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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芙殇 作者:明月珰-第43章

小说: 芙殇 作者:明月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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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洛郁闷的躺在床上,设计这一幕的主可真是厉害。不费吹灰之力就“扁”了华薇夫人,不过龙轩帝对华薇夫人的惩罚不算太严。芙洛可不会傻到以为聪明的华薇夫人是这一幕的主使者,相信龙轩帝也不会,只是做个表象而已。   
自己成了无辜的受害者,到最后不知道那个主谋是为了自己设计这一幕,还是为了华薇夫人设计这一幕呢?   
如果以后龙轩帝宠爱自己,岂不是把他自己放到和一个低贱的太监一个地位上了吗?以皇族那种天生自以为尊贵的性格来说,真是断绝了芙洛以后的生路。   
芙洛在想,如果以古人的性子,自己是不是应该自杀以明节操啊?   
――――――――――――――――――――――――   
明月珰:去吧,偶的孩子,死了,偶让龙儿给你来一篇《祭芙洛文》,保证情深意切。   
芙洛不敢置信的看着明月珰:你是不是有新欢了?   
明月珰:洛儿,感情的事是不可以勉强的,一生只遇到一个令自己心动的人,也是不可能的。   
芙洛:还有什么好处?   
明月珰有些转不过弯来,芙洛的思维跳跃得太快:“什么?”   
芙洛:我要是自杀了,还有什么好处?   
明月珰:偶将你完好无缺的送回现代。   
芙洛:你的新欢叫什么名字?   
明月珰深情的叫出“不挽”的名字。   
芙洛的眼泪滚滚流下。   
龙轩帝一个回旋踢,将明月珰踢回了月球。   
“朕还没有虐够呢。”龙轩帝温柔的将芙洛的眼泪拭去。   
芙洛的泪流得更凶了。   
觉得,也许自杀真的是自己最好的结局呢。   
明月珰独白:其实偶真的想你们死!(出自有了新欢忘了就爱的女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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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时候幻想过无数次自杀的方式,最终选定了安眠药,可惜这里没有,所以芙洛觉得还是活着比较好。   
上吊,要吐舌头,太难看。   
跳河,要腐败发胀,太恶心。   
跳楼,鉴于这里楼不高,容易残废。   
吞金,这个胃太难受。   
最终,芙洛因为自杀方式太过不美观不舒适,放弃了自杀的念头。   
既然不能死,就得动脑筋想想怎么活。   
对龙轩帝这种人,来强的肯定不行。美人计不行,只能用苦肉计了。示敌以弱,以期攻其不备。   
三十六计里的苦肉计是怎么说的:人不自害,受害必真;假真真假,间以得行。   
芙洛心想,苦肉计也是动心的国家标准检验法啊。   
经过数千年历代女主的亲身实验,没一个不见效的,华薇夫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如果不见效,一定不是方法的问题,而是人品问题。   
可惜这里没有电风扇,不然大冬天脱光了对着风扇吹,一定很见效。芙洛咬着牙,穿了一件单薄的衣服,站到凛冽的寒风中,摆出玛丽莲梦露的经典造型,以自娱自乐。   
有时候觉得女人心狠起来,比任何动物都可怕。明明怕死了冷,却依然坚强的支持下去。   
装病要骗过龙轩帝,估计是不能,所以只能自虐了。   
“素月,怎么是你?”龙轩帝诧异的抬头,看着素月将茶水放在桌上。   
今天本该是无心当值的,龙轩帝记得清清楚楚。   
“回皇上,无心今儿生病了。”   
[正文:第七十四章 枯木逢春]     
可惜这一日芙洛并没有等来她盼望的结果。   
下一日,再下一日,也没有等来她盼望的结果。   
良药倒了无数,病情辗转反复,却依然等不来。   
如此反覆半月有余。   
眼睁睁看着素月姑姑因自己恶病缠身,而让自己搬到了夜澜殿。这夜阑殿就好比宫妃的冷宫一般,久病不愈的宫女都会被赶到这里,自生自灭,不能让宫女的晦气把宫里的主子给染了。   
人说的,一子错,全盘皆落索是不是就是芙洛眼前的写照呢。   
苦肉计看来也失败了,而且还搭进了自己所有的希望。   
昆谕殿   
龙轩帝望着万全新带来的贴身侍女。   
“无心呢?”   
“无心久病不愈,太医院怕冲撞了皇上,所以,素月姑姑命她搬到夜阑殿了。”万全低头答到。   
“久病不愈?”龙轩帝低声问道,“没有传太医吗?”   
