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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成功的恋爱-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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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蚂蚁窝里也有小资
    第七章蚂蚁窝里也有小资

    在以后的日子里,大同的电话里再也没有显示过小雪的号码。一晃大半年过去了,他们所在的工厂因产品质量太差而失去几个客户,好几个月没有生产订单。大同和大志失业了,而且还有三个月工资没能发下来,连花的都没有。老板说还有两个客户没给货款,发不下工资,过段时间保证发。同事们相互留下电话号码后陆续回家了,都说谁找到好工作就通知大伙,有钱一起挣。其实能否找到工作谁心里都没谱,上班是身心疲惫,失业是心灰意冷,同样不好过。小郑突然想起大同说过要创业,便半开玩笑地说:“大同,要是做生意,可想着兄弟们啊!我愿意跟你这样有闯劲的人打交道,你不像个久居人下的,将来也许有所作为。”大同不在乎这种没来由的恭维,笑笑说绝忘不了大伙。

    失恋加失业的滋味真不好受,大同再宽容大量小雪也是跟别人谈恋爱呢,没他什么事,那份破工作再让人讨厌也不能失去,那是他们唯一的财路,周围的大小工厂都一样,时好时坏,工资也不按时发,吃不饱饿不死的日子让他们恼火,资金一点儿也没筹到,反而花了不少,干脆先回家过几天田园生活,等工厂欠他们的三个月工资发下来再说。

    在家干农活儿耳朵也不清静,有些乡亲讥笑他们是废物,父母也时常责备,多半意思是人家能找到好工作你们为什么就不行,总是让他们再去找工作。大同明白,其实是人家肯忍气吞声勉强活着而他们不肯,人家肯安于现状而他们想努力拼搏,他们比人家都穷,不拼不行,难道一辈子在那种工厂上班么?若是仅为上班很容易,满大街都是就业机会,哪个电线杆上没有几张招工广告?实际内幕大同都清楚,多数跟他们去过的这种厂子类似,少数是纯粹骗人的。去北京呢?不是不敢去,而是他们这样的人去了也不容易有大发展,为了创业还是在本地好。大同不愿跟家人抬杠,听惯了也就不当回事了。

    与此同时又听说春花与段明订了亲,搬进段家在县城的楼房住了。如今在乡下订完亲就可以同居的,没人管这事,农民们头脑还没有完全解放性先解放了,看来跟随时代潮流也要有先有后,不能多方面同时进行。这更让大同疑惑不解:怎么会跟他呢?回忆起小时候段明强吻春花的事他就想吐血:为什么让段明得逞呢?春花会爱上他?难道老天真的不公,偏向有钱人?直到那晚他亲眼见到段明接走春花后,才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那晚大同从大志家出来,在路口见一辆小轿车肆虐地掀起一溜尘烟飞驰到春花家门口,屁股一红猛地刹住车。春花家的亲戚都没有汽车,大同料想很可能是段明的车,便避着尘烟远远地在暗处窥视,看他是来干什么的。就见段明下车后甩上车门,砰砰地使劲砸春花家的门,引得半条街的狗都凶狠地狂叫不止。

    借着车灯大同看见段明的身影,他现在长得又细又高,足有一米九,飘逸的长碎发比大志头发短些,黑色的夹克擦得很干净,亮得让大同有些嫉妒,真是副好衣服架子,想必这也算是他的优越条件之一。开门的是春花妈,她极热情地迎段明进去:“春花,段明来了,有些日子没来了,路上冷不冷啊?”音量之大足以让大同感到刺耳。

    天气不太冷,这小子态度可够冷的,哼一句什么就进去了,懒得理这讨厌的老娘们。屋里嘈杂了不到一分钟,春花就跟段明出来了,手里提着衣服包之类的行李,看样子是去他家住。陆婶扭着肥大的屁股紧追上来:“忙什么,坐一会儿再走吧,”这拜访确实太短,连烟都点不着,陆婶挽留了四五次,这小子冷淡地回了一句:“不坐了,进去吧。”便把春花推上车。借着灯光大同看清了段明的脸,他瘦得腮骨凸出,眼睛凶得像狼眼,比小时候更面恶了,很难想像他笑出来是什么样,也许他已经不会笑了。他收进腿摔上车门,接着把车打响,野蛮地掉过头,又飞快地冲了出去,只剩下春花妈一厢情愿地嘱咐着注意安全之类的废话。

