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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梅上雪作者:匿名君(完结)-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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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骑两用的阿拉伯弯刀在中国享有盛名,唐朝诗人杜甫在《荆南兵马使太常卿赵公大食刀歌》里面称赞阿拉伯刀“吁嗟光禄英雄弭,大食宝刀聊可比。”
阿拉伯弯刀是世界三大名刀之一。真正的阿拉伯弯刀都是取印度乌兹铁矿所铸,有独特的冶炼花纹,十分锋利。在中世纪,印度出产的一种叫乌兹钢锭是制作刀剑的顶级用钢,每年阿拉伯商人都要向印度进口大量的钢锭用于武器制造。这种钢也叫大马士革钢,也就是铸造型花纹钢,这种钢在铸造成刀剑时,表面会有一种特殊的花纹……穆罕默德纹,区别于折叠锻打形成的焊接型花纹钢(包括中国剑、马来刀等等)或者淬火型花纹钢(日本刀),当然,几乎所有古代的花纹钢都是用来制作武器的,因为花纹能够使刀刃形成肉眼无法分辨的锯齿,使得刀剑更加锋利。
它前端弧度很大,后端是直的。作战时以前部弧形破甲,威力几乎和大斧接近,因其刀刃接触铠甲时,弯刀接触面小,容易砍入,尤其是侵入铠甲后,弯刀刃与铠甲近于垂直,能够继续破入,而直刀与铠甲交角小,阻力要大很多。宿营时用前部弧形的后端反曲砍柴或砍树,也胜过直刀。

关于斩狼之人的身高:过去的尺和现在的尺长度不太一样。我查到了两种换算表,第一种:商代,一尺合今16。95cm,按这一尺度,人高约一丈左右,故有“丈夫”之称;周代,一尺合今23。1cm;秦时,一尺约23。1cm;汉时,一尺大约21。35——23。75cm;三国,一尺合今24。2cm;南朝,一尺约25。8cm;北魏,一尺合今30。9cm;隋代,一尺合今29。6cm;唐代,一尺合今30。7cm;宋元时,一尺合今31。68cm(和现在已经差不太多了);明清时,木工一尺合今31。1cm。
这表格看着挺精确可信,可当我想到水浒中著名的黑矮子宋江还有六尺的身高,就犹豫了……六尺,按这个表格换算过来已经1米9了,这都算矮子,那高个子的究竟多高啊= =
还有另外一种换算表:
最初在殷商时期,那时的“一尺”很短,还不到16厘米,接近现在的半市尺。
周朝人以手腕到胳膊肘关节之间的距离(也就是前臂长度)作为一“尺”。这也可以解释,前臂的两根骨头,有一根叫做“尺骨”。然而,人的个子有大小,前臂的长度自然也不一样。所以“周尺”其实是没有统一标准的。目前一般认为西周的1尺为20厘米左右。
到了东周以后,诸侯割据,长度单位也就更加混乱。从现在出土的文物和资料来看,整个东周时期,各国尺度分歧严重。有的地方(如齐国)还在沿用 16厘米的殷商尺,中原地区大多数国家则是以约23。1厘米的为一尺。西边的秦国最初使用的尺有27。7厘米,在商鞅变法后,改用中原地区的尺,即一尺约长23。1厘米。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定位“一尺”的标准,沿用秦商鞅规定的23。1厘米左右,并颁行天下。从此中国有了全境统一的“尺”。
以后随着朝代更替,“一尺”的长度也在不断变化。例如东汉时候,一尺为23。3厘米。晋朝为24。2厘米。唐朝分大尺、小尺,大尺约30厘米,小尺约24厘米多。宋朝一尺为31。1厘米,元朝为37。4厘米。
到了明清时期,还同时具有营造尺、量地尺、裁衣尺三种尺寸单位,营造尺最小(将近32厘米),裁衣尺最大(34…35厘米)。
新中国建立以后,与国际接轨,正式规定1市尺为1/3公尺,即约33。3厘米。这就是我们如今使用的“尺”。
照这个表格中的31。1厘米一尺算下来,宋江那6尺身高也有1米86了,那些个身高顶丈的……= =
我瞪着这俩换算表看了半天,最后一咬牙一跺脚,决定按照唐朝大尺的标准,即一尺=30厘米计算咱家人物的身高,定成了约莫七尺,也就是2米左右,很高大威猛吧T T

