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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永永远远-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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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小心翼翼地掀开盒盖,看著里头满满一盒未拆阅的信。
信封因为年代久远,都已经泛黄,甚至连收信人的名字也都快要模糊掉了。
确定除了她自己,没有任何人移动过饼盒後,她才安心地再度将盒子放进原先藏著的地方,当然抽屉也得推回原位。
这些信,是她一生——以十七岁来算的话——当中,最不可告人的秘密。
她很清楚当她藏起这些信的时候,她就再也不是天真无邪的小丫头了。
就是从那时候起,她的生命极度地别扭起来,连感情也是。
                                  
  傅合恺放下手中的书本,缓缓地,以一种不容易被人察觉的速度拾起头,看了坐在对面桌的女孩一眼。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原本只专注在书本上的他,开始注意到坐在一起的那群女孩子。
她们偶尔会窃窃私语,像在分享一些不为人知的小秘密,看起来很自得其乐的样子。
原本在还没有注意到她们以前,他只有偶尔才会到图书馆念书。但自从那回目光交会的开始,每到假日,他发现自己便会忍不住地跑到图书馆来,只为了想看看会不会再遇见她们。
或者,说的更清楚一点,是为了遇见「她」。
他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她住在哪里,但是他从来没有在自己学校看过她,所以他想她应该是镇上另一所中学的学生。
事情说起来有些莫名其妙。
当那天她视线看过来时,他竟然有一种胸口被漏电的冰箱电到的感觉。
不会痛,但有一点麻麻的。
这异样的感觉在他迎接她的视线时,又像一阵涟漪般扩散开来。
荡漾,又荡漾。
他十七岁,没交过女朋友,不知道这是不是恋爱的徵兆。
他只知道每当假期来临,想到又可以在图书馆遇见她时,他的心便会期待不已。
他一直在看著她——趁她没有注意到的时候。
但有好几次他因为反应慢了一拍,被她捉住他的视线。
一开始他没栘开目光是因为反应慢,再接著的几回,他发现自己竟然有些喜欢那种与她目光较劲的感觉。
很刺激也很有趣。
而每当他们视线交会时,他便有一股强烈的冲动想要认识她。
但是她的同伴一直陪伴在她身边,他没有机会与她说话。
他一直在图书馆待到她们看完书离开,犹豫片刻後才站起来,坐到她原先的位置。看到乾净的桌面时,又犹豫了许久,才拿出铅笔在她经常使用的桌面上写下几行字。
接著才跟著她们的脚步离开:心里一边在期待著,如果她明天来看见他的留言,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
他拭目以待。
                                  
  隔天,仍是假日。星期日。
晓雾意外地比两个同学先一步到图书馆。
一到老位置坐下,再用背包和书本另外占了两个位置後,才回头拿出今天要看的参考书放在自己的桌面上。
正要摊开书本时,她顿了顿,将书栘到一旁,看见了那两行字——
我是傅合恺,你叫什么名字?
能跟你交个朋友吗?
「呀。」她低叫一声,习惯性地抬起头往对面桌看。果然毫无偏差地对到傅合恺的视线。
徐美琴不知什么时候来到她身边坐下,看她一脸呆滞,便拍了拍她的肩膀。「你今天竟然比我早到耶,难得难得。」
晓雾惊跳了下,双手下意识地遮盖住桌面上的字迹。
徐美琴根本没注意她这小小的举动,自顾自的拿出面纸将眼前方圆半公尺内的桌面拭过一遍。
才隔了一天没来,其实没什么灰尘。不过爱乾净总是件好事。
擦完自己的桌面後,她又问:「晓雾,你桌子擦不擦?」
晓雾双手仍然盖著桌面,她连忙摇了摇头。「不用、不用。」
徐美琴耸耸肩,将面纸收起来。
没过多久,陈萸廷也拖著慵懒的脚步到了。
她们这两个陪读一坐下来,就盼望著中午一起出去吃饭。
没办法,对读书实在兴致缺缺。
哪天等晓雾也不想念了,她们大概也不会那么勤劳的来图书馆报到。
晓雾悄悄地将参考书栘到那两行字的位置上,盖住。但是书读了半天,却没什么效率。
这个富和凯啊,怎么会做出这种事?