龙轩帝立即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言,一个宫女生病是根本没有资格传太医的,有些怕是连医女也不能传的。   
“回皇上,传了医女,可是也不见好转。”   
龙轩帝“嚯”的起身,“万全,枉你跟了朕二十年。”   
他帅气的走了出去,只留万全在后面独自委屈。   
于规于法,自己一个太监怎敢擅自决定,传太医来给宫女诊脉。无心病了这么多日子,皇上都不过问,她的病情也不见好转,依照宫规,将她送往夜阑殿也是无可厚非的。   
不过夜阑殿并不如芙洛想象的那般破败,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有一种旺盛的生命力,破烂的窗纸上糊了一层又一层的补丁,屋里虽然铺着尘,可是物件却整整齐齐。   
想起以前在这里住过的宫女,她们一定不曾放弃过希望,总想能再回到那繁华的地方。   
放下铺盖卷,芙洛费力的从院子里的井里打上一桶水,开始打扫卫生,无论环境有多恶劣,也是希望能在干干净净的地方生着,亦或死去。   
自己的病情并不严重,只是刻意拖着不愿喝药,在现代,谁不经常得个感冒什么的。也不知是不是一个人的身份低贱的时候,身子跟着贱,放往昔肯定早已去了半条命,现在反而吃苦耐劳了。   
夜凉如冰。   
芙洛屈膝而坐,双手抱着小腿,赤着双足,望着天上的明月。   
太阳,无论何时看,总能给人温暖。   
而明月,心情好时看它,觉得温柔,心情坏时看它,凉薄。   
如今芙洛看它,冰冷。   
心灰意冷,看人间一切皆是枯败。   
千里共婵娟,不知道那一个时空的月亮是否是自己眼前的这一轮呢?   
迷糊中,总觉得月亮上印出了父母憔悴衰老的样子。   
芙洛赤着脚,走在雪地上,好想摸一摸那轮月亮。   
于龙轩帝,自己也可以彻底放弃了。   
他,没有心。   
如果有心,那也是被千丝万缕束缚的心,早已看不见它本来的样子。   
不过自己要的也不是他的心,   
只是一句话。   
他不明白,只要一句话,就能让一个人获得莫大的幸福,他却吝啬得如同葛朗台。   
不明白自己怎么就失败得如此彻底。   
是太过于自信了吗?   
忘记了苦肉计的前提。   
还是,不是本人太笨,而是敌人太狡猾?   
“你是在找死吗?”龙轩帝看着她赤足站在雪里,千言万语和打好的腹稿都化作了这句话。   
什么叫枯木逢春,什么叫雪中送炭,什么叫柳暗花明,就是这句话了。   
(偶觉得偶可以当成语老师了。)   
有时候恶言相向比甜言蜜语更甜蜜。   
芙洛转过身子,眼泪迷朦的看着他,任由他将自己抱回屋里。   
看他将她的脚握在手里,用衣袖擦拭,再放入怀里温暖。   
眼泪越掉越凶。   
心却越来越冷。   
想起某个神话。   
那个被装在瓶子里的魔鬼。   
渔夫救了他以后,他怎么说的。   
“第一个一百年,我发誓,如果谁来救了我,我就让他拥有富可敌国的财产。”   
“第二个一百年,我发誓,如果水能救出我,我救让他做这个世界的王。”   
“最后第三个一百年,我发誓,谁放我出去,我将会好好报答他:我要亲手结束他的生命!”   
芙洛紧紧的抱着龙轩帝的腰。   
哭着,喊着,“我想回家,我想回家,求求你让我回家~~”   
这是她第一次如此嚎啕大哭,因为哭的是心声,所以哭得特别真切。   
“这里不是你的家吗?”他的声音仿佛从天外传来。   
芙洛抬起头,摇摇,不说话,只是眼泪如雨般落下。   
再次低下,“我要回家,我要回家~~”大哭大叫,毫无贵妇气质可言。   
龙轩帝承受着她的齿咬,拳打,脚踢。   
哭累了,打累了,抬眼却望进一汪欲海里。   
今夜,他的情欲越发显得炙热,眸子变成了墨紫色。   
以客观的评价看,芙洛如今绝对称不上好看。   
蓬头垢面,面有菜色,脸上泪痕纵横,还有不能忽略的鼻涕。   
他用宽袖擦了擦芙洛的脸,轻轻的啄上粉唇,“小野猫疯够了?”   