关于鲸油:那啥,其实这就是长明灯的材料。据说春秋时期中国人就开始捕猎鲸鱼了,鲸油一直用来照明,后来还在工业上有许多应用,现在禁止捕猎鲸鱼,鲸油才渐渐退出工业舞台。我也不知道这东西拿来养护刀剑是不是比牛油更好,找不到相关资料,但鲸油这玩意,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容易搞到手,总比牛油金贵点吧……就被我拿来yy了。至于羊油,本来在西北是拿来吃的,味甘、性温、无毒,有补虚、润燥、祛风、化毒的作用,可用于治疗虚劳、消瘦、肌肤枯憔、久痢、丹毒、疮癣等症。其实羊油也能用来保养刀具,现代的高档厨用刀具保养就多用牛油或羊油,防锈效果颇好。

《凤还巢》是梅派名剧,我也不知道北宋时候有没有这个曲子,查不到相关资料。不过这个曲名放在子文敲门的场景中,实在各种暧昧,舍不得不用啊……

回头一看,今天的作者有话说字数不是一般的多……抱头,不想看的就假装看不见吧T T




62

62、定计 。。。 
 
 
  柔软的袖子一点一点卷起,手腕、小臂、手肘,一条肌理分明肤色微黑的小臂呈现在子文面前。手臂外侧完美无缺,没有一丝破损伤痕。
  
  翻过来……
  
  还是完美无缺。
  
  子文愣住了。
  
  “丁某只是惯用左手写字而已,没有施帅想的那么复杂。”丁一嘴角带着微微的讥嘲,“想是施帅的故人右臂上有甚么记号罢,因此想方设法也要验证一下。如今看过了,施帅可以死心了,便请放手,丁某还要写方子。”
  
  子文按捺住失望的心情,放脱他手,勉强一笑,问道:“不知先生开的药苦不苦?”
  
  丁一头也不抬地答道:“我没吃过。”
  
  这个回答实是出乎意料之外,不待他反应过来,丁一已塞了一张纸到他手中,高声喊道:“外头的人,进来接你家大帅去抓药!”
  
  子文苦笑一声,拱手道:“谢先生赐方,外头那些人,没有我的命令不会来惊扰先生,先生尽管放心,我不会赖在这里不走的。”
  
  不确定,还是不确定。自负聪敏,却连最最亲密的人都无法辨识,子文站在破庙门口,抬头望着天上半轮明月,心乱如麻。
  
  接下来的几天,子文再没有出现在丁一的面前。忙着四处巡视、安抚,监督修补城墙,补调辎重,修补兵械,调动人马。百姓并没有注意到,原本做着这些事的王元威,却悄悄不见了踪影。
  而张同那边,则传来了令子文既喜又悲的消息。
  
  喜的是,西夏国师乌朵身边确曾有两个贴身侍候的汉人药奴,但不是自小被抓去的,都是四年前才逃去夏境,自称是宋国逃兵。叫人描下了画像传回来,虽然面貌有了极大的变化,但子文还是一眼认出,其中一人便是奚吾。
  
  悲的是,一年前,两人偷盗国师新配的毒药方子,被卫兵发现,他们用之前想方设法偷来的毒药和毒刀,一路杀出国师府,最后跳了悬崖,尸骨不存。
  
  原来阿吾竟是去了西夏……当年在黑州最后一次得到他的消息,从此再也找不到一丝踪影,每年东丹王使押送战马来的时候,却总能带来一个写着“平安”的字条,明明白白是阿吾的字迹。只道他人在大辽,在东丹王荫庇之下安全无虞,枉他这五年来偷偷派人在辽境内苦苦寻找,却不知阿吾原来去了西夏,去在那如豺狼虎豹般的乌朵身边受那些苦,还掉下了悬崖,生死不明。
  
  丁一究竟是不是阿吾?
  
  若不是,为甚么他也在乌朵身边侍候?为甚么在一些细微处与阿吾那般想像?为甚么对他口口声声称呼的“先生”,习惯已极,几无抗拒之色?
  
  若是此人处心积虑模仿阿吾来到自家身边,个中定有天大阴谋,不可 
 62、定计 。。。 
 
 
  不防。
  
  他若是阿吾本人,为甚么手臂上无有那条伤疤?当时割得那样深,疤痕那样重,世间有甚么药可以消去这样的疤痕?他又为甚么眼睁睁看着子文在这边相思如狂,却冷眼旁观,毫无反应?
  若说他已心灰意冷,彻底抛却前尘往事,又为甚么听到自家身有疾病,满心不愿仍为他把脉开方?
  