如果给她两个陪读看到了,铁被糗死。
偷偷拿起橡皮擦,趁徐美琴和陈萸廷没注意她这边时,她飞快地将那两行铅笔字擦乾净。
不过由於她动作太大,徐美琴还是注意到了。她掏了张面纸过来。[还以为你桌子很乾净不用擦,喏,面纸给你。」
晓雾心虚地接过面纸,闷闷地将橡皮擦屑弄掉。
只没料到,傅合恺没得到晓雾的回应,竟然又故伎重施,持续在晓雾桌上写字。
这回,他在桌上写——
为什么不给我回应?
而晓雾不知道该给他什么回应。
於是他又写——
至少告诉我你的名字吧。
改天可以另外跟你约出来见面吗?
啕,当然不行。
她很严肃地瞪著他,希望他停止这么无聊的举动。
他已经害得她连续好几个礼拜不得不起得更早一点,好赶在她同学来时,将证据湮灭。结果她因为睡眠不足,好几次都忍不住趴下来偷睡,书都念不下去了。再这样下去,她会考不上T大的。
连续第四个礼拜六,她又是第一个到图书馆。
馆员才刚刚将大门打开呢,看她那么早到,赞许地说:「这位同学,你很用功喔。」
晓雾一脸惨恻。
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好不好!
她懒懒地走到自己的老位置坐下,毫不意外在桌面上发现新的留言。
抬起头,看看四周还没什么人来,傅合恺也还没到,於是她拿出铅笔,走到他惯坐的那个位置上,带著三分气愤地写道——
请不要再在我桌上写字,有什么话,
你当面跟我说,以免造成我的困扰。
写下她的留言後,她定回自己位置上,然後开始等傅合恺来。
等候的这段时间里,各个年龄层要准备考试的学生们陆陆续续走进图书馆里,各自找空位坐下。
没过多久,图书馆阅览室内的两百来个座位便渐渐地填满了。
此时一大群学生鱼贯定了进来,守著门口的晓雾眼尖地看到走在他们後头的傅合恺。
她等著他坐到「那个」位置,看到她的留言。
丝毫没有意识到,尽管她觉得他在她桌上写字的举动很无聊,但她为了阻止他而在他桌上留话的行为也成熟不到哪里去。
他过来了。
哼,等著瞧。
她等著等著,看见那位置的空椅被拉开,但是——
坐下来的人却不是傅合恺!
晓雾低咒一声,看著那陌生的学生,在看到留言後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心里暗暗诅咒一声。
傅合恺慢了一步,老座位被人抢去,只好另外找一个空位坐下来。
然後他看见晓雾表情变化多端的脸,纳闷在看了他的留言後,她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虽然她没给他任何回应,但他愈来愈觉得这样的小游戏很有趣。
而他看她,也是愈看愈喜欢。
他真的很想认识她。
不行!晓雾想。
再这样下去不行!
他搅和得她无法好好念书,将来她怎么跟姊姊们……还有他一样,上台北去读书呀?这样一来,她会追不上他的脚步,会离他愈来愈远……
事情非得尽快做个了结不可。
晓雾握了握拳,又松开手。下了决定。她霍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像个天下怕、地不怕,正要去与人仇杀的街头小霸王一样。
定一步、走两步,右转,左拐,立、定!
走到傅合恺面前,她勾动手指头。「你,跟我出来。」
傅合恺好奇极了,二话不说,跟著她一起走到图书馆外。      
  室外阳光灿烂,晓雾脸上却乌云罩顶。
两个人站在楼梯问,一个在上,一个在下。
晓雾开门见山就问:「你为什么要在我桌上乱写字?」
傅合恺哑然失笑。难道她以为他是在开她玩笑不成?他敛了敛表情,一脸严肃正经地坦承道:「因为我想请你当我的女朋友。」
晓雾愣住了。「女、女朋友?」她?!
开天辟地以来,这还是头一回有人这么光明正大地表明要追她耶!该不该放一大串鞭炮,以示庆贺?
