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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花氏孤儿-第66章

小说: 花氏孤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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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也觉得挺没出息。

“没吃晚饭吧?”初尘问。

“嗯。”倾之点头。

初尘把盘子塞给倾之,起身到厨房取了两副碗筷,用筷子拨拨鹅掌,从盘底扒出两碗浸了酱汁的米饭。倾之这才发现红烧鹅掌底下盖的是饭。

倾之讨好初尘道:“我给这菜想了个好名字,”凑上前,“‘雪泥鸿爪’如何?”没想到初尘反怒瞪他一眼,没头没脑地扔出一句,“你跟小花儿还真是亲兄妹!”

倾之见初尘心情不佳,闭口不言,心道还是多吃少说为妙。

初尘见倾之吃得狼吞虎咽,更觉肚饿,便也端了碗与他同吃。两人不时用胳膊肘顶顶对方,对着傻笑,仿佛两个背了大人偷吃的孩子。

“唉唉,”倾之指指自己的脸,“还有油吧。”那表情显然的:帮我擦。

初尘见倾之脸上挂着鹅掌形的油渍,两眼放光,大笑道:“哈,雪泥鸿爪!”

难道这就是红烧鹅掌盖米饭的本意?倾之眉头大皱。初尘笑得愈发得意忘形、神情诡异,倾之心觉不妙,冷不防被她搂了脖子,凑上去啄了一口。

初尘舔舔嘴唇,对着他笑,那神情仿佛问他:还要不要‘擦’?

倾之可不吃亏,双臂钳起初尘,抱着她把沾着油的脸往她颊上蹭。他的发丝搔得她脖子怪痒。“啊,不要不要。”初尘脸埋颈间,拧着身子使劲儿推他,奈何挣脱不得。力量上实在难以抗衡,她索性不动,威胁他道:“花倾之,我叫人了!”

初尘不反抗,倾之也就不用力了,但仍合拢双臂圈着初尘。他看着她,露出个乖邪的笑,轻轻吐出三个字——“你叫啊。”谁怕谁知道呢?初尘泄气的软在倾之怀里任他如愿以偿地吻上一口,心下挫败的想:她再也不轻起“色心”了。

子归山

【章十六】子归山

眼皮很沉,抬不起来,有什么东西轻轻柔柔地落在脸上,让人想起幼时春末天气晴好的日子。母亲在树下铺了宽大的锦席任他玩耍,累了便睡在树下,风暖得好像柔软的襁褓包裹着熟睡的婴儿,花瓣落在脸上,痒痒的

睁开眼,两片粉色的花瓣吻上他的颊,倾之用肘直起身体,微微侧抬起上身,轻轻回吻,另一只手则从她的发、她的颈、她的背缓缓抚到她的腰。昨夜吃足闹够,回房沐浴后又亲热了许久才睡,当那种激情在睡梦中淡去,第二日醒来后缱绻的余味却更加醉人,仿佛浓烈的胭脂醉,饮时不醉,醉却是在回味时了。

“什么时辰了?”倾之猛地掷出一句。大煞风景。

初尘笑推他的肩膀把他按回枕头上,说道:“你放心,我跟大嫂说了你昨夜回来得晚,要晚些起,她什么也没说。”给他合合中衣,看看天光,“你再睡会儿。”

倾之这才松了口气,踏踏实实地躺回床榻,方才那倏一清醒的双眸又变得迷离起来——他昨日确是太累了。来回奔波翻山过岭尚在其次,踏入子归山后的小心谨慎,初说陆子归的步步为营,面对刺喉剑时面色不改,说服杜宇时置腹推心,一整天脑中都紧绷着一根弦,片刻不敢放松。而一旦那根弦松下来,整个计划的千般计较万般思量便都搅在了一起,如团乱麻,纠缠得人身心俱疲。

初尘起身抱了个针线簸箩和一团布料坐回床边,纫了针,往头上抹了下。倾之迷迷糊糊地抓了一把,不像缝衣服的材质,便问道:“什么?”

“给你做件披风。”初尘抖开布料。

倾之半支起身子,“让徐嫂做不就行了?请人来就是做事的嘛。”

初尘手下略停,瘪嘴斜他一眼,“怎么,嫌弃我做得不好?”