    大同猜测也许两人闹矛盾后春花跑回家来,段明来找她回去的,依春花的性格不该这么痛快就饶了他呀,这里边情况复杂了,出于多种理由春花家也不敢得罪段明。

    春花妈等到车消失后才进去,大同这才出来往回走,心里泛起一阵酸涩凄凉,他绝不信这小子有什么笼获人心的高明手段,他也不认为这种强硬的流氓作风很有男人味儿,难道春花妈真指望这小子对春花好么?大同不知道春花的电话,没法打听情况,她追求了多少年爱情,却没想到越追越远,落了个这样的结果。

    大同从此开始怨恨春花势利,一时感叹世间已没有真爱,再次受挫,情绪加倍低落。连自己喜欢的人都是这样的,还有什么值得去争取呢?

    他精神一时变得昏昏噩噩,白天木着脑袋下地干活儿,晚上胡乱地下象棋、看电视。大志是世界上脾气最好耐心最强的人,大同和牛子打扰到十二点,他边磕头边支应着也不会赶他们走,当然他们还是很识趣的,不会耗得太晚。只要有烟,大志就不打呵欠。后来大志劝大同说:“不要着急,你还有机会追求小雪。”大同很奇怪,问为什么,是不是你听到了什么消息?大志靠在椅子里半合着眼,故作运筹帷幄地慢慢说道:“挺聪明的小孩怎么现在犯糊涂了?你看相亲的有几个能痛快地结婚呢?多数是相处个把月就告吹了,处过几个后才会碰上个能凑合的,或是挑不着好的了才死心塌地地将就,小雪跟那小子也不一定就能成,过段时间就会见分晓。”大同想想也是,尽管希望渺茫,但还是有希望,因此心里又升起一小团火焰。

    “那春花呢?”大同心里还放不下这个姐姐。

    大志的目光萎了下去。原来他也很喜欢春花,无端地觉得春花很可爱可亲,因为他有些内向,不擅长跟女孩交流,小时候跟春花直接接触的很少,记得春花曾手把手地教他学画小鸭子,教他学会用纸擦鼻涕,第一次是春花用纸捂着他鼻子让他擤,他一使劲纸破了,鼻涕全擤在了春花手上,他竟然吓得红了脸不敢吭声。向来爱干净的春花并没怪他,给他擦完后洗洗手继续玩。此外多数时候他都跟着大同一起淘气,不敢跟春花单独玩,总是怕自己脸发烧。至今,擦鼻涕这件小事他还珍藏在心里多年不忘,留着有空时自己回味。其实人都会有这种体验,都莫名地喜爱过一个异性,只为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感动一辈子,不过大志比别人的神经细腻敏感些,这事在他心里显得更重些,在思春的时候更容易失眠些。

    长大以后他也从不敢正眼看春花,现在偶尔碰到也会立马红着脸想起春花给他擦鼻涕的情景,为避免引起误会他从不跟大同提春花。因此,大同一直以为大志心里只有那个死去的姑娘叶子,对于春花的记忆也就剩下名字了,只有自己这个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心里还装着童年的春花。其实大志得知春花订亲后比大同还难过,甚至还偷偷地哭过。他觉得这并不说明他精神有问题,纯洁的感情是可以长久存在的,其保质期与本人的寿命相等,感情含蓄而丰富更能证明他是一种优质的人。

    半晌,他才轻叹道:“不好说,测个字吧。”性格另类的人会喜欢研究另类的学问,他研究过测字,每当有难解的问题时,便用测字来开个玩笑,得出个不负责任的答案哄骗自己和别人。大同知道他的把戏,狡猾地写了个“兔”字。大志看他写第二笔时就明白了他的心思,与之相视一笑:“还用问么?当然是兔子尾巴长不了了。也许她有难处,依她的性格是不可能答应段明的。”说话时他自己心里先酸痛了一下。

    为了不再想春花,大志默默思索刚才头脑中闪过的几句话,立马取过纸笔沙沙地写着,偶尔停顿一下,大同知道他又“发神经”了,微笑地等着。很快,大志把纸扔给他:“这歌词归你了,拿着玩去吧。也许执著能战胜一切。”大同欣赏了一遍纸上那些嚣张的飞龙和舞凤们:

