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言情电子书 > 残云恋 >

第10章

残云恋-第10章

小说: 残云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只是有些疲劳,中气不足,吃点东西休息下就好了。”绮云为他把完脉,答非所问地道,摆明了就不在乎他会不会伤到他。他起码三天未合眼未进食了,原来她不是在做梦,她昏迷时他真的守在自己身边寸步未离。她突然抬起小脸,眼中盈满关心,“以后别让自己这么累好么?”
“别对我这么好。”察觉到自己的失控,他的语气很快回复冰冷。
“我昏睡时你一直不眠不休地守着我。”她岔开话题。
“我没……”他想否认。
“别否认,事实就是事实。”她打断他未完的话。他能一直守着她,就证明他在乎她,他适才对她的冰冷也因刚刚她可能会受伤而失控,就证明他的冷漠是伪装的。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是,她突然想起昏迷前她差点成为他的人时,他因一声巨响而受惊,被迫中止,他当时失控地说他不是男人,莫非是这事?一定是了,这对一个男人来说应该是无法接受的耻辱。想到此,她想安慰他说没关系,多想告诉他说以后多的是机会慢慢来,可是却不知如何开口,也怕他受伤害,只得问道:“三日前那声巨响是为何?”
“那是赤焰门的人突袭本门失败时死前放的讯息。”冷漠残语气变得森寒。她突然问起这事,一定是在心里嘲笑看不起他是个没用的男人了。
“哦。”怎么偏偏在那个时候放讯号破坏了她的好事,真是该死的巧合,绮云凝不悦地凝起眉。
冷漠残看着她皱起的眉头,更加确定她是在嫌弃他的没用,他的心受伤了,森冷地说出一句:“你可以滚了。”
听到如此伤人的话,绮云也火了:“你怎么这么喜怒无常?”
“你在暗中观察了我两年,不是早就明白我是怎么样的人了吗。”他语气肃寒。他何止喜怒无常,根本就是冷酷无情、杀人不眨眼。
“原来你真的早就知道了。”绮云并不意外,“你我己非一般的亲密,为何还要对我如此无情?”
“亲密?你让我连得到你的兴致都没有。”他突然大笑着讽刺。
“你……”绮云震惊地倒退两步,一脸受伤地望着他。原来他不是因为响声受惊,而是对她提不起兴致,她好难过,突然觉得可笑又可悲,“我走。”她无话可说,面无表情地吐出两个字后转身离开,走了几步突然又顿住,“夺命与向霸天合作预备在十五月圆,你邪功大成之时取你性命,你自己多加小心。”她语毕,不再逗留,迈着沉重的步伐离去。
他伤害了她,他伤她那么深,她依然想着他的安危。冷漠残的心在泣血,他的双手早己紧握成拳,天知道他是用了多大的自制力才控制住去挽留她,安慰她。望着她慢慢走远的背影,他感觉她是那么纤细,那么脆弱。云儿,对不起,我不是男人,不能为你解除痛苦,不能救你,更不能给你幸福,为了你好,我只能故意伤害你,气走你,对不起,我的云儿!他在心中默默地道。
“鬼奴。”冷漠残在绮云走远后突然沉声唤道。
“门主有何吩咐?”鬼奴立即出现在他面前。
“跟着她,护她周全,悄悄送她回到起云山庄后再回来复命。”
“是,门主。”鬼奴领命立即执行任务去了。
冷漠残语毕沉痛地闭上双眼僵直地站着,好久好久,不曾移动过身形。原来放她离开的决定真的痛不欲生!
躲在暗处的断魂冷冷地看着这一幕,心里除了预期中看到这贱种痛不欲生时的畅快,还多了一丝莫名的沉重,该死,又想起三日前那贱种怀里的绝美娇躯了。
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章 美男出浴
    “门主,蓝姑娘己经安全回到起云山庄,并未发现属下延途护送。”晌午过后,鬼奴回来复命。
“恩。做得好。”冷漠残点点头,声音清冷地道:“夺命、断魂、夜叉三人伤势如何?”
“回门主,他们三人经过几日的调养己经好上许多。”鬼奴低着头回道。门主怎么会突然问起他们的伤势?三日前门主将他们三人打伤,他可不认为门主会关心下属,莫非门主察觉到什么了?鬼奴内心一惊,不,不可能,若他真察觉到什么,他鬼奴焉有命在?想到此,他内心回复平静。
“他们三人中出现了意图造反的叛徒,你认为是谁?”