倾之无力地叹气:他分明是关心她,不想她劳累,真冤。“不敢。”他道。

初尘“哼”了一声,酸不溜丢道:“是不敢,不是没有,心里还是嫌弃的。”手下却丝毫没有要停下不做那件让人“嫌弃”做工的披风的意思。

倾之抓抓头坐起来,下巴搁在初尘肩上,后者一晃身把他推开,就听倾之唉声道:“跟你说话要比跟陆子归说话还谨慎。”双手又耍赖地环上她的腰。

初尘懒得去掰那双扣在腰间的手,边缝着披风边随意一问,“你昨夜只说事情顺利,怎么个顺利法?你如何说服陆庄主的?给我讲讲。”

倾之蹙眉,松了环着初尘的手,下床拖着鞋到几案边弯腰从盛泉水的竹筒里倒了杯凉水,起身仰头喝了。“也没什么。”他道。放下杯子,合了合中衣,回头果然见初尘歪头看着他,一脸“骗谁呢”的表情。心虚地轻咳一声,倾之如实道:“我与陆子归密谈,言出己口入彼之耳,不传三人,所以”

“连我都不能告诉吗?”初尘觉得有些无趣。

倾之凝眉垂目,抿了抿唇:并非不能告诉初尘,只是他不愿让她觉得自己的丈夫是那么个心狠手辣、不择手段的人。“还是不要知道吧”

初尘低头缝着披风,看不清表情:她其实并不十分关心倾之跟陆子归说了什么,因为结局她已知道。“陆家父子一定要死吗?”她抬起头问。

倾之叹道:“陆家父子不死休说商晟,连左鹜这关都过不了,他们打了好几年,太熟悉了。”还有一个原因,他愿意烂在心里——陆子归、陆云生不死,子归山的三千甲士就永远姓陆!

倾之走到床边,半蹲下身子,抬头望着初尘问,“你觉得我是个坏人吗?”

坏人吗?不一定,但初尘知道倾之若是个“好人”就不必复仇了,带着她隐居山林逍遥度日岂不更好?可父母兄长之仇,国破家亡之恨岂又能轻易放下?他不像她,她没有去过凤都,甚至没有见过母亲和姨母,而他却是真真实实地拥有过,又彻彻底底地失去了。她知道:有些事情倾之也不想做,却又不得不做。

簸箩放在膝上,手拈针线放在簸箩里,初尘略底下身子道:“我还没有天真到用‘好’、‘坏’来评价一个人吧?不过呢”她弯起眼来慧黠地笑,“若由我执笔青史,我给你四字评价。”“什么?”他问。初尘笑道:“毁誉参半。”

倾之失笑,心道:好了,他这辈子已被“盖棺定论”了。

三日后,子归山。

缭绕春山的浮云流霭仿佛被人袖了去,天高气朗,云淡风轻。陆子归身着甲衣,登临层云台;倾之随后,白衣银甲,玄色披风,风鼓动,露出绛红的内里。

层云台是子归山的阅兵台,依山势而凿,其下土地平旷,正是陈兵列甲之地。倾之手按破晓,拾级而上,目光向下扫去:三千甲士披坚执锐,队列整齐。

陆子归登上层云台站定,对陆云生颔首示意,后者转身击鼓,鼓声由弱而强,鼓点时徐时疾,台下阵法随鼓声而变,进退有序,攻守相护,训练有素。

陆子归微侧头对侧后方的倾之道:“子归山可作战庄众共两千七百一十三人,十人为什,十什为队,十队为旌,设什长、百夫长、千夫长。他们战时为兵,卸甲为农,年长者与我年纪相当,年少者与公子年纪相仿,许多都是当年从黑甲军刀下救下的。”叹了口气,问道,“公子走南闯北,见识颇丰,以为如何?”

倾之眼中光芒微敛,转对陆子归微笑,不吝赞美道:“兵精器锐。我原以为子归山是凭借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兼又擅长在山地丛林对敌周旋才能对抗黑甲军十年之久,现在看来这三千人即便平野作战,充做先锋,亦毫不逊色。”

听了倾之的话,陆子归不喜反忧,他望向远方,若有所失道:“虽是兵精器锐,却敌不过黑甲、虎贲、火灵百万之众。我想了三日,公子说得不错,这三千人在我手中永远出不了子归山,报不了仇,复不了国,直至锐气消磨殆尽、被人聚歼而已。”叹息声被掩盖在鼓声、兵戈声和场下“杀杀杀”的吼声之下。

倾之平静的看了陆子归一眼,面上不动声色,心下却喜:杜宇终于还是被他说动了——三日前,密室中,他说他道:“假使率勇士三千于倾之之手,经营十年可抵百万雄兵,颠覆商姓王朝易如反掌耳。”

他说:“刺杀商晟,虽难,豁出命去亦非绝无可能。然而商晟死后,天下如何?当今之势韩嚭左都坐拥雄兵,两家本来不睦已久,商晟旦死,韩左暮战,黎民百姓又将陷入水深火热、朝不保夕之中。子归山即便联合锦都百姓趁乱起事,一时或可坐收渔翁之利,可待黑甲、虎贲、火灵回过神儿来,反扑之下,却绝无胜算。无他,战场之上从来只凭实力说话,螳臂当车,以卵击石,只有死路一条。是以目前杀商晟实在是苦天下,利韩左的下下之策。不足取。”

