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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游行的酒徒-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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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生活本没真相,一切表象就是本质。男朋友也好女朋友也好,简单轻松自然舒服就是最佳相处状态。虽然我们不讨论人生了,但是我们也不再迷茫狂乱了。
因为我们最终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知道这一切都要靠自己慢慢去改变和实现,换句话说,大伙儿终于都靠谱儿了而不再需要反复讨论研究。
韶光贱,总不能都浪费在可行性报告上面。
缘分说起来是件很叫人灰心的事情。难得遇见的是有缘有分,大部分是有缘无分,有分无缘,无缘无分。
缘分滋生不出来爱情,就像望远镜是爱情的道具,把镜头推进或拉开,很容易爱上或者失去一个人。
我们其实都面目模糊衣着黯淡在人群里。一不留神,一辈子就过去了。
你不知道他在哪里,他也不知道将我失落在哪里。留下的,是长长的闷骚。关于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而不是一个农民,和一个会计。
有一个人,在他的镜头里爱上了我。他用的不是望远镜,而是狙击枪。仍然记得大学一次买樱桃的时候看见一个男生在逗店主的儿子玩,小孩眉清目秀的,像是被世界杯的余波影响,一丁点大的宝贝儿也抱着个足球在地上滚,生龙活虎也不淘气,怪招人疼,难得那个男生这么年轻就知道哄孩子玩,越看越觉得是人才,心里想着:这么好脾气的人让哪个姑娘牵回去都是福分呐。
给我一个孩子吧,用我全部的爱来成全他的一生一世,他身上流着我一生最爱的人的血,也留着我们未来的岁月。张爱玲说我们曾因为这尘世间的因缘际会而迷惘茫然的我们: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刚好就遇见了。因为我们总是固执的相信着天上一定有一双悲悯的大眼安静而沉默的注视着这一切。
你现在已经睡熟了,我能听见你轻轻的鼾声,这鼾声让我觉得幸福和安全。
药师佛掌管着人的健康和疾病,而我前穿白空的心却并非拜他所赐,使你在我身边,我才会这样完整。
现在是我第一次在药师殿前如此隆重的许愿,那愿望是用我的寿数去交换的,我愿你永远健康,就算我老到头发花白,我希望你依然年轻如今日。
我知道,这一切看上去都很傻,但是,这也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情了。可是一时间,当代流行的满大街嚎啕大唱的,无数庸俗的歌词此刻在俺脑海里拼了老命回响,什么‘是我上辈子欠你的’,什么‘你哭着说尘缘已尽难再续,难再续,’你看,我总是想有那种纯真朴素的情怀,却总是掉进后工业化流行音乐的陷阱。”写完这句话,张巧润忽然心情大快,隔着门听着他均匀的呼吸声,幸福的感觉像浸泡在温暖的水里,舒适从每一个毛孔进入身体内部。她说:“每天的日子也像这天气一样半死不活,过得了无新意,哪怕换个姿势也好啊。还好老娘就是这么拽的一个人,比你丫半死不活的还拽,你们谁他妈有老娘牛逼?老娘是天上地下,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无敌女超人兼铁金刚刚刚刚刚刚……”敲完最后几个字,张巧润深了个懒腰,轻轻地爬到床上,凝视了一阵子杨大川,笑着笑着,不想移开眼睛,她在心里说,给我们一个孩子吧!与此同时,童政正一个人坐在他姐夫开的明媚咖啡屋里发愣,头脑一片混乱,拼命回想从前发生的事,希望能找到一点破绽,如果能有时光穿梭机之类的东西,他就是倾家荡产也要试试,事到如今,说什么也没用了!
