,其实当时王鹤早就知道他会这么做,但是他站在一边就是不说。王雨在痛饮了一口缝纫机油之后一时还没反过闷来,还问王鹤:“你家的汽水怎么不是味啊?”当时我们都在场,他的这句话害的我们在地上滚了半天。
除了喝缝纫机油,这家伙还干过很多丢祖国和人民脸的事情,比方说那天我们几个一块在马路上溜达,正巧碰上我班上的一位豪放女骑车经过。这姐们长的不赖,唯一的缺点就是黑了点,王雨这小子一天到晚撒谎撩屁,偏偏在着最不该说实话的时候说了实话——当时他指着那位豪放女说“你瞅那个黑王八!”虽然他说话的声音不大,奈何这女生天生一对蝙蝠的耳朵,王雨的话还是一句不拉的被她收听到了。几乎所有的女生都有一个毛病,就是容不得别人指出她外貌上的缺点,这位豪放女也不例外,听了王雨的话之后当场爆豆,立马下了车就要撕了王雨,幸亏这小子跑的快,不然这家伙很可能会变成第二个李大嘴——我们可以想象,要是被那个女生抓住的话,王雨的嘴将会被撕成什么模样。
不过除了乱说话惹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以外,王雨同志在学习上还是有一些可取之处的,比方说他的语文造句就是天下一绝,当年这小子在学校曾经造出过这么一个千古绝句,当时老师留的作业是像&;#8226;&;#8226;&;#8226;&;#8226;&;#8226;&;#8226;一样,结果他造出来的是:
像&;#8226;&;#8226;&;#8226;&;#8226;&;#8226;&;#8226;一样:我二舅妈像猴一样。
这句子办公室里所有老师看到的第一反应就是,将嘴里的一切全都吐了出来。当时他们班上的班主任是一个好奇心非常强的人,看完此句之后,马上产生了要见他二舅妈一面的冲动,不过,后来见没见上我就不清楚了。
王雨就是这么一个衰人,但是之所以我会和王雨这种衰人计较,主要还是因为王雨这小子平常过于抠门,而且还非常自不量力,总以为自己是李小龙,虽然他连李小虫都不配当——因为他姓王。那一次就是,我和王鹤一伙,这小子和王闯一伙,两伙人一块扇圆牌,这两个大菜鸟不但手气差的要命,而且技术也不过硬,与我和王鹤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不一会他俩就被我俩给赢了个兜底朝天。当时王雨的表现显得很没赌品,立马就红了眼,要和我跟王鹤拼命,不过很可惜,王雨同志选错了对手和盟友,首先就像我们和他在扇圆牌方面的技术差距一样,这小子的战斗力和我们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上的,而他认为可以依靠的盟友王闯没有他那么傻,乖乖的愿赌服输,回家去也。可以说,王雨当时是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和两个错误的对手打了一场错误的战争”。王雨和王鹤是邻居,因此知道这小子惯下黑手,当时我长的比王鹤要矮上许多,因此这小子便认为我好欺负,一开战就拼了全力向我冲来。但是他打错了如意算盘,有道是“人不可貌像”,王雨没有想到,我这个小个子要比王鹤这个大家伙的战斗力还要强,最起码是他的一倍以上。在战斗一开始局势就被我控制住了,王雨的拳头刚举起来就被我一电炮轮飞,接着又被我用练过铁头功的脑袋连撞三下,结果差一点就昏迷不醒,当时就坐在地上了。是役,王雨被我打的哭着满地找鞋,在我将王雨解决之后,王鹤丝毫不顾及邻里关系,本着“不打白不打”的原则,照例上前蹭脚,踢得王雨抱头鼠窜。
不过相对王鹤对王雨的危害,我偶尔打王雨一顿就算不上什么了。毕竟王鹤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鹤是那一层楼的扛把子,老大揍小弟自然是天经地义。偏巧王雨和另一个弱者王闯之间又一直不和,哥俩之间经常起内讧,于是便给了王鹤“维持秩序”的理由。二人之中王鹤一直是看王雨不爽,因此每次王雨和王闯一打架,最后倒霉的总是他。
就像那一次,王雨和王闯在楼下斗蛐蛐,王雨的蛐蛐个大体健,王闯的小不点根本不是对手,一连被咬死好几只。王闯的脾气说来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