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恋爱-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个偶然的邂逅很短促,但足以让大同半天难以忘记,剩下的时间里一直在回味。大同满心都盼着下午跟她聊天,然后续起这段尘封的感情,真是个不错的开始,他满脑子都是春花的音容笑貌,小时候的,上学时的,偶然碰到的和刚刚见到的,各种情景放电影似的在脑子里放了好几遍,想停下来都难。哦,还有,他想适时问一下她退婚的原因,但要把握好分寸。“怎么会突然间请我去她家呢?”大同想不出来,她那忧郁的神色让人担心。大同急躁不安地直转磨,恨不能立马就去她家,可是她爸她妈现在都没走。
为什么怕春花的爹妈呢?还不就是因为他名气太臭了,本来两家大人就别扭,现在春花家当然是八百个瞧不起大同,在他们看来挺大个小伙子往姑娘家跑能怀什么心思?准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呗!却不知除了大同以外没谁认为他们家的天鹅肉是好肉,旁人看来这俩家伙是一路货色。
大同暗想:哈,可怜的张大少爷,张公子哎,看来人不混出点儿名堂是不行的,没钱没势就没人瞧得起,段明毕业到现在也没工作,整天开着他爸的轿车出去玩,谁嘲笑过他?因为人家老子权财兼备。还有村里那个混混头子到处惹事,因为打架赔偿人家的钱加起来不低于十万,如今他发挥特长,跟人家当保镖去了,大把地挣钱,不是也受到村里人羡慕么?大同很鄙视那些见识浅薄的人,心里忿恨不已,怕归怕,还是得去,他向来讲信用,也许春花需要他帮忙,再说跟一个自己喜欢的姑娘坐坐也是件不错的事。
大同精心梳理一下并不蓬乱的头发,仔细把胡子刮净,又怕有刻意打扮的嫌疑,便还把头发弄得稍乱点儿,衣服也没换,他着衣向来俭朴,没有几件鲜亮衣服,他认为钱不充足的时候没必要拿衣服掩饰寒酸,穷就踏踏实实地穷,添置一堆衣服只能让兜里更空,因此他最新的衣服也是前年买的,穿那件都是一样旧。鞋上的泥迹也没舍得全擦干净,比刚才强点儿得啦,全身打扮得一丝不苟会让他变得紧张起来。
好不容易熬到三点他才动身,春花家后门临街好走,大同故作轻松地怀着紧张情绪,溜到这个遥望过无数次的铁门前,多少年来终于又一次靠近这个心理禁区,感觉全村的长舌男女都瞪着眼睛嘲讽地盯住他,像密集的箭雨,他那猥琐样儿暴露无遗,脸像开水泼过似的烫,双手冰冷僵硬得像冻猪蹄,这种类似耻辱的羞怯感不亚于被撕光衣服当街示众。他攥紧拳头继续走,幸好街上没一个人,其实就是串门儿,正常来往而已,却被风言风语吓得如此狼狈。他心中恼火,妈的爱谁谁,管不着老子的事。他沉着有力地敲了三下门,声声清楚,绝不会被当成是风刮的,或是显得诡秘暧昧。
“来啦!”铁门微颤着余音未断就听见春花从里屋跑出来的急促脚步声,不用问她就知道是谁,声音里明显有等候多时的炽热和期盼,也怕大同在门外多忍受一秒钟尴尬,门是朝外开的,大同闪开一点儿,她开门探出头时,满脸热情兴奋的气息冲到大同脸上来:
“快进来吧,你可来了,”同时笑着闪开身让他进来,大同心里顿时升起一种被人期待的满足感,和她一样微笑着进屋。
“我就知道是你,”大同反问她怎么知道,她当地一下把门关上插好,如果再来人好有个防备,大同总算稍稍踏下心来,像小偷顺利地溜进人家屋似的,“我听出来的,”她可爱地看着他:“你敲门的声音、温文尔雅,又浑厚有力,别人敲得声儿急,很没礼貌。”