“商晟称帝十年,根基已固,犹如一棵大树,树高百尺,根深叶茂。腕粗小数,大风可折其腰,合抱之木,狂风可拔其根,然而商姓王朝这棵大树已非风力所能撼动。参天古木空乏自内,而后风折之,所以对付商晟,首要空其树心,空其树心,首要入其中枢。掌实权,插内应,于不知觉中天下易姓。然而商晟老奸巨猾又禀性多疑,倾之虽有凤都战功,他却疑我不诚,将我派来锦都,若我能如其所愿收服子归山是为大功一件,到时出入朝堂才有转机。”

“子归山精于铸造,而山上并无矿藏,倾之问过经验老道的铁匠,他们说子归山铸造兵器所用的矿石来自百里之外,所以山上必有暗道出口。依倾之之计可将山庄众人分批由暗道撤出,最后纵火焚山,掩藏痕迹,左鹜处倾之自有交代。这三千人经遴选,能力过人者可在倾之立足中枢后寻机安排要职,为商晟的朝务军政大换血液,余者依其所愿或回乡归里,或跟随倾之作为私家部曲——当然,这事须得钰京首肯,不过帝都之内我已获得重要支持,此等小事不在话下。”



最后他说:“倾之势单力微,一孤儿而已,今望庄主助我一臂之力,予我三千壮士,舍汝父子性命,来日报仇雪恨,不忘今日之恩。”跪地再拜。

杜宇终于还是被他说动了。去罹曾嗤笑倾之向杜宇父子“借命”的想法是无稽之谈、痴人说梦,试问天下谁人肯将性命相借?倾之说有,呼之“国士”。

陆子归亲自挥动大旗,场下甲士观主帅旗帜迅速集合,瞬间鸦雀无声。

“众位兄弟,今日集结各位于此,是要向大家介绍一个人。”陆子归转头目视倾之,倾之抱腕上前,陆子归郑重道,“故王上次子,我们锦都的公子!”

三日前念恩堂中发生的事陆子归严令在场之人守口如瓶,故而庄中众人并不知道山庄发生了大事,也不清楚庄主为何忽然召集大家演练,此话一出,大家倒都心中了然了。锦都二公子花倾之的事迹山上众人多多少少也有耳闻,花氏尚有后人本就是个鼓舞人心的消息,而倾之所作所为更是令众人感佩。

倾之一番话先自述身世、痛斥商氏,后慷慨陈词、誓言复仇,众人见他昂藏似金、器宇轩昂、谈吐不俗,不由对他的身份深信不疑,金戈相击以为掌声。

阮阿虎溜溜着双目,流露出与其年龄不大相称的目光。阿虎二十三岁,是三位千夫长中最年轻的一个,其余两位分别是三十七岁的宫达和三十二岁的綦钺。

陆子归留倾之与山庄兄弟痛饮,倾之当下答应。是夜,山中篝火通明,饮酒吃肉,闹至深夜。倾之虽是千杯不醉的酒量,但见周围喝倒一片,又有些犯困,便以天为盖以地为席,枕着破晓和衣而睡。待他渐渐睡熟,一个四足着地,交替前行,好似野兽的黑影悄悄靠近。黑影打量了倾之一番,握住破晓。将抽未抽之际,倾之猛一翻身,一手扼住来者咽喉,一手擒住来者偷袭的左手,那人的右手则被倾之翻身弹起之际翘起又落下的破晓砸到,倾之一膝跪在破晓上,那人右手被死死压在了剑柄之下。来者分毫不能动弹。夜寂无声,二人对视。

来人目光炯炯如豹,倾之笑言,“阿虎兄弟若是喜欢破晓,直说于我便是。”说着松开阿虎,起身一脚勾起破晓,握在手中,递向前去。

阿虎起身,并不接破晓,而是用不大的声音说了句,“兄弟们都起吧。”

原来,竟无一人醉。倾之大笑,众人亦笑。

倾之在子归山上逗留了七日,七日,足够完成许多事情,比如开诚布公、歃血为盟、分批将两千七百一十四人撤出子归山——并不需要外人接应,他们平时也常出山,在山外都有自己的去处。七日之后,子归山竟成了一座空山,倾之手提杜宇父子人头最后一个离开,他身后是以桃花烬燃起的熊熊烈火,火光冲天。

最后一眼回望子归山,那火烧得如同十几年前璟安葬身的桃花林。

末世般的红艳。





倾之在留给初尘的信上说“往子归山,少则十日,多则十五日还”。第十日上倾之就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个十五六岁面冷如霜的少女——正是杜宇临终前对倾之唯一的托付,他的女儿云英。倾之向来不惮将“仇人”留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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