  七日后便是复诊的日子,子文百忙之中抽身回府,匆匆地擦身洗面,绾发换衣,穿了一身宝蓝色的新袍子,独自来到那个小破庙复诊。
  
  远远望过去,丁一正蹲在小庙门口的空地上,就着难得明媚的阳光翻晒草药。大约是为了行动方便,他将长袍的袍角系在腰带上,袖子也高高挽起,长长的黑发在头顶妥帖地束好,露出一截白皙的颈项来,与微黑的双臂恰成鲜明的对比。
  
  子文的心猛地大跳了一下。
  
  眼前这人便似浑身洒满了阳光,明明距离尚远,却仿佛已闻到了他肌肤上的香气,那样温暖,那样柔和。
  
  便想这样凑过去抱住,贴住他的颈子,轻轻吸一口气,让那些令他无限沉迷的气息充满全身。
  
  丁一似是听到了甚么,一抬头,见子文单人匹马笑容满面地过来,不禁一怔。
  
  子文笑道:“先生的药甚是灵验,我这些日子果然好得多了。”
  
  丁一嘴角微微一勾,问道:“这药可苦?”
  
  子文哈哈大笑:“可是上了先生的恶当。先生开的分明都是熏香和洗剂,竟没一种需要吞进肚子里,害我紧张半天。”
  
  是的,丁一开的方剂中竟没有一味是要吃下肚的汤药,便似明知他不肯吃那些苦药一般。自家自小不吃汤药,除了贴身的人,再无旁人知晓。依阿吾的性子,这样私密之事,他也不会说与旁人听。这般细心、这般体贴,除却阿吾,还能有哪个?
  
  子文今日心情这样好,这张尽是熏香和洗剂的方子,便起了最主要的作用。
  
  丁一淡淡一笑:“你这次的病不重,用些熏香和洗剂就够了。不知哪天大帅得了重病,肯不肯吃些汤药呢?”
  
  子文笑道:“凭先生的手段,便不用汤药也能治愈罢,先生又何必逼我吃那些苦药?”
  
  丁一不答,低头自草药堆中捡起一根带着火红花朵的小草:“这是狼毒花,根茎叶均有剧毒,毒走血脉,唯一可缓解毒性的,乃其自身所结之白果。我离开西夏之前,乌朵正在试验以此草为媒介的毒药新品,毒性霸道无比,要根治很难。若伤口染了这种毒,别说汤药,只怕还要刮骨削肉才能免去一死。先前夏军所配的毒箭,都是乌朵之前的作品,因此我解来轻松,夏军倘若再至,必然会带着淬有狼毒的武器,那时再要彻底防毒 
 62、定计 。。。 
 
 
  解毒,便没那么容易了。”
  
  他凝望着子文:“丁某不敢有参军机,只想提醒施帅,我只有一个人,□乏术,解狼毒的法子又甚是复杂,匆忙之间,便是传给那些军医,他们也难顺利施展。这些日子我虽弄了些防毒的丸药,将士们提前服了,便中毒也可勉强支撑一日两日,不至立死。但如今夏军在暗,我军在明,夏军动向难以捉摸。若他们攻击其他城池,将士们即便吃了预防药,也等不及我去解毒,只怕死伤者众,施帅可有甚么法子,能解此困境?”
  
  子文却笑道:“我晓得了,先生无需忧心,我自有办法。今日我来,除了请先生继续诊治之外,另有一个目的正与先生方才的言语有关。嘉冒昧,便是想请先生随我同去兰州,共御外敌。”
  
  “兰州?”
  
  。
  
  “兰州?”张同不明白,大手挠着后脑勺,一脸迷惑望向子文。
  
  “兰州目前守军一万八千人,一万两千人是步兵,四千轻骑,两千重骑,还有六架床弩,守将陈青,左近的熙州有四千人,秦州有六千人,埋伏在城外山谷中,随时策应,你可自渭州调一万轻骑和那三千长弓手过去,同守兰州。刘丰与平安代替我驻守渭州,让元威去守延州,其余各城守将不变。这番兵力调动务必机密,倘给阿斯曼知觉了,满盘皆废。另外自渭州调一万人到云州,再调一万人到延州,这个却要多弄出些动静来,能做出一副要藏没藏好的模样,才是最佳。一路上埋锅造饭,每兵要挖两个灶,一直挖到目的地。云州这一万人到了之后,趁夜潜行至兰州城东南的定远寨,挖深沟,搭鹿角营,随时候命拦截夏军。”
  
  张同又是一呆:“长弓手都给我,大帅呢?”
  
  子文微微一笑,道:“让刘丰通知下去,云州之战死伤不少将官,为提拔新晋,补足军官的缺额,一月之后在云州中心校场,我亲临主持演武大赛,所有将士不分级别,同场演武,尽力比试,胜者例有封赏。最终胜者赏千金,封云州都监。参赛者自选兵器,点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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