大同脸上的温度又升高许多,大多数女孩不管平时是否善于言词,私下里都特胆大,什么都敢说,他只是又慢又重地敲了敲门她就恣意夸他,他分不清是玩笑还是赞美,胡乱地答了句:“没想到你也会耍贫嘴了。”
“谁让你上午那么夸我呢!我要还回来。”这回明显是在调皮地撒娇,这既是女孩的天性又是她们的可爱之处,很容易让人乱想,其实她没别的意思,只是想表现出亲近放松,此时她是在用洒脱来掩饰兴奋的慌乱。大同笨嘴拙舌地不会答复,傻笑着进了她的闺房,春花欢快地把他迎进去:
“等你好半天了,我一个人挺闷的,没人跟我玩儿,很想跟你聊聊。”
“好啊,我也愿意跟你这样的漂亮姑娘聊天儿,你这屋子里的味儿很特别,我喜欢闻。”大同想方设法地冒坏,满屋子都是她身上那股暖烘烘的香味儿,他没弄清是什么香水,反正混上春花的体味闻起来感觉很亲近。难得一闻的女人味儿让他有些亲近过度的不安,想起插上的门鼻尖要沁出汗来。异性的气味是种看不见的强烈吸引力,胜过丰乳肥臀和声音的刺激,它生动地告诉你对方近在咫尺,你可以偷偷地肆意享受而不会被对方发现,更容易让人冲动,这时大同胸中有种异样的东西在翻腾、涌动着要挣脱出来,他很怕自己胡思乱想,索性说他爱闻,春花到是没做出什么反应。
大同仔细打量着春花的房间,乡下的平房不像城市的楼房那么格局,吃饭、睡觉、会客都混在一起。那些旧家具已不知去向,临窗的精致柜子上有一台松下25英寸彩电。旁边是淡青色漂亮大衣柜,对着电视是一张柔软有弹性的双人床,她说她喜欢睡大床,因为不容易掉下来。那干净的嫩绿色花床单淡雅温馨,让人见了就想扑上去打个滚儿躺一会儿,肯定很舒服。她显然精心收拾过,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像松软的面包,床单连个褶都没有,大同不忍心破坏这份整洁,站在那里边看边等主人安排座位。
床头还有精致的玻璃桌子,透过明亮的桌面能看到光洁剔透的银色金属框架。桌上的白瓷盆里竟生着几株盛开的水仙花,花瓣晶莹纯洁,叶片细长油绿,球茎用精挑细选的石子固定着,这盆生机勃勃的花给屋里添了不少超凡脱俗的高雅气息。这些新家具在普通农家是难得一见的,好多家都还摆着棺材一样笨重的大墙柜和十几年前的旧家具,只有孩子结婚时才肯花这种钱。
大同逐一地赞美着,春花说这都是她零碎着攒钱买的,质量好价格也不高;别人有钱喜欢买吃的穿的,而她愿意省下来买家具,将来自己出嫁了还可以留给父母用,因为父母一辈子也没买过像样的家具。大同惭愧自己多年来只挣回个啤酒肚,从没想过给家里添过什么,他这才知道春花是个爱家顾家且有生活情调的姑娘。总之,在生活格调低下品味粗劣的农村,与那些床单皱成抹布也不愿熨烫的姑娘相比,春花这种心思精细的姑娘太少了,有几个会想起养娇贵的水仙花呢,谁娶了她真是修来的福份。
春花真不拿大同当外人,放着长腿细脚的高背椅子不用,死活非要让他坐在床上,他只好小心地坐下去,尽量不给弄皱了。春花这个热情有礼的主人要给大同泡茶,大同连忙起身过去说不用客气,我不喝茶。她便开了柜子取出一瓶贡菊花来:“不喝茶喝这个吧,”又把两个漂亮的玻璃茶杯烫一遍注进水,翘着小指分别捏进五朵黄色的小菊花,小菊花渐渐变软沉进水中,顷刻间将水染成金黄色,散发出淡淡的花香。大同傻乎乎地盯着她那纤细的白嫩手指看,不料被发现了,她略带羞涩地明知故问:
“看什么呢?”