“属下不知,请门主示下。”鬼奴态度不卑不亢地道。虽然断魂事先己告知自己门主知道夺命与向霸天勾结的事,但供出来只会途生事端,并无好处,不如装作什么也不知道。
“你不需知道,只要不是你即可。”
“鬼奴对门主忠心不二,天地可表!”他语气中肯地说出肺腑之言,但却在心里悄悄纠正,我指的是前任门主。
“哦?”还有人会对他忠心不二?冷漠残在心里冷笑,不置可否地道:“你给我盯着他们三个,有任何异动立刻向我回报。”
“是。门主。”
绮云从暗影门回到起云山庄己经过了两日,她的身体经过细心的调养,己无大碍,但她的心头却始终凝绕着一个让她无法释怀的郁结,残对她不感兴趣!夜己深,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索性起身穿上一袭素静的白衣便独自外出,走着走着,竟来到了五日前残撞见她沐浴的湖边,她手中轻抚着残被她的暗器打中时不慎遗落下的玉佩,望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再仰头看向天边那一轮孤月,突然有感而发,轻启朱唇,吟道:
十里平湖霜满天,残玉暗暗惜华年。
对月孤影望相互,只羡鸳鸯不羡仙!
“好个只羡鸳鸯不羡仙,真是好诗!”一名男子从湖中探出头,正好听见她所吟的诗句,一边游到岸边走上岸,一边开口赞道。
有人!她一时疏忽竟没发现,听这声音还满耳熟的,是他,瑞王赵仲御。绮云闻言依声源望去,不禁愣住了,只见他正赤身裸体地从湖中走出来,白皙结实的身躯上无一丝多余的赘肉,漆黑如缎的长发湿淋淋地搭在肩后,身上湿润的水珠迎着月的光华微微反光,整副身躯看来精瘦颀长,完美得无懈可击,再加上那张卓尔不凡的俊容,活脱脱就是诱死人不尝命的美男出浴图。
绮云看着看着感觉鼻间一股湿润流入唇间,她舔舔唇,腥腥的,赫!她猛地惊醒,她竟受不了美男的裸体刺激流鼻血了!
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
—————————————————————————————————
小涵的话:本章内的诗为别处摘录,被偶修改了几个字,原诗为: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对月形单望相互,只羡鸳鸯不羡仙。
第二十一章 笛 (上)
    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冒失不妥,绮云脸色涩红,她转过身,收起手中的玉佩入怀,换成一方手绢将鼻血拭净便跨步离去。
“姑娘留步。”赵仲御迅速穿戴好衣物跟了过来,在她背后出声唤道。
“公子何事?”绮云顿住脚步,语气有丝不耐烦。这姓赵的叫她做啥?她跟他又不熟,第一次她看到他就流口水,第二次看到他便流鼻血,那第三次再见岂不是要衰死她?
“适才姑娘所作的诗真是妙极,在下想跟姑娘交个朋友。”赵仲御望着她纤瘦的背影有丝期待。先前他与她距离较远,她的五官他没看得太清晰,只依稀看到她白静的小脸上挂着醒目的两行鲜红,头一次有女子看到他的裸身流鼻血,他觉得甚是有趣。
绮云正烦着残对她没兴致的事,哪有心情理他,但转念一想,这是个接近瑞王打探他来此原由的好机会,到嘴的拒绝又吞了回去,转过身柔声地回道:“多谢公子谬赞,承蒙公子看得起,小女子荣幸之至。”她早就习惯了男装的随意,八百年都没说过这么文邹邹的话,一时间还真难以适应。
赵仲御微愣,眼里闪过一抹惊艳,只见面前的佳人肤如凝脂、淡扫娥眉,双目犹似一泓清水般纯澈黑明,美得令人屏息,仅一袭素雅的白衣便衬托出她绝尘典雅的气质,她清丽脱俗得不若人间所有,让人为之震摄,不敢亵渎,好个人间绝色!
绮云也是一愣,他漆黑的湿发随意披散在脑后,将他原本就英逸非凡的五官衬托得更为鲜明感性,如此近看他,发现他竟俊得让她移不开眼。看着他呆愣的神情,她这才发现自己竟忘了戴人皮面具,被他瞧见了真面目。罢了,反正他上次在醉云楼见过的她是易过容的,现在他应该认不出她,想想也无大碍,她抬起手在他眼前挥了挥,轻唤:“公子?”
“在下赵仲御,不知姑娘芳名?”赵仲御回过神。从没见过如此美绝尘寰的人儿,她是第一个仅凭外貌就让他失神的人。
“原来是赵公子。我叫云。”还好,他真认不出她,绮云没说全名,不想他猜出她的身份,亦不想撒谎,干脆只说了一个字。
“云,以后我便唤姑娘云。”赵仲御淡淡地道,云,很温和的字,的确适合她。
“随赵公子便,听赵公子的口音,似乎是京城人氏,不知到扬州是为何?”