这一夜两人好像彼此仇人般的撕扯,疯狂。   
用旷男怨女形容应该也不过分。   
最终,芙洛觉得龙轩帝在床上可能有一点受虐倾向,当然施虐也是他的拿手好戏。   
“我在生病。”芙洛毫不留情的拒绝了龙轩帝的第二次求欢。   
大概是理由太充分了,所以他很听话的配合着当了个暖手保。   
乾元殿的人早就快急疯了,皇上居然不在寝宫。   
万全急得团团转,最终还是想起了一个地方。   
夜阑殿   
“皇上,该早朝了。”万全抛下了所有的太监,独自来到这荒废的一角。   
屋里的两人都被惊醒了。   
龙轩帝正打算下床,却被芙洛拦住。   
所谓任性是女人的特权,偶尔的任性会增加女性的魅力。芙洛反省自己就是任性得太少了。   
舌尖挑逗的舔上他的喉结,发现这里是他最敏感的地方。   
“朕要~~”尾音被芙洛吞下了肚子。   
“你不是病了吗?”龙轩帝的笑容让芙洛觉得惊艳。   
“病了就不能好吗?”   
一时间,旖旎的风光再次浮现,万全面红耳赤的走远。   
龙轩帝十几年来第一次早朝迟到。   
一迟到就是一个时辰。 
[正文:第七十五章 五星饭店]     
芙洛并没有立即回到那满眼华丽的地方。   
一是总不能才搬进来养病,第二天就出去。   
其次是偷偷摸摸的感觉真的很刺激。   
龙轩帝走后,太医院的江院士大人很快就来了。   
接着来了两个小丫头,将寝具全换成了丝缎,忙里忙外的大扫除了一番。   
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夜阑殿去了颓败之势,倒有了隐居之质。   
仿佛这里不是那宫女一夜白头的地方,而是另一处世外桃源。   
回到宫中后,也就这段日子心最为轻松。   
最最奇怪的是,碧梧和弄影仿佛从后宫消失了一般,再寻不见踪影。今日来伺候自己的两个小丫头都是陌生面孔,并不是自己早已习惯的碧梧弄影。   
芙洛暗自奇怪。   
爱情是一朵花,需要时时浇灌。   
好感也是一朵花,需要辛勤抚养,。   
芙洛觉得好感是爱情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爱情这个共产主义理想,虽然看不见他的实现,但是并不妨碍被利益驱使的人们――例如芙洛,向他奋斗。   
每个人都有自己发泄的方式,有人喜欢撕扇子,有人喜欢喝酒,有人喜欢high歌,也有人喜欢疯舞。   
窗外飘起鹅毛雪。   
总让人忍不住的合雪起舞。   
褪去冗长厚重的棉袄,穿起薄薄的青色春衫,高抛着水袖,跳起不知名的舞蹈。   
只觉速度越来越快,舞步飞旋得越来越流畅。   
身子越来越热,温暖的感觉让人太不舒服。   
踢掉鞋袜,赤足踏雪。   
温暖中,享受着寒冷从足心传来,两种极端的感觉,营造了甜蜜包涵苦涩的极至美味。   
(有没有喜欢冬天吃冰淇淋的?)   
那个人来得无声无息。   
当并不妨碍女人的第六感发生作用。   
他来到后,疯舞成了最优美的舞姿,有企盼,有欢愉。   
人类,视觉的动物。   
芙洛喘息着停下来,眸含秋水,面带桃花,望着一袭宝蓝常服的龙轩帝。   
他叹息一口。   
“怎么不穿鞋?”面上有责备。   
芙洛脚尖踏上他的脚背,站立。双手从他腰上绕过,在背后合抱。   
脸搁在他的胸前。   
“这样就不会冷了,有你的温暖真好。”   
“这么不会照顾自己。”龙轩帝的口吻有些宠溺。   
芙洛一直觉得无论任何男人,骨子里潜藏着英雄主义。   
一个不会照顾自己的女人,一定比一个很会照顾自己的女人更能留住男人。   
如果太会照顾自己,他一定会把自己人在后宫的深海里自己沉浮。   
而你,就是我的救圈。   
爱情的游戏,女人天生就会玩,只有高低之别。   
芙洛算准了他会,所以自导自演了一场唯美的“地飞仙舞”舞台剧。   
晶莹的雪,配上晶莹的脚。   
芙洛觉得人类天性里都有一点恋足。   
比如自己,比如龙轩帝。   
将双足放到他的怀里,心里充满了偷情的快感。   
这一夜,他从脚趾亲吻到嘴唇,身体的每一寸都不放过。   
如果以前是刻意的欢爱,那么现在称为如鱼得水一点也不为过。   
一切都是本能。   
她冰冷的躯体,刺激得他的动作更为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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