“咱们俩长得挺像的,你不觉得么?”大同问。
“是啊,眼皮都一样,左眼双右眼单,”
“那是因为咱们吃的奶一样,可我的手为什么没有你的白呢?”大同伸出同样细长的手给她看,因为经常干粗活儿又不注意保养,手指又黑又糙。提起吃奶的事儿春花的脸一下子飞红:
“你就坏吧!死秃子。”大同小名儿叫秃子,他都忘了她还记得。
“得啦,多大了你还叫我秃子,我都忘了你叫蛮丫儿了。”她嗔怪地笑着:
“讨厌!忘了你咋还说?”她仍没闲下来,把椅子挪过来放上茶杯,又找出一盘饱满的大黑瓜子和开心果,瓜子粒粒真心实意,开心果也像主人一样合不拢嘴,与柜子里那些膨化食品相比,这是准备款待上宾的,大同说你别这么客气,忙活着准备这些东西,我都受宠若惊了。
“谁让你是我弟弟呢。”她轻咬一下嘴唇把眼睛急忙闪向旁边,这原本很自然的亲近因岁月流逝而老化,变得僵硬、滞涩,挺费劲地才能表达出来,不过大同暗暗高兴:我还是她弟弟呢。地面瓷砖擦得挺干净,瓜子皮没处放,大同找了张报纸垫在床上,无聊的调侃之后便不知说什么,脑子像供电不足的机器,蠢蠢欲动却又运转不起来,出现短暂的语塞,便低头慢腾腾地剥着一粒瓜子,好像那里面装着话。春花挨大同不远处坐下,急闪的眼睛证明她也在寻找话题,双手呈兰花状平放在并拢的双膝上,一副大家闺秀模样,这让大同有些惊讶。
为什么呢?以前大同闲翻老照片时发现过一张坐着四个老太太的照片,他问他妈都是谁,他妈说是他太姥
姥和几个干姐妹,太姥姥是大家出身,一举一动都能透出小姐气质,让他猜那个是,大同左看右看也认不出,那老几位穿着黑粗布棉袄,全像是山沟土老太太,毫无贵族像,最终大同妈指着一位的手说,你看,只有你太姥姥的手是兰花形的,很像玩灯影游戏时捏成孔雀的手形。果然,其它老太太的手都是很随便地叉开扣在膝上的。原来不同的生活背景会养成不同的举止习惯,尽管变成老太太也不会改变。春花当然不是贵族后代,大同想也许她很注重个人素质修养,连举手投足的小动作都有意识地训练过。
“你有对象了么?”几秒钟后春花突然问道,大同急忙收回走散了的思绪回答说没有。作为姐姐理应关心一下弟弟的婚事,但此时他觉得有些唐突,这也正像是春花原本的性格。
“那,有你喜欢的女孩么?”大同真想说只有你,但不知她是否有喜欢的人,免得一上来就弄得挺尴尬,便说:“嗯,有,只是不愿让你知道。”脸忍不住烧了一下。她似乎没猜透这意思:
“我也不勉强问,你们相处得很不错吧?”大同含糊地点点头,不想就这个话题讨论下去,便说:“你这些年过得好吗?有没有找个合适的对象?”
她忧郁地说不太好,毫不遮掩地跟大同谈起这些年的情感历程。
她还是那么善长说话,娓娓道来,绵绵不断,大同也还是爱当她的听众。
漂亮的女孩爱情故事多,春花也是如此,有这么个混帐规律:漂亮女孩跟高级轿车一样,多数是有钱人的奢侈品,与平常人的缘份极薄,跟春花来往的全是些阔少爷,家境贫穷的人不敢追求漂亮女孩,不仅是自卑,总觉得货色好价钱自然不低,紧紧巴巴凑百十来块钱请人家吃顿饭于人于已都挺尴尬的,更别说买首饰衣服了,像大同这种任意透支钱包请客而毫不手软心疼的傻瓜不多见。更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偏执地认为漂亮女孩都不甘心过清贫日子,终归会保不住,得到这样的女孩好比叫花子得到一大块金子,或是小孩子放爆竹,又爱又怕,于是甘心娶个糟糠之妻,真的连狗都不吃才放心。
春花说追求她的人有贪图她外表的,有为了玩的,她一直在寻找理想的爱人:温和,体贴,宽容,专一,有头脑,相貌无所谓,仅仅集这几样优点于一身的人就这么难找,她苦寻了三年,大同认为世界上这样的人并没绝种,他本人也不会是唯一的一个,便怀疑春花是否不肯低就,带着疑问继续听。
在京城时,因为工作的局限性使她接触不到更多的人,即便接触也是生活背景相差很大的,没有共同语言,没有发展关系的意义,只好再回本县寻归宿。
春花第一个男友是个酒店老板的儿子,很舍得为她花钱,也很疼爱她,却是那种极端自私的爱,把春花当成他的私人物品,不许她跟任何人接触,他身上那种骄奢之气、狂妄自大让春花难以忍受,且粗野无知,目中无人。
那天他们开车出去逛街,在街头买水果时春花认出摊主是以前一个同学的母亲,因为熟识多聊了几句,那小子就不高兴地催促她快走,上车后劈头盖脸地训斥她:“你哪儿那么多废话,一个臭卖水果的乡下老娘们儿你理她干什么,嘻嘻哈哈的不嫌丢身份,别忘了你是大款的太太,上流人物!”春花火气立马上来了:“她是我同学的妈妈,凭什么不许说话?”他仍蛮横地警告春花下不为例。春花反驳他:“你们家有个酒店就是大款啦,就是上流人物啦,我也是乡下人,我妈也是乡下老娘们儿,瞧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