抬头看了看在吧台和熟人聊天的姐夫,童政心中一阵苦楚。姐夫原来是一个为人冷漠的人,因为在农村长大,内心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失落和自卑感,但因为他懂技术,有头脑,做任何事都有目的,又公费出国留学,所以很快便摆脱了那些让他总是不愿提及的往事和出身,但他那时仍是一个不苟言笑,喜欢说些让人下不了台、感觉很难受的话,说话时总是这样开头:你说错了,事实是……可就是这样的人。因为遇上了姐姐,从此以后竟变成了另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人,他现在无论看到谁都是笑脸相迎,说什么话都让人愉悦,而姐姐永远都甘愿做他背后的女人,无论做什么事都不会让他失望,也不会让他觉得平淡,姐姐总是能让他觉得新鲜,觉得与众不同。
抱着这样的想法,童政一个人坐在昏暗的角落处便更显得忧郁和痛苦。看见姐夫的样子,童政有又想到自己,几次恋爱都无疾而终,到最后还被人骂得狗血喷头,丝毫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哪里有问题的童政像个孩子一样哭了,所有的愤怒、尴尬和失望都变成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当他姐夫走过来的时候,他仍然泪如泉涌。“不要哭了,你看你!像什么?”DG男人拿起一方手帕递到童政面前,皱着眉头说,“为来为去,不过是个女人,有什么想不开?天涯何处无芳草!就那个女人,我还真没看上,行了行了,以后有机会,姐夫给你介绍个好的,相信姐夫,姐夫的眼光绝对错不了,看见你姐没?你姐夫我在看女人这方面那是这个!”DG男人说到自己的老婆时,脸上的自豪反着光。
童政一听姐夫的话,更是有一肚子的苦衷说不出来。他稍稍抬了一下头,接着微弱的灯光还能看见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泪水。
“酒这东西好吗?”童政眼色凝重地问。“不好,伤肝脏,喝多了对身体不好!但是必要的情况还是要来一点的!不过有文化的人一般有节制,知道适可而止,只有那些整天纸醉金迷,醉生梦死的人才以酒为乐,这样的人不会有什么出息。”DG男人说起话来振振有词,严肃正经,像在发表演讲,说得头头是道,看到出身优越的小舅子对自己的尊重和崇拜,脸上越发的显得红光满面,春风得意起来。“我以前总是引起很多的注目,但我始终都让自己保持一些神秘色彩。可我还是简单,简单得让人一眼望穿!”童政根本没理会DG男人的话,兀自说道,“朋友们都觉得我为人和蔼,文雅,乐观向上,我自己也觉得我性格总是温和,对什么都点到而止,从不过分奢求,我以为我会很快结婚,并成为一个优秀的丈夫,一个慈祥仁爱的父亲,可是,现在我什么都没有,所有的一切都成了空!”
童政的眼神一会迷离一会矍铄,说话时的目光中会闪烁着钢铁一样意志的光彩,这种光彩总会是你相信他有遏制不住的野心。“你知道吗?人类最古老的需求之一就是:在你晚上没按时回家的时候,有个人在惦记你,想知道你在哪里。”DG男人的目光忽然变得温婉,不再闪着那种傲视群雄的凌厉和唯我独尊的狂妄,取而代之的是真诚和力量,“以前总想爱情是盲肠多好,恋爱时难免觉得累、苦、悲,那时候想一刀切了算了!而现在陷入爱情河才明白,原来爱情是心脏,离开它我会死掉。”
童政低下头,他以为姐夫只是一个矮胖的,生性好斗的人,对于事业的玩命程度就像他在战场上一样单枪匹马、冲锋陷阵、无所畏惧。对于这个世界他总是显得过分贪婪,但现在他改变了对姐夫的想法,他是一个有血有肉,重情重义的汉子,他让童政对自己从前在心里对姐夫粗狂的生活背景的鄙视所惭愧。“你从前总是以为自己具有超人的美丽而洋洋自得,确实,你总是能有战略性的玩笑消除紧张气氛,你在法律方面也确实是一个专家,你总是显得风度翩翩,一表人才,在社交圈里也能驾驭大局,但是你也总是在笑容中透露出你的空虚和不安,你因为过分自恃,而把自己架空在高处,你以为你总是能随心所欲,其实不是这样的,不是所有人都能一直这样忍受。”DG男人喝了一口咖啡,这次他没要牙买加蓝山,“人有的时候要放下架子,真的关心一下别人也许更好,认识你姐姐的时候,我不知道你们家的地位算是显赫,因为你姐姐从来没有让我觉得我的出身和她是多么的门不当户不对,我们单纯地相爱,不过说实话,除了你姐姐,你们家的其他人,包括你在内,让我感觉很累!”