    爱的痕迹

    那年秋天,我遇上了你

    我喜欢你,清纯的眼睛

    你爱慕我,温柔体贴

    也许因为我没有大房子

    你便婉言拒绝了我的爱

    也不再对我有一丝留恋

    我的好也因此一笔抹杀

    我这傻瓜,总忘不了你

    每个夜晚,都默默想你

    辗转反侧,患上失眠

    抹不掉心中爱过的痕迹

    也怕你的第十九次拒绝

    只好暗自想你九十九次

    当我第一百次想起你时

    我这懦夫,竟鼓起勇气

    来到你家,送上一枝花

    门内的你,满脸惊异

    世界上竟然真的有傻瓜

    一年后还念念不忘旧情

    刚刚受到失恋打击的你

    发现爱你的人并无怨言

    大同说没曲怎么唱啊,大志说有曲就可以卖钱了,还坐在这干什么。大同不懂这个,只是觉得还算通顺,每段的字都一样多,能在几分钟内写出来至少说明他头脑子够快的。“为什么不写写春花呢?”他略有些遗憾,大志怕把自己对春花的感觉写进去,便敷衍道:“对春花要认真对待,我想写得更好一些。以后再说吧。”

    大志喜欢写歌、弹吉他、烹调、喝酒。热爱艺术的人肯定热爱生活,而牛子常在他面前说生活没劲,除了打台球看龙珠,剩下的时间对他来说真是枯燥。为此大志曾即兴写过一首歌词:

    浪漫的意义

    夜幕布满点点繁星

    如同原野上的篝火

    我取一颗摁在香烟上

    吐出醇厚的云朵

    消失在黑色的空气里

    我拥过温柔的月亮

    在她恬静白嫩的小脸上

    留下深情的一吻

    她羞涩地躲进云层里

    千百年来第一次飞红了脸

    我躺在闲适的草地

    舒展开惬意犹存的身躯

    细细地聆听琴声

    那是蛐蛐们在开派对

    我是唯一不请自来的客人

    只有内心浪漫的人

    才觉得生活中充满乐趣

    对什么都深深品味

    产生无边的幼稚幻想

    绝不会成天抱怨活着没劲

    那天大志用自己编的曲子试唱了一遍,平时腼腆的他唱歌时却很放得开,声音还不错,曲调也很流畅。当时听完后牛子说:“你丫挺的酸不酸,照你的意思,浪漫的人成天吃饱了胡琢磨就不会闷得慌了,大半夜躺在野地里抽抽烟、听听蛐蛐叫就浪漫了?不用娶媳妇,调戏月亮就行,还不犯法,是吧?怪不得你丫挺的不谈恋爱呢,敢情都变态了。”说着用夸张的惊异目光打量大志,这儿抠抠那儿摸摸的,好像大志已经基因突变,成了稀奇的怪兽了。但大志对牛子这种玩笑毫不介意。

    大同却赞叹说:“有点儿意思,像不像三分样,如果你将来有钱出专辑肯定行。现在垃圾的歌很多,随便就能想起几个,不过再垃圾的歌听次数多了也就顺耳了,流行了,你比他们要强得多,有走红的希望。”大志散漫地笑着说:“不过是练手玩玩,也许将来能有机会深造,写出些好东西。但愿吧。”大同说将来发财了我就赞助你。

    大志以前还练过画画,后来为了专心写歌放弃了。他卧室里最主要最显眼的装饰品就是那张炭笔素描,也是他们聚会聊天的最佳背景,画的是大志深爱的一个邻家女孩叶子,跟大志他们隔一家,画上的她跟真人大小相似,光线和线条处理得非常细腻柔和,栩栩如生,眼睛水灵动人,每天微笑地看着大志入睡。她穿着很露的泳装,文胸开得太低,一对大乳房除乳头外全都鼓胀出来,跟大志蒸的大馒头一样丰满有弹性,光滑而微垂,像是有充足的奶水,牛子偷着说足够一对双胞胎吃的。可惜叶子没机会生小孩,得癌症死好几年了,死时干枯瘦弱,所以大志把她画得这么丰满性感。大志一直忘不了她,那画已变得越来越黄,添了几分古色古香的味道,叶子的身体也近似于真人的肤色,像是有一天会被大志的痴情所感动,自己走下来。

    叶子在时大志妈就反对他们来往,理由是叶子妈为人吝啬,说话尖酸刻薄,其实叶子挺好的,温柔大方,特淑女,话也不多,根本不像她妈。叶子妈也讨厌大志那一头痞气的长发,可大志并没干过什么坏事儿,外表跟本质无关,刻薄一点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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