看她红红的脸颊,真是可爱极了。「对,诚心诚意的,你愿意吗?」
晓雾眨了眨眼,一次不够,又再眨了眨眼。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也会被问到这一句。她愿意吗?她——
傅合恺其实也很紧张。这也是他第一次追女生,他不知道她会有什么反应。但为了抒解一下场面的尴尬,他笑道:「我叫傅合恺,这你应该知道了,目前是秀山二年级的学生,长得虽然没有很帅,但也还算英俊,身材没有很壮,但肌肉以後还会再长,脑袋不敢说是十分聪明,但很多人都说我天资聪颖,所以整体来看,我想我应该还算是一个不错的男朋友候选人。你呢?你怎么说?」
晓雾总算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并让傅合恺给逗笑。原有的一丝丝敌意也因此化解了。
「你真有趣。」
[这也是我的优点之一。只不知道能不能吸引你愿意答应跟我交往?」
回到[交往」的话题上,一抹尴尬就回到了晓雾脸上。
她看著傅合恺俊秀的脸:心里浮现一股不确定感。
「至少先告诉我你的名字,怎么样?」
「我叫林晓雾。」她说了。「双木林,庄周晓梦迷蝴蝶,雾失楼台。」最近背了太多首诗诗词词,让她说话也文艺腔起来了。
「晓雾。」早晨的雾。「很美。」
晓雾双手负在腰後,开始在楼梯上踱起步来。
良久,她抬起头,看著他,问:「你为什么想要跟我交往?」
从小她一直认为自己是家里姊妹里最下起眼的一个。
她的几个姊姊各有各的优点,早雨稳定沉静,晨曦善解人意,双胞胎灵动,唯独她男孩气十足,又常常闹别扭,她看下出自己有什么地方吸引人。
他为什么想跟她交往?
「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你啦。」他回答。
对他而言,这是个很明白的答案。
但对她却不。[喜欢我什么?」她很好奇。
傅合恺这才意识到,这才是她真正想知道的。
思考片刻後,他看著她的眼睛道:「因为感觉很对,我不相信一见锺情这种事,不过我认为有些时候心的感觉也能够成为一种指引,要不然怎么解释为什么有人爱吃青椒,有人不爱呢?」
「口味不同?」他用青椒比喻她?会不会有点奇怪?晓雾皱著眉。因为她就是不爱吃青椒的那一种人。
「所以,没有什么道理,你就是吸引我。」他说:「要不然以我现在连你的名字都才刚刚知道的情况下,我根本还不认识你,也不了解你,你问我喜欢你什么,我哪里答的出来。」
晓雾很仔细地听,也很认真地吸收他的话。「听起来很有道理。」
那么,这是一种吸引。一种单纯的喜欢。晓雾微微扬起唇角,笑道:「知道有人喜欢我,这种感觉很下赖耶。」
「那你——」答不答应?
晓雾挥手打断他的话。「不行,我还没有办法回答你。」她摇摇头说。
傅合恺忙又问道:「现在不行,还是以後也不行?」
晓雾直直地看著他的眼睛。一个细微的声音在她心底响起。她说:「傅合恺,谢谢你喜欢我,我觉得很开心。但是我不能当你的女朋友,现在不行,以後,也不行。让我们当普通朋友吧,如果你愿意的话。」
傅合恺楞了楞,好半晌才反应过来。「能告诉我为什么吗?」她的拒绝让他自信心有点受到打击。
为了一个理由,晓雾不自觉地露出一抹迷人又神秘的笑容。「因为我太晚遇见你了。」伴随著这句表白,一种「对」的感觉油然而生,她从来没有感觉这么「对」过。
「太晚?你已经有男朋友了吗?」
晓雾摇摇头。「不,还没有,但是我心里有个人,他现在不在我身边,我很思念他。」非常非常地思念。
原来如此。看她说的如此笃定,傅合恺只得摊摊手,有风度地接受第一次追女孩子就出师不利的结果。
不然,还能怎么样呢?看著她明亮的笑容,他实在很想知道一件事。[请问我究竟『晚』了多久与你相遇?」
他才十七岁。而她顶多也才跟他同年吧。他能晚多久?一个月?一年?两年、三年?
晓雾在数字方面一直不拿手。
她很苦恼地道:「我不确定。」
她不确定自己的感情是什么时候开始往这方面发展的。她也不确定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
努力地回想、回想,再回想。她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她喜欢的那个人,在她十岁的时候收到了第一封别的女生写给他的情书,所以至少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就没有办法再想其它的事——
只除了想将那些情书统统藏起来,一封也别让他看见。
所以至少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吧。
原来她喜欢他喜欢了那么久呵。
对他,向来有太多复杂的情感。
她从来不想仔细去分辨。      
  但现在她终於可以确定了。
她喜欢著他呀。
一旦厘清了心里的感情,多年来笼罩在心头的雾似乎也渐渐消散。
再回过神时,晓雾对著他笑开。「傅合恺,谢谢你,现在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是的,她的确是该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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