“清理路上的‘荆棘’。”他略加思索便缓缓道出来此的真实目的,莫名地就是不想欺骗她。
“哦?赵公子真会说笑。看您的衣着言行,应该是非富则贵的有钱人家子弟,什么样的荆棘需要您亲自前来?”绮云装傻充愣,不解地问。只要他来此的目标与残无关,不是要把残给清了,她立码就走,才不要跟他多说一句废话。
“这些荆棘己足够威胁到某个人,赵某不得不清。”她与他素不相识,但她似乎对他来此的目的很感兴趣?赵仲御语毕不再多言,径自走到湖边,对着平静的湖水,从腰间拿起玉笛缓缓吹奏。
见他不愿多说,绮云也不好追问,不禁在心里暗忖:不得不清?能让他瑞王爷不能说不的人,只有一个——当今皇帝。以残现今的势力跟暗影门血腥的作风,是可以威胁到皇帝的宝座,但愿不是她想的这样,赵仲御,我本无心与你为敌。
她思绪间走到他身侧,静静地聆听他吹笛,笛声温柔清淡如和晌的晚风轻轻拂过,扣人心弦,领人忘却俗世凡尘,醉入一番尔雅的境界,笛声渐止,赵仲御看着她入迷的神情问道:“云觉得赵某这笛吹得如何?”
第二十二章 笛(下)
    “清淡如风,尔雅怡人,自有一番醉人的心境。”绮云回过神,毫不吝啬地赞美道:“赵公子所吹奏的笛声是迄今为止,我所听过最憾动人心的,赵公子是个真正懂笛的人。”
“云过奖了。”赵仲御一顿,想起了曾在醉云楼前听过的那首笛曲,那才是最憾动人心的吧,“云朴实的言辞道出了赵某笛声的真正意境,能说出此番话的一定是爱笛之人。不知赵某可否有幸听云吹奏一曲?”
“当然。能为懂笛之人吹曲,是我的荣幸。”绮云笑笑,“只可惜,我的笛子并没随身携带。”她没有固定的笛,想吹曲时才随便找来一支,但总是嫌其不够好,吹过就扔了。
“若云不嫌弃,赵某这支笛就赠与云如何?”赵仲御将手中的笛递到她面前。
绮云接过,开口道:“这笛通体莹白,色泽光鲜,触感温润,质地是极品的羊脂玉铸成,若将之换成银两,足够几户普通人家花销一辈子。如此贵重之礼,我不会轻易接受。”
“然,赵某相信云是惜笛之人,若非无耐决不会将它换成金钱。就当是赵某初识云赠与的见面礼如何?”她能一眼便瞧出笛的珍贵,却不贪婪,不失为一个品貌纯良的女子。
绮云并未回话,她以一方洁净的手绢擦过笛身,赵仲御见她如此举动眼里闪过一丝不悦,她这么做分明就是在嫌他适才吹奏时残留在笛上的口水。不待他细想,她己收好绢帕开始吹奏,轻柔的笛声缓缓响起,幽婉动人的曲调如平湖上的凉风,淡淡地,轻柔地,带着一丝微凉吸引了他的全副心神,这笛声让他觉得好生熟悉,让他莫名地想起在醉云楼前听过的那首曲,他以为世上再无人能吹奏出如此动人的笛曲了,想不到她却能,不对,这笛声如此相似,莫非是同一个人所奏?虽然曲调不同,但是这忧愁的韵律与宛如天簌般的动人笛声却是一致的,就是他,蓝起云,只不过想不到他平凡的面孔竟是易过容的,不知他,不,应该是她,还有多少秘密是他没发现的?她跟他在此,是巧遇仰或是刻意的安排?不管如何,她己经彻底挑起了他的兴趣。
听着这忧柔的笛声,他竟深深地感受到她心底的那份轻愁,那么无助,那么惹人心疼。赵仲御心底的某一角被深深触动了,一曲终了,她嘴角轻扬,淡淡地望着他。赵仲御看着她绝美的笑魇,情不自禁地开口吟道:
绝代美佳人,幽立岸堤边。
黛眉宫妆浅,芳名自为云。
清风挽白裳,移步影绝尘。
笛韵轻愁绪,一笑倾国城。
“真是好诗!”绮云微愣,随即赞道。这首诗写的就是现下湖畔边的她,诗中不但点明了她的名字,亦说她是倾国倾城之姿,虽然早就知道自己的美,但他竟当着她的面作诗夸赞,让她不禁脸色涩红。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