听到姐夫的话,童政忽然惊愕的抬起头看着姐夫,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让姐夫觉得累!“因为和你们生活在一起,我总是要想办法是自己看上去更有水准,更出类拔萃,所以我活得开始不像我自己,我总是装出一副耀武扬威的样子,总是摆出精明干练的德行,总是千方百计让自己脱离原来的生活背景,可是我回到自己家里,我和你姐姐单独相处的时候,我就会完全卸掉这些沉重的外壳,我又重新变成我自己。”DG男人说话时眼中含着泪水,这些话他憋在肚子里很久了,终于有个时间不顾一切地说出来,心里顿时轻松了不少,“你就是这样的人,我相信你和我一样,整天这样装腔作势,一定很累,不如放下来,这样才真能快乐!”说实话,DG男人很少说这样的话,不是很少,简直是绝无仅有,这么诚恳,这么朴实,比起从前说话时那种故弄玄虚,那种华而不实,那种自以为是,童政心里慢慢对这个在心里总不以为意的人开始有那么一点点地不一样了。
爱珍贵,所以相遇珍贵、相见珍贵、每一句说话每一个眼神都珍贵,那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分钟,每一秒钟都珍贵。
回到办公室,童政开始整理心情,他的桌子后面的书架上摆着一本《孙子兵法》,但是很明显童政并没有看过那本书。
窗户占据了一堵墙的空间,外面灯火通明,霓虹闪烁,城市舞动的气息充斥着整个房间。
房间内的昏暗让童政难受,他将屋内所有的灯都打开,闪亮的白炽灯的灯光刺了一下童政的眼睛,童政本能的闭上眼睛。眼睛中开始浮现很多奇异的,从前不曾注意过的曼妙的图像,那些带着向水流一样浮动的线条在光影中飘来荡去,微小的粒子一闪一闪,像浩瀚无垠的宇宙。怪不得聪明的人说眼皮是这世上最大的东西,闭上眼睛,全世界就都消失了,也都装在里面了。
望着窗外,童政开始发呆,对面楼上的高大霓虹灯广告牌子红得像血一样,几乎要滴下来。
等车的女孩子一个个花枝招展,叽叽喳喳,那些都还是在学校里享受父母薪金的千金小姐吧,不知道步入社会的无奈也不知道道路的坎坷。
城市的女孩子们在等车的时候也不老实,摆姿势,摆表情,总给人一种搔首弄姿的混乱,这也算是大城市女孩子见多识广的一种表现,一种享乐。
也可能是一种对青春无忌的张扬,在无个人的社会里,偶尔半真半假地表现一下自己。
刚刚下过雨,风很软,在暮色里吹动落在满街的湿叶,冷调的街灯和暖黄的光在地上混合着,也混合了一点晚秋的斑斓和败落。这时候开始从各个大楼的台阶不断涌出匆忙,急迫的人流,那些外资企业的白领每到这个时候就会结伴去常去的酒吧间畅饮,那大都是一些没有结婚的人的逍遥集散地,算是让自己没有白白浪费掉那短暂的独身青春。童政站在天井上面,感觉像浮起的岛,脚下一条条街道在每个房顶之间飘飘晃晃,淡白的街灯拉出灰的影子,如慢慢织起的河。从前很少有这种诗意般的感受,只觉得什么事都是自己说了算,没想到有朝一日也有今天。大城市有这样一点好处,你不需要朋友的时候,每个人都是冷漠的,谁也不认识谁,谁也不会知道你的私情,可一旦你需要朋友时,就算是买卖也会变成安慰、关心,问寒问暖,体贴不尽。
大城市永远都是一个华丽而诡异的语言。
喝完了酒,侃完了大山,说尽了上司的坏话,是时候在末班车还没开走之前回家了,可是回家,要不然是孑然一身寥落寂寞,要不然就是有人相伴。
回家。
世上有许许多多的人,每天擦身而过的人数不胜数,可真能陪着回家的,只有一个。发生了任何大事,传宗接代,生死攸关,也只能有一个。
因为这个唯一的人,家就成了一种牵挂,而不是负担。
命运的甜头,就可以心甘情愿的骗人兴致勃勃的过完这一辈子。
我们也可以开心的唱歌:在我什么什么的时候,怎样怎样的爱你,互相调戏着过完一辈子。童政想不出最后白发苍苍的时候会是谁陪在自己的身边。
想到那些聪明的女人互相开导着对方:说好了我们还要一起养老的。
是大智慧还是愚钝,都到了那种时候,大家抱在一起养老,互相依靠到底是大规模的孤独还是大规模的温暖。后来的事情变得很匆匆,伍恩梓被分到深圳那边的公司做头儿,秋风正紧的时候,他穿了一件薄薄的亚麻色体恤衫,腰上一如既往地挂着那个金黄色大大地Dior链子,头发喷了发胶,深邃颓废的模样一如崔健罗大佑时代那些北京小瘪三。
走的时候他很有些不情愿,他说自己事情哪有那么简单,说来就来说走就走,难道嫁给了北京,说离婚就离婚吗?“人的年纪越来越大了,再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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